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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 智诚堪布辅导 第76课

量理宝藏论 智诚堪布辅导 · 第 76 课 / 共 84 课

量理宝藏论76 初稿

下面开始辅导因明,因明当中的内容现在在讲第十品——观自利比量。观自利比量品当中,主要在讲宗法的过失。安立宗法过失或者相违就说是立宗的时候马上和它的相违,此处讲的是相违方面。

卯二、遣除能障不成所立之过:

前面我们在讲圣教的时候,比如你这样一种教如果矛盾、前后有相违,像这样一种教能够障碍它的真实所立,犹如自语矛盾,前面讲过这个内容。

遣除能障不成所立之过失,对方讲,不一定要成为障碍所立的安立。下面我们就讲这个问题。

若谓自语及论义,障碍之中仅生疑,

彼乃无咎之所立,故非宗法之过失。

这个也是他方的观点。他方观点讲“若谓自语及论义,障碍之中仅生疑”,如果从自语(自己的语言)方面有相违的障碍,还有论义和圣教等相违的障碍(就是自语相违和承许相违),自语矛盾等等实际上并不是真正对所立方面有一些障碍。那么是什么呢?这些障碍单单是对所立产生怀疑,这一点并不一定是过失。怀疑不怀疑,我的所立,单单从怀疑这一点并不是真正地对于所立安立成过失。既然不是在所立方面安立成过失,就是属于一种没有过失的所立。如果是一种没有过失的所立,也不是宗法过失。

对方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讲,说自语矛盾或者和论义矛盾这种障碍单单导致对所立生疑而已,所以不能够影响这是一种正确的所立。既然不是非正确的所立,那么就不是宗法的过失,对方就从这个角度讲的。

回答的时候这样讲:

此非由依障碍中,生起怀疑成为过,

是由彼词不证成,所立安立为过失。

我们说这样一种宗法仍然是有过失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对于所立开始观察的时候,是不是词句之间有障碍,产生怀疑的角度安立成所立的过失呢?像你们所说的从自语和论义产生障碍的角度,并不是我们安立所立的过失,并不是这样的,不是从此产生怀疑。

从这方面讲,“非由依障碍中生起怀疑”,对于所立生起怀疑,单单从词句的障碍、词句前后矛盾这一点,是不是就是一种过失呢?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是由彼词不证成所立”,因为前后矛盾的词语,对于安立所立成了一种障碍。前后矛盾或者和论义相违的词句,障碍证成所立的安立,从这一点安立成一种过失。不单单是词句,而是说前后矛盾的词句对于证成所立这一点,绝对是安立成过失的,从这个角度安立成过失,所以还是应该说是宗法的过失。

立宗表明自意乐,如若相违毁立宗。

是故有过之言词,辩论之时招自负。

立宗是表明自己的一种意乐,立宗也有三相当中的立宗,有的时候自己说一句话、表明一个观点,这个叫做立宗。不管是怎么样一种立宗,都是表明自己的意乐。要不然你是承许某种观点,要不然就是不承许某种观点,所以立宗是表明自己的意乐的。通过什么来表示的呢?要么是词句,要么是语言,所以这样一种词句语言是表明自己意乐的一种方式。

“如若相违毁立宗”,如果自己的词句、语言相违了,实际上是直接会毁坏自己的立宗,没办法安立这个立宗,就会毁坏自己的立宗。

“是故有过之言词,辩论之时招自负”,如果是一种有过失的言词,在辩论的时候“招自负”,是自己摧毁自己,或者是自己失坏自己立宗的一种负处(负堕之处)。

在平时讲话的时候,如果不是很严格的场合当中,前后矛盾一下,大家也不会去追究。但是如果是在辩论的场合,如果你前面的话和后面的话自相矛盾,这个时候就是一种负处、一种负堕了。所以自己刚开始讲的话、立了宗,后面要注意,一定要维护词句。如果后面的词句和前面的词句矛盾,这个时候就是“招自负”。所以你的词句如果前后抵触、和论义抵触,对你所立的安立是一种过失,从这个角度来讲,绝对能够障碍所立的安立。

子三(共称相违)

下面讲第三个科判——共称相违,和世间的共称相违的问题。

分二:一、法相;二、决定彼之自性。 

丑一、法相: 

立宗与世共称悖,即是共称之相违。

“立宗与世共称悖”,立宗的时候马上和世间共称矛盾。前面说立宗的时候和自语相违,一立宗的时候直接相违、间接相违,这方面前面讲过。此处是讲和世间共称相违,一立宗的时候,马上和世间的共称矛盾,称之为“共称相违”。

“世间共称”就是大家都已经普遍使用了这些名词,比如月亮,或者柱子、牦牛等等。立宗的时候马上和世间的共称矛盾,从这个角度就称之为“共称相违”。但在此处分析的时候也有两种,已经成立了共称和可以成立的共称,从两个方面讲。有些时候好像和现在已经共称的法相违,但是从以后可以成为名称的角度来讲,是不相违的。

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这个和第五品当中的能诠所诠也有一定的联系,或者从安立名称的方式来观察的时候,名称和意义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没有直接联系的缘故,所以这样一种名称和它没有直接联系的法上面,取什么样的名字从道理上讲都是可以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可以安立成可以共称,可以共称方面去安立的。

丑二(决定彼之自性)

对于共称相违的自性作观察和作决定。

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寅一、略说:

声论派师所承许,名义直属前已破。

随意所说已证实,是故共称亦成立。

声论派就是声论外道,有些声论外道所承许是“名义直属”,就是名称和意义二者之间是有直接联系的,有直接的相属。二者之间有直接相属的观点,前面已经破掉了。在前面几品当中,对这个问题都已经讲过了,在第四、第五品当中,对这些问题讲得比较多。所以在前面对于名称和意义有直接联系的问题,都已经作了遮破。

“随意所说已证实,是故共称亦成立。”

“随意所说”,实际上我们安立的名词以及名称,是通过预说者随意宣说、随意运用的,这一点也已经证实过。这一点已经证实的意思就是名字和意义没有直接的联系。名字是在对于一个自相法的特点了知之后,随便地通过他自己想说的方式而安立的,这一点已证实了,它的合理性在前面已经证实,从这方面讲,叫“是故共称亦成立”。如果是从随意言说的方式进行共称,也是可以成立的,所以一切世间的共称从这个方面可以安立。一个人取名、命名,老人取名字之后,大家开始使用这个名字,最后就变成了世间共称,从这方面可以立足。

总的一个意思是什么样的呢?总的意思要表达一个含义,实际上名称和意义并不是有直接联系的,名称主要是取名者随意想表达,最后大家使用的时候,就叫做“是故共称”。既然以前可以这样随便命名,那么后面也可以在这个上面随意地安立这些名称,只不过是有必要、没必要,或者说是会不会去命名,有这样的差距。但是从可以命名的角度来讲,绝对也是可以立足的。

所谓的共称就是这么一点点,实际上没有什么共称的。这个时候我们也可以知道,这个是大家共称的,所以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在因明当中、在世间当中是绝对不成立的。

平时我们认为的这个是真理,只不过很多人共同使用的时候,认为它是正确的而已,但是真正通过分析的时候,为什么要这样安立?为什么这样取名字?为什么你的名字就不能改动?像这样可以一一观察,就觉得名称就是一种虚假的东西而已。

通过这样观察,我们就可以对于自己的名声、自己的名称等等,也可以进一步地观察、分析。别人指你名字的时候,“你是一个坏人,你是一个破戒者,你是一个畜生”等等,像这样讲的时候,这个名字也是个假立的,和我自己本身没什么关系的,和自相没什么关系。从这一点表达之后,对于名称方面的执著也可以降低到最低的。

寅二(广说)分三:一、第一种说法;二、第二种说法;三、分析彼等之意趣。 

第一种、第二种是对于共称的方式,第一种说、第二种说;或者对于声论外道的名和义直接有联系的这个问题,而从他的观点出发,对于一个名称的安立方面的一种观察,所谓的共称方面作了广说。

作为广说的基就来自于《集量论自释》当中这句话,“不共之故无有比量,与名词已成之共称相违,是故彼相违也非宗法”,从这一句当中安立第一种解释的方式是怎么样的,第二种解释的方式是怎么样的等等。“是故彼相违非宗法”,主要是从这个方面,还是相违方面的。

卯一(第一种说法)分二:一、破他宗之观点;二、说自宗之合理性。 

辰一、破他宗之观点:

依有之因能遮破,怀兔即是月亮说。

此无比喻凡有者,所有名词可说故,

名词之义存在者,可称月亮故相违。

第一句、第二句主要是对方(声论派)的观点。声论派的观点是这样讲:“依有之因能遮破,怀兔即是月亮说”。怎么样呢?怀兔就是指月亮的一个异名,因为在月亮当中,有的时候可以看到兔子的影子,从这方面讲怀兔或者怀兔者。怀兔者是月亮的一个异名,他说怀兔者不能够称呼月亮,因为存在之故,“依有之因”,“有”就是存在的意思,“之因”是通过存在的这种因来遮破“怀兔即是月亮”的这种言说(怀兔就是月亮的这种名称),他是从这个方面讲的。他的意思就是名和义直接有联系,从这个方面讲,怀兔者不可能有其他的名称。

月亮,天空当中白白圆圆的这种物体,就是月亮的本体,取名叫怀兔者。如果用了这个名词,其他的名词就不能用,这就是“依有之因能遮破,怀兔即是月亮说”。怀兔者并不是月亮,不能称为月亮,因为存在之故,他就从这方面安立了这样一种宗派,主要的原因前面分析,是名和义直接联系的缘故。

下面就开始通过前面第一个“不共之故无有比量”来观察,和“与名词已成之共称相违”,两个方面讲的。第三句、第四句主要说“不共之故无有比量”,从这个方面讲;第五句、第六句讲“与名词已成之共称相违”,从这个方面进行观察。

首先讲“不共之故无有比量”,实际上是讲它的因是不成因。

“此无比喻凡有者,所有名词可说故”。

“此无比喻”就是他主要的破的方式。前面他讲了“怀兔者不能称呼月亮,存在之故”,我们破的时候,是从没有同喻的方面进行观察的。因为没有同喻的缘故,就安立成一种不定,它的因就是一种不定的因。因为他说怀兔者不能称呼月亮,不能称呼月亮是他的所立,从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他的有法和比喻,二者之间没办法找到它的比喻,没办法称呼月亮。没办法称呼月亮这方面就已经讲完了,所以其他的比喻根本就找不到,没有办法找到比喻的缘故,他的因就不成立,从这方面讲,就成为不定的因。

“凡有者,所有名词可说故”,这个就是我们自己的观点。“凡有”就是存在的,对方说存在的缘故,没办法将怀兔者称为月亮”,我们说“凡有者”,凡是存在的,所有名词都可以说,所有的名词都可以用,就是这样的一种道理。对方说没办法用,但是我们说它是存在过,凡是存在的法,所有的名词都是可以说的,所有名词都可以用的。你说这个法只能叫这个名字,不能叫其他名字的原因根据根本找不到。如果真正有一个直接相连,确确实实一个名称一个自相,这个自相只能叫这个名称,可以成立的。但是自相和名称是不相同的,或者没有直接联系的,通过预说者,我们可以将花瓶取为花瓶,花瓶我们也可以去取为其他的这些牛或者是香炉等等,都可以取名。因为二者之间并没有一个直接联系,而且取名是从欲说者他自己想取名的缘故,凡有者所有名词可说的缘故,这个方面就是种不定的。

“此无比喻”,上师解疑的时候说“不共之故无有比量”。无有比量,这里比量两个字就是讲比喻的意思,是没有同喻、没有比喻。没有比喻的缘故没办法安立成真正的因,它就是一种不定。

下面讲相违的。“名词之义存在者,可称月亮故相违”。名词的意义,下面讲的时候这样一种名词的意义,凡是在我们的分别念面前可以存在的这样一种明亮的意共像都可以这样取名字,可以取名成月亮等等。“名词之义存在者,可称月亮”,这些名词的意义在我们分别念面前可以浮现,可以显现就可以把它安立名称叫作月亮。你说存在的缘故没办法称月亮,但是我们说名词的意义可以浮现,在我们相续可以浮现,这叫存在的本体就可以称月亮,没有什么不能称月亮的。所以你这样一种存在者不能称月亮和存在者可以称月亮,从道理上分析的时候就成了相违了。所以在《释量论自释》当中讲“与名词已成之共称相违”,这就成为一个共称相违了。

以上是对于破他宗的观点作为观察,主要是从名义二者没有一个直接的联系,或已经变成了名词和可以变成的名词两个方面作观察。

下面是在说自宗的时候就从可说和已经共称的两个方面作观察。

辰二(说自宗之合理性)分二:一、可说共称;二、认清名词已成共称。

这两个问题的差别,前面一直讲,上师讲义当中反复提到这个问题了。

第一方面是已成共称,我们大家都把大腹的东西称之为瓶子,已经就是说安立成瓶子,这个叫作大家都已经使用这个名词,叫作已经成立了共称名言。还有柱子啊,牛啊等等,全都是共称名言。

还有一个方面是可说共称,可说共称的意思就是说这个瓶子也可以叫月亮,也可以叫其他的名字,虽然现在没有叫这个名字,但是将来可以叫。为什么将来可以叫呢?前面的主要的观点,因为意义和它的名称没有一个直接的联系,通过预说来安立名称的时候就可以在它上面安立任何的名字,任何名字都可以安立,这个叫作可说共称。所以在解释的时候就说可以安立的名字和已经安立的名字,两个方面进行观察的。

巳一、可说共称:

世间使用名词成,承许彼者即共称。

彼于一切所知法,可故共称遍一切。

有称则谓共称词,于未共称违世间。

于诸所知皆适宜,用共称名如烹饪。

首先讲“世间使用名词成,承许彼者即共称”。我们首先尊随世间当中所使用的名字,已经成立的本身,“名词成”,世间当中现在正在使用的名词已经成立的这个角度,名词已经成立的本身这个方面,“承许彼者”,就在它的本身上面就可以安立一个可说共称的法,可以承许彼者就是可说共称。现在我们已经有这个名字,比如说花瓶,就是从它本身的角度来讲可以安立可说共称。可以安立可说共称就是我们以后也可以将它取一个另外的名字,乃至于取很多名字,这个方面都是一样的。上师也讲了,我们自己的名字有乳名,也有这些正名、学名,或者还有你的皈依的名字,还有你受沙弥戒的名字、受比丘戒的名字,或者这个上师、那个上师,取很多很多名字。你以前没有取这么多名字,刚开始生下来的时候一个名字,但这个名字上面可以称呼,有很多名字可以安立,很多名字都可以在上面安立,随便可以安立很多。所以我们就说在已成本身就可以安立可说共称,这个方面是可以安立的,法称论师是这样可以承许的。

“彼于一切所知法,可故共称遍一切”,对于一切所知,全部都可以称呼,“彼于一切所知法”可以称呼。“可故”,全部都可以称呼的缘故,“共称遍一切”。这样一种可说共称它可以周遍一切法,一切法都可以安立这样一种可说共称。所以名义分别的时候就是这样,全部一切所知的法都可以安立,从以后可以取名的角度来讲都可以说是可说共称,可以遍一切法的。

“有称则谓共称词,于未共称违世间”,有些人是这样观察的,“有称”,有些是这样说的,“则谓共称词”,如果说我们对于世间已经共称的名词没有共称,那么就是违背世间共称了。世间上取名字的时候已经把这个取好了,我们在用的时候没有按照这个标准来使用,就叫作“未共称”,叫作违背世间共称了,从这方面回答的时候是从两个角度来观察的,如果是从已成共称的角度来讲,别人取好的名字,已经共称了,我们没有使用的话,当然就成了一种违背世间;但是如果从可成共称的角度来讲,就不成违背世间。

下面回答的时候就说:

于诸所知皆适宜,用共称名如烹饪。

对于一切的所知,都可以适合用可说共称,都可以用共称的这样一种词,就好像烹饪一样。烹饪,解释的时候就说有烹饪能力的这些东西称之为食品,实际上真正按照食品来讲,你正在吃的时候,正在享用的时候叫食品。饮料,正在喝的时候叫饮料。但是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这个叫世间共称嘛,但是我们可以从世间的比喻来讲,这个东西现在我还没有吃,但是我将来可以吃,从可以吃的角度来讲可以安立食品的名字;这个饮料我还没有喝,但是我可以喝,从可以喝的角度来讲可以安立成饮料。所以名词也是一样的,现在已经取好的,我们可以用,但是在这个上面将来可以取名字,现在虽然没有起,但是将来可以取名字的缘故,还是可以叫作共称,后面大家都还是可以共称的,从这个方面就可以安立成可说共称名言。

因明讲到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