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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庄严论释 第59课 智诚堪布

闻思

主讲 《中观庄严论释》59辅导-2016年11月26日.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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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历代诸大恩传承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起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好,接下来我们继续学习《中观庄严论释》。当中现在在破异相一识,那我们现在破的是承许外境的宗派。在承许外境宗派当中,有一些是属于内道的,有一些属于外道。那在破内道当中,我们通过上几堂课学习,对于无相有部宗观点做了破斥。从今天开始,我们主要是破有相经部宗观点,那这里面主要是分成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科判也比较好记,就是破异相一识之观点、破相识各一之观点、破相识等量之观点,主要是从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加以逐破。

那么首先第一个就是破异相一识之观点,这里面就是大家把这个思路结合,通过科判的方式,然后把如何破异相一识应该能够总结出来。那么在异相一识之观点当中,主要是通过相和识之间,它其实是无二一体的。这是我们在前几堂课曾经在课后的时候给大家提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在承许了这几种观点,比如说像异相一识、相识各一,还有相识等量,这里面都有讲到行相和识,当时也问过行相和识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我们通过接下来的学习,在这个注释当中也可以体现出来,也就是行相和识其实都是识的这个自证本体的自性,只不过从所取角度叫相,然后从能取角度叫做识。那从这个真正自本体而言,行相和识是无分是一本体的,可以说是一个本体。所以通过这样的一个特点,如果像第一种对方承认行相是多,然后这个识是唯一的话,那么就会引发在科判当中所说的“以如识相应成一而破”。这就是科判当中大家应该会理解,也就是相和识是一体的缘故。如果说是如识一般,识是一个,那么相就应当也成为唯一,不应当有多个行相,这样来进行破。那么第二个方面就是以如相识应成多而破,就是如行相一般,识和行相是一体的,那行相是多,识也应当成为多体,这样来进行破。那么最后,否则以相识成异体而破。如果还要承认,就是行相是多个、识是一个的话,那么相和识就成了他体,这样来进行破。

那我们首先看第一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当中就是以如识相应成一而破。颂词当中讲到:“一识非异故,行相不成多,是故依彼力,境则无法知。”也就是这里面讲到在颂词的简单的意思,就是一个识,因为异相一识嘛,那么这一个识和行相不是他体,“一识非异”就讲到了行相和识之间的关系不是他体。那既然不是他体,所以如这个识是一个,跟这个识无二一体的行相也应当不能够成为多个行相。所以如果说导致这样的一个结果,说行相不成多的话,那我们依靠行相的力量,“是故依彼力”,我们要了知对境的话,也应成无法了知。

因为你反映对境的这个行相和这个识是一体的缘故,行相成为一个,那对境是森罗万象的器情万法,有种种颜色、种种行相,在外境当中存在这些差别,而你的行相在这里面得出的一个结果是说行相只能是一体,那我们说依靠行相的力量怎么可能来进行了知千差万别的外境?外境就应成无法了知。所以这些意思都比较好理解。

我们这一堂课、这两堂课内容吧,一会儿我们会连起来讲,内容不是特别多。然后因为它的科判划分是特别有条理,然后我们通过科判对应这个颂词,再对应内容的话,里面的很多的这些分析推理的话都比较好了知的。那我们下面看长行文。

有相的观点也有承许所取相唯一与所取相为多的两种。承许所取相为多,又分成承许相识同等为多,也就是相识等量,与不许相识等量为多而承许异相一识两类,总共只有此三类,而别无其他观点。前面这一段主要是阐述了三种取境方式的不同承许、不同观点。所以不光是说我们在前几堂课无相观点不合理,那有相观点虽然是观待于无相有部宗观点,那么它在名言谛的这个取境方式角度而言,从假立的认知有它的合理之处。但是如果说在名言谛当中,我们在承认外境假立的认知,如果认为识是唯一的,那这里面必定会有胜义理论的妨害。

而且这里面首先分析了对方观点,说有相的观点它有承许,首先是从所取相,那么所取相唯一和为多有两种,然后从这个所取相为多的这个角度又承许,又可以分成两种,也就是一个就是相识等量,还有就是相识不等量的。相识不等量,就是我们这一个科判当中所分析的异相一识这种观点。

所以合起来的话说,在承许有相的时候,无分别根识在缘取对境只有这三类,要承许也只有这三类的承许,而别无其他观点。在此三种观点中,第一异相一识,承许行相虽然多种多样,但只生起独一无二之识的论师们认为:虽然显现与对境蓝色成住同质的所作无常等所有行相,但只能生起唯一具有蓝色行相的有境识。取花色的眼识,虽说认定对境蓝黄等多种斑驳花色,但不会生起与之相同数量的眼识,仅仅生起取花色的唯一眼识。所以进一步就分析了在三种观点当中,我们此处所说的异相一识的观点。

在异相一识观点当中,它如何承许唯一之识。那我们也知道在前面全知麦彭仁波切也再再做了强调,在这三种观点当中,我们说像这两种,也就是异相一识和相识各一的观点,不要说在胜义谛当中,在名言谛当中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它会断绝名言的见闻觉知,会有非常大的太过,会有乃至于会有名言量的妨害。而合理的,我们说能所等量的话,那么只是在胜义当中破。名言谛当中依靠名言量如理建立的取境方式,指的就是能所等量。这个大的前提我们要了知。

那么这一段当中介绍异相一识,这里面讲到异相一识它如何承许这样的一个识一之识。所以在对方所承许的观点当中,就是包括我们下面分析同类的,就是相识等量还有能所各一的观点,他为什么会承认这样的一个观点呢?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前文当中说,他们的很多观点实际上是没有分清无分别和分别,还有没有分清总相和自相的这样的一个原因,而导致有了一个错误的承许。这个我们要知道他为什么会导致这样的一个错误认知。那么我们在分析对方观点当中,它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从前面说显现与对境蓝色成住同质的所作无常等所有行相,这就是说从所取境角度对方认为是有多个。

然后其实这个也是有一些因明前派,在我们学习因明的时候,这些观点曾经都学习过,大概也是介绍了一下因明前派的观点。

然后在因明前派当中,它又分成什么实体和反体。我们在在这个真正随同二大理师,在所谓的反体,其实它是依靠分别念假立的。那么一可以分成多,多可以合成一。但在一些因明前派当中,他认为如同实体在外境自相上是实有存在。包括这些反体,一个一个的这个反体就像蘑菇的褶皱一般,也是在外境自相上是存在的,反体也是存在。

所以其实我们在上几堂课如果学习得比较认真的道友会发现,从这里面对方举出的第一个例子,他举出两个例子。那么在第一个例子当中,其实像蓝色与蓝色成住同质。加了一个成住同质的话,就像所作和无常是无法分开的,它就是一个本体的法。所以我们在前面了知境的特色的时候,其实在外境自相上,一个本体的法不可能现为多。然后就是多个法,它在外境自相上如彩虹一般不会错乱。所以在外境自相上,像瓶、宝瓶和柱子,它也不可能合成无二一体的法。

所以在对方举出的第一个例子当中讲到的这个所取,因为它承认的是异相一识。在异相一识当中,比如说所取行相是多,这里面所取行相的话,其实从无分别根识面前并没有多个法。这就是对方已经把分别和无分别错乱了。

其实大家要明白,我们虽然说对方很多观点都是因为总相和自相没有分开,然后分别和无分别没有分开所导致的。那我们针对原文当中,比如说在第一个例子当中,他是如何把诸多观点混淆在一起的,那我们要会去分析,这里面也非常关键的。

所以你像在这里,比如说所作和无常,其实在外境自相,从自相的角度它只是一个法。所以我们在前面介绍,一个法不会现为多个法。所以这个时候他之所以认为所取行相是多的,那么就已经把无分别前的一个法混淆成是分别念的一种遣余概念,分成了不同反体。所以他就会认为说,这个例子就符合异相一识。所取行相是一个,然后能取识是……所取行相是多的,然后能取识是一个。但实际上,他把所取行相本身是一个法分成多个,那就已经把总相和自相、分别和无分别混淆在一起了。

所以你看对方观点当中,他说举的这个所取方面是多个,然后后面又进一步讲到说,但只能够生起唯一具有蓝色行相的有境识。所以在取他认为的不同行相,然后取的这个识的话,那么只是唯一取蓝色的这样的一个有境识,只是一个识。这就是对方的第一个例子当中认为的异相一识的一个观点,这也是无分别和分别错乱了。

然后第二个例子他说,比如说取的不是纯一的一个蓝色,比如说取花色。那么取花色的眼识后面讲到说:“虽说认定对境蓝黄等多种斑驳花色,但不会生起与之相同数量的眼识,仅仅生起取花色的唯一眼识。”所以第二个例子当中说取花色。那花色比如说从对境角度,那么它有蓝、黄、白、绿等等多种斑斓花色。那这个是在所取行相角度,可以说我们自宗也承许是多个的。这跟前面的这个所取行相不一样哦,大家一定要……为什么说这里面举出这两个例子,这两个例子来进行证成他自宗的一个异相一识观点。在前面的这个观点的错谬之处就在于,所取行相的话,本身像所作、无常在对境自相上就是一个法,所以就是一个法,那自自然然相于这一个法,那么缘对境的这个识它只可能是一个,只可能是一个,这是合理可以承认的。

然后在第二个例子当中说取的是对境花色,那么所取行相它就是蓝黄,那么是多个法,其实多个法不可能成为一个法,那么从所取行相角度,它就是多个。但是后面对方说“但不会生起与之相同数量的眼识”,说相于所取行相,然后能取的眼识是唯一的,只是一个笼统的取花色的唯一眼识。那这个错误就在于它能取的无分别根识这个眼识上,其实眼识前的这个行相是多个,那么相于能取的眼识它不可能是唯一的,不可能是唯一。这里面之所以对方说生起一个取花色的唯一眼识,那这依然是无分别和分别错乱了。

我们所认为的具有一合相的唯一眼识,就是依靠分别念遣余概念,笼统地,你看到一个什么布呢,哎,就是一个花色的布,好像生起的眼识也是唯一的取花色的这个眼识,那这个只是未加观察的时候已经加入了分别念的介入,所以并不是直接来进行反映无分别的这个根识面前的一种特色,已经是什么呢?就是掺杂进了分别念的一种一合相的耽著方式,所以依然是没有分清分别和无分别。

所以你像我们在此处第二个例子当中,就是对方没有真正清楚去观察。但是其实我们比如说在一面镜子前,有一百个人嘛,一百个人在一面镜子前,那我们说在这一面镜子当中,肯定会显现一百个人的这个形象。虽然笼统地说:“哎,镜子里面照的是什么呢?照的就是人”,笼统的一个人,但是这个“照的就是一个笼统的人”,它也是依靠分别念耽著出来的。真正在镜子当中是不是笼统的一个人呢?不可能。一百个人,那么在镜子当中肯定也是一百个人的这个形象,是这样的一个道理。

所以我们在此处,就是通过分析对方观点,大家也要了知,在对方这里面举出两个例子,两个例子当中,他是如何把分别和无分别混淆在一起,总相和自相混淆在一起,有了这样的一个错误承许。他为什么会承认比如说行相是多个,识是一个?通过这两个例子,要会去分析他的观点,而就他的观点,我们也要找出他观点的错误之处在哪里。这是讲到分析对方观点。

那下面我们继续看,下面就是驳斥了。驳斥当中讲到:“如果多种行相均变成了有境一识的本体,那么这一观点也该命名为异相一识。如果按照他们宗派的观点,则唯一的识与行相二者由于实体非为互异的缘故,行相也应成了一个,而不会变成蓝、黄、白、红等多种多样,而必须成为一法。”这里面就是说,就对方的观点,我们就知道它就是异相一识,因为行相是多种,然后有境识的本体是一个,所以他的这个观点,我们说就叫异相一识。

按照他们的观点,在观点当中我们要找出如何破斥他们的观点,我们要找出一个关键点。在这里边因为是有相,而且这个行相和识之间其实并不是他体。我们从正面我们可以说是无二一体的,然后无二一体就排除了两者是互为他体的这个情况,所以不可能是他体。所以行相也应成了是一个,行相就是如识一般,识是一个,行相也成了一个,所以行相就不可能有多个,比如说前面画布当中的蓝、黄、白、红等多种多样,而必须成为一法。这么一来行相不会变化多端,故而依靠各不相同、各式各样的行相之力,外界中所存在的蓝黄等五彩缤纷、各种各样的境也就无法了知了。

又进一步解释后面两句:行相没有变化多端。那我们说其实行相是外境的一种如实反映,行相是外境如实反映,就像人和镜子当中的影像一般,那么镜子当中的影像,它肯定是跟外境的这个人是比较相似的,如实来进行反映人的特色。所以我们这里边说行相,依靠行相是可以相似了知外境的。而此处发出的一个太过说行相没有变化多端,那我们依靠各不相同、各式各样行相之力去了知五彩缤纷的外境,也应成无法了知。

当看见色彩斑斓的画面时,如果心不分开,而跟随那一画面上具有的蓝黄等颜色,则心境将互为矛盾。如此一来,说这是蓝色、这是黄色,安立千差万别行相之因也无有置身之地了。所以我们在我们的见闻觉知当中,比如说我们看到色彩斑斓画面,一定是我们的根识前跟随这个画面,然后如实反映了这个行相,色彩斑斓的行相,我们才能够认知对境。如果在此处如识一般,行相不成多,行相成了唯一,心不分开,然后跟随那一画面上具有的蓝黄等颜色,那心和境就成了互相矛盾。境是多的,然后你的心不论是从行相到这个内在的心识角度,都是一个,而外境是多,那这个心和境就已经成为互相错乱。

就好像我们说外境有一百个人,然后镜子当中一个人都没有,那我们说这个镜子它就起不到如实反映外境的一种作用,那么镜子和这个外境也成为互相矛盾。所以如此一来,我们说:你说这是蓝色,这是黄色,我们说如何来进行认知这是蓝色、这是黄色呢?因为在你的这个识前没有任何蓝和黄以及长和短、方和圆的种种行相,所以安立千差万别行相之因也就无有置身之地。所以这里边也是这样来进行讲到的。

下面我们再看,以上第一个方面应该是比较好理解,就是如识相应成一而破。那么下面又进一步讲到说,以如相识应成多而破。所以在颂词当中就是说到:“未离诸相故,识不成唯一。”“未离诸相故,识不成唯一。”如果说没有离开形形色色诸多行相的缘故,那最后就导致说识不应当成为唯一无二的,那么识就应当成为多。所以在名言谛当中应当按照相识等量的一种承许观点。

那么注释当中又进一步讲到:如果对方认为,倘若承许各种各样的行相不存在,那显然与现量相违,最终将毁坏一切名言,因此必定要承认有相。所以对方就通过我们以上发的太过说,如果没有形形色色的这个行相的话,那肯定是和现量相违的,心境就已经成为互相矛盾了,我们的现量就不能够认知对境,所以最终会导致毁坏一切名言。那么对方不得不承认说行相一定是存在的。

那我们下面又进一步分析,倘若如此,则由于未离开具有丰富多彩、各式各样本性的所有行相,因此识也不应成为独一无二,而要等同行相的数量而变成纷繁众多。所以没有离开这些所有的行相,就是青黄赤白、长短方圆种种的行相。所以跟这个行相无二一体的识就不应当是唯一的,然后也应当变成众多。所以这里边我们就不用广讲,应该意思都比较好懂。

然后下面我们再看第三个方面,就是否则以相识成异体而破,否则以相识成异体而破。那这里边就是讲到,说:“非尔如何说,此二为一体?”如果不是这样子的话,就是不像我们以上的这个分析,或者是以如相识应成多,或者说以如识相应成一,不这样去承许的话,那么依然还要承认异相一识,那我们怎么可能承认说行相和识之间是无二一体?就已经破坏了一体,那就应成是他体。有些人就问了,说行相和识之间是他体有什么过失呢?那这个时候就失毁了自证了。

其实我们在这个自证识的本体,也就是能取识来进行证知所取行相的时候,自证是以无二一体的方式来进行证知。所以行相和识之间,它是自证的本体,所以必定是无二一体。那你如果说还要承认异相一识,那就应成失毁了自证识的本体。

那下面就进一步讲到:略而言之,如果承许相识一体,紧接着又许异相一识,则或者放弃多相的观点,或者舍弃一识的观点,必须选择其一。这一点以刚刚讲述的理证可以成立。所以略而言之的话,那么如果承许相识是一体,紧接着又承许说异相一识,其实这本身就成了互相矛盾,在异相一识当中,相和识不可能是一体。然后在你的这个承认有相宗派当中承许自证,相和识必定是无二一体,所以它成了自相矛盾。那么两种观点当中你只可能什么呢?就是或者是放弃多相的观点,或者是舍弃一识的观点,必须要选择其一。那么通过我们刚才前面两个科判当中的理证就可以成立。

如果不是像刚刚所说的那样,则你们如何能说识相这两者是一本体呢?所以如果否定,依然还要承认异相一识的话,那就要失毁相识,行相是多,识是一个,那就应当失毁行相和识……破坏了一体,那就应成是他体。

由于识是唯一,相是多种,异体与一体这样相违的法,相违的法上如果有是一个本体的可能性,相违的法都可能,就是说在一和多本身是互绝相违的。然后你认为这样的法能够在一个本体的法上存在,也同时存在一和多,那么你们的宗派还有什么实现不了的事呢?甚至连石女的儿子等也有现世的可能了。所以就是本身互相相违的法,在一个本体上都能够出现的话,那就应成说光明和黑暗并存,然后我们说在佛教当中增益和定解并存,然后连没有存在的这个石女儿,本来不存在的法和存在的法是互相矛盾的。

但是因为互绝相违的法能够同时出现,那就应成说像不存在的这些无实法——石女的儿子、虚空当中的鲜花也有现世的可能,就会有这些太过。所以这里边在破斥过程当中应该都是比较好理解的。所以最后他的一个总结就是说,否则以相识成异体而破,那么相和识之间就成为他体,这样能够折服对方的观点。

那接下来我们再继续看,下面的话就是破这个相识各一的观点。这里边有说此观点,还有破此观点。我们首先看说此观点。说此观点当中讲到:

于白等诸色,彼识次第现, 速生故愚者,误解为顿时。

这里边讲到,首先讲到对方观点,那么对方就认为说,对于白、蓝、黄等这些不同的一块画布上不同的这些颜色,或者说在色彩斑斓的蝴蝶上的这些不同颜色,在识缘的过程当中,因为它是相识各一,所以说从当下一刹那的所取和能取角度,所取就是一个,然后能取的识也是次第显现的。那既然说能取是一个,所取是一个,那我们说在识前不应当呈现有多种多样的颜色,那么呈现的应该是唯一一个本体的法。那为什么说我们在看到一块花布的时候,我们能够看到青黄赤白等不同的颜色呢?那对方就进一步说:“速生故愚者”。因为在识次第缘取白色、蓝色、黄色、红色不同颜色的时候,因缘无分别根识缘取的速度特别快的缘故,所以愚痴的人们就误解为这些颜色是同时缘取的,那仅仅是误解,而其实在缘的过程当中是次第缘取。所以这是相识各一的这个宗派所承许的观点。

那下面我们看一下长行文当中的内容,这里边讲到主张相识各一的宗派这样认为:对境蓝色并不能分别指点出与其成住同质的所作无常等行相,只是指点出总蓝色的行相,并且也是唯一生起具蓝色相之识。所以依然他举的两个例子跟上面是一样的,在阐述对方观点的这两个例子。所以我们前面分析了,这里边也应该比较好分析。在相识各一当中,比如说对方认为对境蓝色并不是分别指点出与其成住同质的所作无常等行相,这些行相他说只要指点出总蓝色的一个行相,并且它跟前面的异相一识——异相一识在一个本体的法,把它分成反体,而且认为这个反体是实有自性存在,所以认为说所取行相有多个。

那么在此处对方认为说所取行相是唯一的,那么这个唯一,大家有些学得比较仔细的人就会认为,那这个总应该没有错误了吧。但实际上不是这样,也就是他的这个唯一是把一个总法当成是唯一自相存在的一个法,所以他从总蓝色的话,就像这个蓝色是一个总的蓝色,那么依然是把分别念当成是无分别,然后总相和自相混为一体了,那么并没有真正来进行分析无分别根识的一种取境方式。而且从能取识,他也认为说也是生起唯一具蓝色相之识,所以这就是在一般没有观察,比如说前面有一块蓝布,那么对方认为说取的就是一个总的蓝色,所以在能取识也是缘一块总的蓝色的花布。

但实际上我们每个人有自证分,比如说这一块蓝色的花布,我们在取的时候,有没有上面的蓝色、下边的蓝色,有没有左边的蓝色、右边的蓝色?那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个无分别根识能够现量了知,肯定有上下左右之分,是互不混淆的。那么在这里边不可能说有一个实有自性的总蓝色,所以从蓝色的布匹而言的话,所取不可能是唯一,但是对方认为说有一个总蓝色,所以依然是总相和自相混为一体了。然后就是把分别念取境的一种方式当成无分别念的一种取境方式,就有了这样的一个错误认知。

然后第二个例子当中又进一步说,对于取花色的眼识来说,对境也不会成为同时为它指点出花色中蓝黄等五彩缤纷的多种行相,只能指出总花色的行相而已。有境也同样产生唯一具花色相的识。所以这里边在取花色的时候,本身其实我们知道,既然是花布,那它肯定有不同颜色,不可能是唯一的一种颜色。但是对方认为说看的从对境角度就是一个总花色,其实总花色也是一个分别念的执著,并不是无分别根识取境的一种方式。所以他认为说相合于总花色行相,那么有境也同样产生唯一具花色相的识。

因而在一个识的本体上,所取相与能取相各自唯一相对存在。这里边它的行相和识之间是对应了,然后也不会失毁行相和识之间成为他体的过失,那么好像能够建立它的行相和识是无二一体,所以相对存在,因此是与所谓的剖蛋相类似作为原因而取名。所以它的这个取名就是相识各一,或者是说剖蛋派,剖蛋是一块,一个蛋,然后就是刀一分就分成两边,然后所取和能取是相应的,是这样的一个能所各一的观点。

那下面我们就进一步——我先把它这个科判——下面是破此观点。那么在破此观点当中,有破义和破比喻这两个方面,破义和破比喻。那么在破义当中有三个方面:一个是以缘文字之心而不决定,第二是以唯一意分别取境之方式而不决定,第三是以诸心而不决定。在这个破义当中,上师也分析了这三个科判,它有这样的一个次第。首先主要就是从三个方面分析的:从无分别根识,通过以缘文字之心而不决定,从无分别根识方面的分析;第二个是从分别识的角度,快速的缘故所以可以同时生起的一种观点,以唯一意分别取境之方式而不决定;

最后不论是分别也好,无分别也好,然后做了一个摄义,以诸心而不决定。这个不决定的话,三个方面都是不决定。也就是在对方说此观点当中,大家要掌握一个要点,就是“速生故愚者,误解为顿时”。把本身是次第缘取的一个法,误解为同时来进行缘取的原因是什么呢?

有一个特别快速而生,但是这个因,也就是快速而生的这个因的话,它是不决定的。因为像很多的比如说无分别根识,有些耳识,无分别的这个耳识快速生,但是并没有同时产生一种同时的错觉。那我们的这个分别识也是特别快速,但是也不决定说它就一定是同时会缘取的。所以这里边并没有用一个不成。我们在相似因当中,比如说回答方式会有什么呢?不成、不定、相违。那这里边对于对方的这个“速生故愚者,误解为顿时”,在这个推理当中,我们用了一个不决定,也就是速生的法有时候会让我们的无分别根识面前误解为是同时。

比如说我们下面举的这个例子像旋火轮,它就是因为速生,而且旋火轮它的那个火光有一个能够影响我们根识的一种作用,所以我们确实会什么呢?就是在无分别根识面前就会显现顿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速生都会在无分别根识面前显现顿时,所以像其他的我们这个三个科判当中所举的这些例子,它就不会成为同时。所以把这个内容我们掌握就可以。

那么下面我们看,大家看科判吧,我这边就直接讲了,要不然一直倒来倒去的也不太方便。我可能上面一个“说对方观点”,说对方观点还落了一段长行文。说对方观点我再接着,刚才不是已经剖析了对方各执两派?那么下面又进一步讲到,说如果有人认为:这样一来,于眼识可以同时见到蝴蝶的斑驳花色以及布匹上绚丽多彩的各式图案明显相违。在分析了对方观点,然后有些人就对对方的观点提出了这样的一个疑问,说因为特别快速的缘故,然后就是说我们会误解为同时而见。那这样一来的话,次第现的话,那么前面半句就是“于白等诸色,彼识次第现”。既然是次第现,那就“于眼识我们可以同时见到蝴蝶的斑驳花色还有布匹上的绚丽多彩的各式图案成为明显相违”。

对方则解释说,对于黄白等一切颜色,与之相应的有境之识并不是同时取受,它们绝对是逐一分别开来次第而现出的。对方解释说,对于像比如说从所取境,不论是蝴蝶的斑驳花色,还有布匹上的这个绚丽多彩的颜色,那么它上面的这些黄白等一切颜色,那么与之相应的有境之识,对方依然还是要承认说并不是同时取受,是一个一个次第来进行现出的。然而表面似乎同时见到,实际上正如青莲的一百个重叠花瓣用针穿透一样,由于识取对境极其快速而生的缘故,凡夫愚者心里误解、理解错误,理解成蓝黄等色彩是顿时见到的。

所以对方说我们之所以误认为是同时见的话,就是因为特别快。他举了一个例子,这个例子就是,其实他下面的比喻应该有两个方面:一个就是针刺百瓣青莲花,因为花瓣特别薄,然后也特别柔嫩,一根针可以快速穿过,比如说百瓣莲花可以快速穿过。因为特别快速的缘故,我们识在缘取对境的时候,就会认为说我的一根针顿时穿过了百瓣莲花。所以在这个取花色对境过程当中,也是一个一个来进行取的,但是就像针刺百瓣莲花,因为特别快速的缘故,所以凡夫愚者心里就误解为这些所取对境的蓝黄白等等不同颜色是同时来进行见到的,是这样来进行承许。

后面又举了一个例子,对方说:比如说当快速旋转火烬时,可以清晰呈现出火轮相,但事实上火烬只不过是一短小的一截,本不该在四面八方出现连续不断的光环。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完全是由于人们将缘火烬之前后刹那的所有心识综合在一起,自以为呈现出火轮一样的一种错觉。

它一个是针刺百瓣莲花,然后第二个比喻的话就是旋火轮。我们在过节的时候,虽然不是农村有燃烧的火烬,但是在城市当中,逢年过节也可以有相似于旋火轮,拿烟花,一根烟花一头不是有火烬嘛,然后快速旋转一个圈的时候,在我们的眼识面前就会见到有一个火轮出现,火轮出现。所以对方就用了这样的一个比喻,说当这样快速旋转的时候,那么就可以清晰地呈现出火轮相。这是说清晰地呈现出,但事实上我们知道,有没有一个火轮呢?没有。那么只是火烬的一端,一短小的一截,就是一点一截,所以它本来不应该在四面八方同时出现。但是之所以我们说在我的这个眼识面前同时显现一个火轮的话,也完全是由于人们将缘火烬的前后刹那的所有心识综合在一起,然后自以为呈现出火轮一样的错觉。

所以这个比喻,等到我们下面会专门破对方的这个比喻。在这个旋火轮的这个比喻当中,它并不是说依靠分别念来把它综合起来,这个旋火轮的话,其实就是因为它特别快速,然后也因为它是一个旋火轮,有这个火然后扰乱我们根识,它本身就是在这个无分别的根识面前,这个火轮是一个相似现象,是同时来进行显现的,它并不是次第显现。这就是在指出对方的比喻的缺陷之处,它并不能够作为此处的说取的时候是次第取,然后误解为一。在这个旋火轮比喻当中,它在相似现象当中显现的就是同时显现一个旋火轮,它不会次第显现。

而前面的像那个针刺百瓣莲花,针刺百瓣莲花在无分别根识面前,它本身就不可能同时显现。所以这些比喻,我们都能够来进行做这个遮破的,都能够进行遮破。好,我们这一堂课应该到这里就结束。然后我们因为这堂课内容不是特别多,我们接下来就是到下一堂课内容,第六堂课,然后就要破这个异义了。好。

(藏文念诵)

文殊师利勇猛智,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为得普贤殊胜行。

生生世世不离师,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唯愿速得金刚持。

本篇文字由录音转写,并经 AI 校订,未经人工逐句核对;文字若与录音有出入,以录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