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2012–2013) 第68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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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那么接下来的话,就是学习第十品观自利比量。在这个第十品观自利比量当中,我们说是从法相和抉择意义来进行介绍。那么对于这个自利比量的法相呢,就是通过三相推理,三相齐全的这个因,能够证知、觉知所量的意义,这就是我们的比量。对于这个三相俱全呢,接下来就是分别从我们的同品遍、异品遍以及宗法来进行介绍。在整个因明认识因之观当中,在这里面的大科判当中的话呢,其实倒没有很清楚,最大的一个重点和难点的话,也就是因明前派及我宗对于这个三相的次序,就这个有点差别。
当然对于这一点的话呢,我们就承许这个三相,在这里同品、异品的时候,主要是根据能立因,这个因,欲知法和这个所立宗,在所立宗上相同,他们对境相同,按这个同品遍的。而对于这个的话呢,就是因明前派对于这个同品异品的安立的定义和咱们不同。同时的话呢,它安立的这个同品异品是进行破和立的对境,在这个地方要清楚的。
那么在这样的过程当中的时候的话,他们总在问这个问题,我多少次给他们说一下,下来画一个图,可能会好懂一些。因明就需要适当的辩论,百分之七八十的辩论,再加上这些图表,好理解一些。那么当时给他们说了一下这个因明前派所承许的同品异品,而且他认为同品异品是直接相违。如果说咱们来画一个图的话,比如说蘑菇嘛,蘑菇的菌褶就代表它的实体、反体。那么这个蘑菇的话,比的是实体法,实体,那么它的反体呢,有这个所作和无常,打个比方,那么所作和无常的话都是它反体法嘛,那么反体和这个实体都是有实法。
这样子的话呢,就是反体它们都是有实法的时候,实体当中如此的话,比如说所作,那么所作和这个所作来说呢,它比如说同品,那么而非所作呢,常有啊或者等等之类的,这个叫异品,这样子的。它这里实体的方式有两种,或者一体或者这个他体。对于反体来讲,还有第二种反体就是无实法了,因为它是有实法,有实反体为有实嘛,无实反体为无实。所以的话呢,在这个反体的时候,我们讲的实体当中的那个反体呢,当然就是有实法,也就是可以广义来讲呢,就包含在实体当中。
那么当它建立这个同品异品是直接相违的关系的时候呢,会出现反体第三品的法。比如说,会出现一种既是常或者无常也说不清楚的这么一种物体,它呢就把它放在反体当中,那么放在反体当中的话呢,这个时候是个无实法。然而他说我们在境的时候是在实体当中进行破和立的,一般反体是个无实法呢,也没什么过失,这个地方清楚的。
后来我方破的时候的话,对他所承许的观点,分别从境法与心法分开而立的时候,其实呢,这个不应该成立的。并且来讲的话,会失坏同品异品遍的成立。还有呢,不定因也没法安立了,很多很多太过的。对此的时候,我方破的时候的话呢,就承许一个观点,什么观点?也就是说其实实体和反体来讲呢,破和立的对境,它是把实体和反体为一体的方式来进行遮破进行建立的,这是因明的正轨。但是因明前派一直对此来讲的话呢,执迷不悟。
后来我方破的时候的话,他就提到一个问题,说那这样子的话你就没有办法,如果实体和反体不相分开的方式,他错解咱们一体的观点,他就认为是不相分开的方式,那么这样子的话,你就无法断定同品以及异品,甚至的话呢,还会出现第三品。那么这样子对于这个观点来讲的时候,他比如说灰白色,对这个灰白色实体你怎么来断定呢?如果说是我们是实体反体不相分开,如果说按照我因明前派的观点来讲,我也能够断定同品,只要是说在灰白色实体当中和它这个相同的,比如烟,我可以安立为同品的。
但是呢,你呢,是实体反体不相分开的方式,你们就包含了实体法,又包含了反体法。换句话来说,既包含了有实法,又包含了无实法。那么有实法无实法在一本体的这个情况下的话,怎么来建立同品、异品呢?没法建立啊。那么没法建立情况下,为什么没法建立呢?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因为在这个实体当中的时候,实体和反体不可分开,有实法无实法一体的方式当中,里面又含有了无实法的部分,那么无实法的部分你怎么来断定同品嘛?没法断定同品啊,那么范围就会过大。同品异品不能断定,甚至还会出现第三品。
后来我们说那倒不会的,因为我们所建立的这个法呢,不是自相上进行破立的,而是依心前的这个有实法,比如说,对于灰白色来讲,我心前有个形象,或者说有枝有叶这个形象,那么对这个形象呢,我可以把它安为树的名称这样子的。所以我是依有实法,心前的有实法,或者说一个无实法,或者来讲呢,这样子建立一个名言的,分别建立瓶子,然后龟毛,或者来说呢,所知的名言完全可以的。那么如此我破的时候呢,因为是依有实法嘛,耽著境,尽管是个总相的无实法,然而我耽著境,耽著外境的有实法,这样子呢,我可以对外境进行这个破和立的,这就是因明就如此来进行建立的。
所以的话呢,对于灰白色我可以断定同品,也可以断定异品,甚至来讲即便出现第三品也无所谓,因为从我耽著境的角度来说的话呢,从心前的角度安立为总所知也没什么关系的,那么不会失坏我同品异品的安立。后来对于这个观点的时候的话呢,那当然因明前派就是不肯罢休了,他就提一个问题说,空性是无遮的,因为遮破所破以后不引他法。那么对于这个四个辩论的话呢,无论从这个法呀、所破呀等等这个角度来进行辩论的时候,他说我来观察一下,按照汝所许的话,实体和反体不相分开,那么不相分开的话,如果无遮与遮破所破以后不引他法是一个本体的话,那就变成了像虚空当中的鲜花一样的不存在。如此怎么能够证成是空性,是空性的本体是无遮的名言呢?
如果说是别别他体的话呢,那本来你本体是空性,是无遮的,然而又引出了一个他法,那变成了能立因,变成不空的一个法了等等之类。那么如果说,而且还会出现第三品的一个过失,如果你否定这样的一体他体的观察方式,那么可能会出现第三品。
后来其实他这个地方的话呢,当然清楚有两个思路。一个思路的话,我们可以反问,当然我们可以思考,如果说我们把这个这样推理去问对方:那你们怎么安立呢?按照你们的观点来说,你们怎么来断定同品异品呢?我不知道你们立项思惟过没有。
对于空性是无遮,遮破所破以后不引他法这个辩论的话呢,因明前派他们会怎么来进行解释对这个这样推理。当然他是给咱们发太过了,后来我们回答他说是:其实无遮就是空性的本身,无遮的名言就是无遮了,那么名言和意义来讲是一致的,因此我们的能取和所取这个就是一致的,没有你所说那个过失,这是一个方面。那么另外呢,即便出现第三品的话也无所谓,因为是心前假立的,这个没关系的。
所以在过程当中的时候,当然这是简单地说。那当然也不知道你们思考过没有,作为因明前派,他们对于这样推理、我们这个四个辩论的话,他们会怎么建立呢?以他们自宗的观点,他们会怎么解释呢?如果这点你们能解释的话,我觉得整个自利比量的难点就会迎刃而解了。
那么接下来的话呢,我们讲论式,讲辛二科判。那么辛二科判的时候,我们就是进一步讲到论式的安立,就说观待彼因的分类,也就是说观待三相齐全,这个彼因当然三相齐全了。那么观待这个三相齐全的因,它的哪些分类呢?这里面就讲到三种:真因、相似因和彼等因的定数。
在真因当中,我们前面已经学习了法相和事相,那么今天应该讲名相的。也就是说对这个真因的法相,当然各个宗派的观点不同,无论从外道呀、吠陀派呀、因明前派,有承许二相、三相、五相、六相等等不同的观点。那么我方所承许的真因的法相,其实就说是宗法成立和相属决定。那么这个宗法成立和这个相属决定呢,也就是说宗法成立、同品遍、异品遍,换句话来说就是这个三相齐全的,这就是真因无误的这个法相。
当然对于我们这样的观点,对方不承许,他说那这样子的话还是有过失的,为什么呢?其实你的宗法成立和这个相属决定,在我看来也就这两相嘛,和我们因明前派没什么差别,我们因明前派也承许是两相。
那么说其实你理解错了,那么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关联确定,宗法成立这是第一相嘛,宗法已经成立了,也就是说能立因在所立宗上、在这个欲知物上已经是成立的,叫宗法成立。而关联确定来说的话,这个能立因和这个所立宗之间,它们有个周遍确定的关系。周遍确定的关系,那么是同品周遍,而且异品周遍。那么如果说关联不能确定的话,有什么情况呢?有可能是同品是存在的、周遍的,然而它那个不叫周遍了,同品是存在的,然而周遍关系不能确定。那么既然说关系已经确定的话,那就意味着同品遍和异品遍已经成立这样子的。
当然对方他觉得不合适,他认为说是一般来讲同品遍是错乱的。为什么他会这么认为呢?因为从他自宗的观点来讲,他认为同品遍它只属于二相嘛,它只属于二相,所以同品里面如果说没有包含异品,他就认为这个是错乱的,是不成立的,是这样子的。当时他说这个同品和异品的关系呀,是在进行遮破的时候,同品通过同品异品的关系进行遮破、进行建立嘛,所以同品异品之间也是直接相违的。那既然如果说他认为同品遍是错乱的,是因为同品遍里面没有包含异品遍;如果从特殊的情况来说,同品遍里面包含了异品遍的时候,那这样的话就说明它们之间的这个相违的关系已经确定了,那么同品遍的关系是确定的。因此来说,从这个特殊的情况来讲,那就是成立的真因嘛,那么真因其实来讲就是两相是这样子的。
所以到我们一直对这个一般同品遍是错乱的不理解,这个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站在对方的观点来说的话,他认为同品遍一定是包含异品遍的,它只属于二相嘛,宗法成立和同品遍或者异品遍。那么同品遍里面包含了异品遍的时候,这个时候就是两相,这是特殊情况。而且同品比如说无常的一定是所作的,所作的已经是无常的,反过来说呢,常的话则非所作,这个是相违的关系,同品异品相违的关系,他这么认为的。
所以如果从特殊的情况来讲,同品遍包含了异品遍;但是一般的情况下,如果同品遍没有包含异品遍,那就是错乱的,就是错乱的。所以从这个地方来说的时候就是不成立的,因此还认为还是二相。是不会的,因为那个就是从关联确定来说的话呢,我们说是一定是说随着这个能立因存在,那么它的所立宗也相应地存在;当这个能立因而退失的话呢,那么所立宗也就是逆转,或者也就不存在了,这个是周遍关系可以确定的。因此的话,这个还是三相的。
后来的话呢,对于这个就说是三相齐全啊,为什么堪为法相的理由是什么呢?
在这个地方的话就讲到了说,我们说是这个之所以三相齐全,为什么它是法相呢?真因的法相,其理由来说的话,三相齐全一定是说已经是决定了,这个三相是决定的。那么为什么已经决定才是真因呢?也要清楚的。如果说是可以决定的话,它毕竟还有怀疑嘛。然而已经决定的话呢,就是显出了它的这个违品,那么因此的话呢,能够了知这个所立,因此呢就是叫法相的。
在这个地方倒蛮思考一下,为什么说是我们说已经决定就是真因了呢?因为在这个地方要了解,我们对这个三相来说的话,是对三相的这个差别事,差别事也就是说宗法成立,还有同品遍、异品遍。如果因在宗法上成立呢,那就是宗法成立。如果这个因它在同品当中存在的话,周遍关系确定的话,那就是同品遍,反之异品也是周遍,这样子的。
所以呢,我们说是这个已经决定,三相已经决定,是从指定差别事的角度来说的啊,而不是说的话呢,指定差别法的角度啊,指定这个三相齐全的差别法,这样来说到的。
那么当然对这个问题的话呢,我们倒蛮进行思考,也就是说为什么这个地方将已经决定堪为真因,那和我们前面讲的名义混合的分别念,当时前面讲名义混合的分别念的时候说,可以混合,有的论师这么认为啊,因明前派,那有的论师说是,那我们认为说如果可以混合的话,它毕竟来讲呢,不摄已经混合的这个成年人啊。那么的话呢,如果已经混合呢,又不拿这个表意的话呢,儿童啊、婴幼儿。所以从这个地方来说的话呢,后来两方各退一步啊,就安立那个名义混合,没有加“可”也没加“已”。那这个地方为什么说是,也没有说两方各做一个退步,不用加“可”也不用加“已”,单指说决定就可以了,三相齐全决定就可以了,为什么加个“已经决定”呢?对此我也这个进行思考啊。
那么在这个地方的时候,已经决定和那个名义混合的分别念有所不同,因为的话呢,作为量来讲啊,它是不欺嘛,具名具义的,不欺具名具义。那么的话呢,不管是作用不欺或者方式不欺,一定是要获得自相的啊,获得自相。那么从作用来讲呢,比量呢,它是确实来说呢,也堪为这个量,就从作用不欺。然而如果说是呢,它必须从方式的角度来讲,我识前判断存在嘛,那么外境如是而存在这个才能够讲方式不欺的啊。所以的话呢,在这个地方应该是已经决定,如果说还没有决定的话,那么说是分犹豫识啊,犹豫识,前面像伺察意一样的。所以的话应该是已经决定才能够堪为真因。这个地方你们也再思考一下。
接下来的话呢,我们接下来讲名相,名相。对这个真因,就是真因当中的话呢,讲了事相,后来讲名相。名相的分类当中,这里面有很多啊,无论从所立法,从相属,还有呢,从所安立因的角度,那么有无遮,还有非遮等等之类,这些差别不同。那么总的来说的话呢,从论式的角度来讲啊,一共有三类,那么哪三类呢?比如说一切所破的因可以包含在可见不可得因当中,可见不可得因当中,为什么呢?这个地方的话我们要学过《因类学》,其实我们今天这堂课啊,我可能会参考结合那个麦彭仁波切《因类学》后面的四百六十五页来进行讲解。
那么也就是说在这个地方的时候要注意的,之所以啊包含在可见不可得因当中呢,因为的话呢,我们说不管是相违可得因啊,那么所有的这些因呢,也就是说只要是见到的,它就是应该存在的,反之呢,没有见到的它就不存在。所以的话通过对这一点呢,在一个比喻上面可以进行抉择。另外一个的话,像所立因,我们说是在这个自性因和果因呢,它是所建立的嘛,不像前面那个可见不可得因是遮破,是遮破。从所立因的角度来说的话,自性因和果因,因此呢有三种因。
那么接下来啊,我们讲第三决定分类的自性。那么决定分类自性里面分为三个方面,那么我们说根据法称论师阿阇黎所说呢,那么论式一共分为三个方面,不可得因啊,然后的话呢,自性因和果因,这里面三个方面。接下来看一下决定分类的自性分为三点:一,不可得因;二,自性因和果因。也就是说对于真因当中,我们所讲到的这个论式啊,那么进一步来进行解释。
那么对于这个第三决定分类自性当中,首先我们今天学习这个不可得因。那么这个不可得因的话呢,分别从三个方面进行介绍。第一个是法相,第二个呢是说分类,第三个呢是说决定所破因与所破之相属方式啊,从这三个方面来进行介绍的。那么的话,在这个地方的时候,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它的分类,它的法相。什么叫不可得因呢?说遮破所破具三相。那么前面讲得很清楚啊,所谓的真因来讲啊,都明了清楚,真因它的法相是三相齐全的。那么其中第一相呢是宗法。
当然这个宗法的话呢应该是成立非有否定的这个因在欲知物上成立非有否定。那么第二相是同品啊,所立随着因而存在的。第三相是异品,那么所立因倒转呢,因也随着倒转,是这样子的。我们说是三相齐全的方式,刚刚也说了,是通过遣余,遣余时,也就是说我们的因在所诤事上要成立的,并且来讲在同品聚当中呢也是存在等等之类。那么明白了这个真因的话呢,接下来讲它的分类啊。讲分类的时候我们首先讲它的这个不可得因。那么什么叫不可得因呢?法相是遮破所破。
遮破所破就说了,运用了这个遮破所破而具足三相。遮破所破具三相,它这里面有两个方面啊。不可得因的话有两个条件,第一个呢,它一定是具足三相的。因为不可得因在那个真因当中的话,它的法相三相齐全。那么三相齐全是真因,在真因里面进一步分呢,又可以分为三个方面:自性因、果因和不可得因嘛。那么所以的话呢,这个自性因、果因、不可得因都属于真因。当然了,所以的话呢,不可得因也是具足三相的。所以遮破所破具三相啊。在遮破所破的话呢,后面打个斜杠呢,就知道我们说是整个来说呢,不可得因有两个条件了。
第一个条件来说,它呢是具足三相的。那么第二个什么叫不可得呢?不可得因呢,也就是说它呢是要遮破所破。因为自性因和这个果因是建立的论式,建立的论式啊。那么这个不可得因呢属于遮破的论式,它是呢遮破所破。所破是什么呢?比如说我们有分析啊,从这个本体相对来说的话呢,那么当有火存在的时候呢,我就遮破它的违品啊,寒冷,这样子的就是遮破所破。所以不可得因它是一个遮破的论式。那么比如说来讲的话呢,屋上是没有瓶的,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有瓶的话呢,我们可以现见啊,可以见而且可以获得。
那么没有见之,没有见的缘故,因此呢,屋上是不存在瓶的,所以它是遮破一个论式,属于遮破的论式。那么它又属于真因,所以的话呢,一定要具足三相的。那么如果是相似因的话,它就不具足三相,那么就是相似因啊,而这个是真因的要遮破所破。那么下面来说的话呢,在这个遮破所破呢,下面讲分类啊。分类有两个方面,第一个,虽遮破存在然不能建立决定不存在之不现不可得因。二,建立决定无有之相违可得因。那么我们从分类来看的话呢,就说它有哪些分类呢?有两大类啊。一呢是不可见不可得因,二呢是相违可得因。那么相违可得因里面又分为两大类:不并存相违可得因和互绝相违可得因。这些都要通过那个图表就好清楚一些啊。
那么我们说是整个它的这个不可得因里面,就分为本体不可得因和相违可得因。那么本体不可得因当中,什么叫本体不可得因呢?这个科判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遮破存在然不能建立决定不存在之不现不可得因。其实不现不可得因其实就是我们的本体不可得因。那么在这个地方的话呢,有的翻译为叫可见不可得因,也是这样翻译可见不可得因。那么的话呢,我们说是,什么叫可见不可得因,或者说是不现不可得因,或者本体不可得因呢?来看一下,为什么翻译的不同呢?其实翻译的反体稍微有点差别。
那么如果翻译为本体不可得因的话,它什么意思呢?“虽遮破存在”,也就是说,那么依靠相违的关系,遮破了存在,但是呢不能够建立决定不存在,然而你不可能建立说是决定它是无的。比如来说的话呢,你没有见鬼,你不能决定说是就没有鬼,是这样子的。所以的话呢,就是说依靠这个,不现的话呢有的翻译为是不可见,反正不显现、不可见。那么不可见不可得,虽然说它不能够证明这个是不存在的,但是来讲的话呢,它尽管不能够证成一定是决定无的——就是决定不存在指的是说不能够证成决定是无的。
比如说我没有见鬼,你不能说是一定是决定没有鬼的,你不能够证成所破决定是无的,就是建立决定不存在的意思。那么如果为了便于理解这个科判的话呢,不妨参考一下,就是因明学,就是我们后面的这个《因明论集》当中四百六十五页,我今天讲的时候也会结合这个四百六十五页一起来进行讲解,然后的话呢还有三百七十六这个注释。那么也就是说,这个不可得因呢,本体不可得因或者不可见不可得因,它不能够决定说是它不存在的,就是虽然说不能够建立决定不存在,就是决定无嘛。
那么但是来讲的话呢,我们说是通过可见不可得这个途径,可以遮破这个事物决定有的,破除它决定有这个本体,是这样子的,决定有这个本体是这个意思。所以的话呢,我们说是比如说举个例子吧,在无有缝隙的石板上没有松树,那么为什么呢?没有树之故。这个的话就是通过我们说是没有树,我现在见到的树是我现在这是能遍嘛,我现在看到它是没有树的,那么你就可以遮破它的所遍,它的松树是不可能存在的。所以的话呢,我们说遮破它的这个本体就这个意思。为什么叫本体不可得呢?就是通过可见不可得的途径来遮破它的本体的。所以的话这个可见不可得因要清楚的。
那么可见不可得因也翻译为本体不可得因,也会有的时候说不可见不可得,其实意思都是一样的,三个意思都是一样的。
下面看颂词:体不可得有四类。也就是说,我们的这个本体不可得因,或者说是可见不可得因或者不可见不可得因,它一共有四类。哪四类呢?第一类的话呢,是自性不可得因;第二类呢,是因不可得因;第三的话呢,是能遍不可得因;第四的话呢,是果不可得因。
那么我们说是什么叫自性不可得因呢?分别介绍一下。说的自性不可得因,指的是说,比如来讲的话呢,我们说比如说不具备大腹形象的泥团上不存在瓶子,因为如果存在瓶子,那么就可以见到,然而有瓶子不可得。也就是说,如果说是在泥团上,像数论外道,他承许为说万法是自生的,那么在泥团当中的话呢,这个瓶子以隐蔽的方式、不明了的方式是存在的。那么如此的话呢,咱们没有看到瓶子,为什么呢?如果说存在瓶子,咱们一定可以见到的。但是的话呢,没有见到的缘故,那就说明这个瓶子应该是不存在的。
所以在这个地方来说,注意,因为瓶子它是有实法,那么有实法只要真的存在的话,我们凡夫的现量可以现见的,它必定和魔鬼、地狱的众生、和前生后世是不一样的。像前生后世来讲,它是一个说是没有现前的法,前生的话呢是已经灭了,后世呢是未生之法,和这个瓶子是不一样的,瓶子它是个有实法,如果它真的存在,它一定被我们凡夫的粗大的眼识可以现见。
所以的话呢,我们在用这个可见不可得因要有范围的。曾经给我们讲到《显句论》里面嘛,讲到有八个方面。比如说的话呢,太远了不可得,太细了不可得,还有的话呢,就说是有阻隔不可得。你如果远离了八种情况的话,那么所有的万法它尽管是存在的,但是呢,是不可见的。比如说飞机在云层当中飞行,那么我们见不到的,但是它并不是不存在。如果离开这八种情况以外的话呢,所有的万法只要是存在,必定被我们现量所见,是这样子的。那么现在来讲,我们用这个可见不可得因也是这样子的。
如果说在泥团当中,像数论外道,他承许为说是本来应该存在这些,这些万法是以不明显的方式存在的,那么这样的话,我们说是就应该存在瓶子,但是呢,如果存在瓶子就应该被我们现量所见得到,但是没有见到的缘故的话呢,就说明它不存在。这是一个推理。当然的话呢,我们说是我们曾经学这样的,就是我们比如说学因明正理推理,当然这个瑜伽现量来说呢,它所现见的是二无我的这个智慧,那么二无我的智慧在后面会详说它是无实法。那么无实法的话,怎么能够堪为瑜伽现量这个对境呢?
不是所量唯独自相吗?要注意的。那么说是这个呢,瑜伽现量它所见的那个对境呢,确切来讲呢,是无我的这个智慧,无我的智慧。那么怎么来证知呢?通过凡夫人当然不能了知,它是不可思不可议的,我们凡夫人只能说是粗大的眼识,这个五根识呢,我们凡夫通过比量的方式可以正量进行抉择。五蕴上是没有我的,五蕴上不存在我,为什么呢?因为凡夫人一般把我执为实有嘛,作为实有的,我们都认为凡夫有个实有的、不变的、主宰义的这么一个我,恒常不变的我。所以的话呢,我们就把凡夫的这个实执的我、有实法的我,我们不会认为我是无实法,对不对?我们不会认为我的话呢像龟毛兔角一样的,我是一个有实法。那既然说我是一个有实法,就应该在五蕴当中,在本体当中被我们现量所见。
因为我呢,它不是说太远了,像飞机一样太远了;也不说是太近了,就是像眼皮上涂了点眼药;也不说地下埋了个宝藏,有阻隔,都不是。那因此的话呢,五蕴上应该有个我,应该有个我。那么但是如果我们去遍寻的话,找不到一个我的时候,看不到一个我,见不到一个我的时候呢,那么就说明我是不存在的,这个是可以的。
那当然这样说不对啊,那么你这样说的话呢,那我们这样说前生后世不存在,为什么呢?我现量没有见之故。那么按照你的推理来说的话呢,五蕴上不存在我,因为可见不可得之故啊,这样子说的。那如果你这样说的话,同等你可以推,说前生后世不存在,因为现量没有见之故,我这个推理就应该成立了。不会的啊,不对,为什么呢?因为作为瓶子,在泥团上看不到瓶子,不存在瓶子,也就是说五蕴上没有我啊。那么的话呢,和你这个前生后世不存在是不一样的。因为的话呢,瓶子和我呀,是凡夫耽执为有实法嘛。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呢,是凡夫的所见境,所量为自相啊。那既然是自相的有实法的话,就应该是凡夫的所见境、所趣境。
而前生是已灭之法,而来世是未生之法,那么这个的话呢,不是有实法。那不是有实法,从所量为自相、现量角度来说的话,它也不可能堪当凡夫的这个对境的。所以你的能立现量见之故是不成立的,现量不可能见到一个不存在之法。就如同说,石女儿不存在,我现量见之故,这是谬论啊,因为石女儿本来就不存在,不可能是你的眼识的对境的,你怎么能现量见呢?但是瓶子不一样了呀,瓶子的话它是个有实法的。如果说是现在这个瓶子只要在我识前显现,那肯定就是存在的。那既然这个有实法的瓶子在我识前没有显现,那当然就不存在了,是这样子可以进行判断的。那么可以把现量作为标准去衡量这个瓶子是否存在。如果说这个瓶子真的存在呢,那咱们可以见得到的啊,作为凡夫的观现世量的标准是可以能见得到的,那么前生后世那却不可以。
所以的话呢,很多道友的很多事情他特别爱说地狱不存在,你问他为什么?他说我现在没有见。现在没有见的话,地狱根本就不是你凡夫的这个现量所见的对境,这个你怎么能成立呢?那么很多人他不学佛的,听了不服气啊,他会这样说,那你们凭什么说是五蕴当中不存在我?你们说现量不可见之故,这个你们怎么知道的呢?那因为凡夫人都是把我作为有实法的,谁把我作为无实法呀,都是把我作为有实法的。观待凡夫这个执著,所以的话呢,如果我是有实法,那咱们就在五蕴上找一找呀。但是凡夫人认为前生后世是有实法吗?没有吧,都认识不存在的人、树、人、担、灭(存疑)。
既然是人、树、人、担、灭是一个无实法,你还把眼睛现量见作为对、作为这个能立、能量的因,那不是和外道一样吗?顺世外道就是这样子的。眼根的话呢,比如说它能量的是这个境啊,所量的话呢,会变成另外一个法了,这个就是根本就不合理的。能量所量要一致的啊,所以这个就不合理。那么如果真的你比如说现量不可见、现量没有见的话呢,前生后世就不存在,那变成了前生后世就应该存在了。为什么呢?因为你现量可以见嘛,现量不能见,那你把前生后世作为现量的对境的话呢,那就说明前生后世应该是存在的嘛,对不对?这也是一个推理方法。
所以的话呢,很多人强加观察的时候就知道了。很多人所说的啊,那么的话呢,比如基督教我们可以进行观察上帝,那么我可以问他,上帝是有实法是无实法吗?他有两个答案,要么呢认为上帝是无实法,要么呢认为上帝是有实法。他会说上帝是一个有实法,那我们说如果上帝是个有实法,应该刹那生灭哦,因为有实法它是能够起功用的法,起功用的法的话呢,它有本体,它是应该刹那生灭的,那你上帝就不是恒常的啦,就是无常的了,和你承许恒常不变的大智这个上帝又是相违背的。他说好吧,那么上帝是个无实法。那上帝是个无实法,你也不能起功用啊。他说无实法又可以起功用啊。好吧,那基本上按照你的观点来说,无实法可以起功用的话呢,那我们说是你这个无实法怎么来起功用呢?那变成是另外一个起功用了啊等等之类。
所以很多角度你怎么观察的话,为什么要学好因明呢?对于很多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啊,咱们依理进行观察的时候的话,这样呢相续当中的这个颠倒的认知、邪见呢,很多都可以进行去除啊。那么接下来看一下,所以的话在这个地方要清楚啊,这个自性不可得不可得。那么在这个地方的话也就了知了啊,也是通过因明学习,我们这个地方还可以进一步深入思考。也就是说,不要说中观啊,不要说中观,就从名言的角度,那么名言的角度的话呢,我们说是如果一体自相啊,那么如果我真的是个有实法呢,那么就应该就是说是应该起功用的啊。
那么说对啊,我就在起功用,别人骂了我,我就起烦恼,别人赞叹我就开心了,当然在起功用了。那么因为有我,我才修行,我才解脱;因为有了我,我才痛苦,我才烦恼,当然有我了;所以有了我,我才修福报呀。那么我们可以思考一下,那这个我如果是有实法的话呢,再来观察应该起功用的啊,就是所谓的这个起烦恼的功用等等之类、修行解脱的功用。
那么这个我存在,说从名言量进行观察下,它就应该是一个自相的法。那么自相的法的话呢,就应该如同瓶子、柱子一样的这些法的,应该是被我们眼识现量可见的。谁见到我了呢?那么我们不可能说在五蕴之外加了一个我啊,那是外道,我们都会认为说这个色、受、想、行、识是我。于是我们大家静下心来,那么低头找找啊,在色、受、想、行、识、眼、耳、鼻、舌、身、意,你找找哪个地方是我呢?我在哪里呢?
就如同我们破第三品的时候,那么数论外道他是因为说是总法,它是在别法之外一个他体的不可存在的这么一个实有的一个有实法的这个总法,也是通过可见不可得找的,找不到啊。我们当时破数论外道所承许的这个总别一体的观点也是通过可见不可得。如果说在自性啊,那么的话呢,依靠这个自性所形成的二十三谛法,那么以本体不可分割的方式来形成的话呢,那这样子我们大家所看到瓶子这个泥土的时候就应该看到瓶子了,但是看到了吗?没有呀。所以的话通过这些都可进行破斥啊。
所以我们在这个地方的话,不要说这个胜义当中,就胜义量、名言量,我们进行观察的时候也可知道恒常的、不变的、唯一的主宰的一个我是找不到的,那是分别念假立的。
从我们的眼识显现的角度来说,我们所现见的就是五蕴,就是五蕴的。同样的,我们眼识所看见的就是这个方向盘、轮胎、车、车轴等等之类这些。而所谓的一辆车、一朵花、一个人、一个我、一个他,都是分别念假立的。而这个分别念假立来说的话呢,符合事实吗?不符合事实的。一切的就是因为这个分别念,单执有我的这个执著,然后呢,单执有车的法执,把我们沉陷轮回当中不得自拔。所以从这个地方也看得出来分别念的虚妄性。不用说胜义量了,名言量都可以的。
接下来再来看一下因不可得。什么叫因不可得呢?那么因不可得的话,也就是说是冒青色的火,冒青色物的湖上没有烟,因为无火之故。那么这个地方的因不可得呢,也就是说能因这个火,这个火呀,我们没有现量见之故。那么火没有现量见之故的话呢,在晚上的时候啊,没有现量见这个火嘛,因此就敢肯定,正在冒青色的、看不清楚的那个一团青色的东西啊,那就说明这个不是烟来着。为什么呢?因为烟和火它是彼生相属的关系。既然我现在都没有现量见到火,因此怎么会有烟呢?当然这个地方一定要注意了,要看语境哦,一定是在夜间,在夜间。为什么在夜间呢?因为白天的话呢,所有的这个无火不可得,那么瓶子不可得,还有的话呢,无树不可得,这个树不可得,都从现量的角度来说到的。现量,现量见的角度。
那么白天的话,有的情况,也就是说我们在很隐蔽的地方,尽管生火呀,但是白天很亮嘛,那么火光很微弱的时候,尽管有火,但是不被我们粗大的识所见啊。所以这样的话呢,你说冒青色物的湖上没有烟,因为无火之故,这个就不成立了。在白天来讲的话,有可能不成立,因此一定要在晚上。那么晚上萤火虫的光芒啊,说是很微弱,但是的话呢,也看得清楚,那么也知道有这么一点光芒的。类似于的话呢,他们说是点一盏酥油灯,也是这样子。所以的话呢,那在晚间的时候稍微有点火光啊,尽管很微弱呢,那么也看得见。
所以的话呢,这个对于夜间而言,冒青色物的湖上没有烟,因为无火之故,这个就可以成立的。对于白天呢,就是不一定了。那么这个呢,是因不可得,主要是从能因我们没有现量见的缘故啊。那么既然是没有现量见,什么叫得呢?我们应该知道啊,什么叫得,什么叫得。我们前面学过一个颂词,说「如是物亦可得」。那么这个得呢,就指的是说识前判断存在啊,那么外境如是而存在叫得,也叫得到这样子的这个意思。所以的话呢,既然说火的话呢,这个识前没有显现的话,当然那就说明外境上没有火,那外境没有火的话,怎么可能外境会有烟呢?这个就这样推出来了。
再来看第三,能遍不可得。那么什么叫能遍不可得?能遍、所遍,我们稍微解释一下啊。能遍和所遍,学过《中观庄严论》的道友应该知道了。能遍呢,它分为总能遍和别能遍啊,还有一种,还有能遍和所遍的。那么这个能遍的话,一般是指的是说周遍一切万法的,比如说虚空,虚空叫总能遍。那么房子、瓶子,那么这些虚空的话呢,就叫所遍。能遍的比如说叫树啊,都是树,不管东方的树、西方的树、北方的树都叫树,叫能遍。那么所遍的呢,根据时间、地点,安尼呢,乃龙山沟的树啊,那么的话呢,炉霍的树等,这种讲境安立的,要了解它。所遍呢,可以说是一个别法。能遍的是个总法,要注意啊。那么这样的话呢,就说能遍不可得就清楚了。
我们在这里的话,也就是从能因的角度说呢,树,你看,无有缝隙的石板上没有这个松树或者柏树,为什么?因为无树之故。那么这个地方的树呢,就是我们的能遍,无树之故呢,就是能遍不可得。既然作为能遍的总法的树尚且不可得的话,所遍的别法松树,那么檀香树怎么可能存在呢?我可以这样说,教室里面、经堂里面没有人,没有扎西,为什么呢?没有人之故,这样子的,就这个意思啊。那既然说作为总法的能遍都不可得,那么别法它怎么能存在呢?当然不存在了,这样子的。
同样的,我们学《中观庄严论》也讲了一个推理啊,说许他所说万法是无自性的啊,为什么?因为离一及多故。那么离一及多故呢,这就是能遍不可得因。也就是说,如果万法有本体的话,要么以一的本体方式存在,要么以多的方式存在。既然说一多的方式都不存在的话呢,所有的所遍的法,它怎么可能会存在呢?那么的话呢,能遍的一和多都找不到的话,这种方式都不能存在,那当然的话呢,从所遍的这个法的本身它也就不存在了,这样子啊。所以能遍不可得因的话,我们一般举的例子是说是无有缝隙的石板上没有这个树,没有这个柏树,无树之故。其实这个能遍不可得因,广泛地推理的话呢,可用在我们的这个就是刚刚所推理的离一多因啊,那么离一多因所抉择的万法无有自性的这个道理,空性道理的。
再来看果不可得。那么果不可得的话,也是从果的角度来说,它是不能够得到的啊。那么通过这个名词,我们举例推理就知道了,它的能因呢,一定是果法。远离障碍的虚空底下没有亲因的这个火,因为没有亲果的烟之故。通过这个第四果不可得就明白,那么它的能因呢,就应该是果。果是什么呢?是烟。也就是说对于火而言啊,果就是烟了。比如说我现在没有见到烟的缘故的话呢,那么远离障缘,为什么加个远离障缘呢?
远离障缘呢,也就是说在晴朗的天空当中啊,如果说是有一些遮障,在密密麻麻的丛林里面哈,譬如说,我们在这个七宝山啊,那么七宝山的话呢,算个七宝障嘛,那么在那个地方可能道友没有去过,那个地方的话呢,很深很深的丛林啊,很深厚的森林啊,那么如果说是这边来讲生烟的话呢,也看不见的,是这样子。所以的话,我们说生火的时候也有,生火的时候也看不见。因此它为什么加个远离障缘呢?就是表明了没有任何的遮障,没有任何的遮障。那么只要说是我没有现见烟的缘故啊,就敢肯定前面一定是没有火的,没有火。
因为有的时候有这种情况,什么情况呢?上次也讲到,比如说我们把树皮扒掉之后,剥掉之后的话呢,直接来生火,这个时候不一定它冒烟,不一定冒烟。所以说它,但是它会有火产生的。所以的话,我们说在这个地方远离障缘就表明了,很多这样的一些东西,明和厚啊,都远离这些。然后呢,在晴朗的天空当中的话,我们说万里无云的时候,虚空底下一看见的话呢,就说是,如果我们现在看见没有烟的话,敢肯定前面一定没有火,是这样子的。好,那么这个地方的话就清楚了。所以呢,通过以上四个介绍,我们就注意了吧,就明白了。
这个科判说是,虽然说遮破存在,然不能建立决定不存在。这个话什么意思呢?虽然说它是遮破了,当下来说遮破了存在,是遮破了有嘛,遮破了什么有呢?哦,这个火是有的,还有呢,柏树是有的,或者来说那瓶子是有的,烟是有的,遮破了这样的有,遮破了这样的有。但是你不能建立说决定它是一切事的无,不能这样说啊。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的话呢,通过我们的这个烟不可得,树不可得,火不可得,那么的话呢,通过这些就当下就决定说是破除瓶子,还有这个松树啊,那么它们决定有这个观点,这个意思,就是这个科判定这个含义啊。
否则的话,我们不好解释说是遮破存在,然不能建立决定不存在。什么意思?其实这句话呢,就在解释可见不可得的定义了,就这个意思啊。其实我们在三百七十六页在讲的时候,我们这个原文当中所解释的,也就说是,它呢,可以破除决定有,通过三样具全可以破除决定有,但是不能证成决定无。所破除属性的一定是不存在的啊,是一切事都是不存在的,那它不能这样说。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啊,通过能遍不可得、果不可得、因不可得和自性不可得而否定它决定有。这个是要注意的。
好,那么接下来的话呢,我们说是以上就是介绍了本体不可得,有四类啊。接下来我们来看,“二、建立决定无有之相违可得因”。那么建立决定无有之相违可得因的话,在这里要注意的,也就是说呢,刚刚通过我们的可见不可得介绍四类啊,自性不可得,就是某的瓶子可见不可得嘛;因不可得,以火不可得呢,而遮破了烟;还有果不可得,通过我们的烟不可得来遮破了因啊;还有能遍不可得啊,通过我们的树不可得否定沉香树嘛。你们看《因明学》四百六十五页到四百六十六页啊,我就是结合起来给他们介绍的。
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这个相违可得。那么相违可得的话,这里面呢就分为两种,说相违可得分二种。其实科判都已经介绍了,哪二种呢?就是不并存相违可得和互绝相违可得。其实这些有什么意思呢?可以说啊,前面一到九品也给我们介绍了这个浅义。那么现在的话呢,学到自利比量、他利比量,是因明的精华,因明的精华,尤其在当我们特别想学逻辑嘛,一直想学这个逻辑,那么这些逻辑的话呢,在前面也见到一些啊。而在这个地方的时候,我们今天深入学习自利比量、他利比量,对于很多辩论的理路啊、模式呀,要掌握它的。尤其我们不辩论呢,可能还不知道它的重要性。如果我们大家肯辩论的话呢,对于每个颂词不放过啊,深入去辩,那就会发现这里面有很多的奥秘的。所以的话呢,还是尽量掌握。
那么在这个相违可得分两种里面的时候啊,第一个我们来看一下什么叫不并存相违可得。里面分为两个方面:一、破他宗的不合理的部分;二、安立合理之自宗。破两点。那么我们说是首先啊,来解释什么叫相违可得,什么叫相违可得。所谓的相违可得的话,根据麦彭仁波切啊,在《因明学》和《智者入门》,我们来看一下四百六十六页,怎么说的呢?这个地方所谓的这个相违可得是说两种相违当中的不并存相违,因为我们说是不并存相违可得啊。那么不并存相违可得的话呢,里面说是不并存相违咱们应该知道,指的是有实法,两个有实法叫不并存相违可得,比如说火和这个寒冷啊这样子的。所以的话呢,不并存相违可得指的是“以能害热触的本体”,四百六十六页《因明学》啊,“以能害热触的本体、果二者摧毁所害冷触之因、果、本体与所遍四者的八种因是无误的”。
那么在这个地方的话呢,也就是说到了所谓的不并存相违可得,简单说,那么有能害和所害,我们先分出来两种情况,分出来两组啊,能害和所害。那么能害的是什么呢?比如叫能灭吧,叫能灭啊。那么注意听啊,真的想学辩论,我看昨天看了一下那个陈同堪布(存疑)人家讲的,或者《中观九彻》(存疑)吧,说是末法时代,但我们还是尽量学一下这个,就是五部大论啊,《俱舍》啊,然后的话呢,因明啊,因明讲逻辑的。
但是我现在看到我们几乎是的,后来兴趣越来越少了吧,不爱多学啊,那个倒没关系,但是我觉得话既然要学吧,学要学圆满啊,还是尽量得要深入一些把它掌握。说特别难的话呢,还好吧,如果我们大家多精进一些,也没有想象那么难的啊。你看所有的陈同堪布呀,那么还有的话呢,咱们上师呀,那每位上师都会辩论的,我们都不会啊。所以这些的话呢,辩论理路还是要掌握它的。四百六十六页给他们看一下,你们看《因明学》啊,就是那个《因明论集》,我拿的《因明论集》给他们辅导的。
“以能害热触的本体、果二者摧毁所害”,也就是这里面有能害和所害。那么能害和所害呢,也就是能灭和所灭。那么能灭和所灭要清楚的。那么能灭的,也就是说比如说有火,说的热触就是火了啊,有火。还有呢,所灭的是什么呢?有寒冷。寒冷从四个方面进行介绍:因、果、本体和所遍四个方面的啊,这样子的,有八类,有八类。当然我们今天大家都预习过了,也讨论过了,知道的。我们自宗来讲的话呢,所谓的这个不并存相违的话,有十二类啊。为什么《智者入门》或者《因明学》——麦彭仁波切《因明学》讲八类呢?
这个待会儿原因会讲的啊。那么的话呢,这个地方清楚。所有的不并存相违可得,一定指的是说通过我可以得到的能灭的热触啊,那么的话呢,它的本体我如果可以得到的缘故呢,甚至来讲它的这个果法我可以得到的缘故啊,比如说烟我得到的缘故,那么这个浓烟蔓延的缘故我可以获得的话呢,就灭掉了它的所灭。
所灭是什么呢?当然冷,这个热触的能灭啊,它就是灭冷触嘛。那么冷触分别从因、果、本体和所遍四个方面进行介绍。
那么接下来看一下的话,我们说是刚刚已经介绍了不并存相违。通过这个不并存相违,我们应该知道的,也就是说用了这个不并存相违的关系。相违的关系,我们仅仅讲到这个有法,两个有法,比如说是光明和黑暗,那么火和寒冷,这个不并存相违的关系。那么通过我现在可以得到的,比如说能灭的寒冷,那就是说灭了所灭的这个冷触这样子的。
那么接下来的话,或者相违的话,是六十九科判进行介绍的。我们先看六十八课的这个不并存相违可得,分为两个方面:一、破他宗不合理的部分;二、安立合理之自宗。
那么首先,破他宗不合理的部分。你看这个科判就知道了,是遮破他宗当中的陈述的一些不合理的内容。哪些不合理的内容呢?其中来讲的话,就是说通过这个功能无阻作为能因,或者说作为能灭,这个是不合理的。所灭的是寒触的因、体、果、所遍这样子的。
那么我们说是在这堂课当中的话,接下来我们对于三百七十七页和三百八十八页的内容的话,我们如果道友们下来稍微画个图,就整堂课的内容的话,一张图表就可以含摄其中了。
那么我们对这个内容介绍,首先破他宗不合理的部分。刚刚说了一共有十六种论式嘛。那么对方的话,他的功能无阻这个因,所破的、所灭的是四个方面,寒触的因、体、果和所遍。这样子的,这个是不合理的。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这个颂词。其他的十二个论式是合理的。十二个论式指的是说是分别来讲,是我们热触的火、果和所遍,灭的是冷,所灭的因、体、果和所遍这样子。
那么接下来的话,我们说是在这个过程当中,首先来看一下这个颂词的字面含义: “四类热触灭冷触,故说论式十六种,功能无阻非为火,无相续故非能灭。”
首先看前两句。那么前两句当中的话,介绍了因明前派论师,他们所陈述的十六种论式,不并存相违可得的十六种论式。那么他宗说的观点来讲,并不是都是我们的所破,只不过的话,他有些部分的观点,其中有四种观点不合理,这是我们所破了,所以拿破不合理的部分。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四类热触灭冷触”。也就是说热触有四类,冷触有四类。注意啊,热触和冷触都有四类,各四类的。那么哪四类呢?从热触来讲四类嘛,四类这个地方我们大家可以打个斜杠。这个四类作为总体,就是总的含摄了热触和冷触,那么热触和冷触都有各自四类,就这样的四乘以四就是十六类。
怎么安立的呢?那么我们来看一下。当我们绘图去画得到的话,不妨动动手啊,不要总指望PPT出来。那么在这个地方我们来看一下,画个图,我这边也画了个图。所灭,你把所灭画一面,所灭一栏。然后有四个方面:寒冷的因,寒冷的果,寒冷的本体和寒冷的部分(括号:所遍)。画一下嘛,这所灭。咱们来看能灭。能灭的话是有四个方面:火的本体,火的所遍,火的果,火的这个因(功能无阻),四个方面。好吧,能灭、所灭都各自画出来了。所灭下面分为四栏,能灭里面分为四个方面。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我们需要把这个因明一些推理模式变成图表的方式,我们易于掌握的方式归摄,然后的话再把它展开,这样就很好理解它。我们分析完了之后的话,接下来看一下:四乘以四十六类,“故说论式十六种”。怎么安立的呢?这么安立的:火的本体,我把火的本体能灭作为这个因的话,那么作为这个相违可得因,作为它的因的话,所灭的是什么呢?所灭的就是寒冷的因,以及第二个寒冷的果,第三个寒冷的本体,第四个寒冷的部分(就是所遍)这样子的。
那这样子的话,我们说是因此,以火的本体作为能灭,我可以这样说:在大火蔓延的前方,没有寒冷的因。那么为什么呢?因为有大火所蔓延的果可得的缘故啊,可得的缘故。这个就说是因相违自性可得嘛。因为火的本体,要注意的,火的本体和寒冷的因就是说一个自性可得。
那么如果我把火的所遍作为能因的话,叫什么呢?叫所遍可得,叫所遍可得。那么如果把火的果作为因的话,作为能灭的因的话,就知道是果可得,果可得。那么如果把火的因——当然是因明前派的观点啊——作为能因的话,它认为、它讲的是因可得的等等之类。
所以在在这个地方的时候,我们下面看这个十六个论式,分别来看一下。作为冷触的本体,冷触的因,功能无阻,再加上冷触的本体、冷触的因,还有冷触的果(冷触的果的话就是寒毛直竖),还有冷触的所遍(就是霜、雪、雨啊,这些都是所遍)。刚刚说了嘛,寒冷是能遍,是总法。那么寒冷的所遍是什么呢?它的部分是什么呢?就是雨或者霜,或者结冰等等之类这些。那么有四个方面。
接下来看能灭。我们能灭的话也有四个方面,根据因明前派的观点。首先能灭的一个是火的本体。那么如果我能灭安立的是火的本体的话,那这个的话,跟前面讲的的观点啊,就是讲因明前派他们注释来看的话,就应该属于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四种相违自性可得。为什么要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呢?自性可得,要注意啊,也就是说火的本体,这个是我可以得到的。那么它的本体和这个寒冷的本体呢,是自性相违的,是本体相违的,所以叫自性可得嘛。这个自性可得一看的话,教给你们个方法,就知道从本体的角度来说的,把本体作为能因,火的本体作为能因。那么四种相违哪四种相违呢?那分别是说,四种相违的话肯定指的是:因相违自性可得,自性相违自性可得,果相违自性可得和能遍相违自性可得。这样子的,这是一种,四种。
那么再来看一下的话,如果说在这个过程当中,这个观点是对的,这个没问题的。如果说是能灭的,我们再来看檀香火。檀香火就是火的所遍了,火的所遍。本来火是能遍,其中用檀香火作为能立因,也就是说,前面有檀香火所在的地方,它是没有寒冷的果——寒毛直竖的。为什么呢?是因为有檀香火可得到的缘故。说这个檀香火能灭嘛,作为能立因,那么这个能立因是火的所遍,那么既然是火的所遍,所以这四种分类的话,就应该属于四种相违所遍可得。
那么再来看一下,如果能灭的是烟,能灭的是烟的话,那么烟的话,这个时候要注意了,这是火的果法了,这是火的果法。那么能灭的是烟,那这个烟又是火的果。因此,这四种相违的话,应该叫什么四种相违呢?叫果可得四种相违,果可得四种相违。
那么如果说以火因功能无阻,那么以功能无阻的话,这个地方你们要改一下错别字,三百七十八页讲,《因明论集》当中错别字,把叫功德无阻改成功能无阻,把德改成能,错别字。那么这样的话,我们说如果以火因功能无阻,它作为能灭的这个因的话,这个时候叫什么呢?当然因明前派的观点来说叫四种相违因可得,叫因可得。那么每个都有四种分类,那么的话有十六种论式。
在这个过程当中,给道友们教出一个方法,怎么来掌握这十六种论式呢?很简单。那么道友们发现了没有一个问题,前面的那个四种相违都不管它,都是四种相违、四种相违、四种相违,那不管它了。后面有个自性可得、所遍可得和果可得和因可得。那么我们怎么去掌握它呢?这样掌握它:这个自性可得,你理解一定是从火的本体来说的,那叫自性可得,因此的话就是四种相违自性可得;那所遍可得是什么呢?一定是檀香火本身,火的部分,火的所遍就是檀香火了,那么就说明能立的因是檀香火,或者说能灭的是檀香火,叫所遍可得;
那么如果说我说四种相违果可得,这个果可得是什么呢?是火的果法叫烟。也就是说换句话来讲,能灭的是什么?是烟。这个烟是火的果法,叫果可得。由于烟可得的缘故,比如说浓烟蔓延的缘故,可以得到的缘故,那前面肯定没有冷触了,就这样子的。我把浓烟蔓延这个果作为能立因,那么它可以得到的缘故就证成了前面没有寒冷。
再来看一下的话,火因,根据因明前派观点来说的话,他说功能无阻,那么这个功能无阻作为相违因,作为我们的这个因可得。因的话,这个因可得,火因嘛。刚刚那个烟是火的果,那么功能无阻是火的因。那么它认为功能无阻这个因可得的缘故,因此它的相违的违品,这四种相违则是指的是说相违与火的违品。什么呢?要么从本体来说是寒冷,要么从果来讲是我们的冷触等等之类,从这样的角度来进行说的,就这样子的,还是很好记。
接下来我尽量尽快给你们今天看这个图表出来,我画是画出来了,但是还没有做。很简单地把这个掌握了之后,我敢保证,你怎么说你都会的。
那么接下来前面两句话就讲到了十六种论式。我们再来看一下:“功能无阻非为火,无相续故非能灭。”那么第三句和第四句的话是讲到什么观点呢?是说到了,其实你们因明前派在……咱们萨迦班智达在破它了。前面两句话是介绍对方的观点,讲对方的观点。那么接下来的“功能无阻非为火,无相续故非能灭”,是我们自宗萨迦班智达对它的破斥。怎么破它的呢?说功能无阻,非为火,无相续,故非能灭。在这里面有两个原因,因此功能无阻这个火的因不能够堪当这个能灭的因。什么原因呢?第一点非为火,第二点无相续故。
也就是说功能无阻的话,这个火的功能无阻,我们前面学过,没有任何阻碍,那么快速地生起了第二刹那的。那么作为我们的火的功能无阻来说的话,它必定还没有生起火嘛,还没有生起火的话,它应该是木材。火还没有生起来,应该是木材,那么木材的话,这个时候所以非火嘛,它就说明非火是木材的缘故。第二个非相,无相续。那么功能无阻的话,它能不能产生火呢?它是火的相续吗?不是的,它不是火的相续,还没产生火嘛,火的相续也不是。
那么只是一个木材一个刹那的反体第二刹那嘛,从木材的刹那来说的,因此没有相续的,没有火的相续。如此的话,木材怎么能够堪当寒冷的能灭呢?寒冷是所灭,能灭怎么能够是这个木材呢?它火也没生起来,火的相续也没有,只是木材,怎么能堪当能灭呢?因此根本不可能当这个能灭。那么功能无阻起不到能够灭掉寒冷的这个作用,从这个角度进行说到的。所以以上的这个颂词就是这样进行介绍的,也就是说前面十二种观点、十二种论式与自宗是相同的。那么在此呢,我们就不说。只有最后一个,对方把火因,比如它这么进行推理,他说前面是没有这个寒冷的果,为什么?因为功能无阻存在的缘故。这个就是没有办法来作为相违可得因的。因为我们说是只有最后一个因,功能无阻在这个地方的时候,它不可能作为真正的推理,这样子来进行介绍的。
己二、安立合理的自宗:
如果对刚刚所说的还有疑惑之处,接下来我们安立合理的自宗。在安立合理自宗当中,我会结合因明学,结合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注释,以及上述讲解和麦彭仁波切在解释个别的时候,尤其解释所遍可得和能遍可得,和相违果,以及我们所说到的,一个是四种相违果可得,还有四种相违所遍可得。这里面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之处,尤其因相违果可得和果相违果可得有点差别。在这个地方的话,我们一起可能从这几个方面,以一个图的方式给到大家进行介绍。
那么首先来看一下这个颂词:
论中虽说多安立,能灭即是前十二。
安立何许自宗肯定是我们自宗的观点,萨迦班智达。那么萨迦班智达自宗的观点在这个地方的话,包括我们麦彭仁波切在这论文中,还有蒋阳洛德旺波尊者,已经在因明学当中都是如此进行介绍的。怎么说的?我们自宗怎么来解释这个相违可得的呢?不,并非相违可得因的。论中虽说,那么也就是所有的论典当中,因明论典当中,尽管虽说了许多安立能灭即是前十二,但是我们说是能灭即是前十二,也就是说作为能灭的因,能灭要说明是观待的嘛,那么能灭的如果是火的话,那所灭的当然是寒冷了,这样子的。
能灭即是前十二,这个“前”就指的是说在因明前派所安立的十六种论式当中的,除开了功能无阻这个火的因,功能无阻,那么作为能灭的因之外的话,以前的十二种能灭的因来进行安立。那么十二种能灭的因是哪十二种呢?想必大家应该知道,一,火的本体;二,火的所遍檀香火;三,火的果法烟,烟这样子的。所以前十二的话,指的是说我们依靠火的本体,以及火的所遍檀香火,还有火的果法烟。从三个方面,分别有十二个论式,哪十二个论式呢?四种相违自性可得;第二,四种相违果可得;
第三,四种相违所遍可得。那么分别来讲,四乘以三就是十二类了。那么大家不要被这些名词所迷惑,我们稍微归个类就好懂了。也就是刚刚我所说的能灭三个因,哪三个因呢?火的本体,火的本体。那么火的本体这就是自性可得了。如果把火的本体作为自性可得因的话,它的违品是什么呢?遣出的分别是遣出自性相违、因相违,还有果相违和所遍相违。四百六十九页和四百七十页。
那么现在来看的话,这里能灭即是前十二就清楚了,一共是十二种。现在我们分段来讲,我讲的时候,我参照《因类学》,房间广播的话,我们这边安排一个道友发这个好了,你们外面不用发。那么这边的话,我们参照《因类学》,《因类学》四百七十页、四百六十九页,再加上三百七十八页,我们两种对比的方式来看一下,这个就没有什么困难的。首先,我刚刚说了,能灭的因有三类,一个说是火,火的本体,能灭的因嘛;第二个是火的所遍,檀香火嘛;第三是说火的果法嘛,烟嘛。
很清楚三类了,已经三类。因此,我们分成三大类,三大类,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是什么分的,麦彭仁波切是什么分的。一,第一类叫四种相违自性可得。第二类,如果我把烟作为能灭因,对,能灭的因的话,就叫四种相违果可得,因为烟是可得的嘛,大火浓烟蔓延的缘故,可得的缘故嘛。那么寒冷就不可得嘛,四种相违果可得。第三种分类,我把火的所遍檀香火作为能灭因嘛,作为可得嘛,那么它的违品是相违所遍可得,就遣除掉了嘛。因此的话,有三大类,要清楚了,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四种相违果可得,四种相违所遍可得三种分类了。
接下来我们结合《因类学》对比的方式,你们会发现一个问题,根据《因类学》四百七十页和三百七十八页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我们每一组每一组,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来看一下。那么四种相违自性可得是哪种相违可得呢?我们说是这个,首先我们简单归纳一下,给它们梳理一下怎么理解它。自性可得你们一看就知道了,能灭因是什么呢?火。没问题了,能灭一定是火了。那么能灭是火的话,再来看一下四种相违,哪种相违呢?不用质疑了,分别是破除寒冷的本体。如果破除寒冷的本体是什么呢?
叫自性相违自性可得。第二,我来看一下,如果我把自性可得火的本体作为可得的话,那么如果我破除的违品是寒冷因的话,寒冷因的话,那叫因相违自性可得。第三,如果我把自性可得火的本体作为可得的话,所破除的是什么?所破除的就是果,寒冷的果。那么寒冷的果就是寒毛直竖嘛。如果我把所遍相违自性可得,如果说我把火的本体可得作为能灭因,能灭嘛,所灭的是什么呢?所灭是什么呢?寒冷,寒冷,霜触。就是说能遍所遍嘛,叫霜触。一下就出来了。我任何时候举一个例子,我说果相违自性可得,你稍微转一下脑袋,你就可以立马推理出来,不用死记硬背就出来了。果相违自性可得是什么?那我们下一个一个来细看。
首先先看一下咱们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三百七十八页,看完之后,再对比我们的《因类学》四百七十页,两相对照的方式来看一下。首先,这个自性可得应该明白了吧,我刚刚给咱们梳理了一下,自性可得一定是火的本体可得作为能灭因,作为能灭。那么四种相违呢,分别是破除它四种相违的违品,分别从寒冷的因,寒冷的本体,寒冷的果和寒冷的能遍。好,没问题了,这样一组出来了。
我们来看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注释怎么说的呢?我们来看一下自性相违自性可得。那么怎么建立?在有决定到量之火力的东方,无有冷触,因为有决定到量的火力之故。那么这个呢,是自性相违自性可得。我们来看一下这个顺序。因为有决定到量的火力之故,这是什么?这个是自性可得,对不对?这个是自性可得。因为有决定到量的火力之故,这是自性可得。看清楚了,你一定要听,听清楚。
那么这是自性可得作为能灭因了,作为能灭因的时候是有决定到量的火力嘛,它的违品是什么呢?既然题目叫自性相违,毋庸置疑一定是破寒冷的本体了,绝对是破寒冷的本体。所以的话,这有决定到量的火力东方作为宗法,怎么样呢?所立中没有寒冷的本体嘛,没有冷触的本体。记住了吧,很简单,我现在让你重复,自性相违自性可得,你怎么说?你换句话,你会这么说,这有决定到量的火力东方绝对没有冷触的本体,为什么呢?因为有决定到量的火力,对不对?不用刻意记,一下就记住了。
你们把名字记住,自性相违自性可得。我再讲一下,能灭因是火的本体,自性可得作为能灭,所灭的是什么呢?寒冷的本体。那么寒冷的本体和火的这个本体什么关系呢?相违,相违的关系。所以自性相违自性可得有三个方面可以去理解它。第一个角度,能灭的因是自性可得火的本体,那么所灭的是什么呢?相违的关系是什么呢?自性,什么自性?
寒冷的自性,寒冷的本体。你们把这个记住,怎么样横溜倒背你们都可以的。好了,我们再来看一下第二个。
那么的话呢,再看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第二个,因相违自性可得。
因相违自性可得的话呢,好,我们先不用靠推理,用我刚刚分析的方法,你们相似分析一下好不好?那么的话呢,怎么分析呢?因相违自性可得。很遗憾,如果是咱们现场教学,可以现场互动的,这样效果会好一些,但是没有办法,网络的局限。你看从因相违自性可得的话呢,那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自性可得是个能立因。是不是能立因?对,没错了,那就是火的本体了。可得的是火的本体能立因了。
好了,再来看因相违。咱们先不要看下面推理,不要看。你自己先分析一下,因相违是什么呢?哦,寒冷的因呢,应该是。对,没错了,寒冷的因。因为相违嘛,火的相违的违品肯定是寒冷嘛。那么寒冷的因是什么呢?寒冷的因是什么呢?在这个地方讲呢,蒋阳洛德旺波尊者跟另外的人有些不一样,是说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呀,他们打个问号,怎么好奇怪哦。这个因,寒冷的因应该是寒冷嘛,为什么是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呢?
好,接下来的话呢,有问题出来了了吧,一看就出来了,没关系,我们来分析一下。我们先建立一下推理。这个地方寒冷的因呢,是说寒毛直竖。明明从字面上看起来,你看,“在有决定到量火力的东方,无有寒冷之后果寒毛直竖,因为有决定到量之火力之故”。咱们一看,也好像和这个第二个不一样,明明是说没有寒冷的后果,干嘛这个地方说因相违自性可得的呢?哎呀,好像是不对嘞,是不是错了呢?没有,我们来分析一下。
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意思是这个意思,因为寒冷和这个自性可得嘛,寒冷的本体冷触以及和热触是相违的关系,是相违的关系。那么现在这个因相违,寒冷的因,那么的话呢,从这个推理当中来看是寒毛直竖。怎么理解它呢?这个地方是这样说的,冷触的果法是寒毛直竖嘛,那么我们的这个热,热触和寒毛直竖是直接相违吗?不是啦。那么寒毛直竖的原因呢,就是什么嘛?哦,来自寒冷。有寒冷在咱们才会寒毛直竖。
所以的话呢,这个地方蒋阳洛德旺波尊者呢,就把无有寒冷之后果寒毛直竖,他其实他在想表明,不是说寒毛直竖是直接相违的,而是说和寒冷的这个因是直接相违的,寒冷的因是直接相违的。注意了。所以在这个地方的话,我们说是从冷触的果来讲呢,从寒冷的因呢,寒冷这个因来说的时候,那么他用的是果来表述的,但是说没有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其实呢,还是表明寒冷的因,寒冷的因的。因为只有冷触才是直接相违的。要注意了,这个呢和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是不一,和麦彭仁波切是不一样的。
那么接下来我们对比一下,麦彭仁波切是怎么样的呢?来看一下麦彭仁波切。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论》的话呢,四百七十页,那么我们说麦彭仁波切因相违自性可得是这样建立的论式。那么因相违自性可得,麦彭仁波切建的时候是这样说的,例如“那边有”,那边那是有法嘛,“无有冷触之亲因功能无阻”,立宗“以火蔓延之故”,对不对?那么这是因明学,因明学四百六十九页这样讲到的,就是说因相违自性可得论式呢,麦彭仁波切是这么建立的,说“那边无有冷触之亲因功能无阻,以火蔓延之故”。那么这样的话呢,不一样,不一样。
那么当中说怎么会不一样的呢?其实意思是差不多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他呢,用这个因相违的自性可得论式,他用的是说无有寒冷的后果作为立宗寒毛直竖。这表面看起来好像是不一样的,它指这个因呢,则是寒冷的因嘛,还是寒冷的因呢。而这个讲了这么多,咱们麦彭仁波切的话呢,是说这个因相违自性可得呢,这个因依然指的是寒冷,还是指的是寒冷。那么的话呢,我们说是因为有火蔓延的缘故嘛。那么因此的话呢,就不可能有冷触之亲因,那么冷触之亲因是功能无阻,这个功能无阻,那么就说明寒冷应该是还是寒冷。所以的话呢,麦彭仁波切呢,是从寒冷的角度,也是从寒冷角度来说的,意思是圆融的,字面上有点不太同。
再来看一下,那么我们说第三个方面,果相违自性可得。那么果相违自性可得的话呢?首先看一下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怎么说的呢?我们先分析一下这七个字好吧,我们分析完了这七个字,我们再来看这个推理,那么有种收获的。果相违自性可得,咱们先分析一下这七个字。那么自性可得是能立因啦,也就是说火的本体,或者说有火存在的缘故,把这个呢,可得呢,作为能立因,作为能灭,作为能灭。那么所灭的是什么呢?这个是果相违,那就知道了,所灭的是寒冷的果,寒冷的果。好了,那么咱们寒冷的果是什么呢?寒冷的果是什么呢?蒋阳洛德旺波尊者呢,就不一样了。在这个地方呢,他解释为寒冷的果,他说是没有冷触之因,没有冷触之因,他这样说的。那么的话呢,在有决定到量之火力的东方,没有冷触的因因为有决定到量的火力之故。
那么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话,他把这个寒冷的果呢,它不叫寒毛直竖。在麦彭仁波切把寒冷的果作为寒毛直竖来着。他呢,这个地方的果相违呢,他把这个果呢解释为是没有冷触的因。他们说好奇怪,这个地方为什么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是反着来的呢?没有啊,没有什么反着来的。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比如说我们说果相违自性可得的话,他这个地方是从寒冷的因来讲到的,就是冷触。从寒冷的因的角度说的还是寒冷,寒冷的因嘛,就是冷触的因还是冷触嘛,从这个角度来说到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到的。那么的话呢,所以呢,叫果相违自性可得。因也好,果也好,都指的是寒冷啦。在因相违自性可得和果相违自性可得当中都指的是寒冷。要注意这个问题。
那么的话呢,我们再来比较一下讲麦彭仁波切。麦彭仁波切跟他也相反的。麦彭仁波切把那个果相违自性可得这样说,“那边无有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无有檀香火”——这个推理错了,应该改一下,有火蔓延之故吧,“无有檀香火”改成“有火蔓延之故”,这错别字。那么也就是说,因为有火蔓延的这个缘故,因为有火蔓延的这个缘故呢,因此呢,就没有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好像讲了多,咱们麦彭仁波切的观点,果相违更直接,更贴切,字面上看起来更明白。哦,自性可得,火可得的缘故呢,那么寒冷的果寒毛直竖就不存在了。这样子的,好像直接建立起来了。
那边无有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因为火蔓延之故,一下就建立起来了,很好懂。感觉蒋阳洛德旺波尊者这里要拐个弯。果呢,反而用冷触的因来作为例证。那么因相违可得呢,反而用寒毛——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也好像怪着呢。不是的,我刚刚已经解释,上次也解释了这个地方。说的话呢,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从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它是果法嘛,但是你不可能说是和火来讲是直接相违嘛。和火直接相违是什么呢?是寒冷的果——寒毛直竖,它的因是什么?寒冷嘛,还是寒冷嘛。
那么从果相违自性可得的话呢,一样的。那么的话,我们说是从这个地方来看一下,冷触的因是功能无阻嘛。那么在这个地方的时候有冷触,它的话呢,还是说是来自于什么呢?它的果相违自性可得,也就是说还是来自于寒冷,还是寒冷。这个地方的话呢,我们就要了解,因它还是寒冷的。那么的话呢,从这个冷触的因功能无阻,功能无阻它来自于什么?它这个地方的话呢,它的果是什么呢?是寒冷嘛,从它这个地方功能无阻好像是因。而为什么叫果相违自性可得?
我再说一下,因为功能无阻是因,功能无阻的因,它的果法是什么呢?是寒冷嘛。所以的话呢,前面的因相违自性可得这个因也是寒冷、冷触。果相违自性可得这个果也是冷触,也是冷触。不知道大家明不明白,不明白下来再问。我刚刚说是因相违自性可得是从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它的因呢,寒毛直竖这个是果法嘛,它来自于什么因呢?来自于寒、冷触嘛。再来看一下,果相违自性可得的话呢,它的因是什么呢?冷触的因是功能无阻嘛。它的果是什么呢?寒冷嘛。应该懂了,这个地方不用再多说了。
那么和我们讲麦彭仁波切的有点不同,那么麦彭仁波切讲果相违自性可得,直接就说了“无有寒冷的后果,无有寒冷的后果”,还有的话呢,“无有冷触”,直接这么说的,从字面上直接这么讲的。其实他们两个尊者的意义是一样的,一样的。表面上看起来果相违自性可得好像指的是说大火的蔓延——火嘛,和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是相违的。不是,不是,不是,它还是指的是说寒冷,还是相触,还是这个寒冷的话呢,是相违的。意义是一致的,你们不要看这个字眼。
好了,再来看一下的话呢,第四个方面,蒋阳洛德旺波尊者这样说的:能遍自性相违,能遍相违自性可得。我们先不用看这个推理,我们先分析一下这个论式。咱们先看一下字眼儿,咱们分析这七个字,八个字,然后再看一下这三个推理。那么“能遍相违自性可得”,好了,通过我们的推理模式,自性可得肯定是能因嘛。对的,是的。自性可得肯定是火的本体自性可得了。那么火的本体自性可得是能灭了,也是能灭。所灭的是什么呢?相违,相违的法是什么呢?也要所灭一下相违,那么相违的是能遍,能遍是什么呢?
哦,寒冷的能遍。前面那一半从自性可得打个斜杠,前面那一半全都讲的是所灭的法。斜杠后面的,比如自性可得,这些全都是能灭的因。这样就好懂了。那么所灭的是什么呢?哦,所灭的话呢,是能遍,能遍是什么?不容置疑啦,是寒冷的能遍,寒冷的能遍。那寒冷的能遍的话就是寒冷嘛,就是寒冷。
那么好了,我们来看一下说,“在有决定到量之火力的东方”,这是有法;所立宗是什么呢?“无有霜触”,因为“有决定到量之火力”之故。看清楚了吧。那么“无有霜触”,又一个问题出来了。大家说怪,明明无有霜触是所遍嘛,不是霜、冰、雨雪风霜都是所遍吗?是寒冷的所遍吗?这个地方为什么说是能遍了呢?一样的,跟前面的推理是一样的。霜触是所遍了,是所遍了,那么霜触的话呢,所遍和这个火是直接相违吗?不是。那么和火直接相违的是什么呢?寒冷,寒冷是能遍。所以呢,通过无有霜触,这个霜触是所遍嘛,所遍的话呢,和它所代表的是能遍的寒冷。明白了吧?能遍的寒冷。
所以的话呢,有的时候呢,好,咱们来看麦彭仁波切,你再看一下四百七十页。那么“所遍相违自性可得”,好了,那么麦彭仁波切在这个第四点的话呢,就讲的是说“那边无有霜触,有火蔓延之故”,看到了没有?叫所遍相违自性可得,叫所遍相违自性可得。那么的话呢,这个地方大家发现和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不一样了,是所遍,这个是能遍。又开始大惊小怪了,说:“怎么又不一样了?”一样的,一样的,不要着急。这个地方呢,所遍的话呢,从字面上看起来,这个所遍直接就指的是霜触,对不对?就如同果相违自性可得,直接指的是寒毛直竖,对不对?如同因相违自性可得,麦彭仁波切指的是冷触之因,对不对?功能无阻。
但是,和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密意是一样的。蒋阳洛德旺波尊者只不过讲的是因相违可得、果相违可得、能遍可得。所遍的是霜触吧,从字面上看起来是立宗,每个所遍和果都只是说立宗,说立宗,对不对?讲麦彭仁波切。但是呢,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是从他的因的角度说的。你看,所遍的是霜触吧,字面上说立宗,对不对?但是它不可能跟霜触是直接相违关系嘛。直接相违关系是什么?是寒冷,是寒冷,是能遍。所以能遍和所遍反体有所不同哦,能遍是总法,是寒冷。那么它的所遍有哪些呢?有下雨了,咱们也感觉冷,对不对?刮风了也冷,对不对?然后的话呢,结霜了,然后的话呢,结冰了,都感觉冷,下雪了,这叫所遍来着。
所以的话呢,再说,我觉得我分析了一下,麦彭仁波切从所立宗来说,他就是直接把自性可得——都一样了,都是把火、大火蔓延作为能因,这个没问题的。那么稍微有点差别呢,在哪个地方呢?在前面,在相违的地方。要么呢,麦彭仁波切是直接从所立宗来说,把寒毛直竖作为果,叫果相违自性可得;把霜触作为所遍,所立宗直接作为所遍相违可得;把冷触之因,所立宗直接作为因相违,对不对?这样子的。那么其密意来说的话呢,和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是一样的。你看,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话呢,我现在——比如说举个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他这样说因相违自性可得,怎么说的呢?“在有决定到量之火的东方,没有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因为有决定到量的火力。”是这样子的。他呢,把后果寒毛直竖作为所立宗嘛,其实他间接来讲呢,这带出来的因就是寒冷了。
所以一分析就很好懂了。所以如果现在我们一起把书合上,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好吧。净观班的互动,我可以说一句话,你们也可以打一下公聊也可以的,打开公聊也可以的。请圆祥打开个公聊。
那么这样我问一下,现在我讲蒋阳洛德旺波尊者观点,好吧,咱们试一下。讲蒋阳洛德旺波尊者观点,你们打开公聊打字就可以啦,复制粘贴也可以,看你们熟不熟悉。如果是因相违自性可得,请问它的所立宗是什么?因相违自性可得,如果是讲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话,它的所立宗是什么呢?所立宗是什么呢?你们可以打几个字也可以,我就区分几个你们就清楚了。我再说一下,站在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他的因相违自性可得,请问他的所立宗是什么呢?麦彭仁波切的所立宗是什么呢?
很好,当我们说是寒毛卓立、寒毛直立的。如果是麦彭仁波切呢?他的因是什么呢?所立宗是什么呢?如果是麦彭仁波切,他的因相违自性可得,请问这个地方的因又是什么呢?如果是麦彭仁波切的话,是什么?如果是麦彭仁波切,对,很好。如果是麦彭仁波切,他的所立宗就是我们的因的话,就是功能无阻。没错没错,所立宗直接就是字面意思,就是因,就是功能无阻。非常好。那么如果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话,拐个弯,他的因是什么呢?从果来推因,他的因就应该是,从果来说就是寒毛直竖了,寒毛直竖了,从果来推的因。非常好。
再来看一下所遍,我来说一下所遍。那么如果说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话,是能遍相违自性可得因的话,它这里面的能遍是什么,所立宗是什么呢?如果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他的能遍相违自性可得因当中能遍,它的所立宗是什么?能遍相违自性可得因,如果说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他从什么角度呢?是霜和雨和风都可以的,冰都可以的。从所遍来说,蒋阳洛德旺波尊者全都是拐个弯,要从所遍来说的。对,很好很好。那么如果是麦彭仁波切直接怎么说呢?能遍怎么说?如果是麦彭仁波切讲能遍相违可得,他会怎么说?或者没有寒冷,对不对?或者来讲的话,改一个名字叫所遍相违可得。是的。
咱们再来看一下果。如果是果相违自性可得因的话,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他这个果,请问如果在所立宗当中整个论式的话,他会用什么来进行代表?果相违自性可得因当中,如果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话,他这个果是什么?你们再思考一下。对,无有冷触之因,又是反着推的。他把果,他本身这个果相违自性可得都是寒冷,他寒冷反推一下,他寒冷就是什么呢?冷触之因。对,非常好。他会说无有冷触之因。没错了,很好了。那么如果说是咱们讲的麦彭仁波切呢?果是什么呢?如果是果相违自性可得因是什么呢?如果是麦彭仁波切,果相违自性可得是什么呢?对,非常好,寒毛直竖。好了,你们几乎搞懂了,就这样子的,没问题了。对对对。
我再总结一下就好了,很简单了,现在我们只要把这几个掌握了,倒背如流都没问题的。现在我们先归纳一下就对了。现在我们正在学习的就是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对不对?首相违自性可得(存疑)。好了,那么首相违自性可得,那么很清楚的,我们现在讲了个自性可得,能因是什么?你们可以打一下公聊。能因是什么?在四种相违自性可得,麦彭仁波切和蒋阳洛德旺波尊者能因是什么呢?能因是什么呢?你们先打一下公聊没问题的。能因是什么?不管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和麦彭仁波切,如果在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因当中,能因是什么?或者能灭的因是什么?一位道友说火的自性,很好,就是火的本体了,对不对?就是火的本体,没错的。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因,能因一定是火的本体了,火的自性了。
好的,那么请问能灭的是什么呢?如果在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因当中,它所灭的是什么呢?所灭的是什么呢?所灭的是哪些?所灭有哪些?在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因当中,四种所灭分别是哪些?简单说一下就可以。四种所灭是哪些呢?四种所灭:寒冷的本体,寒冷的因,寒冷的所遍,寒冷的果。很好,全答对了。是的,四种所灭分别是寒冷的本体,寒冷的因,寒冷的所遍,寒冷的果。没问题,很好了。
那这样的话,我们说以能因火作为能因的话,分别对应出来四个论式,对不对?哪四个论式?不要看书,我希望你们不要看书,你们一边通过我讲解的,你们直接答出来,这就对了,我就知道你们真懂了。好了,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因是哪四种呢?不要看书,不要看书,请问一下你们能不能写出来。哪四种相违可得因呢?哪四种自性相违可得因呢?哪四种相违自性可得因,哪四种?差不多都对了,好像有一点点差别。嗯,但几乎都对了,谈不上错吧,这个地方。只不过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有点差别,是不是?
分别咱不用看书就背下来了,自己在理解的情况下,自性相违自性可得因,没问题了。第二个,因相违自性可得因,对不对?第三,果相违自性可得因。对,没问题。第四个,我看有道友答的是所遍。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有点不同,我说了是能遍。咱们麦彭仁波切是所遍。注意了,就这点有点差别了。很好,非常清楚了。
是不是现在很清楚?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来讲的话,随便这几项推理,如果我要证成,那么刚刚我们归纳了这几个角度了,我们再进一步归摄。蒋阳洛德旺波尊者呢,他所介绍的因、果和能遍都是反的。什么反的呢?他的所立宗和这个果是相违,是反的。那么,他的因相违自性可得呢,和他所立宗又是相反的,也就是说逆推的,逆推的。这个很重要,我觉得掌握了也很简单。那咱们来看一下因相违自性可得。如果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话,他如果是因相违自性可得的话,他的所立宗,我这么一表示,你敢肯定一定是寒毛直竖了。
如果说他的果相违自性可得,你敢肯定的话,他的所立宗一定是什么呢?冷触之因了,因为它是反的,它是逆推的。如果我说能遍相违自性可得,它的所立宗是什么呢?一定是霜雹所遍了,一定这样子的。没问题,全都掌握了,一看就结束了,这样很好。接下来我们看四种相违果可得也是这样子的。
非常好,那么四种相违果可得。好了,我们稍微分析一下,我们来看一下第二个方面好吧。四种相违果可得第二类的话呢,在四种相违上面打个斜杠,果可得,在四种相违和果可得之间打个斜杠。果可得的话呢三个方面,果可得三个方面的话呢是什么?咱们想想看,是能立因,是能灭的因,能灭的因。那么四种相违的话呢是所灭。对,这是大前提,咱们先看清楚了。那么这个果是什么意思呢?能灭的果,能灭的火的果。这个果是什么?不用说你们就知道是什么呢?烟。是不是?这个果不用说你们就知道是烟,是烟的,这个果可得是烟。那么我们现在来讲的话,这个就是四种相违果可得的时候,在这个地方你们看一下,这个果可得一定是,果的话呢就是火的因——火的果法了,就是烟了。不用多说你就知道,哦,这个地方一定是浓烟蔓延作为什么?能立因,对不对?肯定这样子的。
好,再来看所灭。那么果可得,你看四种相违果可得呢,就说明了,这四种相违的话呢,它的能立因都是那个烟,都是果可得的浓烟,这个果是火的烟,火的果呀,火的果是烟。好,咱们来看,再分析四个字,四种相违。那么四种相违从四个方面来分析,从所灭的角度分析。好了,那肯定是不用说也是指的是什么呢?寒冷的本体、寒冷的因、寒冷的果和寒冷的所遍,就这样子的。那么的话呢都是一样的,四种相违前面都是一样的。你看分别发现有自性可得、果可得、所遍可得,才发现,哦,能立因不同,能灭的因不同。一个呢从火的本体来说,一个呢从火的果来说是烟,一个呢所遍可得呢从火的所遍的部分檀香火来说,一下就清楚了。
好,我们来看一下四种相违果可得。那么这种相违果可得的话呢,果可得是我们的能立因吧,对不对?对,浓烟,浓烟喷起四处弥漫这个作为能立因。好了,那么如果从自性相违果可得的话呢,我们来看一下,我把浓烟喷起四处弥漫这个作为能立因,作为能立因,果可得嘛。那么它所灭的是什么?自性相违。明白,灭的是寒冷的本体,对不对?自性相违嘛,肯定是灭寒冷的本体。所以我知道后,我根本就不用看着书,我就会建立那个论式:浓烟喷起的地方没有寒冷的本体,因为浓烟喷起四处弥漫的缘故。你看这个是什么?这就是自性相违果可得嘛。
再来看一下的话呢,因相违果可得。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我们会这样说,那么因相违果可得,果可得还是这个浓烟喷起嘛,作为能立因嘛。那么作为能立因的话呢,所灭的是什么?因相违。所灭的是因。什么因?哦,寒冷的因。因为相违的话呢指的是火和寒冷是相违嘛。从哪个地方相违呢?从因的角度来说,这个因是什么嘛?寒冷的因,寒冷因是什么呢?寒冷因是什么呢?还是寒冷嘛。那么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他就会用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来表达。
他说浓烟喷起的地方没有寒冷的后果寒毛直竖,因为寒毛直竖它的因来自于寒冷嘛,来自于寒冷嘛。因为浓烟喷起四处弥漫这个,你看就建立起来了。我不用说,我如果不用看书,因明学我不用看四百七十页,我直接麦彭仁波切按照里面建立你们就知道了。麦彭仁波切怎么建立?麦彭仁波切这么建立:浓烟喷起的地方没有寒冷的冷触功能无阻,没有寒冷的因了,功能无阻。因为浓烟喷起四处弥漫这个,对不对?我不用看书,我相似那么推理一下,再翻下书看对不对呢?对的呢,你看,正好。你懂了之后你怎么推都可以的。
再来看一下,麦彭仁波切所立宗和他这个因相违果可得是一样的。而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话呢,他通过所立宗是果来倒推这个因,就这样子的差别,其实意思是一样的。再来看,果相违果可得会这样说,浓烟喷起,果相违果可得的话呢,我们先不用看推理就知道这个果相违果可得,他的所立宗应该是从因来说。你看,对,就是这样子的。浓烟喷起四处弥漫的地方,没有冷触的因功能无阻,因为浓烟喷起四处弥漫这个,这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好,咱们再推一下麦彭仁波切。麦彭仁波切的因明学说怎么推?果相违果可得,他所立宗肯定是什么呢?寒毛直竖。你再看一下书,也是一样的,很简单就出来了。麦彭仁波切是怎么推呢?说浓烟喷起四处弥漫的地方没有,没有什么?没有的话呢,我们这个就说是寒毛直竖,寒冷的后果。浓烟喷起四处弥漫这个,你看就出来了。角度是,原理是一样的。
再来看,能遍相违果可得。能遍相违果可得的话呢,就指的是果可得还是这个浓烟,还是浓烟可得的缘故。那么破它什么违品呢?破浓烟的违品就是寒冷,寒冷。那寒冷从哪儿破呢?从能遍、能遍的角度说的。说浓烟,那么如果说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从所遍来说,寒冷的所遍是霜触嘛。我们可以说浓烟喷起四处弥漫的地方没有霜触,没有结霜,也没有结冰,也没有下雪,都可以的。浓烟喷起四处弥漫这个,这样子的。
如果是咱们麦彭仁波切的话呢,他也是这样说的,麦彭仁波切这个地方就跟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一样了:那边无有霜触,浓烟喷起四处弥漫这个,你看,这个地方就一样了。所以上次老人家说有的时候当时学辩论的时候,特别想把能遍都改成,所遍改成能遍,后来说反正角度,反体不同吧,反正懂了就可以。这个无有霜触,你看它从所遍来说,其表达之意是什么呢?表达是寒冷,是寒冷的能遍。霜触是寒冷的所遍嘛,那寒冷是能遍嘛,其实是这个意思啦,这个是一样的啦。
那么再来看第三,四种相违所遍可得。那么四种相违所遍可得的话呢,我们是先分析下这几个字,八个字。那么再来看推理就好懂了。那么所遍可得,那所遍可得不用说了,肯定是什么?火的所遍,对不对?我刚刚说了,四种相违中间打个斜杠,所遍可得。前面那个斜杠前面的话呢,是所灭的冷触;斜杠后面呢,是能灭的因,能灭的因。那么只不过呢,分别从所遍,从火的所遍,从火的果、烟,从火的本体来说的,作为能立因嘛。那么好了,这个地方的所遍可得呢,就知道是火的所遍。那么火的所遍是什么呢?檀香火、地狱火、沉香火,都可以,那么都可以的。
火的能遍来自于我们那天,马上八月二号,我们这边马上就是整个供护法嘛,五明佛学院啊。那么你看那个时候护法的时候呢,整个护法台的话呢,就是浓烟滚滚的。那这样的话呢,柏树枝的话呢,就是松树枝的一直在烧嘛。你看这些都叫火的所遍嘛,叫火的所遍。那么能遍的是火嘛。其实还是用的什么关系呢?用的火和寒冷它们之间相互的关系。再来看四种相违前面部分。那么四种相违的话呢,依然指的是什么呢?寒冷的因,寒冷的本体,寒冷的果,寒冷的能遍吧。对,就这四个方面。不用刻意记,你们肯定都是会掌握了这样子的。
那么我们下面来看一下,有四种分类。我分别把所遍可得,就说是檀香火以量可得的缘故,作为能因。那么所破的是什么呢?这所破,所破的是火嘛,寒冷呢,寒冷啊。下面怎么破呢?第一个从本体来说,自性相违所遍可得。自性相违所遍可得,一看就知道了,那肯定指的是破的是檀香火,破的是寒冷的本体了。我们说在檀香火以量可得的地方,无有冷触,因为檀香火以量可得之故,这是第一个吧。
那么再来看一下的话呢,这是破它的这个和蒋阳洛德旺波尊者、和麦彭仁波切都是一样的啦,不用多说。那破第二个,因相违所遍可得。那么因相违所遍可得,蒋阳洛德旺波尊者呢会这样说,在檀香火以量可得的地方呢,他把寒冷的果作为所立中——没有寒冷的果寒毛直竖,因为寒冷的果来自于这个因嘛,寒冷嘛,所以的话呢,也叫因相违所遍可得啊,因为檀香火以量可得之故。如果是麦彭仁波切呢会这样说,在檀香火以量可得的东方,没有功能的,没有这个寒冷的因——功能无阻,因为檀香火以量可得之故啊。
你看就这点差别,这个没有什么难的,去稍微区分一下就可以了。所立中,这是麦彭仁波切的话呢,直接和这个因相违所遍可得是一样一样的啊。他那因相违的话就代表他的这个所立中直接是功能无阻。如果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话稍微推一下,把那个从因呢作为因,推的是什么果呢?寒毛直竖,就这点差别了。
第三,果相违所遍可得。那么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会这样建立啊:在檀香火以量可得的东方,无有冷触的因,为什么?因为檀香火以量可得之故。这样子的。那麦彭仁波切更直接了,直接把这个果相违,果里面定为寒毛直竖了,这样子的啊。而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话呢,是从逆推的。
第四,能遍相违所遍可得。那么蒋阳洛德旺波尊者会这样说:在檀香火以量可得的东方,无有霜触,因为檀香火以量可得之故,这样子的啊。那么这样立的时候的话呢,我们说是,而麦彭仁波切在这个地方也是差不多的,都是从能遍相违所遍可得,都是一样一样的,这个到后来这边怎么变了啊,都是这样子的。
好,那这样子的话呢,以上的十二个论式就完了吧。完了。大家应该清楚了啊。那么功能无阻呢,因明前派和咱们自宗有什么差别?多了四类啊。他把功能无阻火的因作为能灭,我们破了他这种观点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功能无阻来讲,它还没产生火嘛,以此来说,它不可能说是和寒冷的本体是相违的啊,这个就破完了。
好了,对于我们这样念十二种论式的时候的话呢,我觉得需要深入思考一个问题,三个问题吧。第一个问题的话呢,对方会提出这样来的,他说是,其实来讲的话呢,檀香火作为差别法,你看嘛,火,你看我们这个论式,首先从自性相违可得的因的角度说的话呢,大家发现没有?我说那边没有冷触,有火存在之故。有火存在之故啊,这个是指火的本体嘛。那么有人就会提一个问题,他说其实来讲的话呢,火的本体——火是能遍嘛,所遍的是檀香火,那火的本体都和寒冷是相违的关系了,那檀香火作为差别法来说的话呢,就没有必要单独安立,其实可以放在自性相违可得当中。
所谓的四种相违所遍可得因的话呢,没有必要成立了,对不对?我觉得也是,就是是不是很尖锐哦。因为从所遍的角度来讲,檀香火、沉香火,不管什么火,酥油灯的火,大都是属于火的本体嘛。那其实在自性相违可得因当中啊,都已经分析了这样的四个论式。其实从差别法的角度来说的话,含摄了这个檀香火呀,有必要单独安立吗?他觉得没有必要。那这个观点的话呢,就说是要注意啊,我们说是不会有这个过失,还是要安立的啊。因为什么呢?檀香火它是火,檀香火是火。
但是来讲的话呢,如果火的本体能够灭尽冷触的话,那么檀香火也能够灭尽冷触的啊,灭尽冷触的本体、因和果和所遍嘛。另外第二点的话呢,我们说檀香火和火它是他体法啊。而且来说的话,怎么说是他体呢?这个地方是从别法角度来说的啊,别法角度来说的。那么檀香火呢,在我们凡夫的分别心面前啊,它可以浮现,属于别法嘛,就是两个本体嘛,可以浮现的。所以从这个地方来说的话呢,因此可以用它。比如说如果说是因为总的差别是火的体已经有了的话呢,难道我们的就说是差别法就不能用了吗?
比如说我说前面没有黑暗,为什么?因为有酥油灯之故,因为有路灯之故,因为有台灯之故,因为有油灯之故。这些我都不能说了吗难道?我要表明这个语境,表明我现在这个能立就是酥油灯啊,那么没有所谓的其他的灯,那难道不能用吗?所以的话呢,这个地方是可以用的呀,通过这个地方就表明了啊。所以的话我们说是可以。还有我们这样说,柱子是无常,为什么呢?勤作所发之故啊,或者说是所作之故,或者说是存在之故,或者是有为法之故,这个不能说了吗?别法,可以的呀。
如果这个都不能说的话,那我们会这样说,前面那个人很有钱吧,为什么?他开着车之故。什么车嘛,你不表明,开拖拉机呢还是什么车呢,对不对?摩托车呢还是什么车嘛,所以这个地方要注意,还自行车呢。那么我们要清楚地表明,他别法讲的话,开的是什么车,等等之类,我们要表明他开的什么车来表明他的身份,打个比方。所以要用别法的义的时候,你不能说是光是一个总而言,用总法来进行概述的啊,这个地方清楚的。所以的话呢,不会发你那个过失。这是第一点了,注意了啊。第二点,第二点来看一下四百六十六页。
四百六十六页在讲论宗指因明学当,不是,麦彭仁波切因明学这么一段话,你们看一下四百六十六页这样说的。在讲麦彭仁波切确实明确讲到了,说是对于取相违可得因当中的时候,他说在这样讲的一段话,说是两种相违中的不并存相违,以能害热触的本体与果二者,摧毁所害之冷触之因果本体与所遍是的八种因是无误的,八种就可以了。
那么大家发现没有,能害有两个因,一个是说火的本体自性可得因,一个是果,是烟嘛。没有发现有所遍,对不对?是的。那么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或者说讲因明学当中呢,只有八种,只有自性相违可得因和相违果可得因,没有所遍。为什么呢?下面麦彭仁波切这样说了:“单单火的因不是能害,所遍在火以外另行分别没有必要。”就说檀香火吧,这个所遍没有必要。假设尽数目的罪劫类别来分倒也可以。如果说我们以数目的类别来分的话,比如说火的檀香火所遍来分也可以。
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有的时候就从别法来分,比如说从酥油灯来破。那么分辨清楚建立方式可得,这点至关重要。但是我们需要分清楚建立的方式到底是什么方式进行建立的。所以上师老人家在讲记当中该讲的要点都讲了,也说了这一点,说稍微有点不同,但是十二种也可以安立的。但十二种其实那个火的所遍,四种相违所遍可得可以进一步归一为四种相违自性可得,但是要看它的语境了。如果说有的时候特别从别法来进行强调——开车开什么车,刚说了嘛,自行车还是摩托车,什么车嘛——那么为了表明他的身份和他的地位的话,可能要通过烘托要表明这一点的话,那还是要用别法的,有的时候。好,那么这是两个问题。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我们刚刚看的时候,大家发现没有,对方说:“好吧,那如果你用檀香火,火的所遍,檀香火作为这个所遍可得的话,我也同样的道理,比如说浓烟的话,那么烟的话我用别法檀香烟可不可以嘛?烟还有个别法就是檀香的烟,我来遮破冷触,分别遮破寒冷的本体、因相违,也可以啊,也合理啊。如果按照同等理,如果你用火的所遍檀香火作为能立因,遮破了寒冷的本体等等四个方面的话,同等理,我可以用烟的别法,浓烟的别法,檀香的烟来遮破寒冷的四个方面,也是可以的呀。”
对于这个问题,当然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我们来看一下,不知道你们怎么回答他。首先我们来看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是怎么回答的,说绝不合理。为什么绝不合理呢?因为有两个角度。第一点,浓烟作为能立因喷起四处蔓延、弥漫的缘故,它确实能够灭尽寒冷的本体、寒冷的因、寒冷的果等等之类。是因为没有见到火,咱们只见到烟的角度,浓烟弥漫嘛,可以灭尽寒冷四个方面的。作为檀香烟的话,如果你就决定下来了,如果已经决定下来的话,这个时候我们说是檀香的烟决定下来,说明檀香火已经有了,因为光是有檀香的烟,没有檀香的火的话是不可能的。所以檀香的烟已经决定下来了,说明檀香的火已经决定下来了。那么檀香的火决定下来之后,直接用檀香火作为能立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拐个弯用檀香的烟。当然这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是这么回答的。
但是在这个问题当中,上师老人家也启发了我们的思路,我也思考了一下,我真的是觉得这个问题我可以圆融地进行回答。也就是说是檀香烟真的可不可以?我这样说吧:“檀香的浓烟喷起,四处弥漫,东方向没有冷触,因为檀香的浓烟喷起四处弥漫之故。”这样说可不可以呢?我在这个地方反反复复进行思考,我不敢完全说一定是或一定不是,你们可以思考一下吧。我觉得还是可以用。为什么可以用?尽管上师老人家也明确说了,有的法师在辩论的时候也说,我们闻到檀香的香味,便可以推知这个檀香的烟,通过檀香的烟可以推出来没有寒冷,说这个可不可以呢?
他说你们再分析看看吧。我倒觉得不一定合理。但是我认为有两个角度,也就是说如果说是已经看到火了,当檀香烟的时候已经看到了,闻到檀香的烟味了,那么也得知针对檀香的火已经现量见了,那你用檀香火来作为能立因去推,通过这个自性相违可得去推是可以的。但我真的看到这种情况,因为我们这个学院长期烧烟烟,尤其八月二号、六月二十九号供护法日那天,真的是浓烟弥漫,整个全都是烟,这个时候看不到火的。
比如说我在坛城下面,快到坛城了,那边西侧我看到浓烟滚滚的,我真的没看到火,而且我闻到我们这边叫松树烟、柏树烟,那个味道香香的,很浓郁的味道,我根本没看到火的。那这个时候整个学院都是那种烟弥漫的。我如果从没见到火的情况,我用浓烟喷起,而且真的闻到了柏树芽的味道,它很特别嘛,我们每次用松树来烧的和一般的不一样,你闻得出来的。那这样的话,我们都很熟悉了,一闻就知道了,那肯定这个地方是檀香的浓烟或者是柏树芽的浓烟,松树的浓烟,都知道的。
那么难道不可以吗?我觉得结合蒋阳洛德旺波尊者这个著述反反复复看,如果说我真的没有见到火,而且离开我的串习印证,我一闻这个香味就知道是柏树芽或者松树芽嘛,这个味道很浓,特别浓,而且不是淡淡的,整个学院都是浓烟滚滚的。那么这样的话都知道在供护法今天,从这个角度我没有见到火,只见到烟了,难道不可以用吗?而且我真的闻到了这个香味,我闻到了,可不可以用呢?上师老人家一直说,如果你见到烟了,你闻到这个香味了,推出来是檀香的烟了,然后再去推檀香的火了,拐一个弯。我不拐,我直接用檀香的烟,我只见到烟了嘛,我没见到火嘛。不可以吗?我觉得可以。
不知道你们怎么思考的,这个问题你们再思考一下。所以的话,我有两个角度了。我第一个我是说蒋阳洛德旺波尊者,这也我也认可,就说是如果说是没有见到烟的角度呢,没有见到火,只见到烟呢,而且确实浓烟弥漫了,这个青色烟,那么的话呢,这个能立是可以的,蒋阳洛德旺波尊者是这个意思。第二点,如果已经见到火了的话呢,就用火,我再试一试。那么同样的,如果说我现在没有见到火,我真的见到烟了,而且是浓烟滚滚,并且我闻到香味儿了,我也知道什么烟,通过我的串习力和作用力印证,不可以用吗?可以圆融的,我觉得好像是。你们思考一下,我也再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好吧。那么这是两个问题了。
第三个问题,提出来给你们思考一下,功能无阻。功能无阻倒是明确说了嘛,说是的话呢,我们也不可以以功能无阻作为因,那么去推出来这个说是寒事、寒冷的四个方面相违。咱们破了这个因明前派。但是我们自宗的观点呢,你看不管是蒋阳洛德旺波尊者这个曼殊室利(存疑)用了功能无阻,你看,说在有决定到量火的东方,没有冷触的因,或者说是来讲的话呢,没有功能无阻。这个地方的话呢,怎么来圆融呢?怎么解释呢?那这个地方我不再说,你们自己想,思考一下。好了,今天的话呢,到这个地方。
(藏文念诵)
文殊师利勇猛智,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为得普贤殊胜行。
生生世世不离师,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唯愿速得金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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