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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庄严论释 第95课 智诚堪布

中观庄严论释 - 智诚堪布 辅导 · 第 95 课 / 共 98 课

第九十五课

所说支分                    名义

中观庄严论释            真实分析所说论义  译礼

所说论义                    论义

如是分析之必要    尾义

认清二谛之理

抉择所知二谛之义  遣除于此之争论

论义                    如是通达之功德

以赞如是二谛之理而摄义

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

认清二谛之理                          认清显现许实空之世俗

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

分析彼世俗之自性而宣说

如何显现

显现许无欺而存在

分析彼世俗之自性而宣说                      以何因而显现之理

现基必为实空

【因此,通达了种子本身生芽即是作用理,也是种子的法性所在,就像火的自性为暖热一样。】

依靠种子的作用产生苗芽即是作用理,应该通达:这一点即是种子的法性力,就像火的自性为暖热一样。

【所以,因凭着无有阻碍的能力并非不生自果或者错乱生或者无穷生等,这也是有实法的自然本性。】

所以,任何因凭借自己无有阻碍的一种能力,并不是不生自果;或者错乱生果,比如青稞种产生豌豆等;也不会出现无穷生的现象,因一般只要生果之后,此层因果便会截断。这就是一切有实法所具有的法性力,或者叫做作用理。

那么,芽是从已灭的种子中产生还是未灭的种子中产生呢?

【如果观察芽是由已灭之种子中产生还是未灭的种子中产生,则这两种情况均不合理。实际上果只不过是以前刹那种子这一因作为前提而生的。也就是说,将前面的种子这一因安立为生芽的因,而在它的上面未灭的有实法与已灭的无实法二者分别开来以后以其中任何一者生果都不合道理,】

实际上,从已灭的种子中产生不合理,未灭的种子中产生也不合理。所谓的果只不过是从前一刹那种子这一近取因中产生而已。不管是农民还是学习教理者,只是将前面的种子这一因作为生芽的因,而承许未灭的有实法与已灭的无实法中任何一者生果都不合理。

前面也已经讲了,种子相续不间断地产生苗芽,真正的因果中断而无法产生的概念始终得不到,因此,说种子灭完的无实法中产生以及种子未灭的有实法中产生都不合理。

【犹如芽的因唯是种子,而它上面的色法部分或者遣除无实的反体单独的每一个都不能立为因。】

真正的苗芽是依靠种子的色法部分产生,还是种子上无有他法的遣余部分产生?实际上,之所以说因果是虚妄假立的原因就是这样,无论色香等还是八种微尘都不可能作为真正的因。

【如果分成方向、时间的部分而安立为因,那么除了特意分出的(这一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因以外不能充当因的名言安立将全部瓦解,就像“所谓瓶子唯一是色尘”的说法一样。】

如果将灰色种子在方向上分为东南西北,或者从时间上分为过去、现在、未来,现在也是分为一刹那一刹那,那么,除了单独分开作为因的这一部分,其他部分根本不能充当因,如此一来,整个名言也就全部瓦解了。为什么呢?依靠因产生果是人们共称的一种名言,你却对因作了方向、时间、形象等方面的区分,然后说这一部分可以作为因、那一部分不能作为因,这样一来,所谓因缘聚合产生果的说法也就不能成立了,因为除特定的那一部分,其他任何法都不可能成为因。

真正来讲,因果与幻化没有任何差别。人们经常将梦境、魔术作为幻化的比喻,认为幻化的大象、骏马是虚假的,而种子生芽是实有的。大慈大悲的佛陀在《宝积经》等很多经典中说:诸法如幻如梦。为什么这样讲呢?从现而无自性的角度来讲,因果与幻化实际无有任何差别。

从做梦的角度来讲,梦境中大象的显现,最初的时候没有产生过,正在做各种动作的时候其实体也不存在,最后也不知道消失于何处。同理,对绿色的苗芽进行观察,其实它前面根本找不到一个实有的因,最后灭尽的时候也是什么地方都找不到。即使正在显现的时候,以离一多因或者金刚屑因来观察,也与镜中影像一模一样,大慈大悲的佛陀在众多经典中说诸法如幻如梦的原因就在这里。对于这一点,单单字面上、口头上理解是不行的,应该在内心深处体会到:一切万法的本体,正如佛陀所说的那样,是如幻如梦、无生无灭的。

释迦牟尼佛在第二转法轮中抉择一切法从空性中产生,正在安住时也是安住在空性当中,最后灭尽时也是在空性中消失。第三转法轮包括《宝性论》等法门在内,则抉择了万法最初在光明如来藏的妙用中起现,中间安住以及最后消失也同样除光明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法。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具有非常甚深的意义,如果没有长久闻思串习,仅仅从字面上不一定通达其中的深义,但是,为了通达这些甚深教义,在闻思过程中哪怕只是心中作意也会有不可思议的功德。

此处讲到,如果承认因和果之间存在一种成实的产生,那从时间、方向等各方面应该经得起观察,可是一观察,所谓的名言全部都会如同水泡一样破灭。一切有实法也是同样,依靠智慧进行分析,根本经不起任何观察,马上就会消于法界,与夏天的彩虹无有二致。所以,静命论师说,未观察似乎实实在在存在,就好像愚童执著彩虹的美丽一样,真正去寻找剖析其实质,完全是现而无自性的本体。(真正的法这样详细观察的时候,任何法都没有经得起观察的一个法。)

【因果接触未接触任何一种情况均不合理,但以因无欺引果却是一种规律。如云:“日月的影像映在水中时,所呈现的是真正日月所拥有的一切行相,色法与影像虽然脱离了接触未接触的合理性,却能以现量而现作为比喻,】

说“所谓的瓶子唯一是色尘”是完全不合理的,这只是对它部分的理解。同样,对于因和果之间接触、未接触进行观察,实际任何一种情况均不合理,但以因无欺引上(生)自果却是一种无可否认的规律。

在相关的经典和论典中是这样说的:不论太阳还是月亮,在澄清水池中完全可以映现出与之一模一样的影像。如果对此进行观察,月影正在水池中显现的时候,天月的色法与水月这种影像接触还是不接触?所谓的接触和不接触实际都不合理,这一点我们可以现量见到。

【由此因果的方式也是同样依缘而生。”如果超越了以因本身的能力生果唯是缘起规律这一点,再如何承认也不合理。】

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就如同天月不存在则水月不会显现一样,二者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很巧妙的自然规律,当因完整无缺时果自然会现前。

大家对诸佛菩萨以诚信心祈祷时,就如同澄清的水器放在地上一样,诸佛菩萨的加持力必定会原原本本显现。比如经堂里面有一千个人一心一意祈祷莲花生大士,那么,在每一个纯洁的心池当中,都可以显现莲花生大士加持的月影。这时,莲花生大士的加持与我的心是接触还是不接触?即使名言中也是不可能观察的,这就是一种缘起规律。

以因本身的能力可以生果,唯一是缘起规律。现在的很多物理学家、化学家每天苦思冥想,但对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根本得不出一个真正的结论,因此,只要超越了缘起规律的范围,无论如何下定义也是没办法的。当然,作为佛教徒不会顽固不化、心存嫉妒,只要你除因缘和合以外能够说出另外一种因与果的关系,我们也是可以承认的,但是,自古以来没有一个人可以超越这一范围,唯有佛陀的缘起规律才能说明一切万法真实的正相。

【如果对“种子生芽,业现果报”分析灭未灭的情况,则在未灭的情况下有如前所说因果同时的过失;如果由灭法中产生,那么种、芽之间由于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而具有因果不会连续产生的过失;】

对于“种子生芽、业现果报”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到底因灭以后产生还是因未灭产生呢?在未灭的情况下,果已经产生的时候因还存在,如前所说就会出现因果同时的过失。(如果刹那性的灭法把种子和芽之间已经中断了,因果就不是一个相续了,中间有灭法来断了,灭法并不是因的本体,也并不是果的本体,所以因果不是一个相续了。)

【如果在种、芽之间未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则因怎么会作为灭法呢?】

假设从灭法中产生,种与芽之间已经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则会出现因果并非一个相续的过失。种、芽之间如果未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所谓的因怎么会成为灭法呢?不应该灭,而种子始终未灭,以因生果的情况也就不会存在了。

【再来观察是在第一刹那灭法未灭的同时生芽的还是已灭后生芽的?如果是在未灭之同时生芽的,那么灭法之因与苗芽之果二者已同时存在,因而不合理;如果是已灭后生芽的,】

下面再来观察,种子灭的第一刹那未灭的同时生芽还是已灭之后生芽?如果是未灭的同时生芽,灭法之因与苗芽之果二者已经同时存在,因而不合理。如果是已灭后生芽,那么,

【则第一刹那灭法已灭尽后,会再度出现第二刹那的灭法,第二刹那的此灭法与芽同时并存,也成了因果同时,所以也不合理。如此一来,最终从任何一个灭法中产生均不合理。】

第一刹那灭法已经灭尽后会再度出现第二刹那的灭法,这时,第二刹那的灭法与芽同时并存,因果又成同时了,所以也不合理。这样一来,除了灭法产生灭法以外,产生苗芽的机会始终不可能存在,最后灭法已经遍满虚空了。

【如果灭法不是刹那性,则由于既是恒常又是有实的事物或者无有功用的缘故,又岂能充当生果之因?】

如果说灭法并非刹那性,这种恒常又有实的事物无有功用的缘故,又怎么能充当生果之因呢?这种所谓的因也可以生果的话,恒常存在的自在天也应该生果了。由此可见,即使种子已经灭尽,但后面始终会有灭法出现,所以永远不会有生芽的机会。

【由此可见,即便种子灭尽,但由于被灭法占据位置而永远不会有生芽的机会,灭法将无有休止而产生等。此外,还会导致所有的因果一概断绝、一切万法永不存在的结局。正如本论的《难释》中所说的那样,由于从已灭和未灭的两种因中产生均不合理,故而应该对由因生果这一法尔理诚信不移。】

此外,由于始终被灭法占据,因和果的相续已经全部断绝,必定导致一切法永不存在的结局。正如本论《难释》中所说的那样,从已灭和未灭的两种因中产生均不合理的缘故,应该对以因生果这一法尔理诚信不移。

对于因和果之间的关系应该如此抉择,这样的道理,哪怕多少个佛教徒或者智者来到你跟前,除此之外也不会再有其他说法,在其他的非佛教徒面前,也是完全可以站得住脚。这种定解一旦生起,你的相续中已经生起了名言中因果的正见。《四百论》中说:即使毁犯戒律,也切莫失毁正见。

作为一个修行人,对自相续中的因果正见应该把握一种分寸。有些人太过分了,由于中观和密法当中出现了“因不存在、果也不存在”之类的词句,于是认为因和果都不存在,这样的话,中午没有必要吃饭,也没有必要为了吃饭先生火了,所以不能这样想。有些人也太执著了,认为因果是稳固不坏的、永远不能摧毁的,说“万法是空性的,因果是不空的”,这也是绝对不合理的。

任何一个法,有现相的层面也有实相的层面,根据自己智力的不同,可以着重现相也可以着重实相,但无论着重哪一个侧面,在这一侧面的规律都不能违越。比如对胜义空性一窍不通,那么就不可能超越因果;如果真正通达了胜义谛,名言的规律或法则也是可以超越的。

所以,大家在学习中观的过程中应该有所收获,什么样的收获呢?对万法的真相一定要把握一种分寸。不要认为什么都是空的,对一切因果全部不在乎;也不要认为一切法实实在在存在,永远都不空,无论任何一种场合都不要过分执著。

在闻思的过程中,自己应该将麦彭仁波切和其他高僧大德的教言结合起来修持,自相续中的世界观也好、因果观也好,应该在内心生起一定的定解,对于名言与胜义的因果界限有一种标准,这一点非常重要。

【以种、芽为例,在名言中因灭了或尽了以后生果的主张只不过是从排除因本身在果位时不灭而存在的角度来安立的。】

以种、芽作为比喻,在名言中,包括牧童以上的人都会说因灭了以后生果,为什么会如此安立呢?这只是为了遣除因本身在果位存在这一点,才说依靠因产生果的。实际上,仔细观察因如何产生果时,根本得不出任何结论。根登群佩说:智者在越接近万法实相时,越是哑口无言。对于种子与苗芽越观察越无法以语言来表达,因为一切法的实相不可能用语言表达出来,就如同一开始可以用手指来指月亮,但真正望过去时,所谓的手指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语言只是暂时了解万法真相的一种方法,真正来讲,万法的真相根本无法以语言文字来代替,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也是同样。

【如果观察因的刹那灭尽与果的刹那产生这两者之间未被他法中断而生灭,则不会存在这种情况。】

因的刹那灭尽与果的刹那产生二者,如果未被他法中断而生灭,也就不会存在因果生灭的情况。

【除了先前的因本身以外所谓能生果的灭法在因灭亡之后遗留下来成为有实法的现象是一无所有的。】

除了先前的因本身以外,能生果的灭法在因灭亡之后遗留下来从而成为有实法,这一现象根本不可能存在。

【一切果虽然均是以因作前提而生的,但所谓的“前提”应当理解成除因以外能生果的任何有实法也不存在。】

一切果虽然以因作为前提而产生,但在理解时应该明白,所谓的前提也就是指除因以外不存在任何能生果的有实法。

辛二、现基必为实空:

故谓俗无因,非理亦不然,

设若此近取,真实请说彼。

此处主要破有实宗的观点。

颂词解释:有些人认为:所谓的世俗法无因是不合理的,应该存在因。(无因非理,无因不合理,但实际上你们的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如果近取因真正存在,请你说出来,看看你们所承认的到底真正有没有万法的因。)

【如此在毫无自性的同时以因果的方式不灭而显现,是故万事万物绝对是在自性不成立的同时显现的。而诸有实宗的论师则声称:如此现量领受的这些世俗法如果无有一个实有的现基或因,那么这般显现不合理。这种说法也不正确。其理由是:倘若此世俗的一个现基或近取因真实存在,那么请你们讲讲它。】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如果真正存在一个近取因,你应该指出来,到底这个因是什么?按照中观宗的观点,一切万法产生的因根本不可能存在。为什么呢?一切法在无有自性的同时,以因生果的方式不灭而显现,因此万事万物绝对是在自性不成立的同时显现的。

有实宗的论师说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应该实有存在,唯识宗认为依他起识在胜义中也是存在的,他们认为万事万物的显现必须有一个基,如果现基不存在肯定不合理。

实际上,这样一种世俗的现基或近取因如果真实存在,那么请你们一定要指点出来。假设真正存在这样一种现基,一切法都是依靠它来产生的话,中观宗也可以承认,但是以真正的智慧进行观察时,一切法即使在世俗中也是不存在的,《入中论》说:以理证来观察时,一切法在世俗中也不存在,就像石女儿的自性产生在世俗和真实义中都不存在一样。

【如果以理证无有妨害而成立,那我也同样承认它是因。可是,凭据上述的理证已经证实了一切所知均不成立实有。所以要安立实有的因实在无能为力,正如龙猛菩萨在《成名言论》中以密咒、妙药、魔术之比喻证实缘起所说的偈颂“字一咒皆无”那样。】

静命论师在此说到:如果无有任何理证妨害而真实存在的话,我也会承认它是因。可是,依上述理证已证实一切所知均不成立为实有,所以,要安立实有之因实在是无能为力,正如龙猛菩萨在《成名言论》中说“字一咒皆无”一样。

全知果仁巴曾说:不要说藏地,就连印度也是没有《成名言论》。不过,《中观六论》中的《成名言论》,的确在藏文中没有翻译过,只有其他五部论典。

《成名言论》中说:所谓的密咒并非一个字,而是由很多字组成的,如果其中一个字没有都不可能成为此密咒,那么,所谓密咒的加持是不是仅仅一个字的功用呢?并不是,这也是一种因缘和合。妙药也是同样,其中存在很多成分,单单依靠一种元素能否起到药用呢?根本不行,实际这也是因缘和合才可以有效用的。在魔术中显现的大象、骏马等,也需要木板、石子以及幻师的技术等很多因缘聚合才能显现。所以,《成名言论》中也以密咒、妙药、魔术等比喻说明了一切法缘起而现的道理。

《入中论》:如石女儿自性生,真实世间均非有,如是诸法自性生,世间真实皆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