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 第81课 智诚堪布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呢,今天我们继续一起来学习世亲菩萨造的《俱舍论》。那么《俱舍论》是分了八品,现在我们学习到的是第五品-分别随眠的最后内容。今天讲的是第四个科判,前面是讲到了随眠如何进行对治,然后今天讲到的是断除之果。就说是断除了随眠之后安立的果,那么在这个当中叫遍知。分五,第一是分类;第二是何道之何果;第三是定数;第四是何补特伽罗具足;第五是宣说得舍。总共有五个科判。
第一个科判“分类”,颂词当中讲:
所谓遍知有九种,灭欲苦集谛为一,
灭后二谛各为一,上三遍知余亦三,
灭顺下分与色界,及灭诸漏三遍知。
这里就讲到了分类,首先这里面出现了遍知,后面也是反复出现遍知。这个遍知的意义是什么呢?一方面是周遍、了知的意思,就说断除烦恼之后呢,对于四谛啊等等这些法的本体都可以周遍地了知,从这个角度来讲,叫证的一种遍知。这里面主要是讲断的遍知,断的遍知就说是断除了这些随眠之后,远离所断的这个灭法。灭除烦恼之后出现的择灭、出现的这个灭法,其实就是这里面所讲的遍知的意思。所以遍知有证的遍知和断的遍知,主要是从断的角度讲。就说断除了烦恼之后的灭法,就是这里面所称之为的遍知。
所以这里的遍知都是和断除烦恼直接相关的,当然见道、修道有九十八种随眠,那么九十八种随眠它没有安立九十八种遍知,原因后面还要提到。只安立了九种,“所谓遍知有九种”。
那么九种遍知是怎么安立的呢?“灭欲苦集谛为一,灭后二谛各为一,上三遍知余亦三” 那么这里面就讲到了九种。首先是灭除欲界的苦集谛,这个苦谛和集谛二者合起来,合起来的原因后面还要讲。那么就是说灭除了欲界的苦谛和灭除了欲界的集谛之后,安立为一个遍知。
“灭后二谛各为一”,后二谛当然就是道谛和灭谛,道谛和灭谛就不需要合起来了,单独地就可以安立,就说是灭除灭谛下面的烦恼安立一个遍知,然后灭除道谛下面的烦恼也是安立一个遍知。所以说“灭后二谛各为一”就是每个都是一种,就是两种,加前面就是三种。这就是属于欲界下面的遍知,苦集谛合为一,然后道和灭各为一,就是三种。本来谛有四种,但是此处就安立了三种,原因就是这样的。
“上三遍知”,上三遍知也是一样,就说是色界和无色界合在一起,色界和无色界合在一起也是三种遍知,就是苦集谛为一,灭谛下面的是一,道谛下面烦恼灭完之后安立一个遍知。“余亦三”这个是修断的,前面是从见断的角度来讲,后面从修断的角度来讲。灭除修断的烦恼,也安立三种,分别是什么呢?下面两句讲。
“灭顺下分与色界,及灭诸漏三遍知。”首先有一个“灭顺下分”,顺下分前面我们讲过,它主要是欲界的烦恼,就叫做顺下。下就是欲界的意思,所以说顺下分就是欲界的烦恼,那么欲界的烦恼灭完了,安立一个叫做顺下分的遍知。然后把色界的烦恼灭尽之后(这个是修断了),安立一个断除色界的烦恼遍知。最后把无色界的灭完之后呢,是灭诸漏遍知,这个叫断除修断之后安立的三种,所以总共就是九种遍知。这个方面首先是从数目上、分类上面来安立。
下面我们看第二个科判“何道之何果”,那么对于遍知,它的相关的内容,后面几个科判当中要展开讲的。首先我们就把这些问题,首先看一看是怎么安立的。
其中六种为忍果,余三即是智之果。
未至定为一切果,所有正禅五或八,
未至定果即为一,无色三正行亦尔。
这里面首先前两句“其中六种为忍果,余三即是智之果”,这个就是到底是忍的果呢还是智的果呢?这两句就讲到了这个问题。那么就说,九种当中前六种是忍之果,后面三种是智之果,是这样的。后面一个颂词主要是讲到这些定当中啊,色界和无色界当中的定,从未至定开始,乃至到无色界的正行定为止,如何安立它自己这样一种遍知的果的。
首先,我们看“其中六种为忍果”,就说前面的六种都是忍的果。忍的果,就说通过忍把烦恼断尽之后呢,就安立一个它的遍知果。所以说前面六种都是属于忍的果。那么第七、第八、第九,它们都是属于前面讲的修断的范围,修断范围当中就没有忍,全都是智,是这样的。
所以前面六种,虽然第六种已经到了修道了,但是它真正的修道所得到的第六种遍知,是在第十五刹那的时候,已经开始对治烦恼了,然后到第十六刹那的时候也现前了解脱道。现前解脱道的时候,它的烦恼灭尽,安立一个遍知。所以说前面六种都是属于见道当中所包含的,第六个遍知虽然是修道,已经到了第十六刹那了,它已经到了修道了,但是它的前面断烦恼这部分,是属于在见道当中。所以说,其中六种是忍的果,忍位当中和烦恼作战,开始把烦恼断掉。然后下面一刹那之后现前它的遍知果。所以这个遍知,我们在前面再再提到过,就是断除烦恼的灭,安立为遍知的意思。
平常我们说遍知佛陀啊,是从某个角度来讲的,不是完全一样的。真正的遍知佛陀,是对所有的一切所知法,都无一遗漏全部了知,从这个方面安立为真正的遍知佛。那么此处的意义呢,有一点相似,但是不是完全一样的,它主要是断除烦恼之后,或灭除烦恼之后安立的灭谛,安立抉择灭,从这个方面称之为遍知。所以前面有忍也有智,所以前面六种主要是忍的果。
那么“余三”呢,后面的三种呢,就是属于智之果,修道当中它就没有忍的。修道没有忍的缘故,全都是智的果,从这个方面来进行安立的。后面从断顺下分的遍知开始,然后断色界的烦恼遍知和灭尽诸漏的遍知,都是属于智之果。这个方面我们就知道了,九种当中,前六种是属于忍果,后面三种是属于智果。
“未至定为一切果”,未至定可以得到九种遍知。这个未至定它的力量很大,主要是前面有一个未至定,后面还有个未至定。前面那个未至定,就是第三句的这个未至定,和第五句的未至定都是未至定,但是前面这个未至定就是指到色界的未至定。平常我们讲未到定,从欲界到色界,还没到初禅之前的这样一种未到定。这个未到定的力量特别大,所以说它可以灭除一切烦恼。它的力量可以灭除一切烦恼,所以说未至定可以得到一切遍知。所有的九种遍知在未至定当中都可以得到。所以说“未至定为一切果”,所有的九种遍知通过未至定都可以得。
但是,是不是完完全全都是用未至定得呢?不一定,他的力量很大,所有的都可以用未至定得的意思。实际情况出现的时候,是不是所有的都是未至定呢?这个不确定。这个属于色界了,虽然还没有真正到正禅,但是它已经是属于色界的范围,已经超越欲界。它可以断除欲界的所有障碍,而且在未至定当中可以证悟一切的遍知果。所以,“未至定为一切果”。
“所有正禅”,这个正禅是一禅、二禅、三禅、四禅,这个就是色界的正禅。色界的正禅“五或八”,有两种观点。其中前面一种观点是世亲菩萨自己承许的,后面一种观点引用妙音尊者的观点。所有的正禅可以获得五种遍知,当然正禅一定属于色界定。未至定当中可以把欲界的烦恼都断掉,如果到了正禅的时候,主要是断除上面色界、无色界的烦恼。所以说在分类当中欲界有三种、上二界有三种,上三遍知嘛。上二界色界、无色界有三种,在这个当中正禅首先可以断除见断当中的属于色界、无色界三种烦恼,获得三遍知。
“正禅五”当中的首先前面的三,就是属于见道的上二界的烦恼。然后还可以断除修道当中最后两种,就是断除色界的烦恼还有断除无色界的烦恼,获得色界遍知和灭诸漏遍知,这两种可以获得。前面的三种再加上修道当中的最后两种就是五种了。
为什么此处没有顺下分的遍知呢?顺下分的遍知也是修道位所摄的,断尽欲界烦恼。其实顺下分遍知是通过未至定断的,此处前提是正禅当中。所以说如果我们通过一禅、二禅、三禅、四禅,这个顺下分的遍知已经在未至定的时候已经得了,在正禅当中不需要重新得,所以说此处正禅五就把顺下分的遍知要取掉。修断当中不是三个嘛,一个是顺下分的,一个是灭色界的遍知和灭无色界灭尽诸漏的遍知,所以其实就得到了后面的灭色界。因为它是正禅,正禅对于整个色界、整个无色界等等都可以灭尽,所以说它可以得到灭色界的一种遍知和灭尽诸漏的遍知。而顺下分的遍知是未至定得的,此处是正禅,所以此处就没有单独安立顺下分遍知。只是说在见道当中的上二界的三种遍知得到之后,断除修断之后灭色界烦恼的遍知和灭诸漏的遍知,总共加起来就五种。
然后还有八种的说法,八种的说法就是把前面的欲界的三种算起来,一方面来讲的话,正禅当中欲界的烦恼已经没有了,此处一种观点只是安立五种,没有加前面三种。但是第二种观点,前面本身五种再加上欲界当中的三种遍知就是八种了。八种怎么安立的呢?以前我们学习一个超越证的观点,超越证的观点首先通过世间禅把欲界烦恼灭尽,然后开始取见道。他已经首先通过世间定把欲界烦恼断尽之后,重新返回头来再取一个见道。取见道的时候,见道位当中所摄的欲界三种遍知在这个时候可以顺便得到。欲界见道灭尽苦、集的,灭尽欲界当中所摄的道灭的三种,他在取见道过程中就顺便得到了。顺便得到之后,一到了修道第十六刹那的时候,一现前修道的时候他已经到了根本定。为什么到了根本定?因为前面他已经通过世间禅把欲界烦恼断掉了。所以这个时候十五刹那一出定之后,到了修道的时候,直接到了正禅。到了正禅的时候,前面的三种遍知在经过见道的时候顺便得到了,然后到了修道十六刹那的时候已经到了修道位已经到了正禅。正禅当中本身可以获得的是前面的五种,再加上前面在欲界见断当中的三种遍知。所以总共加起来八种。为什么没有顺下分呢?没有顺下分的原因也是和前面一样。所以说它有八种不是九种,总共遍知有九种,但是此处五种或者八种的情况可以出现。这就是妙音尊者的观点,世亲菩萨顺便把它列出来。“所有正禅五或八”如果通过正禅他可以获得五种遍知或者八种遍知。
“未至定果即为一”这个地方未至定,不是讲色界未至定而是无色界未至定。在唐译当中把这个分了一下,前面这个叫未至定后面这个叫尽分定。所以平时我们看唐译的时候,无色界的尽分定和此处当中讲的无色界的未至定意思是一样的。无色界的未至定,色界的四种正禅已经过了,过了之后无色界的未至定可以得到几个遍知?无色界的未至定可以得到一个遍知。无色界的未至定可以断所有色界的烦恼,色界的烦恼可以断,所以无色界的未至定它得到一个灭尽色界贪欲的遍知。
“无色三正行”就是讲到无色定有四种,把最后一个去掉。去掉最后一个原因前面再再提到过,因为非想非非想定的力量很弱,心太弱了没办法断障,断不了烦恼。所以欲界心太粗大了也不行,然后无色的非想非非想有顶这个定力量太弱也不行。所以说无色界当中只取前三,空无边处、识无边处和无所有处。所以此处“无色三正行”。未至定前面已经讲了。“无色三正行”它可以断什么呢?“亦尔”的意思它也是一,也是获得一个遍知。可以获得什么遍知呢?可以把无色界的烦恼断掉,获得灭尽诸漏的遍知。
色界的未至定是所有的一切的九种都可以获得。如果一二三四正禅的话,或者就是五种或者就是八种。五种当中就是前面欲界当中有三种再加上后面的两种就是五种;八种这个方面主要是上二界色界、无色界的五种遍知(上二界见断的三个遍知和修断的两个遍知),然后再加上欲界当中的三种,总共加起来是八种。然后无色界未至定得到一个,它灭尽色界烦恼。无色界的三正行灭除无色界烦恼也是得一个。它们就是分别的哪种定可以得几种,给我们做了分析。
下面再看颂词
一切均是圣道果,世间之道果有二,
类智亦然法智三,彼之同品果六五。
“一切均是圣道果”的意思就是说,这九种遍知哪些是出世间道得到的,哪些是世间道得到的。“一切均是圣道果”就是九种遍知全部都可以用圣道获得。“均是”的意思都可以是圣道的果。就是如果你通过无漏道的话九种遍知都可以得。从这个方面可以安立了。
那么如果说是世间道呢?如果是世间道的话是什么呢?它就说“世间道有二”,如果是圣者,因为有的时候圣者他也可以依靠世间道远离对欲界、色界的贪欲的缘故,所以说第七个可以得,第七个是什么呢?就前面断顺下分烦恼的遍知是第七种,这个方面可以得到了。
然后第八种是断除色界的烦恼的遍知。第七第八呢一个是断欲界的一个是断色界的,这两种是圣者通过世间道是可以得到的。然后前面需要见道得到的这些是不行的,纯粹世间道是不行的。然后最后一个漏尽遍知纯粹依靠世间道也不行,它因为没办法再欣上而厌下的缘故。所以说如果是纯粹圣者以世间道可以获得的话,就是第七第八,它可以通过世间道欣上厌下的方式断除顺下分的遍知,也可以通过欣上厌下的方式断除色界的烦恼的遍知,这两种可以得。那么最后一种断漏尽世间道不行。前面必须通过见道得到的也不行,见道也是必须是无漏道。所以只有这两种依靠世间道可以获得,所以“世间之道果有二”。
“类智亦然”,这个地方“类智”主要是修道的类智;“亦然”就和前面的“二”相同的,因为刚刚讲到“世间之道果有二”,所以“类智亦然”,类智也是获得两种遍知。修道类智它也是获得两种。它其实也是上二界对治的缘故。所以它可以获得后面两种,第八和第九。通过修道的类智它是可以获得断尽色界的烦恼的遍知和灭尽诸漏的遍知。因为修道类智它不决定是世间道嘛,所以它是可以获得最后一个断诸漏的遍知,这个是通过修道类智可以获得的。因为它本来就是上面二界对治法的缘故,所以说修道类智是可以。
“法智三”,这个法智也是修道的法智,它可以获得三种遍知。为什么可以获得三种?哪三种呢?第七第八第九,最后三种,第七就是顺下分的遍知可以获得,然后前面第八第九刚刚讲过了。这个修道的无漏的法智它是整个三界的烦恼对治,三界烦恼都可以通过修道法智可以对治的。所以说第一个它可以对治欲界的烦恼,断掉欲界烦恼就获得了顺下分的遍知;对治色界的烦恼断尽之后可以获得灭尽色界烦恼的遍知;然后把无色界的烦恼断尽之后呢就可以获得尽诸漏的遍知,所以法智就可以获得这三种。修道的法智可以成为三界对治的缘故,所以说欲界的烦恼顺下分的这个可以获得,然后色界的和无色界的都可以获得。所以此处就是讲“法智三”。
“彼之同品果六五”,前面是讲真实的类智真实的法智,它们自己二者的获得的遍知分别是二和三。如果再把它们这个同品加上来,就是说法智、法智的忍、类智、类智的忍,如果把这些也加起来的话就可以是六或者五。首先六是什么呢?就是法智加上它的同品这个忍的果它可以获得六种遍知。因为前面这个法智它这个忍当中的话,可以说是欲界的见断的对治也可以有,所以说加上最前面的三种遍知。前面的三种遍知是什么呢?九种当中前面第一个科判讲到了,就是说九种当中的一二三,第一个遍知是断欲界苦集的;第二个是断欲界的灭谛下面的烦恼的遍知;第三个是断除欲界的道谛下面的烦恼的遍知,这三种主要是属于欲界见断。所以如果要加它的同品就把它的忍、法忍加上来就可以断除欲界见断的三种烦恼而获得了三遍知。所以这个叫“前三遍知”。“最后三遍知”就刚刚我们讲到的它的修断,它的修道法智,修道法智可以获得最后三种七八九。所以说前三加后三总共就是六种,就是“彼之同品果六”。
然后“彼之同品果五”这个是指类智和类智的同品。类智的同品就是类智忍,加上类智忍就可以断除见断当中的色界、无色界所摄的见断的烦恼可以加进来,所以是中间三遍知。中间三遍知是什么呢?就是前面的九种当中的中间三种。最后三种当然是修道的嘛,前面三种是欲界见断,那么中间三种就是色界、无色界的见断,就叫“中间三遍知”。中间三遍知就是说属于色界、无色界的苦集二者合在一起算一个,然后呢它的灭谛下面的色界、无色界的见道灭谛的这个断除一个,然后呢是道谛断除一个。中间三遍知就讲见道当中所摄的。
然后是最后二遍知,最后二遍知刚刚我们讲到的第八第九这两个。通过修道类智获得了最后二遍知,通过见道的它的类忍获得了中间三种,通过修道的类智获得最后二遍知。那么前面不是提到过这个问题吗,就说在这个修道当中没有忍只有智,所以说第一个是法智第二个就是类智,它这里面法忍、类忍没有了,因为在见道当中它才有忍和智,然后在修道当中没有忍只有智。所以说咱们讲的修道的法智是什么?然后就是说修道的类智是什么?主要是从这个方面安立的。它就是说忍的果有六种嘛,智得的果有三种,前面我们刚刚第二个科判讲到这个问题了,这方面讲到这样一种分类。
下面我们讲第三:定数,定数也是很关键的问题。前面我们提到了见断修断的烦恼总共加起来98种,为什么如果说这样一种所谓的遍知是断除了烦恼之后安立一个灭,安立一个灭的本体就安立为遍知的话,那么这98种烦恼每一种烦恼不是都要断吗?如果每一个烦恼都要断的话为什么就不安立98种遍知呢而只安立9种遍知,它的原因何在?这方面它一定是九种,不会多不会少。所以这个科判很重要。
获得无漏之离得,失毁有顶一分惑,
二因一切均摧毁,故立遍知复超界。
“获得无漏之离得”,就说是安立遍知的一个条件;“失毁有顶一分惑”是安立遍知的第二个条件;“二因一切均摧毁”这个是安立遍知的第三个条件;“故立遍知”这个主要是什么呢?主要是安立见道当中的遍知,见道遍知三个条件就够了,“复超界”,“超界”这个是安立修道遍知,所以总共加起来见道修道主要是四种。四种当中如果满足了前三种条件就可以安立为见道当中的遍知,再加上复超界第四个条件加进来的话就可以安立为修道的遍知。所以说真正符合这三个条件或四个条件只有这九种,其它的不符合条件就不安立了,虽然是断了烦恼安立了一个灭但它不安立遍知。下面我们就看一下这个条件。
条件当中第一个要“获得无漏的离得”,必须是无漏道获得的,具备无漏道获得是第一个条件;然后第二个条件呢“失毁有顶一分惑”,就是它对于非想非非想这个有顶的烦恼,它要失毁至少一分惑,它至少要断除属于有顶的一部分烦恼,你不管怎么样反正有顶的烦恼一部分必须要断掉,要断掉属于有顶一部分烦恼这个才是第二个条件;然后第三个条件“二因”,二因就是属于同类因和遍行因或者它的苦集谛下面所摄的一种遍行因,一个是同类的一个是不同类的,或者说一个是同分戒一个是不同分戒的,或者有些地方讲就叫做同类和遍行,这两种因“一切均摧毁”,这个是第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满足了它才可以安立见道的遍知。
那么我们来看,首先十六刹那当中,第一个刹那就是苦法忍嘛,他这个排列下来的时候,苦集灭道是四谛,那么苦谛下面所摄呢,就是苦法忍,苦法智,苦类忍,苦类智。这是属于苦谛下面的,前面两种呢是属于欲界,后面两种呢是属于上二界的。然后下面就是一个集,集法忍,集法智,集类忍,集类智,这是集。第三个就是灭,灭法忍,灭法智,灭类忍,灭类智。最后一个是道,道法忍,道法智,道类忍,道类智。像这样四谛十六个刹那是这样排列的。
我们首先看第一个,苦法忍,苦法忍他具足第一个条件了。第一个条件是什么?无漏离得,他无漏离得得到了,他第一个是无漏道,他见道的第一刹那,已经进入无漏了。他也离得了,像这样的话,属于他自己下面的烦恼灭掉了。所以他是属于第一个条件具有,但是这个苦法忍,只具有一个条件还远远不够。为什么?因为后面两个条件还不具足,因为你是属于灭除欲界烦恼的一种智慧,或者一种他的灭。所以说你能够断除欲界的烦恼,但是你能不能够断除色界,无色界的烦恼呢?不行,为什么不行呢?苦法忍他不能断除这个,他必须要苦类忍,苦类忍他才能够断有顶的嘛。因为苦类忍他是对治上二界的,所以说苦类忍可以。但是现在只是苦法忍,苦法忍还不行,只属于有一条。所以不具有后两条的原故不能安立遍知。
那么苦类忍呢,就是说到了苦类智的时候,苦类忍他已经断掉了嘛。苦类忍是正在断上二界的烦恼,到了苦类智的时候,他具足了前两条,第一个他是无漏的,无漏离得。第二个呢他是可以灭除有顶的一分惑。这个一分惑很重要,我们不是说把所有属于有顶的烦恼全部灭掉,你才能安立遍知,至少把有顶当中一部分,一分的烦恼要断掉。有顶的烦恼有苦集灭道四种,四种当中属于苦谛下面的有顶烦恼断掉了,就是属于一分惑断了。因为如果把苦集灭道四谛下面的所有属于有顶的烦恼都要断掉,就圆满了。但是此处只是属于苦谛下面的,苦谛下面的属于有顶的烦恼断掉了,所以他是属于“失毁有顶一分惑”。他是可以灭掉有顶的一分,一部分的烦恼。所以说苦类智呢他是断除了属于苦谛有顶的烦恼。所以第一条和第二条具足了。他就既是无漏离得,又失毁了有顶的一分惑。因为他是对治上二界的烦恼的。
但是第三个因不具足,就是说“二因一切均摧毁”,这个是不行的(不满足)。必须就是苦谛下面他自己的同类因,和他的遍行因要摧毁掉。然后集谛下面的同类因和遍行因要摧毁。因为真正的遍行因只是在苦谛和集谛下面才有。他可以遍行其它一切。所以说如果你把苦谛下面的这个同类因和遍行因,同类因他自己的可以同类的嘛,就是苦谛下面他自己的烦恼可以同类,同类他可以产生后面的。遍行因呢他可以产生其它的,可以缘其它的烦恼产生。所以说遍行因前面学习过的,只是在苦谛和集谛下面的十一种烦恼或者九种烦恼是属于遍行的。所以说他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要把苦谛下面的同类因和他的遍行因灭掉。
但是这个时候我们说灭掉了什么呢?就是说他的苦谛下面的同类因和遍行因灭完了,但是集谛下面的同类因和遍行因还没灭完。所以说所有的可说缘五部的遍行因,苦谛下面有两种,一个是同类,一个是遍行。然后集谛下面一个同类,一个遍行。现在呢我们把欲界苦谛的见断下面的这个同类因断除了,然后他下面这个遍行因也断除了,因为到了苦法忍和苦法智的时候,所有属于欲界见断的烦恼都都已经断完了的。但是集谛还没有断,集谛下面还有一个遍行因。所以说呢,这个时候“二因一切皆摧毁”他只是属于苦谛下面的二因摧毁了,但是集谛下面的二因还没有完全摧毁掉。因为集谛下面这个遍行因没摧毁,他仍然还是可以缘其他的法。所以他因为有一个遍行因的原故,还可以缘五部,因此说呢,单单是到了这个苦类智的话,还不行,因为这个“二因一切皆摧毁”这个还没有完全圆满。只有再往下走,到了集智下面,到了集谛的法忍,法智,这个时候就可以了。法智下面就可以四个条件具有了。
所以到法智下面的时候,前面第一条他当然是具有无漏离得。那么第二条也具有,因为在苦类智的时候,“失毁有顶一分惑”这个条件已经圆满了。所以这个时候他越往后走,前面的条件都是圆满的。所以这两个条件你有了,第三个条件会不会具足呢?第三个条件具足了,因为苦谛的同类和遍行在前面的时候已经断掉了,然而这个时候到了集法智的时候,他自己下面这样一种同类因和他下面的这个遍行因在集法智一生起的时候,他就完全断了,断掉之后呢第三个条件具足了。这个时候才安立一个遍知。
他为什么要把欲界苦集谛合在一起,原因就是这个,为什么前面讲到的时候,欲界三个遍知当中,苦集必须放在一起,必须合在一起。原因就是因为苦谛和集谛下面都有遍行因,只是断掉苦谛下面的,集谛下面的遍行因还可以缘他的,所以只有同时把苦谛和集谛的两种下面的烦恼同时断掉了,才能安立一个遍知,所以说为什么要把苦和集放在一起安立,是这样。
那么后面灭谛下面单独安立一个遍知,道谛下面单独安个遍知,他就不需要把灭谛和道谛合起来。为什么不需要呢?因为他的遍行因没有了,遍行因只是在苦谛下面和集谛下面才有,灭谛和道谛下面是没有遍行因的。所以说,往后只要他这三个条件一具足之后,后面所有的遍知,前面的三个条件都是具备的。所以说他后面就不需要再这样安立了。
所以说呢,在这个集法智开始安立第一个遍知,应该是第六刹那的时候安立第一个遍知; 第八刹那的时候安立第二个, 这个就是属于上二界的。断除上二界的苦集安立的; 然后在灭谛下面的就是灭法智,灭法智下面安立一个欲界灭谛的; 然后灭类智下面安立断除上二界的这样一种他自己的烦恼,安立一个遍知;然后在道谛下面,就说是这个道法智下面,欲界的道谛下面的烦恼断掉了,安立一个遍知; 然后第六个呢必须要到第十六刹那,第十六刹那就到了修道了。
所以安之于遍知的话,反正就是欲界当中的这些苦集,和色界当中的苦集,然后欲界当中道灭,色界当中的道灭,他就这样安立六个,反正六个他三个条件必须要具足,要具足之后才能安立一个遍知。所以真正第一个(所有)条件具足的,只是第六刹那的时候才有。前面五刹那都没有安立遍知,因为他的条件都不具足,他要么具足一个条件,要么具足两个条件。但是只是具足一个条件两个条件是不够的,必须要同时具足三条件。同时具足三个条件才能安立一个遍知,所以说到第六刹那的时候,这个三个条件全部具足了,就安立一个遍知了。
所以这三个条件,我们要看清楚,一个是获得无漏道,获得无漏道这个第一个条件,只要是到了苦法忍都是具足的。十六刹那当中任何一个都具有这样的无漏离得。那么第二个呢要“失毁有顶一分惑”,所谓失毁有顶一分惑,必须是类智。在法忍法智当中是没有的,必须是类智,类智的时候第二个条件具足。第三个条件呢必须要“二因一切均摧毁”,就苦谛和集谛下面的同类因、遍行因都同时要摧毁。这个必须要到集类智的时候,因为苦类智,他苦谛下面的这些同类和遍行,在前面属于苦谛下面的法智类智当中已经摧毁掉了,那么到了集谛下面,到了集类智的时候,他下面的同类因和遍行因就摧毁了。所以说这个时候三个条件开始具足,这个之后三个条件都是圆满的,所有见道当中所有的都是圆满的。
所以说从第一到第六遍知,从第一之后,它三个条件都具备了。所以后面它要么就断除上面的这个苦集,要么就断除欲界的灭,欲界的道,这个方面,每一个安立一个遍知,所以说整个就是六个遍知,然后就说“故立遍知”,这个才能安立遍知,所以它在见道当中,属于见道的只有六个。
还有三个怎么安立呢?还有三个就是“复超界”。如果要安立修道的遍知,前面三个还不够,还要再加一个超界。比如说要超离欲界,超离欲界安立一个遍知,这个就是顺下分,我们就很清楚了,顺下分他已经断尽所有欲界的修断,断尽所有欲界修断安立一个遍知,为什么呢?因为它已经超界了,超离了欲界,这个条件具备了。前面三个条件都是具有的,在前面三个条件具有的基础上,在加上一个超界。顺下分的遍知超不超界呢?顺下分的遍知当然超界,它已经把欲界烦恼断尽了,所以是超界的。
第二个就是灭尽色界遍知,有没有超界?超了。它通过无色界的近分定断除了色界的烦恼,它超界了,所以安立了修道的第二个,就是第八个了。那最后一个就是超三界了,最后一个就是尽诸漏遍知。尽诸漏遍知它是超诸界的,它已经把三界超离了,安立了遍知。所以说这九个遍知,它都有根据。所以这个定数问题,就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前面的,为什么苦集安立一个,道和灭它分别安立,原因何在呢?从这个方面可以了解。
第四个科判:乙四、何补特伽罗具足:什么样的补特伽罗具有这样的遍知,我们需要了解。
凡夫亦非见谛者,至五之间真实具,
住修道者六一二,超界得果故综合。
“凡夫亦非”,这些所有的遍知凡夫一个都没有,首先把凡夫否定掉了,没有凡夫的事情。因为前面的话,你必须要获得无漏离得,第一个条件都具足不了,所以说凡夫一个都没有。然后“见谛者至五之间真实具”,如果是见道当中,从第一个遍知到第五个遍知之间,真实具足的,前面我们说见断它有六个遍知,为什么说“见谛者至五之间”呢?因为最后一个遍知它实际上已经到修道了,最后第六个遍知它是第十六刹那的,见道只有十五刹那。从见到和修道分的话,第十六个刹那已处在修道位了,所以前面说第一到第五之间真实具,但是第六个遍知,它是见道当中的一种道类忍的果,它属于道类忍的果,所以说它从一个角度来讲,仍然断掉了是欲界的烦恼,是属于见断当中的,第六遍知已经到第十六刹那的缘故,它已到修道了,所以说见谛当中一到五之间真实具。
“住修道者”如果是住于修道者的话“六一二”。要么具有六种,具有六种的话,到修道十六刹那的时候,它内心当中就具有六个遍知,前五个是见道当中本来就有的,第六个是它自己住在修道当中,第六个遍知得到了,所以这个叫“住修道者六”,六个遍知它的安立是这样的。
然后“住修道者一”,获得一个遍知,这个方面有一个叫“综合”。我们看最后一句“超界得果故综合”,这里面有一个“综合”的概念,“综合”的概念是什么呢?如果到了第七个遍知的时候,它就可以把前面综合成一个,因为第七个就是顺下分遍知,顺下分遍知就可以综合起来,把前面的所有综合起来,变成一个。所以说这里面有两个综合,第一个就是顺下分的综合,第二个就是最后一个尽诸漏的综合。那么综合起来的时候,当圣者得到无来果的时候,它已经断掉了所有欲界的烦恼,顺下分的烦恼断了,就获得顺下分的遍知,顺下分的遍知和前面的六个综合在一起,它自己获得一个叫做顺下分遍知。所有前面的六种,再加它自己一个就七种,七种放在一起就获得一个,这一个其实就包含了七个,也包含了前六种,也包含了它自己的一个顺下分的遍知。所以这个顺下分遍知实际上是包含了前面六种的,得到一个,其实前面所有的都已经获得了,但是呢它只是安立一个,综合安立的话就叫做顺下分遍知。所以说这个时候到了无来果的时候,获得一种遍知。
还有一种遍知,获得阿罗汉果的时候,也是获得一种。到阿罗汉果的时候,它就把前面的所有遍知综合起来,安立一种,就叫做尽诸漏,其实尽诸漏是九种全部包含了,但是它自己在获得阿罗汉的时候,漏尽的时候,这个时候获得一种,这一种其实包含了其他的。所以综合的概念我们要知道,否则前面为什么到了顺下分的时候,只获得一种呢?它其实是综合起来的。阿罗汉它其实也是九种都得到了。为什么只有其中的一种呢?它也是综合起来的。综合的原因,下面还要讲最后一句,为什么叫综合,凭什么叫综合?它有它的根据,这是获得一种遍知。
那么“二”呢?“修道者获二”,就是讲到它自己获得无来果的时候,其实这个时候前面他有一个顺下分的遍知他获得了,顺下分的遍知他获得一个,然后再加上获得了断色界烦恼的遍知,获得了两种。这个就不综合,没办法综合,因为它条件不具足,所以它就获得第一个是顺下分,第二个就是断色界烦恼的遍知,所以这个修道在不来果当中,第一个是刚刚获得不来果的时候,获得一种顺下分,第二个它自己断除色界烦恼,也是不来果,断除色界烦恼的时候,它获得了第二种。不来果其实已经断除欲界烦恼,但是色界和无色界的烦恼,整个是在不来果当中,需要断的。所以说它的范围,跨度比较长,没办法获得综合的条件。
下面我们看要获得综合,不是有两种综合嘛,一个就是顺下分的综合,一个尽诸漏的综合,那凭什么说综合呢?它讲了“超界得果”两个条件,第一个必须要超界,第二个必须要得果,“故综合”,才能够综合起来。那么我们一看到这个条件当中,顺下分就有两个条件,第一个顺下分它超界了,它已经超离了欲界,把所有欲界的烦恼断掉了,它超界了,在超界的同时,它得果了,得什么果呢?在超界的同时,它得了不来果,所以说顺下分这个地方安立一个综合。
那么断尽色界的不来果,它虽然超界了,但它没有得果,我们说你这个得什么果呢,不来果就是在刚刚超界的时候,就得到不来果,但你这个时候断尽了色界的烦恼,虽然色界的烦恼断掉了,但是没有重新得果,还是不来果,所以它没有得果。所以这个当中,第八个遍知不安立综合的原因就是这样的。第九个遍知安立综合,第一个就是它超界了,超离三界了,第一个它超离了无色界。第二个就是得果,得什么果?得了无学果,得了阿罗汉果。所以只有这两个条件才符合综合的条件,一个就是说在顺下分的时候,既超界又得果,然后在阿罗汉的时候,既超界又得果。
前面一果,二果,是得果,但是不超界,还是欲界当中的,得果不超界。然后在后面断尽色界烦恼的不来果,前面我们说,断尽欲界烦恼的不来果,和断尽色界烦恼的不来果,虽然它把色界超掉了,它把色界烦恼断掉了。但是它没有得果,超界了,但它没有重新得果,所以说断尽色界烦恼的不来果,没有办法安立综合,原因就是这两个方面的。
最后一个科判第五个科判:宣说得舍。
有者一二五六舍,得者亦然除五外。
这个里面讲了“舍”和“得”的安立。首先“舍”,那么就是说如果要舍的话,同时舍几种遍知,“得”的话,就是同时得几种遍知。
首先就是“舍一”,同时舍一种,舍一种的话,就是当退失阿罗汉果的时候, 舍弃掉了第九种遍知了,舍一种么,断漏尽这个就舍掉了。如果说是退失没有离开色界贪欲的不来果,就前面讲的话,他舍第七个,因为是综合的么,前面我们刚刚讲完这个综合,综合的话舍一,为什么是舍一呢?其实他已经是综合掉了,他已经是尽诸漏,尽诸漏他得的时候也是一个,那舍当然也是舍一个了。然后刚刚得到无来果的时候没有离开色界贪,没有离开色界贪的时候这个顺下分,顺下分他得的时候得一个,舍的时候也是舍这一个。
然后“舍二”,舍二的话就说是得到阿罗汉果的时候他同时舍掉第七第八。这个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说他的这个全称应该是“得一舍二”,得一就是说他得到一个的时候,得到阿罗汉果的时候,他舍弃两个,因为他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说,第八种遍知它是属于什么呢,他是属于断尽了色界烦恼的不来果,他这个是相续当中具有两种的,一个是顺下分的,他本来有一个顺下分的么,再加上他有一个断色界的遍知,他本来是具有两个的,但是现在得到阿罗汉果的时候呢,得到阿罗汉果的时候“得一”,你这个时候得到一个尽诸漏,但是“舍二”,把前面那两个舍掉了,他是这样意思的舍。
然后呢“舍五”,舍五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这个舍五个也是“得一舍五”。那么得一个舍五个是从超越证,超越证的话他首先就是说通过世间道断除了烦恼,断除了烦恼之后呢,再以见道来取不来果。以见道取不来果,获得类智的时候,就舍弃了前面欲界见断的三个遍知,还有就是上界见断的两个遍知,就舍弃了五个遍知,然后得到一个。虽说得到一个,就是顺下分得到了,前面的这五个就舍弃了。
还有一个就是“舍六”,也是“得一舍六”。得一舍六的话就是说它是通过渐次获得的,前面的是超越证,这个是渐次获得。渐次获得就是圣者逐渐逐渐远离了欲界贪欲的时候他获得第七个遍知,第七遍知是顺下分的,顺下分前面讲他是综合的,所以他得到一个的时候呢,他就舍弃前面六个了。因为这个时候相续当中只安立一个,他并不是真实舍弃了,而是在名称上转变了。以前六个获得了的,但是当他真正远离欲界贪欲的时候,获得顺下分遍知的时候得到了一个顺下分,但是前面六个就没有了,因为前面六个和这个已经综合在一起了,所以得一舍六,从这个方面安立的。这里的舍不是真实的舍,是转换一种安立的方式。
“得者亦然除五外”,得者呢也是亦然,“亦然”,一二六是得,“除五”,五是没有的,他只是得到一二六。这个得到一个,就是不管怎么样,同时只是得一个的,所以说此处得一个遍知的情况,就是集法智获得的第一个遍知。获得的第一个遍知,这只是得一个,他不是累积的,只是从得的角度来讲,只是得一个。然后呢第六个遍知,就是说离贪道类智的时候呢,得到第六个遍知,这个是从修道角度来讲的,他已经到了修道了得一个。然后这个时候呢,第九解脱道时获得第七个遍知,也是得一个,得一个是顺下分的。得阿罗汉也是得一个,就是讲到尽诸漏,从这个方面安立的,它是有一定的代表性。要不然就是最早的第一个,要么然是从属于修道的第一个,要么是属于灭尽欲界烦恼的一个,像一个的话,是说属于顺下分的,要不然是说漏尽的一个,那么这就是“得一”的情况。
“得二”的情况是什么呢?得两种遍知的情况,比如说呢,首先是阿罗汉,阿罗汉的时候呢,他如果重新生起无色界的烦恼的时候,就可以得到第七第八。它本身是阿罗汉,重新生起了无色界烦恼的时候,第七个遍知是有的,重新得到两个,同时得到两个,第七个顺下分是得到的,然后第八个灭尽色界烦恼的遍知得到的。当然,无色界烦恼还没灭,重新退失了,无色界烦恼重新产生了,所以说第七灭尽欲界烦恼是有的,第八灭尽色界烦恼这个遍知是有的,所以同时“得二”是这样的。
然后同时“得六”,同时得六也是退失,首先从渐次不来果当中退失的时候,获得了前面六种,比如说,他舍弃掉了顺下分。就是说,他本来是不来果,没有欲界烦恼,但是如果重新生起欲界烦恼的时候,顺下分的这个遍知没有了,舍弃了,舍弃之后呢,以前六种全部得到。以前通过忍,在见道当中所获得六种遍知呢,它重新获得了,同时得到了。因为他本来是得到不来果,欲界的烦恼断尽了,获得顺下分的遍知,但是他重新失去了这种遍知,重新生起了欲界烦恼,那么第七个就舍了,舍了的同时,前面的六种同时就获得了。他是从这个角度来讲的。是这个重新得到的情况,“除五”外,第五情况是没有的。
以上我们讲完了第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