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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2012–2013) 第44课

闻思

主讲 量理宝藏论 第44课.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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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道友们,下午好。那么咱们下面,现在的话一起恭闻学习《量理宝藏论》的第八品的四十四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那么的话呢,一到七品咱们已经学习完了,从所知的反体,那么所讲到的内容,现在呢是抉择能知量的自性。那么在讲到什么是量、量的法相之前,首先我们先介绍一下法相。

那么我们说是现在在学到第八品观法相当中,那么的话呢,从两个方面来进行抉择:法相的安立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那么抉择各自事相之义,那是第九品的内容。那么说法相的安立的时候,首先我们上一堂课已经学习了,建立了三法周遍诸所知。那么也就是说所有的法相、名相和这个事相,周遍轮涅,或者说有为法、无为法,就是有实法、无实法所摄的这个所知法当中。那么这一点呢,这个道理呢,是通过自证来成立的。为什么通过自证成立?因为这个我们说是,自证的话,它是所有的分别与无分别,是往内观为自证的这个心识。因此的话,像那个三法是反体嘛,是自反体、义反体和事反体,因此呢,是通过咱们的自证的心识成立的。

对于这个道理的时候,我们解释了一下,所谓什么叫法相,什么叫名相和事相。这一点呢,对于这个法相,道友们清楚地了知,因为我们后面今天又会学到,比如说是这个名相的法相,所以这个地方名相,名相的法相的话呢,就是我们这个地方所介绍的,通过名言和心识互不错乱,可以耽著的法就是名相。那么后来就继而讲到这个认识的本体,那么这个认识本体什么意思呢?主要是说从耽著境的角度,从我们的境之法、心之法、所依之法,那么不同的反体,从而认识这个事物的本体。

那么我们说是在法相所了境之法和名相所了心之法,以及事相所了所依之法当中,那么对这个呢,道友们要仔细地去理解它。也就是说法相和名相和事相是我们的特别,也就是说,是我们的遣余是安立的,就如同柱子的所作和无常。那么从对境来说,无常和所作和这个柱子它同一本体。但是我们如果一旦分出来了法相,还有名相和事相,这个呢,就是遣余识。分别从我们的自反体,还有义反体和事反体来分析的。而且它们之间关系的话呢,是能立所立的关系。

那么讲了这一点之后的话呢,后来我们就进一步分析,懂了,这个地方道友们提到很多问题,说比如说事相是否是自相,你如果懂我刚刚说的那些话的话,法相、自相和名相,和事相和名相都是从遣余的角度来分,那么你就不会说事相就是自相了,因为自相是显现的对境,事相呢是遣余识的对境,遣余识,那么怎么能一样呢?你懂了这个定义就知道不一样了。

那么再来看一下可能道友们疑惑之处的话呢,我们接下来就是讲到各自的法相,那么各自的法相当中的时候,我们总说了一下,三法都需要理由的,那么无论是安立这个法相,还是安立事相和名相都需要理由。比如说黄牛,那黄牛的话,它是项峰垂胡,如果没有这么一个法相,你怎么能够说只要是花白的就是黄牛呢?那是不合理的。所以的话,每一个法的安立,法相、名相、事相都有它各自的理由的。讲到这一点的时候呢,再来别说,法相安立的理由是什么,然后的话呢,事相安立的理由是什么,名相安立的理由是什么。那么我们说是因为在总说里面讲了:

三法悉皆需理由,若无一切成错乱。

那就说明我们的法相、名相、事相都安立的时候各自需要理由。

那么在别说当中,上一堂课当中可能道友们有两个难点没有清楚,在这个地方的话呢,在讲课之前我觉得把这两个难点再说一下。结合道友们疑惑,对于对方的观点的时候,在安立法相的理由呢,首先讲了三种观点,三种观点道友们要去细细去体会它。

那么我们说第一种观点说,法相的义反体,它要安立为义反体,有承许是实体的。也就是说我们看到这个项峰垂胡,这个黄牛,那么就知道它是黄牛。为什么?因为这个项峰垂胡这个特点,这个义反体,这个法相的义反体,那么它和这个事物的本体呢,无二无别。那在这个地方它就是没有分清楚境法和心法了。在外境当中的这个项峰垂胡,确实这个项峰垂胡是在外境当中成立,然而法相不能说在外境当中成立。所以如果判断改错题的话,项峰垂胡在外境中成立吗?在外境成立,这个地方呢,是对的。如果我说法相在外境上成立的话,这个呢,就是错的。所以要明白。那么就说他认为呢,我们看到这个项峰垂胡这个黄牛的特征,那么便知是黄牛,因此呢,法相本身就是实体的,不再需要其他的法相。这是第一个观点。

第二个观点的时候的话,他说法相的意义上来讲不再需要了,但是要建立法相这个名言呢,还是需要其他的法相,因为我们说三法周遍诸所知,如果说这个法相,我要成立它的名言,你不建立这个所知,它没有名相的话,也没办法,也是不合理的,就非所知了。

第三个论者的观点的话呢,他认为说是法相又需要法相,名相也需要名相,如此的话呢,这个地方的时候会有无穷,那么若是无穷的话,但是并非不能够证成法相或者说事相成立。为什么?因为他说尽管法相和这个名相是无穷的,但是通过正因,这个所依就是正因,那么便可以决定了所立中无常之义。因此的话呢,尽管是无穷呢,也没什么过失。

对于这三种观点,我们从科判上来看的话,是说破法相不需要法相,那么明明看起来的话,第三个论者的观点好像是需要法相的。然后为什么在这个科判大科判壬一的科判当中,却说法相不需要法相呢?是这个意思。也就是道友也提了这个问题了,说明明对方承许法相,我们破它的时候说安立之因未决定,感觉这个特牵强,因为明明对方承许法相,无论是说法相的实体,或者说法相之义,那么都成立,并没有说不需要法相。好了,那这个地方提得很好,也就是我们来清楚地安立因未决定,就是我们法相不需要法相这个意思。为什么呢?我们可以推理一下的。尽管他自己承许,三个论者的观点,好像看起来他们都承许法相需要决定的。

那么一个呢是实体,或者意义上需要决定,但是从我们来观察的话呢,是不成立的。为什么这样说?首先第一个原因,三法周遍诸所知,也就是法相,它也是所知万法之一,那么法相它需不需要三相呢?肯定也是需要三相的。那事相它也是所知万法之一,它需要三相,它也需要的。所以我们会有法相、有法相的法相,还有名相、名相的法相,这些都是有的。那么我们都会有名相的事相,不可能说是这个三法只是周遍在其他的所知万法当中,而不周遍在咱们的法相当中。所以的话法相依然还需要法相。

但是根据一和二的观点来讲,他说法相不再需要法相了,如果法相不再需要法相,那么我们说是你怎么敢肯定项峰垂胡,那么一定是这个黄牛的法相呢?所以的话呢,必须还要再确定了。那么如果里面没有其他的法相或者名相,仅仅只是个实体安立或者意义上安立,那么就从而确定法相,这是不成立的,其实法相还是没有确定,这是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我们说尽管他自己承许说我的法相在实体上安立,我的法相从意义上不需要其他法相,我们来进行分析的时候,它的法相还是没有确定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我们说是你的法相的实体,如果在实体上成立的话,那么就说明了不再需要其他法相。为什么?因为你的法相在实体当中成立,那么任何一个人见到这个黄牛,他就知道那是黄牛,尽管他从来没有见过它,但是的话呢,你这个项峰垂胡这个特征,这个法相在实体当中存在,在自相的实体当中存在。

所以任何人一看到这头动物,花白的动物,便能知道它就是黄牛,这个的话呢,是不成立的。所以的话,你说法相在实体上成立,便无需法相,这个的话呢,强加观察呢,你的法相还是没有确定,法相没有确定。那么如果说法相确定了的话,应该是一种决定性,那么如果是决定性,就应该属于遣余的识。因为遣余的识的话呢,是说,依彼定解断增益嘛。那么遣余的话呢,它是说是我们依靠这个定解断增益的,那么如果你产生决定性的认知,肯定产生了非黄牛的。

那么但是来讲呢,你的法相没有,应该是从这个角度讲,法相是没有确定的,没有确定。同样的道理,你说是法相之义呢,你是确定了,但是你建立法相自身的名言需要其他法相,这样强加观察的时候,其实还是不成立的,因为你的法相尚且没有确定,你还建立法相自身的名言,这个地方的话呢,就不合理。所以的话呢,像这些关要之处呢,我们分析一下都分析得出来的。后面的第三个论师,他尽管承许说法相需要法相,但是的话呢,法相是无穷的,那么法相无穷的话呢,他的根本法相其实也确定不了,因此呢,还是等于没有法相,法相还是没有确定。因此的话呢,这三个科判,这三个论者的观点呢,合起来就是说法相不需要法相,这个是可以的。

希望道友们学习第八品之后就可以看得出来我们前面薄弱的环节,如果前面学的基础太差了,或者说是没有形成一种主动的思考的话,那么对方为什么这么立宗,我们为什么这么破,对方为什么这么承许,那么他这样办的,从这个角度来破有什么尖锐,这些如果都没思考过的话,进入第八品之后呢,稍微会感觉有点吃力,不过我觉得还不是想象那么难吧,还可以。听到道友们很紧张,觉得太难了。这个第八品相对来讲说了还不算难的,感觉有点绕是绕。但是从意义上来讲的话呢,比起《四百论》的话呢,差远了。

《四百论》那个玩儿都笑不了(存疑)你的时候。所以我们说是,通过学因明的话呢,确实也能够挫败我们相续当中特别多的傲慢的心。以前觉得不可思议,现在学因明过程当中才发现分别力很薄弱,想都想不到这个地方为什么会这么破,我们脑袋想破了都想不到它怎么破出来的。那曾经的话呢,我们自己打妄想的时候无边无边,都能想得出来,现在正儿八经通过这个因明引发咱们正思维的时候,那个分别力太没有力量了,太薄弱,脑袋想破了都不知道,萨迦班智达他怎么个立的,这个地方怎么这么破了呢?那就看得出来咱们的分别力跟不上。所以的话,那么通过这么一学习呢,像是分别重的,特别是我分别力很重,分别力很重,看看你分别力这么重,和因明比起来的话呢,还差得远呢。这样呢,确实能够对我们相续当中很多的傲慢心能够挫败,从而引发对善逝三宝的增上的信心。

接下来的话我们来看第二个,第二个的话呢,道友们也是很关心的一个话题,也就是说,“因事相立所立义”这个地方怎么都想不过来,其实很简单的,没有什么难的。也就是说对方呢,他说好了嘛,那法相尽管是无穷的话没关系的,还是没什么过失。我通过真因——这个因是真因嘛,我通过真因这个真实推理,那么这个所作的事相便可以确定这个所立宗无常的意义。为什么过失之有呢?那这个当然过失大了,我们从哪个地方发了太过要注意,我们三相推理是这样子的:柱子无常,所作之故,那么这个所作和无常,要分析它,三相,还有的话呢,从里面一面成不成立叫真因的。

那么如果说真因的话呢,它是说能立唯一不变的同品,从品上不变更的一品,这个真因的反体。那么的话如果是不成因呢,那么它是因在有法上不成立。如果是不定因的话呢,那么就是能立和所立宗的话,这遍关系不确定。如果相违因的话呢,能立因和所立宗是颠倒的。那么我们来看一下,柱子无常,当然这是真因,凭什么是真因呢?对不对?我如果不加,我不加个柱子,我这样说:虚空是无常的,所作之故,如同瓶子,这真因吗?根本不是真因,这是不成因。所以啊,你仅仅只凭一个所立宗或者说能立因,你就敢断然说这是真因吗?有法成不成立还尚且不知道,我加个龟毛兔角,我说龟毛兔角是无常的,所作之故,如同瓶子。这明摆着不成因,对吧?你怎么能把有法丢开不管了呢?再来看一下,我们来看。那么基本上三相推理,你说是个真因的话呢,不一定要说,凭什么说所作就是无常了呢?

这个时候要推它,要推,你说只要是因缘所作的肯定是无常的,反过来说,只要是常有的,一定不是因缘所作的,这个是极成的推理,那么我就证成你的,同意你的观点。但是现在来讲呢,你根本就抛开了这个三相齐全的法相,因为我们说是所谓的真因,它是三相齐全的法相的,那么我们可以这样立正因推呀,所作是真因,三相齐全的法相之故。那么的话呢,这个时候我建立的时候,那就明白了,如同山上有火,有烟之故,或者等等之类的,那么这个三相齐全的法相就可以证成是真因,所作是真因。

然而你现在的话呢,抛开了这个法相,因为法相无量无边,根本难以确定。如此呢,你就是不要法相,不要三相齐全的法相,那么的话呢,你就说所作是真因。如果说抛开三相齐全的法相,那么你直接说所作是真因的话呢,什么叫真因?真因的话呢,它是正确推理,而且呢,可以一定是证成是无常的意义。那么也就是说,只要是所作,它是真因,那么就可以知道那是无常的意义,因为你不管,不观待三相齐全与否嘛,你不观待嘛,你不观待这个三相齐全。那么这样的话呢,只要谁懂得了有所作是真因,因此呢,谁懂得了所作,就一定知道无常的意义。你承许的嘛,你不观待三相齐全,你根本就不观待三相齐全是否有法成立,你不分析,你直接说只要是所作的就是无常的真因,因此的话,就如同说花白,那么你不管项峰垂胡的特点,你说只要是花白的事相,就一定是黄牛,一样的意思。

那么同样的,所作是否是真因还尚待未定,那么你就抛开它的法相,三相齐全的法相,那么你不管它,你就敢断然地说,只要是所作成立,它是真因,一定是无常,同等理嘛。那花白的话呢,它这个动物,抛开这个项峰垂胡不说,只要是花白的动物一定是黄牛,那这个天下大笑,笑掉大牙了。为什么呢?因为花白的东西太多了,花白的奶牛,花白的猫,花白的狗,甚至花白的墙壁,墙壁它不是,它是动物,那么花白的东西太多了,如此的话,怎么能是黄牛呢?所以的话呢,这个地方主要是出在哪个地方?

你呢,不观待法相,你根本就不用法相来证成,直接说只要是事相就可以了。你这么推出来的呀,就这么推出来的,难吗?不难。所以从这个地方的话就明白,抓住他的过失,他认为只要是因事相立所立义的话,不观待这个法相,当然了,就会有这个过失。在法相未定的情况下,是否真因情况下,你就敢说所作一定是无常的话,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对吧?那这个地方要清楚的,你看很多人,他也像一些基督教,他用上帝的话呢,可以创造万物,可以创造万物,那么的话呢,但是来讲的话,它也能起功用啊,但是它是常法,那么你凭什么说是只要是所造作的,那么的话呢就是无常的?

那很多人他也知道,比如说每天上班,他知道挣钱是由因缘造作的,但是因为钱还是存在的呢,那么还常有的呢,因为钱也是实有的。你没有认为说这个钱就是空的、假的、存在的、无常的。所以这个地方,只要是所作一定是无常的话,这是要分析的是不是真因,真因的话是可以的。那么这个地方明白了,接下来的话再讲今天这个内容。

今天内容的话呢,是这样子: “许谓名言亦复然,若无可耽非所知, 设若有可耽著事,则彼乃后之法相。” 那么这个颂词的话呢,是对方的这个观点,对方怎么说呢?对方也是论师,他这样承许,他说名言亦复然,那么这个地方的话,名言就是名相的意思,亦复然是什么意思呢?那么也就是说如同刚刚所讲到的法相那样子的,法相,如果说法相他要观待法相,法相关待法相的话呢,就会无穷嘛,就会无穷的过失。那么同样的名相也是如此的,如果名相也是观待名相的话,也会有这个无穷的这个过失。

他怎么说的呢?因为这个地方,当我们看这个颂词和上一个颂词有什么关联,要看一下关联。那么在上一个颂词当中,有一位就是其中的一位论师,他说法相之义需要法相嘛,名相也需要名相。后来咱们破他的话呢,说是如果说是你这样的话呢是不成立的,因为你的根本的法相没法确定,那么如此的话呢,一切的这个安立都失毁了。那么当我们破了他的观点之后,他通过补救,我们还是破了他。接下来的话呢,另外一个论师就说了,其实的话呢,不单单法相也是需要法相的,其实名相也需要名相,名相也是这样子的。

那么他从两个角度来说,他如果说若无可耽非所知,若无可耽,这个可耽的话呢,是可耽著事的意思。那么也就是如果说名相它不具备可耽著事。这个可耽著事是什么?就是名相的特点。帮我们看一下前面,在讲多真者(存疑)的注释当中,那么讲到“是故阐释彼安立”的时候,解释了名相。什么叫名相呢?前面是这样说的,说是我们通过名言及心识,互不错乱,可以耽著的法,就是名相。

比如说我说杯子,这个杯子呢是我的名言,可以假立的,那么我的心,我的心识遣余,有名言遣余、有心识遣余,那么我的心识的话,也可以当作这个杯子的形象,而且的话呢,你说杯子,那么我呢也可以当作一个杯子。从这个地方来说的话,我们名言、心识互不错乱,但是呢可以同时当作这么一个杯子。那么的话呢,一个是名总或者义总,但是我们当作的就是一个杯子,腹大的形象也好,那么的话呢或者说一个名称的概念也好,那么这个呢就叫我们的这个总法或者共相。

那么也是说若无可耽,这个可耽是可耽著事,可耽著事就是我们刚刚所解释的名相的定义。那么也就是说,如果说这个名相,它观察起来,它跟我们说,如果这个名相呢,我给你提个问题,它不具备名言和心识互不错乱的可耽著的这个事的话,那么也就说明了名相它就成了非所知了。为什么名相成了非所知了呢?是因为我们说是这个名相,它,比如黄牛,黄牛这个名相,那么它不再具备,它不具备这个特点,什么特点呢?名言,就是我通过名称说黄牛,或者呢通过心识分别念可以当作这个黄牛的形象。

那么它如果不具备名言和心识互不错乱可耽著的这么一个特点的话,那就说明这个黄牛的这个名相的话,它就超出了我们的分别心的认知和语言假立言说这个范畴,那它就是非所知的。它不具备名相的这个特点。说到呢,我们说是三法周遍诸所知,那么这个名相的话,它应该是也是具足名相的,也应该有这个法相。

如果名相它也不具备它本身的特点,名相法相的特点,名言心识互不错乱可耽著这个特点的话,那么这个法相,那就说明它非我们的心识和语言所认知的范畴,那就是非所知了。

下面来看第二个,他说“设若有可耽著事”。“设若有可耽著事”是第二个观察角度。假设如果这个名相它是有可耽著事,这个可耽著事指的是名相的法相。这个名相的法相并非指的是项峰垂胡法相,不是的,而指的是成立名相的特点,成立名相的法相,我们刚刚所说的以心识和名言互不错乱可耽著之事,这个意思。

假设有个名相的法相,名相的特点吧,这个时候“则彼乃后之法相”。有什么过失呢?我们的前前这个名相,就是后后名相的法相,这是这个意思。如此的话就会无穷,因此这个名相还是不能成立,它是这样问到的一个问题。所以如果说我们破了对方的法相,法相无穷嘛,同样他给我们提个问题说,其实名相我们观察之后也是这样子的,要么成了非所知,如果不可耽著的话成了非所知,如果观察可耽著的话,就是无穷的过失。

我们说是对它这个“设若有可耽著事,则彼乃后之法相”,我觉得这个是最难最难的,我今天看了好……从昨天前天开始一直在看这个地方,但是我推了一下,不敢完全保证一定对,但是我反反复复参考一下,供大家参考一下。这个地方怎么推出来的呢?是这样理解的:他说如果具有可耽著事的话,那么有一个我们的法相,心识。我首先建立第一轮这个名相吧,“此花白动物是黄牛,项峰垂胡之故”。这个“此花白动物是黄牛”的名称,是第一个名相。我们说这个黄牛的名相,它有没有可耽著的呢?

如果它不能耽著的话,那么这个黄牛是第一个黄牛的名称,我们的分别念和名言不能够耽著,超出了咱们的范畴,因此就是非所知。我建立这个“此花白动物是黄牛,项峰垂胡之故”的话,那么这个黄牛的名相应该具备它的特点,名言的法相这个特点。什么特点呢?可耽著事这个特点。这个时候我们再来看一下,如果具备可耽著事的话,那么可耽著事本身就成了第二个名相,或者后后的耽著境。什么意思呢?我们来看,我建立第二个名相,也就是说耽著(名言或者心识)耽著黄牛的这个名称是名相,为什么呢?

是黄牛之故。也就是说到了我建立第二个名相的时候,我就把第一个“是黄牛之故”当成法相来证成,我耽著或者是名言、心识耽著这个黄牛的名称的话,它是名相,这是第二个名相。所以这个时候我把可耽著事就作为有法了,具有可耽著事作为有法,而这个是名相的这个名称的概念,它的能立因是黄牛之故。这就说明第一个名相是第二个名相的法相。把这两项标注里面写下:第一个名相是第二个名相的法相。

再来看这里第三个。如果我再问,第三个名相,我说这个名言或心识耽著黄牛的这个名称,它还有没有名相呢?你说有,有第三个名相。如果有第三个名相的话,如此第二个可耽著事之故,就成了第三个名相的法相。我建立一下,这样建立的:第三个名相黄牛,“黄牛是黄牛的名相,可耽著事之故”。这样的话就说明了前前的名相是后后的法相。所以每一个都是这样子的,前前的名相就成了后后的法相,就会是这样的结局,如此就会有无穷的过失。所以我推了好半天,就是这样推出来的。

也就是说“此花白动物是黄牛,项峰垂胡之故”。此黄牛这是第一个名相,这个第一个名相需不需要第二个名相呢?需要的。需要第二个名相的话,我们就这么建立,建立第二个名相,就把第一个“是黄牛”当成了第二个名相的法相,来建立第二个名相。第二个名相就是我们所说的可耽著事。我们的名言或心识可耽著黄牛的这个名称,那么它是黄牛的名相。为什么呢?因为是黄牛之故。这是第二个名相,第二个名相就把第一个的名相作为第二个名相的法相。再来看的话,我建第三个名相。

那我说第二个名相的时候,刚刚说到的我名言或心识所耽著的这个黄牛的名相,它是否再需要第三个呢?需要。需要的话我就这么建立,我就把第二个的名相作为法相了。怎么建立呢?“黄牛是黄牛的这个名相,因为是可耽著事之故”,这样子的。这样很清楚就出来了,也就说明了大家通过三个名相建立的时候,第二个名相就成了第三个名相的法相。这样的话就前前是法相,后后是名相。这个地方建起来没有什么太难的,不过反反复复看的话应该会明白的。

所以如此建立的话,如果第四个名相建立怎么样,就需要第三个名相作为第四个名相的法相,对吧?这个应该明白吧。如果我建立第四个名相的话,就需要第三个名相作为它的法相才能够建立。也就是说第三个名相是第四个名相的耽著境。从而才能够建立前前是法相,后后是名相。稍微建立一下,推一下,应该还可以的。同样的道理,我问大家一下,比如说第五个名相建立的话,就需要第四个的名相作为第五个名相的法相,或者换句话来讲,作为第五个名相的耽著境,也是这样子的。也就第四个它是第五个的法相,它本身是名相,作为后后的名相,这样子的。

像这样子的话,对这个问题可能当时有点不明白。总之的话呢,他的错误出在哪个地方,给道友们说一下。他的错误之处的话呢,通过待会我们后面对比、建立,通过三个法相,通过我们的三个推理就不再需要第四个推理了,通过对比的方式就发现对方是不懂得遣余。当然这个地方的话呢,这个结论待会儿我们会详细地分析,这是今天的重点。

那么我们说是讲了这样,这样之后的话就清楚了。对方的话,他认为说是比如说第一个黄牛,那黄牛第一个名相是黄牛的名称,那么黄牛的名称的话,它需不需要第二个名相呢?如果说不需要第二个,第二个名相就变成了非所知了,那么它必须要第二个名相。那么需要第二个名相的时候的话,这个时候也就是我们大家的心识和名言可以耽著的这个名相。那么如果具足第二个这样的心识可耽著的这个名相的话,那么这第二个名相我又问,那么第二个名相需不需要第三个名相呢?

你说需要,那么需要第三个名相的话,这个时候就是通过项峰垂胡,或者说是第三个名相建立黄牛这个名相的时候,就把我们的心识和分别念可耽、还有名言可耽著的这么一个,就作为它的法相。所以如此的话呢,就会无穷,根本就成立不了这个名相的。后来的话呢,这样地方给我们提出来之后,接下来我们来对它进行回答。在回答过程当中用了同等理,用了同等理。

在同等理过程当中是这样说的:若尔枝桠亦复然,无有枝桠非为树,彼有枝桠则树木,亦成法相无止境。那么在正式回答这个颂词之前的话,结合上师的讲记和洛德旺波尊者的书,给道友们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下。首先我们从正面先不讲这个颂词,这个颂词是从反面来推的,是同等理推的,我们从正面来回答一下对方的观点,然后再讲这个颂词的同等理的遮破。

那么怎么来萨迦班智达怎么回答对方?因为对方给我们提出来说:“设若有可耽著事,则彼乃后之法相。”那么我们从正面先回答一下,其实来讲的话,不会有无穷的过失。为什么?因为的话,所谓的名言呢,这个名言,那么它只不过是说依靠遣余的识,将面前显现的这个名称的概念“黄牛”,或者说是这个形象,耽作为自相的义反体,这个事物的义反体。其实来讲的话呢,就如同说我说瓶子,那么我嘴上说名称叫瓶子,那么这个瓶子呢,通过我们的心识遣余来说,是否定了非瓶子,从而肯定了瓶子的本体,这是我们的遮诠否定和肯定方式。那么这样说的时候的话呢,其实这个瓶子的名言和瓶子是无二无别的。那么瓶子的名言和瓶子无二无别是什么意思?指的是说我们大家对这个耽著境,这个耽著境我取名为瓶子,那么取名瓶子,其实这个瓶子,它和外境自相的瓶子来说呢,我认为自相是一体的。

那么的话呢,也就是讲到了,比如说柱子无常所作之故,那么柱子无常所作之故,其实它的本体呢是无二无别的。但是我从遣余的识,我分别分为三种:所作的反体、无常的反体和柱子的反体。那么同样的这个地方也是这样子的。那么说是瓶子,其实瓶子的话,就是有一个事物自相的本体的。那么对于这个事物自相的本体,我要为人描述,那么它的话呢,只是我们无分别识所显现的对境。然而我现在通过遣余识,然后让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大腹的这个法相就是瓶子的话呢,我会说,眼前这个东西,它就是瓶子,为什么呢?大腹之故,或者说大腹能够装水之故,这样子的。

那么对于这个瓶子,我分别从不同的反体,也就是说从法相的反体、从名相的反体、从事相的反体为你介绍这个瓶子。其实法相、事相和名相从意义来说的话呢,是无二无别的一个本体,只不过通过我的遣余识,从不同的角度,安假名安立的。所以的话呢,懂了这一点的话呢,这是关键中的关键。

我们曾经学第四品的时候,讲到了遣余的一些执著的方式,有哪些方式呢?有四种,其中有两种很重要,那么一种呢是他体则为一体,一种呢是一体则为他体。那么讲到他体,我们说一体则为他体的时候说:“如词分别缘取式”,那么的话呢,遣余识前可以当作他体。那么通过分别念还有名词,我们可以把一个瓶子假立为很多他体法。比如说我把这个瓶子通过名称,我可以叫它叫瓶子,然后的话呢,也可以叫它其他的不同名称,那么如此的话呢,可以证成名言因。那么如果你不知道瓶子这个名称的话,那么我可以通过你很熟悉这个名词来告诉你它叫瓶子的名称。

所以通过这个地方就清楚了,其实它就是一个本体的,就是个本体,只不过我从不同的反体,从遣余识,拿来把它分出来,这些不同的反体叫义反体。那么义反体也好,或者说有的时候把名言叫自反体,这个在我们藏文释的话呢,说自反体。那么不管是自反体来讲的话,它其实所耽著的外境义就是那个本体的。所以呢,将我们的遣余识,将识前所显现的这么一个名称的概念“瓶子”,耽作为外境自相的那个瓶子,是这样子无二无别,耽作为无二无别。

所以的话呢,那么在懂了这个地方的时候,为什么说这个地方说没有必要分析此名的自反体呢?因为一般来讲,名言是自反体,法相是义反体,那这个地方为什么说没有必要分析此名的自反体?主要是侧重表达,名言也好,或者说法相也好,它们都是耽著外境的这么一个本体。从外境义,那么这个外境义的角度来说的话呢,是同一个本体的不同反体,所以它没有必要分析它的自反体。因为自反体的话是强调就像所作和无常的不同的反体法,是他体的不同反体法。如果从义反体来说的话呢,那就说明了不管是事相,或者名相,或者法相,那么都是从耽著外境的角度来讲是无二无别的一个本体。

那么一旦承认无二无别的一个本体,这点很关键,那说明什么问题呢?就说我们最初命名的时候,那么是把总相误认为自相。那么的话呢,就说命名老人他看到这个树的时候,这是自相的树,然后把它单指为,就是单指为所取,耽著境,来进行命名,进行命名和沟通和交流,误后来误的造了境自相(存疑)。所以的话,通过这个地方的时候,我们就清楚了,同样的,最初命名老人也是如此,而我们的话,因明主宗的观点来说也是这样子的。

那么所作和无常,包括名相和法相,都是无二无别地能在外境的本体当中的方式来进行建立。所以的话呢,黄牛的话,比如说项峰垂胡,那么项峰垂胡是外境上的法,那么只不过我们从心前安立了这个反体,就是法相的反体。还有的话呢,黄牛的名称,那么黄牛的名称的话,我们从遣余识面前安立了这个名相,那么这个名相呢和外境动物的这个意义,它的这个本体呢是结合成一体的,误认为一体的。

就像咱们俩聊天的时候,我说你看五明佛学院的坛城,那我说个坛城的话,道友们想必通过我这个话音刚落,每位道友呢,脑海当中都会呢,不自觉地就会和我们五明佛学院自相的那个外境的坛城的意义的话,在脑海里面完美地结合。

所以的话呢,这个地方就清楚了,如此遣余识就这个样子的,尽管法相和名相、事相是三个不同的反体,但是单从外境意义的角度来说,那么就是一个本体。所以的话呢,名称也好,法相也好,就是我们所说的那个外境动物的黄牛,那个黄牛,那个自相的那个黄牛。

因此的话,就像那个瓶子啊,我们说长颈鼓腹也好,或者说瓶子的名言也好,或者说瓶子的能够装水的作用也好,那么的话呢,都和瓶子的本体呢是无二无别的,只不过遣余识面前分成了三个反体。那么懂了这个地方之后就明白了。

那么这点非常非常重要,也就是说到了我们大家为什么第四品是核心,是因明的眼目呢?我们每一品啊,从后面的这个第三品、第四品、第五品、六品、七品、八品,每一品都离不开遣余。那么尤其八品是这样子的,对方的话就是也没有分清楚实体和反体法,那么也没有分清楚分别念和无分别念。

所以在这个地方的话,他就认为说会无穷,我们说哪会无穷呢?不会的。那么即便到了第三个这个推理的时候的话,就没有必要再往下分了。为什么?因为最初我们说这命名法就是这么命名的,就是把总相误认为自相。而且呢,那么我们这个名称和外境的动物的意义,它是误认为一体的。所以的话呢,我一说黄牛,那你就知道呢,指的是那个外境的有项峰垂胡特点的,那么的话呢,那有花白这个动物的,那就很清楚了。所以的话呢,根本无需再一次地,反反复复地通过名相再,再由名相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那就无穷啊,不会这样子的。

所以的话呢,我们说是在这个地方,从分别念的角度来讲,要注意啊,分别念的角度的话,可不可以无穷地分呢?可以的。因为我们分别念的特点,它的话呢,是如同一个能说会道的这么一个盲人一样的。能说会道的一个盲人,他是没见过外境的,没见过外境。那么的话呢,但是来讲呢,他呢,可以的话呢,添油加醋地把一作为多,多作为一,而且分别念无穷无尽的话,比如兔角啊,那么兔角的话,其实它是没有本体的,在咱们现在的无分别识面前是不存在的。那么但是通过分别念的话,我们呢,通过这个亦否定也好,那么或者说持否定也好,那么通过咱们分别念啊,把这个兔角可以描述得淋漓尽致的,随便想都可以的。

但是分别念的话有两种情况,符合事实的和不符合事实的。那么你再怎么想的话呢,得切合实际啊,对吧?咱们因明的话呢,是调伏咱们自相续的烦恼的,而且呢要改造咱们的这个身,调伏我们的烦恼,而且的话呢,能够选择这个,就是抉择一些因果规律。那么如果说是你这个不符合事实的,你再怎么想,比如说你说兔角很漂亮等等之类的,这些不符合事实,对我们也没有用处嘛,它不能起功用。因此的话呢,我们的分别念啊,要符合实际的。

那么分别念符合实际的话,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呢?就是真实遣余。因为分别念的话有两种情况,有真实遣余和颠倒遣余。那么漫无边际的分别念,瞎想的分别念的话呢,这是属于颠倒的遣余。而对我们有帮助的就是真实的遣余,真实遣余。因为我们说是依靠这个真实遣余的话,依靠定解和消除增益,并且与事实相符合,最后呢获得造作性的自相,这个呢是对我们有作用的,叫真实的遣余。

那么的话呢,我们说是因此啊,这个名相是否再需要名相,其实的话呢,我们说是它和外境也不能脱离的。那么我们判断的时候的话,直接通过遣余的特点就可以了,就是把一体作为他体,一体作为他体。大体在外境当中是无二无别的这个本体,所作也好,无常也好,那么的话呢,这个柱子也好,就是无二无别的一个本体。但是通过咱们遣余心识,可以从不同角度,那么如果单抓,比如差别事的时候,差别法的时候啊,差别基是一个,差别事就是柱子,那么我如果单抓这个柱子的无常呢,我就说柱子的无常,而排除了常有。如果单抓这个柱子的所作的话,我会说柱子所作,遣除非所作。那就说明了这个地方它们是无二无别的一个本体的,最初命名也是如此,那么运用名言也是如此的。因此的话呢,根本不会说名相再需要名相啊。

那么到了第三个推理呢,就到此为止就可以了。所以呢,懂了这个地方之后,这是从正面告诉对方。那么之所以你提出来这个问题,是因为第一点,你不懂遣余;第二点的话呢,我们说是你不知道境法和心法,在外境的本体当中的话,那么呢,是不可再分的,那么分别念呢,可以无穷地分下去。第三个方面的话,我们说是我们遣余的特点呢,是说,我把这个总相误认为自相啊,那么无二无别妄执为一体来进行取境,这就是遣余的特征。所以的话呢,你如果懂了这点呢,就不会提出这个问题了,名相不会有无穷的过失。那么这是正面回答他。

接下来看的话呢,我们从颂词字面上再来看,以同等理反驳他。“若尔”,那么若尔的话呢,指的是说,如果说你的观点是合理的话啊,那么这个名相,它如果不可耽著,就是非所知;如果有可耽著事的话,那么第二个这个前前的名相作为后后的这个法相。那么我们说的话,如果是这样子的话呢,“若尔”就是承上启下了啊,请念下一个颂词:“枝桠亦复然。”那么举个例子来说吧,那么你是说这个树枝吧,树枝。那么具备这个树的法相,这个枝桠,就说是我们的树的这个法相,树枝,树枝亦复然,那么也同样。怎么同样呢?

我们来看一下观察方式,也是一样的。也就是说第一个树枝,“若无枝桠非为树”,它有没有呢?这个枝桠的法相,比如说我这里给你一个三相推理:檀香树是树,具有树枝之故,或者说具有枝桠之故。这个枝桠就是我们的法相,树枝,或者说有枝有叶。那么如果说它具有枝桠,或者具有枝叶,枝叶或者具有树枝这个法相的缘故的话,这就称檀香树是树。现在我们来看一下,说“若无枝桠非为树”。

那么如果说枝桠,当这个树枝,这个檀香第一个树枝,我问你,它有没有第二个树枝?在这个三相推理当中的话,比如说我们的分析,你就说第一个树枝的时候,它有没有具足树枝的法相呢?有没有?如果你说不具足树枝的法相,那么就变成第一个树枝就不是树了,因为它不具足树的法相。这个时候,如果第一个树枝它不具足第二个树枝,刚刚说了,那么它就会不叫树了,它就不能够证成檀香树是树,因为它本身就不是树。这是第一个“非为树”。

那么如果说“彼有枝桠”,第二点,你说第一个树枝,就说檀香是树,具树枝之故,那么这个树枝,第一个树枝,我问你,这个树枝当第一个树枝来讲,具不具足第二个树枝呢?这个枝桠是树枝的意思,或者枝叶的意思,具不具足第二个树枝?你说具足第二个树枝的话,这个时候,我们来看一下,如果它具足第二个树枝,那么具足第二个树枝,我又问你,我把第二个树枝作为缘的话,我说那么第二个树枝它具不具足第三个树枝?如果说第二个树枝它作为缘法的时候,第二个树枝我进行三相推理:第二个树枝是树,具足第三个树枝之故,这就是成立的。那么,如果第二个树枝不具足第三个树枝,那么第二个树枝就不是树了。那么如果第二个树枝不是树,它怎么能够证成檀香树是树呢?是的话,第二个树枝必须要具足第三个树枝。

同样的我再来看一下,我会说第三个树枝,第三个树枝具不具足第四个树枝?如果你说不具足第四个树枝的话,那么第三个树枝就非树了。那么你只能说第三个树枝具足第四个树枝,那么第三个树枝如果具足第四个树枝叫树的话,会无穷无穷地这样下去的。无穷下去的时候,我们说是就会有刚刚所讲到的那个过失,名相无穷,漫天遍野的就是漫虚空际的我们名相了,也有这个过失。所以说“亦成法相无止境”。如果说第二个树枝它需要具足第三个树枝,那么第三个树枝需要具足第四个树枝,如果中间其中有一个不具足的话,其中那个树枝就不是树了。

因此必须都要具足后后的树枝作为法相来证成这个前前的树枝是事相,或者说是名相都可以的。如果第二个树枝它要成立为是树,必须要具足第三个树枝,那么如果不具足第三个树枝,那么第二个树枝就不是树,如此的话,就会有无穷的过失,是“亦成法相无止境”。那么树的法相就无穷无尽了。到最后什么意思呢?树的根本法相也不能成立,导致最后树的根本法相也不能成立了,因为无穷无尽嘛。那么无穷无尽的话,最后你这个树的根本法相就跟前面分析一样,也不能够确定,因为你到无有尽头的话,你这个法相也是无穷无尽的。最后根本法相也是不能确定的,这些过失都会有的,或者说法相无穷的过失。

那么这个从两个角度回答了他:一个从正面的角度告诉了他,我们不会有名相无穷的这个过失,从正面回答他,从遣余的角度;第二个,从同等理的角度来进行反驳。如果是枝桠,同样地以树枝为例的话,进行三相推理,“檀香是树,具树枝之故”的这个推理当中,如果它第一个树枝不具足第二个树枝,这样的话,我们说是就会有第一个树枝不是树的过失;如果它具足第二个树枝,具足第三个树枝,第三个树枝具足第四个树枝,那么如此无穷的话,法相就会有无穷尽的过失,这样子的。那就是通过同等理反驳了他。而我们用的是同一个推理的,用的就是说具足不具足这个同等理的。所以提出什么问题,这样反驳对方的时候,对方接下来回答我们,他怎么回答我们的?

他说:“谓枝虽无他树枝,然枝本身即建立,与檀香树无别体,是故不成无穷尽。”那当咱们问他的时候,也就是说你们从名相跟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名相如果不具足名相,则非树枝,如果名相具足名相,如此名相无穷。同样的我也是这样反驳:第一个树枝具足这个树枝,那么有法相无穷的过失;树枝不具足第二个树枝,变成了不是树的过失,这样子的。我这样提出来之后,对方就来回答。通过他的回答之后,慢慢地向咱们的答案在靠拢。那么他怎么回答的?他说“谓枝虽无他树枝”,他说其实我没有这个法相无穷的过失。

他承接着那句话,说亦成法相无止境。他说我不会说法相无止境的过失。为什么呢?因为“虽无他树枝”。其实,第一个树枝不再需要其他的树枝了,不再需要其他树枝。那么没有其他的树枝,不再具足,这个“无”是不具足的意思,不具足。那么它不再具足,比如第一个树枝,就不再需要第二个树枝来证成它是树。为什么?他说是因为“然枝本身即建立”,因为我这个地方的树枝的本身,树枝的本身建立的时候,其实它就是和檀香树无二无别的方式来进行建立的。

比如说我建立这个有枝有叶的法相,那么这个有枝有叶的法相,它就是和檀香树无二无别,不可能说这个有枝有叶的法相在檀香树上不成立。我们说是有一个颂词,把这个他体作为异体的时候,有这么一个颂词说是“破立同是枝”(存疑)。也就是说到了我通过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形象的那些别法,我建立了一种概念,叫有枝有叶,那么这个有枝有叶在沉香树上是存在的,无二无别的。在沉香树、檀香树、桂花树都有这个有枝有叶的法相的。因此的话,我通过遮破总,说没有树,就把一切天南地北的所有的树全都遮破了,遮破总就把一切的别遮破了,这样的功德和必要性。

所以的话,那么这个有枝有叶的法相当它建立的时候,其实呢,这个枝本身,这枝本身和檀香树无二无别,无二无别。那么无二无别的时候,进行建立的时候的话呢,那么就是这样进行建立的:“与檀香树无别体。”

是的话呢,我们说是当我建立这个树枝,那么建立这个树枝的法相,有枝有叶这个法相,这个枝本身是有这一个法相,那么树枝它尽管不再具有具足其他的第二个树枝、第三个树枝,不再具有了,但是的话呢,我们说是不会说成为你刚刚发的太过。如果说第一个树枝不再具足第二个树枝会有非树的过失,这样不会有的。是因为我所建立的这个树枝的法相,那么的话呢,它其实是包括树枝本身和这个檀香树这个无二无别的这么一个法。那么的话我们说是并不是说树枝和这个树是别别他体,不是这样子的。

如果是别别他体的话呢,这个有枝有叶根本不能够证成沉香树是树,那么它是无别的一个本体。所以的话我们说是既建立与檀香树无别体,就说明了我们是在一个树的本体当中,那么的话呢,建立了有枝有叶的法相,和这个檀香树无别,在檀香树这个无别的本体当中来进行建立,是故不成无穷尽。所以的话呢,我们说是根本就不会有无穷尽的过失,法相呢,这个有枝有叶的法相,树枝无穷尽的过失。

那么当他这样来补救的时候的话呢,大家发现了没有,他在破我们给他发的两个太过。如果说树枝具足其他的这个树枝,尽管成了树,但是法相无穷;如果树枝不具足其他的树枝,那么变成树枝不是树。他说对这两个太过呢,他回答了:我不会这个过失,我不再具足其他的树枝。那么不再具足其他树枝的话呢,就说明,但是会不会有没有树的过失呢?不会有的,因为我具足建立的时候,那么的话呢,这个树枝它本身,树枝本身它就和这个檀香树这个本体是无二无别的,因此呢,没有无穷尽的过失。

但是的话呢,法相的话呢,我们说既是它不再具足其他树枝的话,一方面没有这个非树的过失,一方面呢也没有法相无穷的过失。所以呢,“是故不成无穷尽”。就像是在遮破我们刚刚所发的太过,是说亦成法相无止尽这个太过,他说根本不会有无穷尽的过失,因为我不需要第二个树枝要第三个树枝,第三个树枝要第四个树枝,那么我本身的这个建立了树枝本身就和檀香树无别体。那么当他这样说的时候的话呢,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就知道了。

他说的话呢,比如他讲完之后的话呢,上师老人家也补充了很多观点,很多很多这个内容,我们的话呢总共再分析一下,也就是说他讲完这个颂词字面意思的话呢,再来看一下。他说,好,就像你们萨迦班智达你们所陈述的“柱子是无常,所作之故”,那么“柱子无常,所作之故”的话呢,尽管柱子同一个本体,但是的话,无常和所作也是同一个本体,那么无常和所作是一个本体。因此从遣余的角度来说,尽管我可以分为无常和所作的这个反体,其实从本体、从耽著境的角度来说,那么它们就是同一个本体的。

从对境的实相来说,那么对境所有一切性“一体不容有众多,众多住一不可有,一法无有明不明”,那么柱子和无常、所作,它们都是对境的一个实相、一个本体的,只不过在遣余的分别心的面前,我们可以分为柱子、无常和所作这些不同的反体,是这样子的。那么其实来讲的话呢,都是无二无别的本体。说无常呢,也就是说所作,也就是柱子是无别的本体的。所以的话呢,这个地方的时候,同样的,我们这个地方的檀香树,也就是树本身,因为它就树枝的缘故,就有枝有叶的法相,这个有枝有叶的法相,那么和檀香树、桂花树、沉香树,那么都是无二无别的本体。

那么表面看起来,我们说比如檀香树,它的话呢,有树木,那么有这个树枝,好像不同的部分,那么其实来说的话呢,它们这些不同的部分就是同一个本体,就用个瓶子一样的,瓶子有瓶口、瓶尾、瓶腹,那么它们尽管有不同的部分的话,但是瓶腹和瓶尾那么都是瓶子的一个本体的。同样的,那么檀香,还有树木和有枝有叶,那么好像的话,一个是有法,一个是立宗,一个是能立因,好像是别别的反体的分开的。其实来讲的话呢,就是呢一体的。

所以我们说是你们刚刚说的第一个树枝是否具足第二个树枝,如果不具足第二个树枝,那么的话呢,变成了第一个树枝非树的过失;如果具足第二个树枝,会无穷的过失。其实你们错了,你们不理解我的观点,我的话呢,就是刚刚所说的意思。那么如同这个“柱子无常,所作之故”,檀香树和这个树木和这个树枝,尽管看起来是他体,如同说无常和所作是他体一样的,其实来讲呢,就是一个本体的。那么这样说的话呢,就是说就没有必要再通过这个名相,再需要名相等等之类的。那么将来说的,说的话呢,我们这个地方也是要表明我们的观点,下面来进行回答。

“名言纵无第二者,名言自身之法相,建立所知本体故,名言岂成无穷尽。”我就等他这句话,那么他这样一讲的话呢,我们就很开心。说谓之树,因为他说谓之树,他树枝,然枝本身即建立嘛,与檀香树无别体。他讲到这个地方的话呢,咱们心态一解,对咱们前师(存疑)的观点越来越靠近,越来越靠近。好了,我们就说了,那同样的呀,我们的名言的话,“纵无第二者”,就说是纵然它没有第二个名相,在班智达这边回答了,也是的话呢,有个窍诀,引发他自己说,说完之后的话呢,根据他的观点,我们再把我们的观点阐明。

那么萨迦班智达也是循循善诱的,没有直接把咱们的观点首先告诉他,问他你怎么看待,那么你怎么说完之后的话,我们呢,再给他引出我们的这个答案来,怎么说的?那么回过头来,回顾第一个太过,就是名言到底,它不是,现在我们在讨论“名言亦复然”,到底名言是不是无穷的过失呢?我们这个地方就回答他了。同样道理,名言呢,没有无穷的过失,为什么?“名言纵无第二者”,同样道理,如同你刚刚所说的,“然枝本身即建立,与檀香树无别体”。同样的,这个名言纵然没有第二者,没有第二个名相,那么名言它,尽管它不具备第二个名相的时候的话,也就是说“名言自身之法相”。但是的话呢,这个时候就回答第一个太过,他说了嘛,你的名言具不具足第二个名相,如果不具足的话,那么名言非所知,对吧?

这个时候我们首先回答第一个,不会有。我们名相纵然不具备第二个名相,跟你一样的,谓之树,与树枝对应起来,我尽管不具足第二个名相,但是不会有成为非所知的这个过失。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说是名相本身的,下面讲原因,第二句话、第三句话讲原因。因为名相本身的法相建立所知本体故,是说我们一个名言所……怎么样名言呢?它的法相就前面所说的,我们的名,这个心识和名义互不错乱耽著。那么这个时候依靠项峰垂胡这个法相,我们就建立了和自身无别的这么一个无二无别的方式,建立了这个所知的本体。

所以这个地方,黄牛的名称和项峰垂胡的法相,还有花白这个动物,它们都是无二无别的一个本体的缘故。既然是无二无别的一个本体的话,所以尽管名相不需要第二个名相,不需要第二个名相,但是不会成为非所知。是因为我说杯子,或者说说黄牛,那么说这个黄牛的时候,这个黄牛最初建立的时候,就是依靠自身的外境,只不过我从不同的反体,从名称的反体,从法相的反体,从事相的反体,如同所作无常一样安立了不同的反体。

但是我们说是它本身当初建立的时候,这个自相是以无二无别的方式来妄执为一体,通过遣余的识妄执一体的方式来进行建立的。尽管我们不可用名称、不可用自相行破立,但是我们是误谓自相行破立的,把总相误认为自相的方式来进行遮破和进行建立。同样的,我建立的时候,我说这个黄牛的名称,那么这个名称是周遍所有的花白的、具足项峰垂胡的这么一个黄牛,或者说是具足黑色的项峰垂胡的这个法相的黄牛,是这样子的。所以名相本身的话,是依靠项峰垂胡这个特征、这个法相建立与它自身无别的这个所知本体。

因此的话,我们说第二个,后来说成无穷尽,那么如此沉迷的话呢,就知道第二个太过,第四句话是回遮第二个太过。你刚刚说了,名相有无穷尽的过失,是不会有的,因为我说了,名相不再需要名相了。不再需要名相的话,怎么可能说第二个名相它是第三个名相的法相,前作为法相,后为名相呢?不会有了,因为我直接回答你了,我说名相不再需要名相,怎么会有无穷无尽的过失呢?这个是没有的,没有这样的过失。

那么在这个地方说的时候,我们就清楚了,通过对方所说到的,我们说是如果你的树枝建立的时候,你们说没有无穷的过失,是因为你们树木的建立是通过无二无别的方式,树木还有檀香树,还有树枝法相,是无二无别的方式来进行建立的。同样的,我们建立名言、建立名相也是这样的方式,在一反体当中,单独的一反体当中,它的法相都是无二无别的。比如说花白的动物也是黄牛,那么就有项峰垂胡之故,这个花白的动物和具足项峰垂胡的动物就是黄牛。那黄牛这个名称和项峰垂胡和花白动物是无二无别的,是这么来进行建立的,最初命名老人就这么建立的。所以他们说是执著的心前,为了让你懂得这个具足项峰垂胡的这么个特点的动物是黄牛的话,我用这些名言告诉你。

那么的话,还有一个呢,我如此分反体的原因啊,是为了一方面证成名言因,还有证成义理因。其实来讲的话,他们呢,所建立的时候,最初建立的时候,那么我说花白,我一说这个黄牛,你肯定知道,哦,就是那个花白项峰垂胡,那个动物的,无二无别的。所以这个地方的时候,我们的名称,刚说了这个第二个名称的话,就是黄牛的名称,那么就说是此花白动物是黄牛,因为其项峰垂胡之故。其实的话,黄牛的名称已经建立起来了,那么根本这个名相自身的法相建立的时候,所指的黄牛这个名称,和我们自相的本体,就是外境的这个自相,所指的这个法是以无二无别的方式来进行建立的。建立完的话,有没有必要说我把名相再建立名相?如果黄牛是名称的话,请问第二个名相需不需要?第三个名相需不需要?如此的话,根本没有必要的。所以名言无穷的这个过失根本就没有。

所以在在这个地方有个关键的地方,我们最终的观点回到它的时候就知道了:法相和名相无二无别。如果你知道了法相、名相无二无别的时候,那你就通达了名言了。所以我们很多时候在分析第四、五品的时候,说耽著能诠和耽著所诠嘛,也是这样子的。尽管的话,我们说是,这个名称,名称和这个自相是没有关联的,但是的话,通过遣余的识啊,我们可以妄执为一体,妄执为一体。所以这个时候呢,我一说杯子,大家通过我的名称,就知道这个所诠义,也知道这个对境,那就是因为我们最开始命名的时候,这个名称和外境的这个自相是以无二无别的方式,进行混合的方式来进行取境的,是这样。所以就没有必要再有无穷的这个过失,这个地方清楚了。

接下来讲到这个地方再来看一下:“何时了达名义系,尔时名言得成立。”在这个地方的时候,我们进一步表达我们最终的观点。最终观点什么意思啊?“何时了达名义系”,就是说这个名的话是名相,义是意义,也就是我们说具足名相的这个事物,它那个事相。

那么的话,这个地方就说到了,什么时候呢,我们这个观点是什么时候你通达了、了达了这个名相,或者说是名,名义混合,名义的分别、分别念。说这个名称,这个名称就是名相,比如说黄牛,那么黄牛这个名称的话和它的意义,它的义就是项峰垂胡,或者说,那么这样的话呢,还有花白这个动物,还有项峰垂胡,什么时候你通达了这样的名义混合的分别念有关系的时候,本来来讲的话,我们说是作为名称和自身的外境是没有关联的,但是通过遣余识,它是从名义混合的分别念,这就是遣余识。

所以的话呢,这个时候如果你什么时候通达了这一点的时候,我们所谓的名称依靠遣余的识和外境的意义有了密切的关联,执为一体来执取境,这个时候的话呢,“尔时名言得成立”。那么我们说是所谓的这个名言呢,就能够得以成立了,因为名称和意义依靠遣余的识,那么建立起来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无始以来咱们就是这个样子的。

所以的话呢,在讲现量的时候有这么一句话说:“现量不误离分别。”那个地方的名分别就指的是说名,名义混合的分别念。那么名义混合的分别念的话,是我们大家在遣余识当中是这样子的名义混合。所以我们说名称和意义的关系依靠遣余识,有这样的一个密切关系的时候,那么就成立了名言。

所以我们大家说你是菩萨,那么你像佛陀一样的,那么我们不自觉地就会和意义联系起来。那么一旦联系起来的时候呢,“尔时名言得成立”,那么名言怎么得成立的?咱们想想看名言怎么得成立。这个名言得以成立的话,主要是前面所讲的那个问题,就是刚刚所说的“名言自身之法相,建立所知本体故”,就这样的方式来得以成立。简而言之,也可以说是名义混合分别念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通过咱们的遣余识,让咱们的名称和这个外境的自相有了密切的关系。那么这个时候呢,名言就得以成立了。

所以的话,我们说是,比如说我说黄牛,或者说这个柱子,那么通过这个黄牛或者柱子的时候,我们名言当中的人说的名称和外境当中具有自相的这个法,那么建立起了密不可分的关系,无二无别的关系,通过遣余识所建立的,要注意,是遣余识建立的,所以遣余太重要了,处处可见它的重要。没有遣余识的话,我觉得我们整个名言的话,就是说这些全都是落在因明前派当中的,那么因明前派一直是没有分清楚嘛。

那么这样的话,我们说是就明白了,我们所说的这个名称和这个意义,它这个名称和自身的外境它是没有关联的。我说你是个傻瓜,其实来讲的话呢,和自身的外境没有关联,但是依靠咱们的遣余识,那么把人说的名称和外境当中的特点的法呢,就混为一体了。那么混为一体的时候的话,我们说一说黄牛,你就知道呢,我在说外境的那个花白的具足项峰垂胡的那个动物,是这样子。说明二者之间有一种不可分割的、无二无别的关系,就通过这样的方式建立起来这样的名言。

那么我们呈现这样的名言,通达了这样的名言,这个时候的话就知道了,哦,我们大家的话呢,就是这样执著为一体来进行执取境,这是我们分别念错乱的本性,分别念错乱的本性。尽管分别是错乱的本性是增益的,为什么是增益的呢?是因为它把一体的法视为他体的法,或者为什么这样说?它可以分为不同的法体嘛,所以当然是增益的。

然而呢,这是合理的。为什么?因为这样有功德,有必要的。如此这样增益为把这个他体作为一体,或者一体作为他体,那么这样的遣余,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进行破立等等之类,有很大的功德和必要的,而且符合事实,最后可以获得照了自相的。并且的话,我们从立观致真(存疑)的角度来说,也可以视为正量,因此这个遣余呢,有很大的功德。那么这是真实的遣余,如果是颠倒遣余的话,那就没有功德了。比如说只为了常有的大自在天等等之类,这些就是没有功德,是颠倒的。

那么就明白了,我们说是大家的话呢,通过我们这样的方式,尽管的话,我们说是把总相谓为这个自相,而且的话呢,这个自相的名言和这个外境自相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此的话呢,就可以了,就没有必要再说第二个名相是否具足第三个名相,这个就没有必要再这样去分析它。这个明白。那么接下来看的话呢,我们再来说刚刚的,这是我们最终的观点,很重要的。

所以希望道友们,在学习第八品的时候,从第八品开始,第九品开始,如果道友们对第四品感觉有点欠缺,有点不好懂的话,我觉得建议道友们可以把第四品重新再学一学,那么第四品学好之后再学这些内容真的是比较轻松一些。就是个遣余嘛。那么对方的话呢,一直不懂得遣余,所以的话从最开始安立这个法相的时候,说法相呢,它的法体是实体。还有的话呢,说法相需要法相,法相无边,全都是不懂得遣余的。

那么的话呢,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就是我们的分类,就是说我们怎么来安立这个最终的观点的时候,那么怎么来运用这个因和法相呢?那么下面来说到的,那么因为对方提到了他说法相不需要法相,那么有的论师说法相需要法相无穷。那么在此我们最终的观点,对于这个法相,它是否需要法相呢?那么下面讲这个问题。

“因及法相此二者,各有二类总及别,总别以三论式竟,第四之后无所需。”

因及法相,此二者,这个地方的这个因,指的是说我们大家的话,运用这个因,那么法相的话呢,是建立这个法相,那么运用因,或者说建立这个因,或者说建立这个法相有两种类别。那么哪两种类别呢?就是下面来看一下,这个运用因,就说是推理论式,我们通过推理的论式,或者说关于这个法相呢,两者各有二类,那么各有二类,哪二类?下面就讲了,说“总及别”。我们推理因的论式,或者说建立法相的论式,那么各有总和别的这两类。那么怎么总和别的两类?我们来看一下,也就是说在建立因的时候,那么有总建立因,还有分别属于论式的建立因,就是这两类。再来看一下法相,那么法相也是有两类,总建立法相和分别建立这个法相的属于论式的法相。那么就是从建立因、建立法相的论式,从总和别就分为四种情况了,四种情况。“总别以三论式竟。”

那么不管说咱们运用因的推理的时候有两种,建立总的因,还有的话呢,论式当中所建立的别的因,或者法相来说的话呢,总的法相,或者说是此前论式当中别的法相,不管怎么样呢,以三论式尽,依靠三种推理,依靠三种推理的话呢,得以圆满,这个“尽”呢是得以圆满,达到究竟。那么第四之后无所需。那么到了第四个推理之后的话,以上的三论式,通过三步推理就可以了。那么哪三个推理呢?哪三个推理?那么我们说分别的话呢,会以,这个就是依靠总建立因,就是从因的论式和法相的论式,我们从三个推理给道友们介绍一下。

其实三个推理的话呢:一,根本因;二,理由,或者说证成义理因也可以;三的话呢,说是证成名言因,或者说是叫回忆名称。那么通过三个论式就可以达到终点,到了第四之后的推理之后的话呢,就没有任何再进行推理的必要和功用了。接下来的话呢,我们重点再来分析一下,怎么来通过三个推理,分别推理我们的因和法相呢?来看一下,没什么难的,很简单,这个地方也没什么难的。

下面来说一下,首先我们来建立这个因,首先从因的论式,用因的论式,次之的话呢,再说运用法相的论式。那么运用这个因的论式的时候,在这个地方说到,我们说是首先从总建立因来说,就是根本因嘛。我建立一个推理:声音是有法,有法就是所观察对境,是无常的,这个无常呢是立宗、所立宗。那么为什么原因呢?所作性之故。这个呢就是一个根本的推理。那么这个根本推理的时候,道友们如果今天这个懂了之后,就是当我们在一直在问那个问题,说为什么因所作决定义的时候怎么推出来的,你懂了今天这个道理,那个地方就明白了。

那么来看一下,声音是无常,所作性故,这是根本因的话,这个正不正确呢?道友们说是肯定正确的啦,因为我可以推一下:是所作性的,就是无常;常有非所作性。这是推了一下。但是的话我们说是,我会问你一个问题说,为什么所作性的一定就无常了呢?这个时候,为了遣除我相续当中的疑惑,因为我先起来怀疑,在义上起来怀疑。如此的话呢,你紧接着再给我用第二个推理来告诉我说:所作,你就把所作作为观察对境了。因为我问你嘛,我说所作的为什么就一定无常,那你就必须把这个所作作为观察对境。

你说所作是有法,所作是有法是所观察对境,那么立宗的话呢是真因,是真因。真因的话,什么原因呢?三相齐全之故,三相齐全之故。那这个地方的话呢,是我在义上起来怀疑,我认为所作的原因为什么就是无常的,你就用了一个三相齐全的推理来证成。那么三相齐全是真因的法相,是真因的法相。就如同说我这样说,扎西是个人,为什么?他具足知言解义的法相之故,这个是证成的。所以的话呢,那么如果是所作是真因,一定要具足三相齐全的法相,如果它三相不齐全的话,就不叫真因。这是第二个论式。

那么可能道友们还会有疑惑说,为什么三相齐全的就一定是真因呢?那么接下来的话呢,我们说是通过这个名言的角度、名言因的角度也可以告诉你,或者说从回忆名称的角度也可以告诉你。那么下面建立,我把三相齐全作为有法,我们大家进一步来观察这个三相齐全。那么三相齐全这是我们的观察对境。三相齐全为什么是真因呢?下面就说,三相齐全它就是真因。为什么?是因为最初因明家他们命名的时候就是如此之故的,这就是回忆名称。所以如同说是因为最初因明的那些论师们,他们的话呢就是这么定义的。

说像法称论师,法称论师理自在,他就在《因明七论》当中,还有陈那论师这么定义的,只要三相齐全的就是真因。所以到了这个地方就毋庸再推了,因为这些理自在论师们的观点呢是正确的,那最初命名就是这样子的。就像说你说为什么把太阳叫太阳?为什么把水叫水呢?最开始那些古代老人就这么命名的,我们就沿用至今嘛,是这样子的。

那么通过这个地方来说的时候,我们就是证成了。到了这个地方的话呢,如上就明白了,通过总和别,那么有总建立法、总建立因和分别处异(存疑),此处呢是这个总和别两种分类的话,那么就建立了三相推理,就是三种,那么就没有必要拿第四个,没有必要第四个。我们再来看一下的话,这个地方的话呢,从法相的角度再来推理一下法相。那么法相的话呢,怎么推呢?也是说有总和别两个角度,那么总的角度是总建立法相,别呢是分别建立这个法相。我们来看一下总建立法相,一个根本因:此动物有法,这个是黄牛。

为什么?因为具足垂胡之故,这是总的法相,这就是根本因。那么我这样接的时候的话,那你肯定会提出疑惑来,说为什么具足这个垂胡就是总的法相呢?就是黄牛了呢?接下来我们进而再观察这个垂胡,我把垂胡作为有法。那么这个时候呢,我建立一个观点,说垂胡是黄牛的法相,这是立宗。为什么?因为它排除直接相违而成立义反体之故,这个呢是法相的法相。那么在这个地方有总的法相,我们说是这个总的法相,直接说了,项峰垂胡是黄牛的普遍特点嘛,是总的法相。

那么这个总的法相的时候,怎么来说明它是法相呢?接下来我再用个法相来证成这个项峰垂胡是黄牛的法相。我用的能因,就是说排除直接相违而成立义反体。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就说这个项峰垂胡,我是排除了非项峰垂胡直接相违的违品嘛。那么通过遣余的识,那么的话呢,而耽作为自己的反体,也就是说项峰垂胡,项峰垂胡这个特点。那么通过我这心识面前所浮现出来的,那么项峰垂胡这个特点,区别其他事物普遍的特征,而排除了非项峰垂胡,这个呢就是法相,这就是法相的法相,这是理由。

那么这样说完之后,这个也是周遍而成立的,你可能还会有疑惑说,那么为什么排除直接相违而成立义反体就叫法相了呢?为什么呢?针对你的第三个疑惑,我再次遣除。那么下面就说,排除直接相违而成立义反体,这是有法,那么可以叫法相。为什么?因为最初命名的法相就是这样子的,这就是能因。那么什么意思?也是最开始我们当时学三法周遍诸所知,那么这个定义的时候就说了,所谓的法相呢,是心识前所浮现出来的一个形象,区别其他的普遍的特征,那么也就说明了这个特征的话肯定是遣余识,而且遣除了它的违品。

所以我最初安立法相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所以的话呢,这个是可以成立的。那么如果是可以成立的话呢,就没有什么疑惑了。那当我们想想看,到了以上的三步之后的话就够了,就完成了。那么道友发现没有,为什么只要三步呢?因为这三步足可以遣除我们相续当中的三种疑惑,从而引发定解,这就够了。除了这三步之外,就没有别的。因为第一步我们首先建立一个论式,建立个论式的话呢,不能够马上说服你,从义上、从名称上你可能都会起怀疑的。

所以的话呢,我再再地通过第二个推理和第三个推理,分别通过理由的方式遣除你的疑惑,落到最后一步,为什么这个项峰垂胡就是法相了呢?我是最初命名就这个样子的,最初就是这个样子的。所以的话呢,我们说是就没有什么再说的了。如果你还问说为什么最初他不把这个项峰垂胡命名为马的法相呢?因为我们说是像我们古代象形文字一样的,就这样子最初命名的,他就这样命名的,通过它的意义或者它的文字来命名的。

那么所以的话呢,项峰垂胡你看很形象,它脖子上好像吊一块长长的像肉一样的,网上都有这个图片,背上的话呢,一块隆起的东西。那项峰垂胡的话,通过这样看的话就很明白,就知道比较直观的这么一告诉你的话呢,就能够知道这个形象。那么刚刚的话是通过推演法相,也推理了我们的这个因。那道友们可以想想看,可不可以建立名相呢?同样的,我通过这个建立因的话,也可以建立名相的,其实一样一样的。那我怎么建立?也是通过三步直接建立名相了,无需无穷怎么建立。

比如说是花白动物是黄牛,项峰垂胡之故。那么第二步的话呢,说是耽著黄牛的名称及行持名言互不错乱的这样的耽著境,是黄牛的名称,是黄牛的名相。那么的话呢,我们说是这样说的话呢,为什么?这个地方是因为,我看,第二个的话呢,黄牛是项峰垂胡的这个名称,是因为耽著境是名相的法相之故。第三步的话呢,那你为什么,说为什么名相法相是这样子呢?我也会告诉你,所谓的这个行持名言互不错乱耽著之境,这是名相的法相,最初命名即是如此。所以同等理,同样的推,那么就知道了,最开始对方推出来说名相需要无穷的话,根本就不需要,三步就可以了。

那么到这个地方的话呢,我们说是讲完了。接下来再分析一个问题,需要分析,我们说是我们三次推理就够,为什么对方从前面那个颂词,他的“法相需要法相,名相需要名相”会无穷,对方会陈述无穷来质疑的话呢?有的论师也会给咱们发太过,说“名言亦复然,如果说是具足这个耽著的话,那么可耽著境会有无穷的过失,不具足非所知。”为什么对方会提出这个问题来呢?为什么我们说是三次推理就够了呢?而且道友们可对比一下,他推出来的时候,名相那个地方的时候,他怎么推的?

他说:“此花白动物是黄牛名相,因为项峰垂胡之故”,这是第一个名相。第二个名相的话呢,会说,黄牛是黄牛名相,我们说是行持可耽著等等之类的,可耽著境之故。第三个他又不断地往后推,那么为什么他会推无穷的过失推出来呢?而我们到第三步就够了呢?是因为他不知道遣余,他不知道遣余,他不知道最初的时候我们命名的时候,把这个名言和这个对境是融为一体的方式,以遣余的方式来进行建立的,这是一个方面。

那么第二个的话呢,我们说推理的时候,我们遣除众生相续当中的这个对义的怀疑,或者说对名称的怀疑,这个名称能否证成黄牛的这个特点,或者说是这个项峰垂胡能否证成黄牛。那么我们最初就是这样命名的,所以就没什么疑惑了,到这个地方就结束了,是这样子的。那么对方的话呢,他不知道这个遣余,也不知道最初命名的时候是怎么命名的,所以的话呢,他就会推推推推,无穷无穷,第二个需要第三个,第三个需要第四个,是这样子的。所以这样的话呢,道友们可以对比起来,就知道为什么我们三步推,我们这个地方是正确的,而三步推理就够了,他的话呢就不成立,而且他陈述就会有无穷的这个过失。那么这个地方就明白。

那今天的话呢,就到这个地方。希望道友们多看几遍就好了,不是想象的那么难。否则的话道友们说是太难了,学起来好艰难的,多看几遍,那么没有太大的问题,多多请教上师。接下来看的话呢,道友们对今天所讲的、上面所讲的有什么疑惑?

(藏文念诵)

文殊师利勇猛智,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为得普贤殊胜行。

生生世世不离师,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唯愿速得金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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