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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庄严论释 第39课 智诚堪布

闻思

主讲 《中观庄严论释》39辅导-2016年09月10日.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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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历代诸大恩传承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起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之后我们继续学在这个自宗论议当中。那么我们现在讲到的是真实分析自宗论议当中讲到的第一部分,那么现在第一部分在抉择,然后再抉择所知二谛之义,我们要认清二谛之理,这个是我们本论着重的这个主要内容。

所以在这里的话,就是首先要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紧接着是抉择宣说世俗当中有实法是存在的,这个也是两种观察妙慧。而且我们要把前面在总义当中所学习的内容要前后连接。我们在前面说,本论有五种不共特点,那么在五种不共特点当中,第五种不共特点就是要依靠观察二谛的这两种观察妙慧,就如同两木相擦能够引生无分别智慧之火。所以在本论着重所宣也是通过文词的方式引生这样的观察妙慧。

所以我们首先来进行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这里边有立根本因和建其理。那么立根本因我们已经学习完了,下面我们看如何建立这样的一个因,建立这样的一个推理。那么在建其理当中,这里边科判的话主要是一个是建立宗法,还有建立周遍。那这个如果是我们讲堂里的道友已经学过因明的话,那这个科判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它围绕着我们在立根本因当中有三相推理。那我们说三相推理的话,今天学习的内容也会讲,就是三相齐全。什么叫三相齐全呢?就是要宗法成立、同品周遍和异品周遍。所以我们说这个因它要成为一个真因,必须要满足宗法,首先要建立宗法,宗法是成立的,紧接着就是要建立周遍,要建立它的同品周遍和异品周遍,这些道理我们也需要明白。

那么在建立宗法当中又分成建立离实一和建立离实多。我们从这个科判当中可以看出,这个建立宗法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要在这样的一个推理当中着重来进行建立宗法呢?其实一般我们在推理当中,比如说像柱子是无常、所作之故,可能我们着重建立的是周遍、同品周遍和异品周遍。但是这一边我们要建立宗法,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在最开始立根本因的时候说:自他所说法无自性,因为是离一及多之故。那么这个离一及多,在一些自宗他派当中他并没有直接承认这个离一及多,只是我们通过推理找出他的自性矛盾之处,让他不得不承认离一及多。所以这个推理的关键之处,就是要把这个离一及多在因法上成立。我们只有让对方不得不承认说,你们所认为的这个有实法是离一及多,那就很容易来进行证成无自性。

所以在抉择这个因的时候,在本论的大部分篇幅着重是在建立宗法,而在建立周遍的时候,只是通过理证就能够建立周遍。所以这也是我们要明白为什么在这个论典当中着重要建立宗法。所以是让一些有实宗,他对于实一和实多的执著,认为一切万法都有实有的一和实有的多,我们通过一种建立,通过推理来进行建立,让他不得不承认他们所认为的这些有实法,不论是周遍也好,不遍也好,不论是恒常的法还是无常的法,也不论是外境的法还是心识的法,它们都是没有实有的一体。

那既然没有实有一体的话,也不能有实多。所以在建立宗法当中要进一步说建立离实一和建立离实多,而这个实一和实多当中,着重还是要建立离实一,因为多是由一来进行组成的,如果一不成立的话,那么多就不可能成立。我们经常说“无木成林”了,你连一棵一棵的树都没有,怎么可能有一片树林呢?所以我们如果是着重通过理论抉择一切万法,不得有一个实有的一,那么以此一不存在的缘故,多也是不存在。

所以在我们这几堂课学习过程当中,很多道友就问说为什么这个一和多是互绝相违?认为一和多就是多包括一,好像一和多之间有一个关系。其实这个地方大家就要知道,既然是互绝相违,我们说互绝相违是有实法和无实法之间的关系。比如说瓶和非瓶,这就是一种互绝相违。所以当这个一和多它是互绝相违的时候,那么实一它就不是非一,所以非一的话就是多。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一是有实法,那么多就是无实法,是一种非一的概念。

所以它这个一和多,我们不是讲互绝相违嘛,也算是一种间接的——这个它不算是一种直接的互绝相违,因为一的这个违品是非一,非一能够周遍多,多能够周遍。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说当一是有实法的时候,那么它就一定不是多。如果说把这个多当成有实法的话,那么它就不是非多,那么非多的这个能遍就是一,所以这个时候一它又变成了一个无实法。所以我们为什么说一和多之间是这样的一个互绝相违。其实按照道友的思路,如果一也是有实法,多也是有实法,其实我们说多当中包含一,也没有必要去建立它的这个互绝相违。但是在此处,我们在离一及多当中讲到一和多是互绝相违,所以一和多之间不可能同时是有实法,当一者是有实法的时候,另一者一定是从无实法的这个角度来进行抉择。所以一多它是这个互绝相违,就是这样的一个概念,大家也能够从这个不同角度明白这里边的道理。

那我们再看,在建立离实一当中有破周遍之实一和破不遍之实一,在破周遍之实一当中又分成破别能遍之实一,还有破虚空等总能遍之实一。而在这个破别能遍之实一当中,又分别破常法之实一和破补特伽罗之实一。而在破常法之实一当中,分别就是破外道和破内道。首先是破他宗,也就是外道假立之常物,也就是自他所说法的他宗外道假立的常物。然后紧接着后面会讲破自宗内道假立的常法,以及如是遮破常法的结尾。那我们今天着重来进行学习第一个方面,也就是他宗外道假立的常物。

那这里边,颂词当中就讲到说:“果实渐生故,常皆非一性,若许各果异,失坏彼等常。”在这一颂当中,前两句它是来进行总的遮破常有的实一,后两句当中就破除了非一的常有,所以一个是破实一,一个是破非一,有这样的一个思路吧。那这个颂词的大概意思也就是,因为由大自在天——因为在一些外道当中认为说大自在天能够周遍万法,然后一切万法都是由大自在天来进行创造的——那由大自在天所创造的果法,那这个果是什么呢?渐渐产生的,像过去、现在、未来,有情世间、器世间,它并不是一下子顿时产生,而是逐渐产生。

那么由这个果若是逐渐产生的话,我们说它的因,所谓的这个恒常的大自在天,不可能是恒常唯一的一个本性,所以这就是直接来进行破常有的实一。其实不光是大自在天,不论给它安立成上帝,或者说其他的造物主,或者是一个生物,只要认为是一个恒常的法,不论它是有情还是无情,以此能够诞生一切万法,我们都可以通过前两句说,由这个常法所引生的器情万法是逐渐地产生的,而且器情万法千差万别,不论是从时间,从方向,然后从这个处所,还有从它的一些形态上都是千姿百态。所以我们说它的因不可能是恒常唯一的。

所以在前两颂内容,后两颂当中讲到说“若许各果异,失坏彼等常”,就是如果承许与各个果相对应的因是不同的,其实它大概我们先颂词字面先理解,颂词字面理解之后,后面在长行文当中还会具体分析对方为什么会引出这样的一个立论吧。

那这里边的这个立论,它就像承认说好像相续是恒常的一个唯一,但是在这个相续的不同阶段,与各个果相对应的因的话是不同的,就好像说一个人上午扮演天人,然后下午扮演阿修罗,但是虽然扮演的不同,但实际上就是一个人的本体。所以这个时候像大自在派,他来进行承认这个果法是有不同,就是与果法的各个阶段,与果法对应的因的各个阶段显现上是不同,但是本体上是一个,这样来进行承认。

那我们后面破的时候说“失坏彼等常”,那么这个时候就会失坏大自在天等等的恒常唯一的一个自性。所以为什么说后面两句是破一个非一常有呢?就是对方所认为的在各个阶段,虽然不能说是实有的一体,它不是一个,但是即便不是一个,那么各个阶段它总体而言就是一个大自在天的本体,是这样的一个非一常有。所以我们对这个非一常有的话,那么同样地通过理证来进行抉择,也不可能来进行成立大自在天的这个恒常,这是颂词的大概意思。

然后下面我们就看长行文内容说:上述的离一多因在自宗他派所说的欲知物一切有法上成立,即称为第一相宗法。那我们就知道首先在这个长行文当中,全知麦彭仁波切首先就是来进行建立,说那个离一多因,其实它是跟根本因当中的颂词是比较相关联的。比如说这个离一多因在自宗他派所说的欲知物,这个欲知物就是我们讨论的一个焦点,大家对某一个法有争论,我认为是这样的一个观点,你认为是那样的一个观点,那么争论的这个对境就是欲知物。

所以这个离一多因的话,在自宗他派的这个欲知物一切有法上是成立的,那么这就称之为是第一相宗法。此离一多因如果具备,则彼所立无实必然存在,那么此为第二相同品,也就是我们在立根本因当中说自他所说法无自性,这就是所立,无自性是所立。尤其大家要对比如说哪些是有法,哪些是所立,然后哪些是因。在这一个推理当中,它有三个组成部分,首先是有法,指的就是自他所说法,这是第一个部分。第二个部分的话指的就是一种所立,那么作为立宗者,他肯定有他不同于敌论者的一个观点,比如说自他所说法是无自性的,而敌论者肯定认为他的所立必然是有自性。

所以正是因为观点不一样,我们才有必要去讨论。如果我们都承认是无自性的话,就没有必要互相辩论了。所以他的第二个部分就是他所立的观点,建立的一个观点。第三个部分的话,就是这个因推理,这里边是通过离一多因来进行加以建立,所以他不能够说无缘无故,我是佛教徒,我就认为说一切万法是无自性。那么在建立一切万法无自性的时候,肯定要通过这种逻辑推理,才能够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那么在逻辑推理这里边的推理的话,就是通过离一多因,这是说组成一个推理的有三个部分,那么这三个部分互相组合之后,它必须要满足什么呢?三相齐全。

所以在三相齐全当中,就是说,比如说我们刚才说的那个第一相,第一相的话就是我们把这三个部分搞清楚,那么就是说这个因在有法上成立,我们就要知道这个因是什么呢?就是离一多因,那么有法是什么呢?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自他所说法,如果说因在有法上成立的话,我们第一相就能够建立了,这是最起码的宗法就能够成立。

那么在第二相当中是说,任何一个法,如果它满足因,那么它必定会满足所立,所以就如同影像有它的一个同品喻。所以我们由这个因来进行推到这个所立的话,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法如果是离一及多的,那么这个法必定是无自性。所以所立无实必然存在,那么这就是第二相的同品周遍。

然后第三相的话说所立无实如果不存在,则离一多因也就不存在,那么这是第三相异品周遍。所以一般异品周遍的话,它是从所立倒转,然后因也倒转,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法,如果它没有所立的一个特色,我们这里边所立是无自性,那么不存在无自性的话,就是有自性。所以任何一个法,如果它有自性的话,那么因必定不存在,那么它必定不是离一及多。双双否定的话,一个有自性的法,它必定是一和多,所以这就是第三相异品周遍。

由于所立与因这两者同品与异品的特殊相属关系确定,是故凭借此因决定能建立某一所立法,确立某一所立法,即分别称为同品遍和异品遍。所以我们这里边说所立和因两者,它有这个同品和异品的一种特殊相属关系,这里边特殊相属关系的话,就是同品完全周遍,异品也完全周遍,通过这个同品异品的一种周遍关系已经确定,所以我们就能够凭借这个因决定能够遍于所立,就能够确立这个所立法。我们这里边说自他所说法必定是无自性的,所以它同品方面的周遍和异品方面的周遍的话,就称之为是同品遍和异品遍。所以我们说,那个因的无误法相是什么呢?指的是宗法成立相属定,即因无误之法相。

这里边讲到的是真因,正确推理,真因的无误法相一定是要确立宗法是成立的,然后相属是确定的。然后宗法成立,然后相属的关系,同品是周遍,异品是周遍,满足三相齐全的话,它才叫做是真因。如果不满足三相齐全,那么就会出现一种相似因,它就不是真因,可能会存在一些不成、不定,还有相违等等的这个过失。但是我们此处作为真因的无误法相,它必须要具足这三相,所以不是说我们随随便便安立一个推理,就是一个正确的推理。而且这种正确推理,包括世间的这种逻辑,它也会有这样的一个宗法成立,还有什么大前提和小前提等等,这样来进行推出一个正确的结论,也必须要满足这样的一个法相。

然后再结合一下在《量理宝藏论》当中讲到说什么是宗法呢?也就是作为衡量式的这个欲知法、有法,然后因在这个有法上成立,那这就是宗法。然后借助因和所立相属的一种力量,比如说“柱子无常,所作之故”,那么无常的这种所立随着所作的因存在而存在,只要所作存在,那么必定这个法是无常。任何一个法,因为我们这里边的有法是柱子,我们说不光是柱子,除了柱子以外的一切法,像瓶子,像河流,像高山、日月星辰等等的这些法只要它是所作的,那么它必定是无常,所以这就是同品周遍。那么反过来就是说,如果一个法它不是无常,是恒常的,那么必定不是所作,它一定是非所作,那这就是异品周遍,就如同虚空。我们都可以找出一些同品喻来。

那这是说在《量理宝藏论》当中讲到的这个三相,还有就是在因明学当中讲到真因的这个法相。那么真因法相其实指的就是三相齐全,那么才能够称之为是真因。第一相的话也是宗法成立,也就是因在欲知法上成立这个非有否定。然后第二相的话是同品周遍,也就是所立随着因存在而存在。第三相异品的话,也就是所立一经倒转,那么因也随着倒转,如果所立不成立的话,因必定不成立。所以当决定三相齐全的这种方式,也就是推理的因在所诤事上是成立的,然后在同品喻当中存在,然后在异品喻当中是倒转的。所以我们就可以通过这个决定相属的这种关系来确定这个因,它为什么能够安立成一种推理,而且是一个正确的推理,就是因为满足了这三相,而且三相每一相都有它的观待事。

这个观待事,虽然概念可能对于讲堂里的有一些没有学习过因明的一些道友,可能会觉得比较抽象。我们打一个比方,比如说,我们说漂亮或者说丑,那我们就会问,你到底在说什么呢?漂亮,谁漂亮啊?那这里边就是比如说这个人,比如说甲漂亮,然后乙长得比较丑,那这个甲和乙的话就是美和丑的一个观待。如果说你单单是一个差别法,比如说高、低,还有美、丑等等,你就是把这个意思表达出来了以后,你没有一个观待事,你就不知道说到底是在说谁丑谁美,谁高谁低。所以甲和乙的话,就是美和丑、高和低的一个观待事。

所以我们这里边讲到三相的这个观待事,比如说第一相当中,像这个因在有法上成立,那我们说,取得——我们用一个简单的推理吧,像“柱子无常,因为所作之故”,如同我们可以说是如同瓶子吧,如同瓶子。那这里边在宗法当中,因在有法上成立,那就是说是这个因的话,指的是所作嘛,所作,所作之故的这个所作。所作是一个特色,那谁所作呢?那这里边我们就知道有它的一个观待事,是说柱子是所作的,所以柱子就是它的一个观待事,这是说宗法的这个观待事。

那么同品周遍,就是说任何一个法,它只要是所作,必定是无常,那么这里边它的观待事大家要知道,就不是再指的是柱子了,而是指的什么?柱子以外的其他法。比如说像我们举的这个同品喻,都可以作为这里边的一个有法,比如说如同瓶子,或者说如同电脑,或是如同桌子,如同墙壁,那这些的话都是属于在同品周遍当中的观待有法,就是观待事。

那么不光是因为我们说这个因要周遍成立的话,它要成为,就是凡是所作的法必定是无常。所以我们说,如同那个瓶子,那我们会加一个简别说,比如说我们这里边讨论的是柱子,那么柱子也是所作的,所以我们通过这个同品周遍,那么只要再加上因为柱子也是所作的缘故,所以它必定是无常,那这个推理就合情合理。所以在同品周遍当中,它也有它的一个观待事有法,但这个有法的话就不同于我们在命题当中具体诤论的这个事物。我们要把具体诤论的这个事物抛开,除了这个事物以外的其他法都满足一个特色,也就是说它只要是所作必定是无常的话,那当我们举出一个个例,柱子也是无常,那柱子必定是无——柱子也是所作,那柱子必定是无常,所以在同品当中,它有它的一个不同的观待事。

同样的,异品周遍的话,也有异品的一个观待事,比如说像若是恒常,那么必定是非所作,它的这个观待是什么呢?我们说就如同虚空,虚空就是异品周遍的一个观待事。这样我们就是对这个推理,因为讲堂里的有些道友没有学过这个三相推理,那我们就是浅显易懂的方式,让大家比较容易明白这些道理。

那我们就是有一些你们以前比如说学过物理也好,学过化学也好的话,可能也会有一些论式。那么对于一些比较合理的论式的话,你不妨用三相齐全来套一套,然后首先把一个推理的,就是在我们世间学哲学,然后有些人可能也学过这个逻辑学等等,那都很好。然后你可以结合着我们在佛教当中,比如说说到的这个一个推理的三个部分,首先要确定一下,哪些是有法的部分,哪些是所立的部分,然后哪些是因的部分。那么三个部分建立关系的时候,成为一个正确的推理,那么这个时候的话就需要什么呢?宗法要成立,同品要周遍,异品要周遍。那我们再分析一下,在这个逻辑推理当中,如何建立宗法成立、同品周遍、异品周遍,那就是相信大家就能够把这些学的这个知识活学活用。这是我们首先简单讲一下这个三相推理。

那么下面我们再接着看这个长行文,长行文当中说周遍成立之因,看上面这个,对。

那么这里边讲到说周遍成立之因,如果对于欲知物任何法来说成立,则依之所立便可无欺被证实。由此也已经排除了二相与六相等过多过少之边。也就是周遍成立之因,那既然是周遍成立之因,在这个就是《集量论》当中,它就已经涵盖了同品周遍和异品周遍。

那么如果说这个因对于欲知物,这个欲知物其实在周遍成立之因当中,我们说宗法周遍成立,然后同品周遍成立、异品也是周遍成立的。那么它这个其实这里边周遍成立之因等于就就已经像我们前面所说的,它已经包含了三相齐全。那么三相齐全,有它的,就是每一相都有每一相的这个观待物、观待事。

我为什么刚才就是把这个观待事做了一个着重介绍呢?比如说同品周遍,在这个周遍成立之因,如果是因周遍在有法上成立的话,那它的这个观待事就是自他所许法。如果它是一个同品周遍和异品周遍,那就是除了这个自他所许法,然后就是一切的这个万法上,我们说它的那个就是同品是周遍的,异品是周遍,其实就是在自他所承认的这个欲知有法上成立。

然后这是第一种解释。其实这个第一种解释,我们如果把它去更深入地去理解的话,就需要观待这个三相的一个观待事。三相观待事的话,就是宗法同品的这个观待事。同品观待事的话,就是相同对境的一个宗法,也是假立欲知法的一个遣余,那么并不是欲知法自相二者俱异的这个真正的宗法,所以这就是同品。还有讲到异品的一个概念,所以这就是分别指的是三相观待事。

但是三相的这种观待事具体落在什么上呢?其实就是我们在立根本因当中所讲到的自他所承认的这些有实法上是成立的。这是说在这一句话当中,说来说成立的话,它就已经包含了三相:宗法周遍成立、同品周遍成立和异品周遍成立。因为就是说任何有法上都是成立的缘故,所以我们则依之所立,依靠这样的一个所立的话,依靠这样的一个三相推理,那我们着重想要建立的无自性就可以被无欺证实。

所以在这个时候的话,我们说一个推理,它只具足三相就已经足够了,由此就排除了具有二相还有六相等。二相如果说是三相不齐全的时候,你单单就是一种二相,那么这个推理就过少,不能够说明一个问题;如果是三相已经够的话,那么六相你安立得再多,其实能够归摄在三相当中,那么也不需要过多安立什么四相、五相和六相。

所以像二相的话,就是像藏地有些论师就说真因的法相有宗法和这个同品遍,或者说宗法和异品遍两相就足够了,这是说二相的一种观点。那么六相的话,就是有些论师说在三相,就是宗法成立、同品周遍和异品周遍的这个基础上,然后再再加上排除有害所立的因,也就是无害的这个对境,和排除无物相违欲知法,然后以心决定三相,总共的话它是有六相。那这些都是一些因明当中的内容,大家简单了解一下就可以。

如果说对于这里边,就是因为涉及到因明有点难,然后有些的话我们就是说只是大概记住有这些特色,如果能深入的话,那么自己去翻阅一些因明的这个论典。

所以这里边就是讲到,其实就是为什么会有过多过少呢?为什么唯有三相是合理的?因为如果说三相没有齐全的话,就无法推出所立,所以如果是过少,没有满足三相的这个特点,那么它就不能够成为真因。如果说三相已经齐全的话,你再安立第四、第五、第六的这个就是其余的法相,也没有丝毫的意义,那就成了画蛇添足了。所以如果是你比如说安立了四相和五相,但是连最基本的三相都没有齐全的话,那你就是说这个四相、五相只是名称而已,但是你连最基本的一种三相还没有真正齐全,那也是不合理的。

所以这是说在推一个法的时候,那么作为一个具有严密的这个逻辑的一个推理,那么在佛教当中,内明当中讲到这个因明的时候,也是特别殊胜,那么也是讲到说一切推理只需要含摄在满足三相齐全,那么有了三相齐全的话,那么这个推理就能够称之为是正确的推理。

正如《集量论》中所说:“三相因见义。”以及《释量论》中所说的:“宗法彼分遍。”这里边就是讲到三相因见义,通过三相,那么三相的这种推理,这里边因就是推理的意思,三相齐全的这种推理的话,我们就能够见到真实义,就能够明白真理。

还有在《释量论》当中说,这个三相是哪三相呢?指的就是宗法成立、彼分遍(指的就是同品周遍和异品周遍)。这也是在二大理自在的因明论典当中讲到我们如何了知真理,通过三相齐全的这个推理,那么是哪三相呢?指的就是宗法成立、同品周遍和异品周遍。

为此想逐步论述一下在立根本因时所讲的离一多因在自宗他派所说的一切有实法上成立的道理。本论前释中说切莫认为此因不成立。

所以我们说想逐步论述一下在立根本因时所讲的这个离一多因。那么离一多因三相齐全,它一定是在自宗他派所说的一切有实法上成立的道理。这就是在解释科判,大家要明白。

可能有些道友说这里边不是在破常有的大自在天吗?为什么要分析一下这个三相推理呢?因为我们明白三相推理是哪三相,就是要建立宗法和建立周遍。那为什么首先要着重建立这个宗法呢?因为这个建立宗法的话,因为这个离一多,很多的一些自宗他派的有实宗是不承认的。所以我们在本论当中着重是要建立宗法,如果这个宗法建立好了,那自自然然这个周遍也就自自然然很容易明白。

若是那个离一多,它必定是无自性;若是有自性的话,必定不是离一多,就很容易明白这个同品和异品的周遍。所以首先就是要建立宗法。所以本论前释中说切莫认为此因不成立,我们千万不要认为好像这个离一多,有一些比如说大自在派,我的大自在天是实有的因,你凭什么说这个离一多来进行建立无自性呢?我都不承认这个离一多,然后你的这个无自性也是无法建立的。

所以有些人就认为说,你的这个就是佛教当中中观论师的这一个推理离一多,我们一般说这个因一般要自他公许。如果作为立论者承认、敌论者不承认的话,在这个因类学当中,有时候会把它放在不成因。

但这个在对方不承认的时候,是不是都是一个错误的因呢?不能够一概而论。比如说对方不承认这个离一及多,但是我们通过建立宗法的过程当中,让对方不得不承认离一及多的时候,它完全符合于事物的真相。那这个时候的话,尽管对方不承认,这个因依然是一个真因。所以我们说我们千万不要认为这个因不成立,而且正是为了避免自他的一切有实宗认为这个因不成立,所以本论着重建立了离一及多,着重来进行建立宗法。

如果有人想:离一多因到底是如何成立的呢?这个离一多因如何成立,推理的一种方法和推理的一种次第,所以这都是在解释科判。为什么在建立宗法当中,首先要建立离一,再建立离多?所以如何成立这个离一及多,建立这个宗法呢?首先要建立离一,然后再建立离多。原因是什么?因为这个一若不成立,多就不可能成立,然后多的组成基础是一,故而才最先确定离实有的议题。所以我们在讲到离一多因使用的次第,首先破一,那么一破完以后的话,自自然然多的组成基础没了,那么多自然而然就崩溃了,就能够加以破除。所以这是说也是在解释科判当中,为什么首先要建立离一,然后再建立离多的一个原因。

总的来说,在所知万法当中,如果存在一个自始至终成立实有的法,那么必然是不能够分成现与不现等部分、独一无二的本性,并且何时何地都不会消失。所以在所知万法当中,你要成立有一个自始至终它会成立的实有的法,那么这个法是唯一的,它不可能有不同差别、不同部分,比如说有显现的部分和不显现的部分,那么它必定是一个独一无二的自性,而且在何时何地都不会消失。

那这个会导致什么过失呢?说如此一来,最终十方所摄的一切万法必定会各自消失,都成了唯一虚空般的一个整体。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说有一个真实存在的法,由此如此一来的话,时间和方向所摄的一切万法都会消失,成了虚空一般没有任何差别。

而且这个道理非常甚深,在全知麦彭仁波切后面也会说,在所知当中,哪怕我们认为有一个最小的无分微尘实有存在的话,最后会导致说一切的这种所知都不存在,然后连认知这个无分微尘的识都不能够存在。因为在这个微尘上必定会存在分析到最后,有一个是实的部分和不是实的这个部分,或者说是微尘的部分和不是微尘实的部分。有了这个两分的话,那么这个无分微尘它就不可能是唯一的。所以我们在后面全知麦彭仁波切会有一个非常独到的推理,就是哪怕你认为有一个实有的无分微尘,最后都会导致说所摄的一切万法必定会消失,最后成了唯一虚空般的一个整体。

所以它的那种推理方式,如果简单,比如说你认为大自在天也好,或者说认为杯子也好是实有的,我们说必定有一个什么是它的部分和不是它的部分。然后从时间和方向,我们会分成无量无边的这个是它的部分和不是它的部分。那你有了这么多的分类的话,你的大自在天也好、杯子也好,怎么可能是独一无二的呢?独一无二。就假设说最后有一个独一无二,那你怎么样认知独一无二呢?必须要有一个识。那既然有一个识来进行认知的话,在这一个独一无二的法上,必定有一个是它的部分和不是它的这个识的部分,所以又成了两分。

那如果说识不存在的话,那就应成说连这个独一无二的实有的法我们都不能够认知了。所以整个器情世间形形色色的差别法必须要泯灭,然后最后乃至于我们处在一个混沌的境界当中,就成了唯一虚空般的一个整体,而且这一个整体谁也不能够认知,那这是非常非常可笑的。所以这里边其实包括了很多重要的一个推理,这里边直接是讲出结论,它的一种重要推理等到后面全知麦彭仁波切会具体来进行宣讲。

而事实并非如此。十方中无量无边各种各样色彩斑斓、现量而现的这些景象,由于无一实有才绝对显现的。所以我们说这样会泯灭世俗、泯灭我们形形色色的器世间。我们说这个器世间、器情世间的话,不论是从时间、从方向,都会有无量无边各种各样而且是色彩斑斓、现量而现的这些景象,有景象。那么这些景象为什么能够显现呢?那我们就知道一定是由于它无实有才能够显现。如果是有实有的法,哪怕是一个最微细的实有的微尘,都会成为说那些形形色色的器世间成为一大虚空一般,不能够有这些差别。

所以说,凡是现有轮涅所摄的诸法,不可能有离一及多所摄集不到的。所以我们对于轮回和涅槃,包括涅槃法,佛也好、菩提也好的话,都不可能是一个实有的,“这个就是一个菩提”、“一位佛陀”,那么也是离一及多。因为离一及多才符合无自性,因为离一及多,我们说才会有轮回和涅槃所摄的种种清净和不清净的这些缘起显现。

但是像下面会破大自在天,在破大自在天过程当中,可能就是一种常有的观念,认为一切万法都是由恒常的一法当中产生。那有些人说,那你们在佛教当中说一切万法都是依靠如来藏而为根源而引生的,那么和大自在天创造万法是不是没有差别呢?其实这一点在《楞伽经》当中也已经说了,世尊就告诉大慧菩萨说,我所说的如来藏不同于外道所说的神我。为什么呢?如来对于如来藏是以三解脱门摄持,于空、无相、无愿、涅槃无生的句义说如来藏。所以这个如来藏虽然在三转了义的如来藏法轮当中会抉择了义他空观点,说如来藏不空,如来藏以客尘空,但这样的一个如来藏,如果真正依靠般若空性来进行观察,如来藏的本体必定是空、无相、无愿的。

如果有些哪怕是他空的一些大乘佛教宗派认为,这个如来藏以胜义理观察也不空的话,那依然会有我们这里边说的过失——“渐生故,常皆非一性”的过失,那依然对这个内道宗派而言,也会有同等的一个过失,我们需要了知。所以像我们刚才所讲到的,其实一切万法因为无实有才显现,无实有才显现。当证悟了万法空性的时候,那么一切万法其实也是当下消于法界的。

那么在《首楞严三昧经》当中,当时有魔界行不污菩萨度化魔王和这些魔女,当时已经度化了五百天女。当恶魔听到这五百天女得到了授记就很不满,对佛陀说我现在对于自己的眷属都不自在了,说佛在抢他的眷属。他说因为我的这些天女听说了首楞严三昧的缘故,何况说是其他听闻者,如果能够听闻这个首楞严三昧,必定住在佛法当中。他就觉得我已经不自在了,不能够摄受这些眷属。当时天女都已经发了菩提心,而且得到了一些授记,所以以前她们害怕恶魔的势力,这个时候因为证悟了无生法忍,对恶魔没有任何怯弱,就对恶魔说:你不用非常忧愁,我们现在不会出魔宫,不会出魔界,不会出你的这个范围。为什么呢?因为魔界如即是佛界如,魔界和佛界是无二的。所以我们因为不离是如的缘故,也没有离开这个魔界。所以讲到了很多甚深的这种法义。

那当时这个魔王波旬在听了以后无可奈何,然后他就在愁恼当中想要回到他的天宫、魔宫。后来这个魔界行不污菩萨就对这个恶魔说:‘你要去哪里?’‘我要回宫殿。’后来菩萨就对这个魔王说:你不离开这些众人的话,就是你的宫殿。所以当时恶魔就看到自己本来的宫殿。我们通过在《首楞严三昧经》当中也是讲到,其实诸法是如如的,一切万法正是因为本体空性的缘故,它可以无欺地显现。所以就像当时魔王想回到魔宫,但是魔界行不污菩萨说,你不离当下,就能显现你的魔宫。所以我们说一切万法,包括魔女为什么能够摆脱魔王的束缚呢?也是因为证悟了这个无生空性。那么证悟了无生空性的话,也就是不离当下,就能获得一种自在,确实也是非常非常殊胜,这个我们也需要了知。

那么以上就是说,凡是轮回和涅槃所摄的诸法,不可能有离一多因摄集不到的。一切诸法,轮回的法也是离一及多,是没有实有的一个自性,因为没有实有自性的缘故,才能够有无欺的一些缘起显现。那么涅槃的法也是无自性的,而且轮涅平等。证悟了这样的一种轮涅平等的话,就可以摆脱种种魔的束缚,也能够因此而摆脱。

下面其实我们对于如来藏法门,刚才我们说了,在我们佛教当中,在三转了义的如来藏法轮当中讲到如来藏是常乐我净的,大家一定要知道,如来藏的常乐我净是依靠实相、现象二谛的观察,说它是不空的。但如果说如来藏的本体依靠显空二谛来进行观察,我们说如来藏的本体空不空呢?那必定是空的。如果认为这个如来藏是了义当中的了义,何时都不能落空,如果这样认为这才是佛陀所说的真正法义的话,那么不叫做赞叹佛陀,也不叫做赞叹佛法,反而是诽谤佛陀和诽谤佛法。

在《百喻经》当中,有一个“赞父德行”的比喻。当时有人在众人当中赞叹自己父亲的功德,说我的父亲很好,因为他很有仁慈之心,不去伤害众生,也不去偷盗,而且说真实语,并且平时乐善好施。当时有一个愚痴的人,他听到这个话就想:我父亲的德行已经超过了你的父亲。别人就问:那你的父亲到底有什么功德呢?这个愚痴的人说:我的父亲从小以来就断了淫欲之心,从来没有染污。那这就是一种思想矛盾了。当时众人就觉得这个愚痴的人太愚笨了,说如果你的父亲从小就断了淫欲之心的话,为什么会生下你呢?所以当时别人就讥笑这个愚痴的人。世间没有智慧的人想要赞叹别人功德,但是你不能够真正了知别人真实功德的时候,你在赞叹当中夸大其词,反而会招致很多的过失。就好像愚者出于好意来赞叹自己父亲的功德,最后反而成了过失。

所以我们在这个赞叹佛的功德,然后赞叹佛法的殊胜性的话,也要知道佛和佛法的真实殊胜性。如果我们比如说赞叹佛德的时候,说佛陀所说的最究竟法就是讲前后世业因果,那么这不叫赞叹佛陀,反而是诽谤佛陀。如果我们赞叹了义如来藏法轮,说如来藏法轮依靠显空二谛观察依然不空的话,那这也不叫做赞叹佛法,反而成了诽谤佛法。

所以我们表面上在这一个偈颂当中是破一些他宗外道的观点,但是作为内道,相随于外道的一些观点,在我们闻思过程当中,我们要树立一个正确的见解,引生定解。佛教当中不论是轮回的法,甚至涅槃的佛法,还有菩提之法,依然依靠离一多因观察,那也是无自性的。所以我们不能够说从一个什么时候都不空的一个如来藏当中诞生了轮回和涅槃的法,那么这种观点可能就和大自在派依靠大自在天诞生器情万法的观点比较相似。

但是佛教为什么说轮涅一切法依靠如来藏能够引生呢?就是因为这个如来藏既具有自空的功德,也具有他空功德。所以在这个时候,因为依靠三解脱门摄持的缘故,我们说它是器情万法的一个因,是没有任何过失的。这里边上师也是给我们补充了这些内容。所以我们要知道,在汉地经常有这么两句话:“实际理地不受一尘,佛事门中不舍一法。”

所以实际理地,如果我们在抉择这个理体上,在抉择一个道理的时候,那么在抉择见解的时候不受一尘,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够认为一微尘许的法实有存在。但是在佛事门中,也就是我们依靠世俗当中来进行积累这个福德的时候,也是不能够舍弃任何一个法,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所以这就是实际理地不受一尘,佛事门中不舍一法的话,非常符合于我们学习莲花生大士教言,在《前行》当中也讲到说,见解如虚空一般高,但是取舍因果的话如面粉一样细,其实道理都是非常相合的。所以这些我们也要知道。

那么我们下面看说,所以此处次第宣说此离一多因,在自他所说的一切有实法上成立的道理。所以次第要宣说这个离一多因,宗法要成立嘛,那么在一切有实法上成立的一个道理。当然如果就科判而言,将常与无常,外所取境,内能取心,或者是所知对境与能知心识作为总科判都未尝不可,但是虽然未尝不可,这里边有一个转折,它不能够把我们本论的整体内容做含摄。所以此处说,但这里按照《难释》中所说的,遍即我与虚空等,无常摄于不遍之蕴中,而以遍和不遍两者作为总科判。

为什么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建立破实一的时候,最开始的大科判就是要建立破周遍之实一和破不遍之实一,是这样来进行划分科判的呢?因为通过这两个科判,也是完全符合于《难释》里的内容,因为《难释》当中说遍指的就是我和虚空,不遍的话,那么就是无常的五蕴、境和这个心,是可以属于在不遍之蕴中。所以我们说大的科判就是依靠遍和不遍来进行做总科判,而声闻、缘觉与外道的宗派常物等这些对境,如果是各自分开的,则会偏袒,而不能够彻底涵盖,于是归属在周遍的这个范畴当中。所以在破周遍和不遍之实一当中,像破周遍之实一,它又分成了破总能遍和别能遍,那么总能遍当中它有常物和补特伽罗,这些对境如果各自分开,就会有偏袒,而不能够彻底含摄。所以如果是划分在周遍的这个科判当中,它就完全能够加以含摄了。所以这里就是讲到这样的一个内容吧。我们这一堂课就讲到这里。

(藏文念诵)

文殊师利勇猛智,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为得普贤殊胜行。

生生世世不离师,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唯愿速得金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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