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 智诚堪布辅导 第18课
第十八课
《量理宝藏论》现在讲的是第四品——观建立遣余。
上师和法王也再再的强调,本品当中讲到了因明的眼目,因明的核心就是遣余的问题,如果能够将遣余通达的话,就能够真正通达因明的关要,否则很多时候学因明是比较困难的。所以,说对于观建立遣余方面,上师也要求颂词肯定要背,现在我们很多道友发愿背诵颂词应该好好再串习。
还有,我们对意义方面也应该好好的思考。当然,因为以前根本没有接触过这些概念,或者稍微接触过一点概念,所以说比较详尽的讲建立遣余,乃至于整个因明的系统,肯定第一次、第二次起来有一点困难。但不管怎么样,像上师昨天所讲的一样,有一个难题或者说没搞清楚,他都是不会放过的,他有时间的时候马上再回过头来看和观察,或遇到其他参考书的时候再看,再和以前的难题对照起来,能够解决很多问题。
我们如果有这样的心态来学习肯定能够学的好,也就是说我们学习因明也好,或者其他法也好,应该有一个比较长远的打算,不能说这一次我一定要听懂,听不懂我就彻底放弃,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所以,这一次首先是把颂词的意义按照上师的讲义讲一讲,然后我们按照自己的精力,或者精进和智慧,能够理解多少就理解多少,然后在讲完遣余的时候,第二遍再回过头来再和其他诸品结合起来看,像这样肯定会越来越通达遣余。所以,说一次没有通达,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反正通过自力、通过他力,通过讨论,通过背诵思考的方式,不管怎么样都要尽力的通达这些因明的知识。
第二个科判是“显现及遣余之证知方式”,建立遣余,有的时候建立好像直接理解成把遣余怎么样建立起来,实际上建立这两个字就是显现的异名和意义,就是显现和遣余的意思。因为显现主要是无分别,无分别取境的方式是显现取的,就是建立的方式来取的。然后有分别主要是遣余的方式在取的,品名当中建立两个字实际上就是指显现,就是指通过根识直接取外境的方式,就叫建立或者叫显现。
遣余就是指分别念取外境,遣余其他而安立对境的方式。所以第一品讲的境,第二品讲的识,第三品、第四品等都是讲心识如何取外境,有境如何了知外境的方式,第三品当中讲到通过总别的方式来取外境,然后第四品通过建立和遣余的方式来取外境,也就是通过显现的方式来取自相,然后通过遣余的方式来取总相,或者说通过分别的方式来遣余执著,这方面来进行观察的。
丁二、显现及遣余之证知方式分二:一、总说缘取方式;二、决定各自之自性
戊一、总说缘取方式
总说缘取方式,就是说无分别念的五根识怎么样缘取外境的,有分别念的意识怎么样缘取外境的,就讲总说是两种缘取方式。
无分别以显现取,名分别以遣余执,
彼等各有二分类,颠倒无倒共有四。
“无分别以显现取”,就是说第一种无分别念的方式通过什么来取呢?就是通过显现取,通过显现取的意思是不需要有一个决定,也不需要去执著分别,反正自己的眼识照见外境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通过显现,就是境在自己的眼识面前一显现,之后就直接通过显现的方式已经取了外境,眼识是这样,耳识也是这样。当我的耳识一听到声音之后,声音在耳识当中一显现,之后识通过无分别的方式缘取对境的事情已经完成了,所以这方面就叫做无分别以显现取。
无分别以显现取,主要是眼识到身识之间,我们摸一个东西或闻一个东西,全是无分别识,无分别识显现的缘取对境就是通过显现而取的,什么时候外境的形相我们了知显现出来之后,这时候无分别已经完成了。
“名分别以遣余执”,名分别主要是讲声音的遣余和分别念,名言共相和义共相,它们二者之间通过有分别的方式怎么样缘取外境呢?以遣余执,就是通过遣余的方式来执外境的,通过遣余外境来了知外境的。所以遣余就是遣除其他的法,通过遣除其他法的分类来如是进行安立的。比如我们说瓶子的时候,实际上已经遣除了非瓶的一切法,通过这方面来进行安立的。
义共相方面,我们内心当中执著一个瓶子的时候,就遣除了不是瓶子的其他法,不是瓶子的其他法全部遣除之后,就得到了瓶子的义共相,从这方面讲,名分别是通过遣余来进行执著的。
所以说无分别是以显现取,然后名分别是以遣余执,通过这样的名,名称或者名言共相,分别可以理解成义共相,都可以这样理解,反正都是分别念的自性。通过分别念如何了知外境呢?主要是通过遣余的方式来了知外境的,和前面第三品讲的总相和别相对照起来看,有的时候比较容易理解。
“彼等各有二分类”,彼等就是指显现和遣余,显现和遣余这二者都有两种分类。两种分类就是颠倒、无倒,无分别也有颠倒和无倒两种,然后遣余也有颠倒和无倒这两种,总共加起来就是四种。
首先无分别的颠倒和无倒,就是无分别识前面的无倒显现,比如说看到一个白色的海螺,本身是白色的海螺,看到的也是白色的海螺,这方面就是一个无倒的显现,无倒了知的方式。还有一种是颠倒的显现,比如说自己的根识出了问题,之后看到一个黄色的海螺,看到黄色海螺的时候,或看到两个月亮的时候,这就是一种颠倒的无分别,这就是从无分别显现方面有两种。
然后有分别或者遣余方面也有颠倒和无颠倒两种,比如说在注释当中也讲过,如果认为一切声音是无常的话,这方面就是无倒的,无有颠倒的遣余,无有颠倒的分别,就是有分别念。还有认为瓶子等是恒常的、不变化的,这方面就是一种颠倒的分别念,颠倒的遣余。
总共分起来就有这四种,总说了有分别和无分别,颠倒和无倒,四种缘取的方式已经总的宣讲完了。
下面讲第二个决定各自之自性,各自之自性就是决定显现的自性和决定遣余的自性。
戊二、决定各自之自性 分二:一、显现; 二、遣余。
己一、显现 分三:一、境之实相;二、识缘取方式;三、识境一致。
第一个境之实相就是讲到对境,显现所缘取的对境的实相是怎么样的;第二个再宣讲无分别识是怎么样缘取如是如是具有实相的境的;第三个讲有境识和外境绝对是一致方面进行缘取的。首先第一个就是讲境之实相,主要是从对境方面讲它的实相是怎么样的。
庚一、境之实相
对境所有一切性,一体不容有众多,
众多住一不可有,一法无有明不明。
“对境所有一切性”,我们所观照的、所见到的对境,比如说眼睛所看到的瓶子,在对境上面所有的一切的本性,如形状、颜色、所作性、无常性、有为法的自性等等的一切性。
“一体不容有众多”,是一个本体的缘故不可能有很多很多本性。我们认为它有一个蓝色的,又是长型的,又是一个所作性的,应该有很多分类,怎么可能说是不容有众多呢?
上师在注释当中讲过,我们认为它是一种蓝色的本体和它是长型是两个本体,还有所作和无常等,一一都是不相同的,应该是有众多法吧,在一个瓶子上面有很多很多的分类。但是这些很多很多分类实际上都是我们分别念安立的,在它自己的本性上面,这一切没有很多分类,就是一个本体,就是一个本体上面安立的。所以从我们分别念的安立,和它自己上面的安立,以前我们在认知中很多时候是错乱了,把分别念安立的法放在了对境的实相上面,认为对境上面就有这么多自性。
所以上师讲,有部宗就认为颜色是一种显色的,其他的形状是一种形色的,无常是不相应行所摄的等等,都是分开的自性。如果这样理解是分开的自性,当然对境的一切性有众多了。但是经部宗以上的安立在瓶子、柱子对境上面,实际上本身没有很多分类,全部都是一体的,所作、无常、蓝色、形状等这些全部都是一个本体上面安立的,没有很多的分类,这就叫做“一体不容有众多”,在一个法上面不可能有众多的。
“众多住一不可有”,如果是真正的众多,不可能是住一的,不会在一个法上面住的。如瓶子、柱子等等很多他体,就不可能是一个本体的。比如,蓝色的瓶子、蓝色的天空、蓝色的海水、蓝色青莲花等,分别有不同的自性。海水在海中、蓝色的天空在天空当中、青色莲花在莲花上面、瓶子是在桌子上,众多的法虽然都有个共同的蓝色,但是这个蓝色不可能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一个实有单独的总,不可能有总体的。本身分开的蓝色的青莲花乃至于其他的法,都是众多的法,众多的法就不可能住在一个法上面,这方面叫做“众多住一不可有”。所以,一个法不可能有很多法,不可能有很多分类。很多的分类,已经在外面分的很清楚的法也不可能是一个,这个方面叫做“众多住一不可有”。
“一法无有明不明”,在一个法上面不可能有明和不明显的两个部分。上师和罗扎旺波?尊者的讲记当中都讲了,一个是论典的方法一个是世间的方式。按照论典的方式来观察,是比较详尽观察的,瓶子上面的颜色,显色、形色、所作无常等,实际上都是在一个法上面安住的,看的时候应该全部都看到了,没有明显看到的一部分和不明显看到的一部分。
但是从世间的观点来看的,看到瓶子的前面,没有看到瓶子的后面,看到瓶子的外面没有看到瓶子的里面等,就会认为有明显和不明显的差别。上师在注释当中也是讲过,这个主要是因为无始以来的执著和习气导致有这种情况,主要是分别念方面安立,不是通过论典的方式,是通过世间故有的串习、故有的习气,导致好像看到了一部分,没有看到其他一部分。如果按照论典的侧面来讲,这些都是一个本体,绝对不可能有明显显现和不明显显现两个部分。
这是从境的方面讲,科判当中讲的很清楚,境之实相。境之实相主要是讲自相法,外在的自相。为什么讲外在的自相法?科判叫显现法,显现和遣余是分开讲的,这个方面正在讲显现,正在讲无分别的缘取的方式,无分别缘取的方式就是缘自相。在自相法上面,在外在实实在在存在的瓶子、柱子等上面一切性不可能有众多的,外面众多的瓶子上面也不可能有一个法的总的。而且在一个法上面,一个自相法上面不可能有明显和不明显的部分,见的时候肯定是全部见到这个境上面的一切的本体,一切的实相。
庚二、识缘取方式
诸现量前境尽现,一法不现不同相,
异体不容显现一,以显现取无轮番。
这里讲心识缘取的方式,心识就是无分别识,缘取主要是缘取真正的外境的自相。 “诸现量前境尽现”,就是说一切现量的识。现量是真现量,不是倒现量,倒现量不一定境尽现的。在真正的现量前境尽现,比如我们的眼识通过显现的方式在取外境的时候,一切外境的特性全部显现出来的,全部在我们的眼识面前都显现出来的。外境当中的一切特性,对境所有一切性,“一体不容有众多”,一切的外境的自性都在我们的眼识面前都显现出来了。
“一法不现不同相”,如果是一个法不会显现不同的相。一个法,比如我们见到一个柱子或是见到一个瓶子,这是一个法,不可能显现不同的相,肯定就是一个法的自相,不可能现不一样的相。
“异体不容显现一”,瓶子上面的瓶颈、瓶腹等等,这个叫异体,这些分支的异体显现的时候,会不会还是显现一个呢?就是说瓶颈也是显现瓶腹 ,瓶腹也是显现瓶颈呢?不可能是显现一个的。在无分别念面前,不同的境会显现不同的识,真相唯识当中能所等量派就是这样认为。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当中或者《释量论大疏》当中,就这样安立名言的。真正的名言,比如我们看书,或者看一幅画,上面有白的纸,还有黑的字,很多花纹,还有很多各种各样不同的文字,这个叫做异体。
异体在我们的无分别识缘取的时候,它会不会只显现一个呢?它不会只显现一个。实际上在外境当中有多少个本体,多少个分类,在我们无分别识前都可以同时显现,都可以同时缘取,这是它的自性。虽然从有分别念的侧面来讲,一个刹那当中不可能缘两个法的,但是从无分别识的角度来讲,同时可以缘众多法。在一个刹那当中,同时可以显现很多的无分别识,这个方面在《中观庄严论》当中讲的很清楚。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异体不容显现一。这方面主要还是在讲无分别识它在缘取外境的时候,可以同时缘取两种或者三种特性。一个是从它的境现方面讲的,境尽现的时候,一个法不可能显不同的相,例如从整个柱子来讲,不可能显现很多不一样的柱子。从一个柱子上面很多不同的侧面显现的时候,无分别识面前可以同时显现出来,可以出现很多不同的无分别识,但还是在讲一个法的本体。
“以显现取无轮番”,如果是通过显现取境的方式是没有轮番的。没有轮番的意思就是说不可能对这个外境首先缘它的颜色,然后再缘它的形相,然后再缘其它,这个不可能。就是说如果是用显现来取境的话,无有轮番的方式,无轮番就是同时,一个时间当中顿然显现,一个时间当中顿然取境,这就是无分别识它自己取境的一种特色,它自己取境的特色就从这个方面可以了解的。
所以我们就知道,识它在缘取外境的时候,就应该从这个颂词当中所讲的内容去深加了解。
庚三、识境一致 分二:一、如何一致 二、建立现量非决定
辛一、如何一致
依如何存对境力,根识由此而生起,
无则决定不生故,识境互相无错乱。
这个方面也是很关键的。依如何存对境力,就是说对境它存在自己的一种力量,通过它的力量,根识由此生起。根识就是五根识,五根识缘对境,通过对境它自己的力量,对境上面具备什么样的特色,然后根识就生起这样一种心识,就生起这么多的心识。
在一个时间当中都是这样缘取的,一个时间当中了知瓶子上面的形状、颜色、无常、所作,这方面实际上存在怎么样的对境,通过它的力量,在根识当中都可以由此而生起的。
上师注释当中也是讲,既然在根识当中已经显现了无常、所作,为什么我们现在没有了知呢?主要是有其他的障碍,有其他障碍障蔽的缘故,虽然已经见到了,但是不了知,从这个方面还要需要其他观察的方式推理,从这个角度进行了知的。
“无则决定不生故”,就是讲如果没有这个外境,外境当中如果不存在相关特性的话,这个根识也不可能产生的,根识也不可能了知、缘取这一切外境的法,所以这个就是一种无则不生的关系。如果外境当中有这样一种存在,有这样一种力量,根识就生起了。如果在外境上不存在,没有存在这些特性,根识也不可能了知的,所以说这个方面就是决定不生的关系。
就是因为是无则决定不生的关系的缘故,“识境互相无错乱”,根识和外境互相之间是不错乱的,外境存在什么自性,根识就了知这些自性。不可能说外境存在的自性根识不了知的,或者根识了知了外境没有的方面,这个方面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尤其是从无分别的根识的角度来讲,绝对是不错乱的,总之外境当中存在的法根识都了知,外境当中不存在的法根识也不了知,而且这些都是在在一个刹那当中存在的。
在注释当中也讲过,这都是通过论典抉择的方式,抉择这些都是异体的,而世间当中就认为,它是习气无明串习了很长时间后认定这个法,所以这里并不是按照世间的讲法,而是通过论典的方式讲解。就是根识和外境绝对是等量的,能所等量,能所等量的能是指心识,所就是指外境,所以外境当中有如何的颜色,心识当中也是如是的了解。
比如说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当中讲,见一块花布的时候,这个花布当中有蓝色的、黄色的等很多颜色,在无分别识面前显现的时候,是不是和外境相同的对境在心识当中会显现出来呢?绝对会显现的。所以说外境有多少种类,在无分别识当中就会显现这么多,这个叫能所等量,在安立的时候非常非常应理的,这个讲了如何一致。
辛二、建立现量非决定 分三:一、非决定成立之真实理由 二、遣除彼不合理之说 三、分别不取显现境之理
壬一、非决定成立之真实理由
非决定成立这个意思就是说,现量识它不是一个决定识,它自己从当时现量,已经缘取外境的时候,它是不是一种有分别呢?它绝对是没有分别的。所以说现量是非决定性的,这个方面是真实理由。
现量亦即无分别,是故无需决定性。
这个现量识它自己来讲的话就是无分别识,在无分别识当中不需决定性的,不需要了知,就是根识显现的时候不需要了知这个是红色的,然后这个是所作或者刹那性,从这个方面来讲的时候,内心当中决定它是一个什么法的自性,这个是不安立的。为什么不安立呢?因为真正决定是一种定解,定解是什么心态呢?定解就是一种分别念,通过分别念去安立一个定解。所以说我们要决定是红色或决定它是一个什么什么法的时候,它是一种定解法,既然它是定解法的缘故,它必定是分别念。所以如果是现量的话,只是缘取,只是显现,这方面不可能生起定解的,不可能是分别念。所以有分别、无分别当中它们各自分工不同,所以无分别念不需要去产生定解的,如果产生定解绝对是有分别念的,所以现量方面只是无分别,所以说不需决定性。
这个方面就安立了法称论师的自宗,《入正理论》还有法称论师也是一一安立实际上现量就是无分别。
壬二、遣除彼不合理之说 分二:一、现量行破立之方式;二、宣说若决定则违现量
癸一、现量行破立之方式
这里主要是遣除一些诤论。因为现量必定是一种正量,必须要得到正确的外境。如果是无分别,那么怎么样安立为正量呢?又怎么样进行破立呢?
对方这样讲:因为它是无分别的缘故,没有遣除诤议,没有生起定解,如果没有遣除诤议,没有生起定解,它又怎么安立成正量?如果是一个正量的话,必定要遣除诤议,必定要有一个决定性。现在你讲“现量亦即无分别,是故无需决定性”,一方面它是现量安立成正量,一方面它是无分别没办法生起决定,没办法遣除诤议而生起定解。那么这就是个矛盾的,一方面它是现量是正量,一方面它又没办法遣除诤议生起定解,所以说他们认为这个是不合理的。
在破斥的时候讲:
现量远离分别念,以未颠倒立为量,
这里主要破斥他的第一种问答,即现量是远离分别念的。上师注释当中,讲这个是现量当中的第一个特点——绝对没有分别的;还有第二个特点是以“未颠倒立为量”的,还有他必定是不错乱、不颠倒的。为什么这样呢?因为在陈那论师的论典当中,只是说无分别是现量,法称论师又加一个不混乱、不错乱或者无颠倒。为什么有这样的必要性呢?注释当中已经讲过,因为如果单单说是无分别的话,这个无分别还有一个错乱无分别,这不可能是真现量,它是一个倒现量,所以没办法安立为正量的。
单单说无分别有可能没有简别到错乱无分别,所以法称论师在无分别上面再加一个不颠倒,这完全把颠倒的无分别念取境也排除了。单单是无分别念,没有颠倒取境的、正的、无分别的取境的方式。所以就是这两种特点,这是附述。
“现量远离分别念,以未颠倒立为量”,虽然它自己本体来讲是没有决定性的,它是远离分别念的,但是从所取境的侧面来讲,不管你怎样观察,是没有颠倒取境的。外境当中是红色它取的就是红色,长型就取的长型,所作、无常等都是这样如是取境的。所以完全没有颠倒取境的缘故,它没有分别念也可以安立成正量,从这个方面进行安立的。
下面说如果真正是无分别的话,那么现量怎么样进行破立?没有破立的能力,怎么样引发我们去取舍呢?他认为现量没有这种能力的。我们说在同时显现现量的时候,比如眼识在取外境的时候,是没有破立的能力的,没有分别念的缘故没有破立,但是它当时取了境之后,后面能不能引发一个定解来破立呢?这个是关键。现量分两种,第一个它通过自力可以安立破立,后面可以产生破立的智慧,第二个方面有障碍的缘故,通过其他的方式而进行破立的。
颂词当中就讲到:
依彼抑或凭他力,决定之式行破立。
此处就讲两种破立的方式,“依彼”是第一种,“抑或凭他力”是第二种。通过这样的“决定之式”就是通过凭自己或者凭他力的决定方式,这两种方式行破立。
破,就是不要或者它是错误的,主要是不存在方面破掉;立,就是存在方面进行安立,这样就可以引导我们做取舍了。比如这个东西不要,我就把它扔掉了,需要我就拿进来。这就是通过自己的能力或者通过他人、其他的能力都可以行破立的。
首先依彼的彼字,就是现量本身。第一种依靠现量它自己本身的力量就可以决定,比如说第一刹那当中虽然是一种现量识,现量识当中没有行破立的分别念的,但是在第二刹那之后,通过第一刹那所见到的红色或者长型的东西,然后生起个定解:哦,刚才我看到的是红色的,刚才看到一个长型的,或者刚才看到张三、李四。这个方面完全是通过现量它自己的能力,引发个定解,在第二刹那以后引发个定解,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话,可以行破立的。
这里主要是指没有障碍因、错乱因的前提下,比如颜色没有错乱因,就指眼根上面没有出现颠倒缘取颜色的错乱因。如果把白色看成黄色,这就是一个错乱因,但是眼根在取红色时没有错乱因的话,我第一刹那根识取了对境,第二刹那因为没有错乱因障碍的缘故,第二刹那就引发一个定解:前面我看到一个红色的法。这就是完全凭自己的自力,在没有错乱因的前提下就可以引发个定解。
第二个方面,是有错乱因情况。比如虽然眼识照见了无常,但是通过一些错乱因的缘故,没有生起定解。上师在注释当中讲,什么是错乱因呢?比如说,无始以来的常有的习气在我们内心当中做障碍的缘故,所以眼识虽然看到了外境的无常,但是没办法凭自力去决定去行破立。那么只有靠他力,这里就是通过所作的方式来推知,实际上我刚才见到的法,它是一个无常的自性。这就是凭他力而生起定解的,这是习气方面。还有上师讲通过外境的力量,就是很粗大的法上面,因为细微的无常的障碍、障蔽,没有见到无常,从这个方面去安立的。所以通过两个方面观察,从习气方面和从外境方面都一一观察,观察完之后,就知道现量可以行破立的。
行破立的方式,一个是凭自力,第二刹那之后,生起决定识,然后去破立;第二个方面有错乱因障碍的缘故,通过其他的推理进行破立。这没有不成量的过失,也没有没办法破立的过失,所以从两个方面做了遮止。
今天讲到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