大乘庄严经论 第14课 智诚堪布
大乘庄严经论 第十四课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 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宣讲《大乘庄严经论》。此论分为二十四品,通过“无上五义”进行开显,讲到菩萨的种姓、菩提心、菩萨的修行、果等等,从方方面面对大乘经典、大乘菩萨道作了开显。“无上五义”即“所安立、分别所知、所思维、不可思议、圆成证得”五个方面,其中“所安立”和“分别所知”已讲完,今天开始讲“所思维”。所思维是从三方面安立的:思维所证的真实性;所修的六种神通;一切功德获得的因——成熟自相续。“分别所知”和“所思维”二者的差别在哪呢?“分别所知”主要是观待外缘,缘外在的词句对大乘的教义生起一种欢喜心;“所思维”是缘菩萨的修行、修法等,从内相续当中思维:什么是菩萨所要证悟的真实本性,什么是菩萨所修持的度化众生的方便力,什么是获得功德的因、如何成熟相续等。
真实品第七
丙三、所思惟分三:一、思惟所证之真实;二、思惟所修之六神通;三、思惟一切功德获得之因——成熟自相续
第一,“思维所证之真实”。你修行的果是大菩提果,你要证悟大菩提果,所证悟的是什么呢?即法界的真实性,这是所证悟的本体。只有证悟诸法的真实性,才能够获得菩提果。所以第七品是《真实品》。
第二,“思维所修之六神通”,神通是自利、利他的方便。一方面是利他,很多众生通过菩萨的神通而得到调化、进入佛门;另一方面是自利,菩萨有神通可以幻变出各种资具,运用神足到各个佛刹土,在诸佛菩萨面前供养、承侍或听法等等,从而积累福德、善根。菩萨依靠神通成办自他二利,菩萨的方便力就是所修的六神通,这是第八品《神通品》所讲的内容。
第三,“思维一切功德获得之因”。获得所有功德的因是成熟自相续,只有自相续成熟,才能获得功德;获得功德,才能令他相续成熟。《成熟品》讲到了成熟自他相续,为什么此处只讲成熟自相续?因为他相续成熟可以包含在一切功德当中,要成办成熟他相续的功德,共同的因就是成熟自相续。成熟自相续可以证悟空性、获得神通,然后可以成熟他相续,所以第九品是讲《成熟品》。以上三个科判就是“所思维”的内容。
丁一、思惟所证之真实分三:一、真如体相;二、抉择二无我;三、宣说如何证悟真实性的次第
第七品《真实品》主要是讲圆成实的体相,圆成实是真如,也可以说是真实。《辨中边论》的第三品也叫《真实品》,和这里的《真实品》是有差别的。本论这一品主要是讲真如体相,真实就是真如,即圆成实。而《辩中边论》的《真实品》主要讲了三种真实:遍计执的真实、依他起的真实及圆成实的真实。有人会想:为什么遍计执和依他起还有真实呢?弥勒菩萨在《辩中边论》当中所讲的“真实”,是指遍计所执是什么体相,就如是安立这种体相。比如遍计执是虚妄的体性,它的真实体性是虚妄的,因此把它的体性安立成虚妄,这叫作遍计执的真实,并不是说遍计执有真实性,而是说它是怎样的体相,如是安立它的体相就叫真实。依他起也是如此,因为它是缘起的体性,就如是安立它是缘起的体性,这叫作依他起的真实。圆成实的真实和本论所说的是一个意思。
以上是《辩中边论》和《大乘庄严经论》中所讲“真实”的不同之处。
前面讲过,本品主要是对圆成实的本体进行观察,“思维所证的真实”从三个方面讲:第一是宣说“真如体相”;第二是“抉择二无我”,如果你要证悟真如,方便就是必须抉择、修持二无我。因为在真实体性中,人我和法我的体相是不存在的,所以必须抉择、修持二无我才能够现证圆成实。在《中观庄严论》当中,二无我的空性是核心修法,也是三转法轮中的核心修法,二转、三转法轮共同的修法就是二无我。第三是“宣说如何证悟真实性的次第”。前两个科判已经抉择了什么是真如体相,什么是二无我的体相,这一科判就是如何修证真如。那么如何修证真如体相呢?按照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和无学道安立修持的次第:在资粮道和加行道,对真如是以总相的方式修持的;在见道和修道,真如是逐渐增长的;在无学道,是从圆满的角度安立真如的。
首先讲真如的体相,什么是真如的体相呢?圆成实的体相是怎样的呢?通过下面两颂进行开显。
戊一、真如体相
非有亦非无,非如亦非异,
非生亦非灭,非增亦非减,
非净非不净,此五无二相,
是名第一义,行者应当知。
从“非有亦非无”至“非净非不净”有五组“无二相”。每组无二相当中都讲了两个法相,合起来有十种相。每组无二相都要遣除两种相,之后安立它的第一义。
第一组是“非有亦非无”。此处不像中观宗和二转法轮的安立方式。三转法轮安立真如体相、空性,都是通过有得的方式进行观察,即在破斥一个法之后安立它的反面。比如真如的体相是实有的或应该有的,如果没有,就成了它的反面。总的来讲,三转法轮的理论属于名言理论,中观宗、二转法轮是胜义理论,胜义理论得到的是空性见解,所以没有承许。而名言理论则是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观现世量也是如此,在我们面前,有瓶子就是有瓶子,不会有“无瓶子”,我们面前无瓶子就是无瓶子,就不会有“有瓶子”,这是名言理论的特点,在否定一个法之后安立另外一个法,即通过非遮方式的观察。
《真实品》中的观察方式是按照有承许的方式。这里讲到“非有”,即没有的意思,是什么法没有呢?三自性当中的遍计所执性和依他起性二者是没有的。按照《辩中边论》的第一品观察,遍计所执性是连在世俗当中都没有的法,所以在讲真实性的时候绝对是没有的,完全是一种妄执。连在世俗谛当中都没有它的本体,这叫作遍计执的“非有”。依他起的自性是在世俗当中有,但在胜义当中无。在讲真实性时,遍计所执和依他起都是“非有”。这方面说明遍计所执和依他起二者是属于客尘的体性,对客尘的体性进行观察,所以是“非有”。
那么,遍计执和依他起是如何认定呢?颂词中是这样认定的:在名言谛当中有依他起,依他起是显现遍计所执的基。依他起是什么体性呢?依他起就是缘起的体性,或者说依他起是一种似有显现或二取的体性。
有时我们把二取安立成遍计执,有时又把二取安立成圆成实。依他起实际上就是缘起的意思,通过种种因缘能够显现内外诸法。对里面的法比如说心法,安立为能取法;外面的外境安立为所取法。但是自己前一刹那的心识,如果能够缘它也叫所取。但一般来讲能取是能缘,所取是所缘,一般安立成外境。这是什么意思呢?有了二取还是依他起吗?确实是。因为通过这样的因缘显现了内外诸法,你再说它没有,你再说它是缘起,反正一个是外面的山河大地,一个是我的心能够执著它,能取和所取就是一种缘起的体性,从这方面讲叫依他起。有时讲依他起,有时讲依他起识,依他起的本体要广得多,一切缘起显现的法都叫依他起,依他缘而起的缘故就叫依他起,一切缘起法实际上都是依他起。讲依他起识的时候,单单是指自证识或是第八识这种自证的本体。一切内外的法都是二取的体性,所以它是依他起。
那么以它作为基,显现的遍计执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内外所显现的法,按能取所取的本体来讲,应该是缘起的、无自性的或者单单是识的体性。虽然有二取,但它是识的体性,就好像梦中的能取所取一样。梦中的能取所取,虽有外面所取的外境,也有自己能取的识,但实际意义是一种因缘而起的法,只是一个梦心的体性。同理,这种习气或内外因缘成熟后所显现的能取所取,实际上也是缘起的,唯一是识的体性。但是众生不了解这种体性,按照显现执为别别他体,一方面认为这是实有的而非缘起的;另一方面又认为,内面的能取和外面的所取是分开的,是别别的他体,这个叫作遍计执。所以遍计执的因就是依他起的二取。
有时把遍计执安立成二取,就是从认为有别别他体的角度安立的。依他起是二取的境界,二取就是依他起,通过心识而显现的内外诸法,必定有一个所取、一个能取。虽然它是一个识的本体,但是在一个识的本体上面,可以有外面和内面的两种法,可以安立相分和见分,从这个方面讲依他起是二取的体性。也就是说,二取可以分为两种:一个是遍计执的状态,执为别别他体的二取;一个是识的体性,有内外诸法的二取。
那么,所谓的圆成实是什么呢?所谓的圆成实就是无二取的空性,或离开二取的法性真如。在这段讲义中,把二取定为依他起的缘故,只要我们说圆成实空性的时候,依他起的本体已经破掉了,依他起的空性已经抉择出来了,这就叫作离二取的空性——圆成实。
如果按照前一种观察,遍计执是二取,那么离开二取就是圆成实,这是随理唯识宗的观点。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它的二取是在依他起的本体上面安立的,就是别别的他体法,依他起的本体是不空的,它上面的能取所取空,这叫圆成实。它的胜义谛就得了到一个自明自知的依他起的心识的本体,得到一个二取空,就是遍计二取空的圆成实的本体,它的胜义谛是依他起上面具有圆成实的空性。关于这个方面,学过《中观庄严论》唯识宗的观点就会很清楚。
这个地方就不一样了,此处是按照真实法界的自性来抉择,它的二取是依他起显现的内所取和外所取。这样观察时,只要是讲二取空,肯定是依他起的本体空。如果是依他起的本体空,名言谛当中有依他起的本体,胜义谛当中没有二取,这个依他起的本性空,就叫圆成实。这个方面抉择得相当究竟,依他起的本体、心识、显现都通通抉择为空性,这和中观宗所抉择方式一模一样。两种抉择方法都要了解,在不同的论典中有不同的抉择。
“非有”主要是讲在胜义本性、真实义当中,没有遍计执、依他起。前面讲过,二取空是依他起,把依他起的本体抉择为空性就是圆成实,但你并没有抉择遍计执,我们说不需要再抉择遍计执,依他起都已经空掉了,哪里还有一个遍计执呢?遍计执是在二取的基础上,把依他起所显现的、如梦如幻的二取执著为实有,这叫作遍计执。所以最容易抉择的是遍计执的自性,依他起的自性不容易抉择。
依他起的自性在初地菩萨以上、在入定位时是要隐没的,即在初地菩萨入定位的时候,应该要隐没依他起的自性,为什么呢?因为初地菩萨要现证真如,而现证真如必须要现证二取空,所以在入定位应该没有依他起的本体,但在出定位还会有,因为只有到十地末尾,这种细微的识才真正彻底转依,以没有出入定的方式现见佛地大智慧。在抉择真如的时候,从初地到十地,在入定位可以现见,在佛地时才能全部现见。所以,真如肯定没有遍计执和依他起的本体,这叫作“非有”。
“亦非无”,非无也不是没有,没有什么呢?虽然没有遍计执、没有依他起,但是它有圆成实的法相。圆成实的体性肯定是有的,它是通过有承许的方式,在破掉了遍计执、依他起之后,并不是像中观宗连它的空性也不承许了,因为它主要讲的是名言理论,如果是名言理论,破了一个就要得到一个承许,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所以圆成实的体性绝对是有的,所以叫非无,非无就是“有”的意思。圆成实的体性不是没有、而是有,在真实义当中就是有,而且它是菩萨现证的对境,它是佛地现证的对境,所以它绝对是有的,这个方面叫非无。
从反方面讲,如果没有圆成实,即二取空没有的话,就应该承许有二取。有二取就是依他起的本体,就没有办法抉择真如。如果一个法有,另外一个法就没有,有二取就没有二取空,有依他起的二取就没有二取空的圆成实。如果有了二取空,才有它的圆成实,所以这二者之间一个破掉,另一个是必须要承认的,这个方面就是“非有亦非无”的自性。
第二组是“非如亦非异”,这个“如”字如何理解呢?这个“如”字就是“一”的意思,平时我们讲“非一亦非异”。它是什么意思呢?三自性之间不是别别的他体,也不是完全的一体,所以叫“非一亦非异”。为什么说三自性之间“非一”呢?因为遍计执完全是虚妄分别,连名言谛当中都不存在其自性,就像阳焰一样。依他起是通过因缘显现的二取,或者说以八识作因所显现的内外诸法,这叫依他起。当然它在名言谛当中是存在的,是可以安立有的,它和遍计执不相同。而圆成实是离开遍计执、离开依他起的二我空,这样的二取空就叫圆成实。当我们把三者的体性一一作分析时,就知道确实不是一个本体。遍计所执是完全没有的,依他起在世俗当中是有的,圆成实是在胜义当中唯一有的,所以绝对不是“一”的。
“亦非异”,三者也不是他体法,尤其是依他起和圆成实。当然我们说:遍计执不是他体法也可以,因为遍计执必定是在二取的基础上显现的,离开了二取就没有一个遍计执,所以遍计执和依他起之间不是别别他体的。因为毕竟遍计执是在依他起二取的本体上面如是安立的,它不是别别的他体。
那么依他起和圆成实之间是不是别别他体呢?也不是。因为圆成实就是二取空,依他起的二取是有法,圆成实的二取空是法性,二者之间是有法和法性的关系,有法和法性不可能是别别他体的。我们不能说瓶子是柱子的有法,也不能说柱子是瓶子的法性,因为二者是别别的、无关的法。所以,要成立有法和法性关系,绝对不可能是别别他体的。由此可知,依他起的二取和二取空之间绝对是有法和法性,所以说“非异”。
那么抉择“非有亦非无,非如亦非异”的必要性是什么呢?在世俗谛当中有依他起,它是有法;在胜义谛当中它是二取空的法性。二者之间必须要搞清楚,不能混淆,不要把世俗搞成法性,也不要把法性搞成世俗,两者都不可以。
“非有亦非无”讲了这样的一种体性,实际上还是在讲真实的真如。“非如亦非异”的意思就是说,三者之间不是一个本体,不要认为现在我们见到的心识就是真如,或者说当你见到烦恼即菩提的字样时,不能认为现在我的烦恼就是菩提,不是的。这个要么是遍计执的体,要么是依他体的体,根本不是真如的体性。所以我们要分别,三者之间不是一体的,这样才能避免混淆概念,错误认识真如的体相。
“非异”就是遮止另外一边,不要认为离开有法之外单独去寻找一个法性,肯定是找不到的。由此提醒我们要内观自己的本体,内观二取空,即观自己的心识和自己所取的法,就观它的本体,而它的本体就是圆成实。这样就很方便,直接观内相续就能得到圆成实。所以观察“非如亦非异”,还是在抉择什么叫真如。
第三组“非生亦非灭”,这是什么意思呢?主要是讲圆成实的本体。圆成实的本体是“非生”,因为其本体无始以来就如是如是具备的,是不改变的。虽然在显现二取依他起时,这个二取空不现了,圆成实不现了。但是不是它不现时就没有了呢?它不现时并不等于没有,只是它是通过隐没的方式不现而已,只要二取消灭,马上就显现法性。因此法性实际上是无为法的本体,根本不是新生的,因此说“非生”。
因为没有新生的缘故,“亦非灭”。有生才有灭,如果没有生就绝对不会有灭。所以圆成实的本体就是无为法的本体,从来没有生过,也不会有灭。如果有生有灭,就成了有为法,如果是有为法就不符合于真如法性的本体。因此圆成实的本体是非生非灭的,它是一种无为法的本体,这方面需要我们了解。
第四组是“非增亦非减”,这是什么意思呢?显现上,在名言谛当中,涅槃的法性是有增加的,轮回客尘的体性是有减少的,尤其是在修道时,当自己的内证功德逐渐增上时,好像就认为自己的法性在增长,比如一地到十地之间,犹如初一到十五的月亮一样,是逐渐逐渐圆满的。内证功德越来越增加,烦恼客尘就会越来越减少,这样的现象有没有呢?是有的,但并不代表真如的法性有增有减。实际上,在智慧增、烦恼减的当下,法性的真如是如如不动的。比如,无论乌云密布还是乌云逐渐消散,虚空的本体是从来不变的,变的是云。因此,我们知道,法界真如如如不动、从来不变,变的是什么?变的是客尘,是客尘在变,看起来好像真如有增加,实际上不是这样。当乌云飘走或散开就露出一点虚空,我们说蓝天越来越大,是蓝天越来越大,还是云越来越少?实际上是云越来越少,而不是蓝天越来越大,有时我们会出现这种概念。当菩萨现见法界时,一地到十地之间的法界越来越广大,所证悟的法界越来越广大,那么是证悟的法界越来越广大?还是客尘越来越少?实际上是客尘越来越少,才显得所证悟的空性越来越大,除此之外法性并没有变化。
“非增亦非减”,法性真如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圆满的,即便我们从来没见过法性,它还是在我们内心当中如如存在。认识到这一点,就应该励力地去掉客尘,认识法性本住,这才是非常圆满的抉择方式。如果做一个比较,从能诠句的角度来讲,确实是三转法轮讲得圆满。二转法轮说什么都不要执著,一切都是空性的;三转法轮说法性就是这么圆满的,只要你能够认识到,把客尘去掉,圆满的法性就显露出来,本来具足。实际情况就是这样,三转法轮是了义当中的了义,二转法轮只是暂时的了义。当然,从所证悟空性的角度来讲,不可能有什么差距。也就说,证悟了二转法轮所讲的大空性,不可能说还有一个三转法轮的光明还要去证悟。从能诠句的角度来讲,二转是暂时了义,三转是究竟了义。
第五组讲到“非净非不净”,这是什么意思呢?“非净”是指没有一个重新获得的清净。为什么呢?法界本自清净,法界本来就是这么清净的。所以不要认为现在我的内心、相续是充满污垢的、肮脏的,我通过修持清净的正法,通过清净正法的等流,在后面重新证得一个全新的自性和清净法界,千万不要这样认为。弥勒菩萨在给我们指点真如的体性时说,没有一个新生的清净,本身就是如是清净。禅宗、密宗了义的讲法都是这样,根本不承许有一个新生的清净,一切万法本自清净,这叫清净,这是从究竟真如的角度来讲。
“非不净”是在显现上面讲,也不能说客尘没有清净。当然在究竟实相当中客尘不存在,因为本自清净。但在显现当中,毕竟我们现在是众生,有不清净的蕴界处、分别念,这就叫客尘。在世俗轮回中、在我们现在的状态当中,有不清净的法,有不清净的法就有修道,有了修道,就是以道逐渐去掉不净的客尘,如是在现证真如时,应该有客尘在不断清净的承许,因此讲到“非不净”,不能说没有客尘清净,是有客尘清净的,它要恢复清净。
这方面是怕有些后学者见到“本自清净”后,不分实相、现相,认为现在的蕴界处就是清净的,烦恼也是清净的,做非法的事也是清净的——怕他们入这个歧途的缘故,就说有两种清净:自性清净、客尘清净。虽然每个众生都具备自性清净,但只有具备客尘清净,才能说你是圣者或佛。真如虽然本自不变,但你还是要修道、取舍、逐渐去掉客尘,才能获得真如。
“此五无二相,是名第一义”。前面讲到五组无二的体相。非有非无乃至非净非不净是五种无二相。“是名第一义”这个就是第一义的法界实相义,是真正的真如体相。“行者应当知”,真正想要修持、想要证悟法界自相真如的大乘菩萨,就应该对五种无二义好好地了解和思维,如此就能够抉择到法界真如的体相。以上是第一个科判,讲到真如的体相。
戊二、以理抉择二无我分二:一、抉择人无我;二、抉择法无我
前一个科判是总讲真如的体性,这个科判是具体讲什么是证悟真如的方便,要修持什么法才能够抉择它的空性呢?就是抉择二无我。抉择二无我,也是抉择二取空的过程。二取再分别,可以安立为人我和人我执、法我和法我执,一切法都包含在里面。我执的对境就是人我,这个是所取;能取就是内心相续当中的人我执,人我执是内心当中能取的状态,法我是所取的状态,在这上面安立二取空的观点。
然后再观察法我空。法我也有能取和所取,自己内心当中的识是能取,所取就是认为法我有自性,即诸法有自性,这方面就是所取。对于法我,你执著这个法的时候,到底是人我在执著还是识在执著?一般认为是我在执著外面的法,这个法不是我的,它是一个法,是人我在执著,总的来讲可以这样说。但是如果要分别人我和法我,人我肯定是人我执作为它的能取,法我肯定是心识作为它的能取。二者之间应该这样了解。
这样了解之后,我们可以说,人我和人我执空掉了,法我和法我执空掉了,你还有什么法不能空的呢?没有了。法我当中包含了很多法,八种识、一切分别念或阿赖耶的状态,全都可以含在法我当中,你对这样一种法我的执著就叫法我执,所以法我执的范围非常广。这样抉择二无我空肯定具备无二取的本体。
如何开显无二取的圆成实呢?具体落实下来就是抉择二无我。二无我能够抉择,无二取就能够抉择,圆成实就能够抉择。分两个科判观察的原因就在此。
己一、抉择人无我
我见非见我,无相非无缘,
异二无我故,解脱唯迷尽。
颂词中讲到了三种观察方式,由第一句、第二句和第三句分别解释。第一句讲到我见不是人我;第二句讲到五蕴不是人我;第三句讲除了我见和五蕴没有人我。通过这三个方面的观察,实际上根本没有人我。
那么,人我的状态到底是什么?我们模模糊糊地认为有一个“我”,但在破人我的时候就要详尽观察,人我的状态到底是怎样的?人我的状态是不是我执呢?这个“我见”就是我执的意思,人我是不是我执的这种心识状态呢?是不是“我”的依靠处——五蕴的状态呢?这样观察之下,如果二者都不是,那么我们就问:你的人我到底是什么?实际上,离开了二者之后根本没有人我,人我单单是一种迷惑的状态,并没有一个实有的法叫人我。
“我见非见我”。这句话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是“我见”,第二层是“非见我”。我见就是所谓的我执,就是执著“我”的状态。执著“我”的状态叫作我见或我执,那么我执是不是“我”呢?“我见非见我”,确确实实我见和“我”不是一个体系,为什么呢?可以从遍计我和俱生我两个方面进行观察。
外道的遍计我,具有非作者或者恒常、唯一等等体相。而我见属于一种心识,它是一种识的本体。那么识和“我”是不一样的,识是无常的、所作性的、多种多样的、能生万法的,或者能够作为生万法的因。外道所承许的遍计我是无为法或非所作的体性,它是恒常的、非作者等等,有很多体相。二者之间不一样,不一样的缘故,“我见非见我”,在我见上面见不到一个“我”,这叫“非见我”。它的词句稍微难理解一点,其实就是在我见的本体上面,见不到一个真实的“我”的体相,这就排除了我见、我执是“我”的状态,所以我见、我执根本不是“我”。以上讲了“我见非见我”的意思。
第二,“无相非无缘”,讲到五蕴非我。“无相”两个字按照五蕴解释也可以。如果和第一句连起来也可以——“我见非见我”,为什么呢?“无相”故,无什么相呢?无我相,在哪个地方无我相呢?在我见、我执上没有我相的缘故。
如果和第二句联系起来,就是五蕴非我。为什么呢?“无相”故。在五蕴上面没有“我”的体相的缘故。所以“无相”可以有两种能立。
为什么无相故呢?“非无缘”,这是它的真实根据。“非无缘”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我”生起来时不是无缘的,确确实实是有缘的,它缘的是什么呢?五蕴。五蕴是生“我”的缘,颂词直接讲“非无缘”。谁“非无缘”呢?就是这个“我”并非无缘而生起,它缘什么呢?缘五蕴。它以五蕴作为依靠处、设施处而生,叫作“非无缘”。
“非无缘”讲到五蕴是我见的缘,或五蕴是“我”的依靠处。很多众生认为五蕴是“我”,但我们观察五蕴到底是不是“我”?观察之下“无相故”,五蕴和“我”的相不一样。因为所谓的五蕴有五个体相,而“我”只有一种体相;或者五蕴是有为法,是变化的、无常的,而“我”是恒常的、非作者等等,二者完全不同,所以“无相非无缘”。这方面词句上不是很容易理解,我们要好好地去观察,虽然在讲义当中看起来比较容易理解,但是对照颂词就不是特别好理解。
前面“我见非见我”“无相非无缘”都是按照外道的遍计我来观察的,从俱生我的角度来讲也是一样。“我见非见我”,我执、我见是一种心识,是第六意识上的一种行相,而众生所认为的“我”,它是不是一种经常变化的体相?或者有很多分类?不是的。众生认为前世、今世、后世流转的都是一个“我”,从小时候到现在、到老年都是一个“我”,不是认为“我”有很多、“我”在变化,而是认为“我”没有变化,变化的是身体。我们内心当中的我见和俱生我执,与俱生我之间也是“无相故”,它们的相不一样,所以根本没有“我”。
“无相非无缘”也是这样,我们认为五蕴是在变化的,色受想行识都是有为法、都是生灭的,尤其是我们的身体在不断变化衰老的过程当中。而对于“我”,他认为以前的那个“我”和现在的“我”是一个“我”,从俱生我的角度来讲,“我”也是不成立的,也是“无相故”。
第三,“异二无我故”。这个“二”字如何理解呢?“二”就是我见和五蕴。前面我们观察了我见、我执非我,然后观察五蕴非我,共同的理论就是“无相故”,二者的体相不一样。那么离开了“异二”,即除了这二种根据之外,有没有一个“我”存在呢?“无我故”,根本没有一个“我”。要么认为我执是“我”,要么认为五蕴是“我”,除了我执和五蕴二者之外,再找一个“我”在哪里呢?确实没有,找不到的。第三种情况也是不存在的,所以叫“异二无我故”。
这样观察完后就知道根本无我,现在我们正在执为有“我”的时候也是无我的。有人认为:既然无我,为什么会执著有我呢?这完全是一种颠倒迷乱。讲义中讲到,就像在梦中见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她是真实有的还是迷乱的呢?绝对是迷乱的。或从另外的角度来讲,黄昏时见到花绳上面的蛇,这条蛇是真实的还是迷乱的呢?绝对不可能是真实的。因为只要你把灯一打开就知道,这是条绳子根本不是蛇,所以把这个见蛇的相安立成迷乱。
同样,我们认为有实的人我也是迷乱相、不是真实的。有人这样想:无我是一个令人恐怖之处,为什么呢?因为有“我”才能够被束缚,比如有一个人的存在,他犯了法,被执法部门捆起来,后来他通过方便解开束缚逃脱了,这个人就是被束缚和解脱的基。同样,人我是安立束缚和解脱的基,如果没有人我,你去绑虚空,然后说把虚空解开了,这样就无法安立名言。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
你不要认为:现在我在修道——有一个人我在修道,修完之后有一个人我从束缚、烦恼当中得到了解脱——认为我得到了解脱。很多人在不观察的情况下,确确实实就是这样认为的:现在我被困在轮回当中漂泊,很痛苦,等我修持正法证悟空性,烦恼和业全部断掉后,我就获得自在解脱了。认为有我束缚、有我解脱,完全是外道的观点。
弥勒菩萨为了让我们了解解脱道,清楚讲到:“解脱唯迷尽”,迷乱消尽就叫解脱,并没有一个实有的人我得到解脱。平时我们经常引用“解脱唯迷尽”。解脱唯一就是迷乱消尽而已,迷乱消尽就叫解脱,除此之外没有解脱。
这个“迷”怎样讲呢?前面专门提到,认为有人我就是迷乱,只有把实有人我的这个迷乱消尽了,什么时候证悟了它本身的空性,你就获得解脱了。“解脱唯迷尽”不单适用于证悟人无我,证悟法无我也是如此。我们说真正的大解脱果是在佛地,在佛地是不是有一个实有的东西叫作解脱呢?也不是。真正的大解脱菩提果也是“唯迷尽”而已。只不过观待凡夫地所消除的迷乱来讲,那时的迷惑非常细微,但也是一种迷惑。只要你有稍许的、最微细的迷惑,都没办法获得大解脱果。
所以,解脱唯是迷乱消尽而已,我们必须树立这种观点。所谓的人我就是一种迷乱,什么时候把这个迷乱消尽了就是解脱。除此之外没有一个实有的人我获得解脱,否则就是外道的承许,这个方面必须要了知。
己二、抉择法无我
从下面的颂词观察,这个法无我是一个广义的法无我,因为颂词里面讲到“苦者”等等,无著菩萨的讲义当中也讲到“苦者”是“我”。所谓的法无我,按照全知麦彭仁波切的观点有两种:一个是狭义的法无我,一个是广义的法无我。
狭义的法无我是针对人无我来讲的,除了人无我空性之外的这一部分叫作法无我。按照空基——人我和法我来讲,缘五蕴生起的“我”的执著叫作人我,除了人我之外的所有法叫作法我。既然空基有这样的分类,二我空——人无我和法无我也有同样的分类,这叫作狭义的法无我或者法我。
广义的法无我呢?反正人我和法我都叫法,人是不是一种法呢?是一种法,它可以包括在法我当中。除了人我之外,你执著的细微五蕴、心识是不是法呢?是法。这样的执著是不是法我呢?是法我。你执著人是法我,执著法也是法我,这个叫作广义的法我。如果是广义的法我,那么法无我也可以安立成广义的法无我空性。理解了狭义和广义法无我的概念,再看下面的颂词就比较容易了,否则“迷苦”“苦者”是不好安立的。
云何依我见,不见苦自性,
迷苦及苦者,法性与无性。
弥勒菩萨以悲悯的语气说到“云何依我见,不见苦自性”。这些众生是怎样依靠二种我见而见不到一切万法是痛苦的自性的呢?这个“我见”是广义的,包括人我见、法我见。对“苦自性”也不能理解成狭义的苦的自性。广义的苦包括:苦苦、变苦和行苦。在三种苦当中包括苦受、乐受和舍受,这三种受包含了众生的种种状态。广义的痛苦不单是痛苦,实际上安乐也叫痛苦,因为它是变苦,是会变化的。舍受是一种行苦。
为何众生依我见而见不到一切万法都是痛苦的自性,生不起出离心而没办法修道呢?根据是什么?弥勒菩萨观察后说:“迷苦及苦者,法性与无性故”,就是这四个根据。因此众生依靠人我见和法我见,根本不见苦的自性,无法从苦的自性中获得解脱。四个根据都有“迷”字:即迷苦、迷苦者、迷法性、迷无性。因为众生对这四种法的体性不了解,所以才见不到苦的自性。从反方面讲,如果你真正从迷苦、迷苦者、迷法性、迷无性当中解脱出来,就可以获得解脱。
第一是“迷苦”,迷苦是什么意思呢?众生不了解这个苦是什么,认为缺衣少食是苦,地狱是苦,却不知道整个蕴界处、轮回、三界都是苦的自性,不知道这个叫迷苦,对苦没有一个真实的认识,他认为有一个善趣可以追求,有一个衣食丰足可以追求,等等,这样就是迷苦。
第二是“迷苦者”,迷苦者是什么意思呢?苦者就是苦的人,迷苦的人就是众生。自己不知道无我本体的缘故,叫作迷苦者。从人我的角度来讲,因为有迷苦,肯定有迷苦者。能迷者就是人我,所迷就是痛苦;或者把苦者安立成心识,所迷安立为外面的蕴界处或一切万法。苦者可以从心识的角度和人我的角度讲,所迷的痛苦叫作迷苦,能迷的众生叫作迷苦者。
第三是“迷法性”,迷法性是什么意思?对于法性讲义当中有专门提示,法性也叫体性或者法体。在世俗谛当中一切万法的本体是缘起而有的,众生不了知此理,认为是实有的,就迷了一切万法的法性。
在无著菩萨的讲义当中讲得很清楚,法性是什么呢?法性就是无我唯法,简别了人我,单单是法,从这个方面进行观察。名言当中一切万法的体性、蕴界处虽然显现,但它是缘起的、如幻的,这方面叫法性。这里的法性不能按照究竟的法性来理解,而是理解为世俗法性,就是一切万法它的本体是什么——水的体性是什么,柱子的体性是什么,从这个角度讲法性。迷了法性就是不了解万法是缘起的。
第四是“迷无性”。世俗显现的缘起法在胜义谛当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毕竟空的体性,但是众生不知道,对无性空性迷失,不知道胜义当中没有。
众生缘以上四种根据,依靠这样的我见不见“苦自性”,从而开始轮转和漂泊。
从反方面讲,怎样修持法无我空性呢?必须首先认识到一切都是痛苦的自性,苦者也是无我的,轮回当中一切万法的显现都是缘起而有的,胜义当中一切万法都是空性的,这些方面如果能通达,就通达了法无我。法无我通达之后,你就可以通过认真修道证悟法无我,彻底从轮回当中解脱出来。
此处的词句也不是特别好理解,所以要观察,把“迷”字放到四个方面来讲就容易理解一点。
云何缘起体,现见生异见,
暗故不见有,亦复不有见。
“云何”是一种充满悲悯的语气。“云何缘起体,现见生异见”,把“云何缘起体”和“现见”放在一起来理解,“缘起体”和“现见”这五个字是一句。就是说,现见一切万法都是缘起的本体,明明一切万法都是缘起的、能够现见的——比如说房屋,我们知道房屋是由工人、地板、土石、时间、空间等很多因缘具备之后才有的,明明我们知道这是因缘而有的,同样,众生也是因缘而有的,包括山河大地全都是因缘而有,一切万法本是缘起的本体,这是众生现量见到的。弥勒菩萨用一种悲悯的语气讲:明明现见一切万法是缘起的,但是“生异见”,为什么现量见到缘起的本体,还要产生“异见”呢?“异见”是什么意思呢?“异”就是生起了异于缘起的见,他认为一切万法不是缘起的,是大自在天所造、上帝所造等等,这是“生异见”。为什么明明见到万法缘起而生还生起邪见呢?这是很可怜的。
下面开始回答,为什么呢?“暗故”,这就是根本因,因为他具备无明痴暗的缘故,所以“暗故不见有,亦复不有见。”因为他具备无明愚痴的缘故“不见有”,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该见的没见到,不能见到的见到了。一个方面是“不见有”,就是一切万法缘起而有他不见;另一个方面是“亦复不有见”“不有”就是没有的意思,没有的东西他见到了——一切万法是大自在天所造或者造物主所造,这种没有的法他见到了,就是这么愚痴、黑暗。讲义中说,一般的黑暗只有一个功能,就是该见到的见不到,不该见到的根本见不到。但众生内心当中的愚痴黑暗比这个更厉害,一方面该见到的没见到,另一方面不该见到的还见得清清楚楚,或者不该见到的他认为是实有的,这是非常愚痴的一种状态。如果不学习万法的法性,不学习这样的抉择方式,实际上很多人都是这种状态。弥勒菩萨给我们讲得清清楚楚,就是因为无明愚痴黑暗,不见有缘起的体性,见到了非缘起的造物主所造的法——这也是一个需要破除的法。
“云何缘起体”是讲一切万法世俗的本体,“现见生异见”,这个“生异见”怎样安立呢?法我包括遍计法和俱生法,认为自性生万法、造物主生万法都是遍计法执。这个地方破法我的时候,俱生的法我被破掉了,对于遍计的法我也破掉了,“亦复不有见”。大自在天自性所造、自性所生的自性法叫做遍计法我。虽然颂词当中不明显,但是我们仔细分析,对照以前所讲到的俱生、遍计法我执的体相,确实有这个意思。所以,两种法我见都能够破斥。这个方面就是愚痴。
从反方面讲,我们必须要依止诸佛菩萨、大德善知识,听闻讲解诸法法性的论典,听闻之后就具备了一种光明,具备了光明就不会有无明愚痴黑暗,有的就如实见有,没有的就如实见无,这是修道的根本。一切的法我是没有的,必须要见到;一切法我空是有的,必须要见到。必须要抉择法我空、消除法我执,是从这两个方面观察的。下面讲如何获解脱,怎样得到涅槃。
生死与涅槃,无二无少异,
善住无我故,生尽得涅槃。
这里讲得很清楚,“生尽得涅槃”“生死与涅槃,无二无少异”完全是大乘的观点,小乘当中没有这样的观点,小乘认为生死是实有的、该舍;涅槃是实有的,该取,它不认为二者是无二的。但是大乘站在究竟法界实相的高度来观察,生死与涅槃没有任何差别,生死就是涅槃,涅槃就是生死,生死与涅槃是无二的。在众生的分别念面前,认为这个是生死,那个是涅槃,生死与涅槃是两个法。确实,现在我们在生死轮回当中,通过修法以后获得涅槃,这是两个法。但实际意义上,所谓的涅槃是什么呢?就是生死灭尽,没有生死的状态叫涅槃。所以生死和涅槃从这个方面讲没有差别。或从究竟法界的空性本体来讲,生死是本体空,涅槃还是本体空,可以说是无二的。或从第三转法轮大涅槃果来讲,你认为有一个生死、有一个涅槃可得,是没办法获大涅槃的,只有把生死和涅槃二者的执著平等消掉之后,真实无有大涅槃的体性才能够显现。因此,从究竟实相胜义谛的角度来观察,确确实实二者是无二的。
当然,这肯定是在讲法我空,不是在讲它各自的显现。各自的显现生死是生死、涅槃是涅槃,各是各的体性。但从法界的空性或者从实相的角度来讲,二者“无二无少异”,哪怕连微尘许的差异都找不到,不是泛泛地说没有差别,或者大概没有差别,实际上连微尘许的差别都没有。从实相法界空性的角度来讲,根本就没有差别。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个问题,把“生死与涅槃,无二无少异”这种见抉择出来。
抉择完之后不能停留在这个层面上,要“善住无我故”。怎样才能够“善住”呢?就是要修持。如果不修持,你说能“善住”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凡夫人,分别念、烦恼、实执都是自在的,如果只是单单抉择一两次——想通了确实是这样,只能说你知道了这个问题,这样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只停留在这个上面,就永远没有上进。你有了见之后,必须要趋入修。这个修就是第三句“善住无我”。怎样“善住”呢?只能反复地串习,如此才能够“善住无我”。在圣地时才是真正的善住,在资粮道、加行道是相似的善住;在见道、修道,才能够真正地善住无我、安住无我、堪忍无我,这个叫“修”,修持无我空,修持无我的本体。修持无我的果是“生尽得涅槃”。这个“生”是什么呢?“生”代表生死,生死灭尽得到涅槃,就是修持法性的果,修持法我空的果就是“生尽得涅槃”,按照大乘的角度讲当然是大涅槃的果。
我们说生死有两种:一种是分段生死,即从凡夫到一地之间叫分段生死;另一种是变异生死,是指以无明习气地作因,无漏业作缘,然后产生意生身、不可思议生死,这两种是它的果。所以“生尽得涅槃”包含了变异生死的彻底消尽,这个“生”是讲变异的生死。首先是无明习气地消尽,无明习气地是根本因,是像大地一样的东西,有了地就可以生长万物。所知障、无明习气就是一个生起无漏业的因,在无明习气地上可以生起无漏业,不可能有有漏业,因为证悟初地后不可能再有现行烦恼,不可能还有有漏业,一登初地有漏业就全部消尽了。无明习气作因生起无漏业,无漏业作因就会生起意生身,意生身简别于凡夫粗大的五蕴身。如果有了意生身,依靠它作因,绝对会有不可思议的投生,这种生死是不可思议的,不像凡夫死后经过中阴再投生,前因后果是这样。如果真正善住无我,无明习气地消尽则无漏业消尽,无漏业消尽则意生身消尽,意生身消尽则不可思议的投生消尽,不可思议的投生消尽,大涅槃果就现前了。由此“生尽得涅槃”,变异生死消尽得涅槃,如果变异生死消尽了,绝对是没有分段生死的。所以不讲分段生死,就讲变异生死。变异生死一旦消尽,分段生死绝对消尽,所以“生尽得涅槃”。这方面大概讲到如何修证法无我空性,下面还要从地道的角度来讲。“生死与涅槃,无二无少异”是从修法的角度来讲的,下面是从道次第的角度来讲,二者之间有这样的差别。
今天就讲到这个地方。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其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