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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庄严论释(2009) 第42课 智诚堪布

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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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学习大乘显宗,或者是修持密宗的教法,以及修习正法,多半都会学麦彭仁波切所造的《中观庄严论释》——即《文殊上师欢喜教言论》。那么这部论典主要宣说一切万法无有自性,宣说一切万法的空性实相。

因为众生不了知一切万法本性的缘故,所以在轮回当中,把本来不存在的法执为实有,进而产生了很大烦恼,造下了很多罪业,流转到现在。那么现在如果我们没有进一步打破实执,没有认知一切万法本性的话,一切的取舍、所有的行为都将背离这种殊胜本性,所以还是相合轮回在流转。

从这个方面去观察的时候,无论如何,在内心当中对这个问题要多做思考,尽量在相续当中产生对于正法的强烈意乐。对于正法有了强烈的意乐,才可能推动自己的身语意去做符合于解脱道的行为。如果说我们相续当中,一方面对轮回当中的这些法还有很强的执着,一方面对于解脱道没有一个很清楚的认知的话,那么在修学佛法的过程当中,就会变成一种既不像一般的世间人,也不像一般的修行者,就会变成这样一种情况。

所以不管怎么样,在学习佛法的过程当中,通过空性的本体了知到这样一种境界,去观察我们现在所执着的、所安立的这些东西,是不是真正像我们认为的那样实实在在值得去追求呢?这个方面,就是我们在学空性教义的同时,也必须把它放在实际当中去思考,放在我们执着的方式当中去观察,看是不是真正合理。

但是真正去观察的时候,我们所认为、所执着的一切都是不合理的,全是把这些虚幻的法执为实有之后,开始去做很多很多的取舍、破立等。所以不管怎么样,还是要通过学习空性,了知它空性的本义,然后把它放在我们的修行当中,放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个方面,也就是我们学习《中观庄严论》的大宗旨了。

如今我们在观察的是微尘的实有。破除微尘的实有分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宣说他宗的观点;第二个方面是驳斥。

在他宗的观点当中分了三类观点。第一类就是食米外道。食米外道承许,细小的微尘在组成粗大的色法时,微尘和微尘之间是互相粘连的,这是第一种。

第二个是有部宗的观点。有部宗的观点不承许这样一种粘连,承许在微尘和微尘之间有间隙,是以互相环绕的方式组成粗大色法的。

第三个观点是经部宗的观点,也是今天宣讲的内容。第三,经部等宗派则认为接触是接触,但并不粘连在一起。经部宗认为,微尘和微尘之间相互是有接触的,但是并没有粘连。他们觉得,这和食米外道承许粘连的宗派不一样,和有部宗互相之间不接触的宗派也不一样。他们承许微尘和微尘之间是有接触的,但是并没有粘连在一起。

他们说,按照前面粘合、不粘合的说法都不应理,因而众多微尘实际上互相接触,或者说虽然不粘连在一起,但彼此无有间隙,由此人们也认为这是接触。他们说,前面的粘合也不行,如果承许粘合,微尘就分了粘合和未粘合的部分;如果全体粘合,这样也是要破坏微尘的自性。所以粘合是不合理的。

那不粘合呢?不粘合前面说了,如果中间有间隙的话,中间就可能进入其他的微尘。而且在这个微尘与微尘之间如果还有空隙,放一个微尘进去还有空隙,那最后整个三千大千世界都将放在两个微尘的中间了。所以不粘合的说法也是不合理的。

他们自己的观点,是承许众多微尘实际上互相接触,既没有承许粘连,也不承许中间有间隙。他们承许实际上互相之间是有接触,或者说虽然不粘连在一起,但彼此无有间隙。或者他们讲,微尘和微尘之间彼此没有粘连在一起,虽然没有粘连在一起,但是中间是没有间隙的,由此人们也认为这是接触。所谓接触就是这样安立的,他们认为微尘与微尘之间是可以接触的。

下面是简略的驳斥:一个微尘如果毫无间隔地接触另一个微尘,则与粘连是同一个意思,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

只要是一个微尘和另外一个微尘之间毫无间隔地接触,实际上它就和粘连是一个意义了,没有什么其他的差别。像这样的话,食米派外道认为粘连的意思就是微尘和微尘之间没有间隔地接触,实际上也就是他们承许的粘连。那么你承许的接触是微尘和微尘之间没有间隔地接触另一个微尘,这个和对方的粘连也是一个意思了。所以只不过是名词不一样,只不过是说法不一样,所承许的意义是没有一丝一毫差别的。

而乃至没有融为一体之间,无有空隙是绝不可能的事,因此接触与粘连实际上是一模一样的。这一点诸大祖师早已经建立完毕了。

如果说是没有融为一体的话,那么没有空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像这样讲的时候,如果真正去分析所谓的接触,如果没有融为一体,中间没有间隙、没有空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从这个方面讲的时候,和前面所分析的观点是一样的。如果二者之间没有融为一体,实际上就没有真正的接触;如果融为一体,两个微尘就变成一个微尘了。

所以这个方面就关系到了所谓接触的问题。所谓的接触问题,我们可以分为假立的接触和真实的接触这两个部分。平时我们说这个物体接触那个物体,这是一种假立的接触。如果在未经细致观察的前提之下,双手合掌,这就叫做接触,两只手已经接触了。如果是假立的接触,我们就说这是一种粗糙的接触而已。

那么如果不分析、不观察的时候呢,就可以认为都已经接触到了。那么如果是真实的接触呢,必须要按照真实的这样一种标准来进行建立。什么才是真正的接触呢?比如说两个微尘,如果是表面的话,它没有真正的接触。为什么呢?因为一方面表面和表面有接触,那么其他的位置呢没有接触,所以说这个没有真正的接触。

那么如果再观察的时候呢,互相接触一半,这个也不叫真正接触,因为还有没接触的地方。那么只有两个微尘成为一体的时候呢,这个才叫真正的接触。因为真正接触的是什么?我们说微尘和微尘已经接触了,假微尘和假微尘是已经接触了,如果是真实的接触的话,那么必须要全体接触才叫做真实的接触。所以说这个就和假立的接触不一样了,假立的接触呢,我们就不观察了,反正就两只手合在一起,这个感觉我们就觉得,哦,已经接触了就可以了。

那么如果说是真实的接触的话,双手合掌,两只手已经真实接触的时候,只是表皮上这样一种接触了,不叫真实的接触。为什么呢?因为手的里面肉的部分呢,还有手背的部分呢,实际上都没有接触到呢。所以说如果是双手合掌,真实的已经接触到了,必须要两只手全部成为一体,全部成了一体的时候,才能说是方方面面的接触了,才叫做真实的接触了。

所以说这个方面我们观察的时候呢,为什么有的时候我们在名言谛当中,我们说双手合掌,并没有说两只手要成为一体,但是在破对方观点的时候呢,如果你真实接触的话,就必须要变成一体才叫做接触。这个方面就是从假立的接触和真实的接触两个方面观察。真实的接触,它的这样一种标准要严格得多,观察的方式要细致得多,是因为你是真实接触,不是假的接触。所以说如果真实接触,我们就要看方方面面是不是真的接触了。如果只是一方面接触,其他地方没有接触,就不叫真实的接触,只有全方位都接触完之后呢,才叫做真实的接触。

所以说这个方面和观察对方的观点是一样的,如果你不接触呢,就有粘连和不粘连的部分了。如果真正地接触了,那么就必须要融为一体;至于没有融为一体之间呢,没有空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说从这个方面呢,你陈述的接触和前面的粘连,前面食米派陈述的粘连的观点是一模一样的,破除的方法也就是一模一样的。这一点诸大祖师已经证明完毕了,所以说只要相互接触或者无有缝隙,就不可能不粘连。所以说不管怎么说呢,只要是相互接触,或者说是没有缝隙的话,是肯定会粘连的。

“倘若未粘连,决不会存在接触或无缝隙的可能性。”如果说是没有粘连的话,就不会存在互相接触或者互相之间没有间隔的这个可能性。那么这个没有间隔呢,就可以按照对方、按照有部派的观点呢,这个所谓的无间隔,它就说是微尘和微尘之间没有靠在一起的意思;还有一种无间隔的话,就说是两个微尘成为一体叫做无间隔,这两个方面的意思都是传下来的。所以说呢,这样一种粘连,从几个方面去分析的时候呢,都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去进行安立、观察的。

“而因此经部的这一观点依靠上述的接触未接触的观察便可推翻。”那么经部的这样一种陈述呢,通过前面的粘连的问题,或者这个地方所讲的到底接触还是不接触的观察方法就可以推翻了。一方面你要陈述一个无分微尘,一方面要陈述粘连不粘连的问题,的的确确当中就会出现很多很多的矛盾。

好,“陈述组成粗法之基础的这些极微尘相互粘连的那一观点,或者认为未粘连而有间隔环绕的主张,或者认为未粘合而无有间隔存在。这三种观点,无论任何一种,都同样可凭借观察分分的这一理证予以否定。”这方面就是在讲完对方观点之后呢,解释颂词,简单地把颂词做一个解释。那么,陈述组成粗法基础的极微尘互相粘连的,这个是食米外道的观点,就说是极微要组成粗法,微尘与微尘之间互相要粘连在一起;或者认为未粘连而有间隔环绕的主张,这是有部派的观点,那就是互相没有粘连,中间是有间隔环绕的;或者认为未粘合而无有间隔存在,这个是经部派的观点,又没有粘合,也没有间隔,所以就和前面两派都不一样,这个是经部宗的观点。

这三种观点,无论任何一种,都同样可凭借观察分分的这个理证予以否定,这就叫“亦尔”。像这样的话,三种观点不管是哪一种观点、哪一种陈述,因为它是陈述无分微尘,也陈述实有,所以都可以凭借观察分分的理证予以否定。那么观察方法的理证,就是说对于这个微尘本身进行观察,否定的方式、观察的方式,就是第二个科判当中要详述的。

所以下面就紧接着讲第二个。第二个科判是驳斥。驳斥分二:一、说明若无分则粗法不成;二、说明若有分则微尘不成。那么这两个观点呢,是说如果是无分的话,就没有办法组成粗法。也就是说如果是微尘,极微和极微之间它是没有这样方分的,没有方分的话,就没有办法组成粗法了。

组成粗法就是说中间一个微尘,然后旁边有六个微尘,互相之间这样接触之后,或者说是连在一起之后,它就可以逐渐逐渐组成粗法,这个对方也是这样陈述的。然后如果是真正的无分的话,怎么可能方方面面都可以堆积起来呢?就没办法堆积起来了。所以如果是无分的话,那么一个微尘是无分,两个微尘还是无分。所以说,六尘绕中尘,七个微尘都是无分,都是无分的时候,怎么可能堆积起来成为一个粗大的法呢?这个方面就是说如果是无分的话,就没有办法成为粗法。

第二个科判,说明若有分则微尘不成。那么如果有分是什么情况呢?有分就是有部分,那么这个微尘它有六个部分,如果这个微尘有六个部分的话,就是分了六个方分。如果有六个方分,那就是东、南、西、北、上、下,这六个部分就可以接触到其余的六个微尘,就可以接触到其余微尘。

那么如果可以接触到其余的六个微尘呢,它就可以组成粗法,就可以组成粗法。所以如果可以组成粗法,组成粗法这个问题倒是解决了,但是则微尘不成,你这个就不是无分微了,那就不是无分微了。所以像这样的话,你看是你选择保留这个无分微尘呢,还是保留它组成粗法?那么对方的观点就是说,既是无分微尘,又能够组成粗法。那我们就是说,这两个是没有办法放在一起的。如果是无分微尘的话,它就不能够组成粗法。因为它没有方向,没有方向怎么可能说有这样一种东南西北上下六个微尘绕着中尘之后,然后组成一个大的微尘呢?你都没有方向,你怎么可以组成呢?所以说如果你要保留无分微尘的话,那就不得不舍弃粗法了,就没办法组成粗法了。

那么第二个呢,如果你要组成粗法,如果你组成粗法,那就不是微尘了。那么你中间这个微尘如果有方分,它倒是可以组成粗法,因为它可以接触六面嘛。中间一个法可以接触六面,这相组合起来之后,这个七个极微组合的组合体,它就是比前面这个极微要粗了。然后再通过这样一种组合起来的微尘放在中间,然后它的四周又来六个微尘把它包起来,像这样它有方分的缘故,又可以有这样一种六方,它又是个整整的体积了,又增长了体积。像这样子累积的话,它的这个微尘就越来越大,这个粗法就逐渐逐渐地形成了。

如果说有方分可以组成粗法,但是你的微尘就不成立了,那么就不是无分微了,如果有分就不堪为无分微尘。所以说像这样讲的时候呢,就没办法。所以说这个科判当中,也是分了两个方面进行破斥,彻底地把这个所谓的无分微尘又可以组成粗法的这样一种观点彻底颠覆了。所以实际上最后还是说明了,实实在在的实义的无分微尘的确是不存在的,没办法安立一个实义的无分微尘。这个就是两个科判当中的主要含义了。

那么下面就分别宣说,第一个科判是说明若无分则粗法不成。那么这个科判当中所含摄的内容,这个颂词也好,这个意义也好,它所含摄的内容主要就是说,如果你承许你中间这个微尘是无分微尘的话,则粗法不成,那么你就没有办法组成粗法的意思。所以我们在学习这个颂词、学习讲记的时候,在学习注释的时候,都是围绕这个科判进行观察。

“倘若有者言:谓中之微尘,朝一尘自性,向余尘亦然。若尔地水等,岂不得扩张?”

那么其中这六句当中的前四句是对方在陈述他的观点,对方在陈述他的观点。那么后两句呢,是进行破斥。“若尔地水等岂不得扩张”,这个是自宗对他的破斥的方式。

那么首先,对方在进一步地陈述自己微尘在组成色法的时候,他是怎么样陈述的。一方面也是无分微尘,就是说一方面是无分微尘,一方面就是说是可以组成,可以有方方面面的微尘包着它,然后让它组成这样一种粗法。那么这个方面对方是怎么样安立这个矛盾的?对方可能已经知道这个问题了,所以说他在这个颂词当中,他就有这样一种承许,他就想把这样一种矛盾化解掉之后,就可以合理地安立自宗。因为所谓的这样微尘,它就是无分的,没有六个部分,但是没有六个部分呢,他又要承许其余的六方环绕到这个中间的微尘之后,然后就把它逐渐逐渐增长了,他就是要讲这个。

他在安立这个自宗观点的时候就讲“谓中之微尘”,“谓中之微尘”就是处在这七个微尘当中的中间这个微尘,它这个核心的微尘。“朝一尘自性”,“朝一尘自性”的意思就是说,这个中间的微尘只能够有一个方向,只能够朝一个方向的微尘的自性。这个“一尘”,比如假如说定为东方,那么这个中间的微尘,它如果朝向东方的话,这个微尘就只有朝向东方这个微尘的本体了,就只有朝向东方这个微尘的自性了。

那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方面的意思就是说,他这样一种极微、他这个微尘没有六个部分,但是它有没有一个部分呢?如果连一个部分都没有的话,那么这个就不是一个物质了,就不是物质了。所以说它肯定会至少有一个方向,它只有一个方向。那么如果有两个方向,那就不对了。为什么呢?有两个方向,那就成为有分了嘛,尤其那有分朝东朝西的两个方向。所以说这个物质,它是物质的话,必须有一个方向的,它就是说只有一个方向,那么两个方向以上就不会展开分析了。所以说它至少有一个方向,那么如果这一个方向假如说是朝东,朝着东方的这个微尘自性,那么因为它是无分嘛,只有一个方向,而且是实有的,它没有很多,它只有一个,它是实有的微尘。

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朝一尘必然,它只有朝东方这个微尘的话,那么本身来讲的话,就像我们粗大的法,它朝东方之外,有南方、西方、北方、上下的,有很多很多方向。但是这个问题就是说,中间这个微尘是无分微尘,它只有一个,只有朝一个方向的自性,所以说本来应该朝着其他方向的这个微尘呢,亦然。“亦然”就是说也只能有一个方向,也只能有一个方向。所以现在只有全部朝东,只有朝东的自性,因为中间这个微尘它只有朝东的自性的缘故。所以说本来来说的话,应该是朝着南方、北方、西方的,其余处于南、西北上下的这个微尘的方向,其他这个微尘它的朝向也全部是朝东的,也全部是朝东,所以说叫“向余尘亦然”。

那么这个方面就是说,一方面它如果这样陈述的话,就说无分微尘的实有,它就觉得通过这个方面就说它安立了。为什么安立了呢?因为中间这个微尘它只有一个方向,那就是朝东,我们确定了。这个方面,就是它这个无分微尘,无分微尘它只有一个方向嘛,它是物质就肯定有方向,但是它因无分的缘故,就不可能有两个以上的方向。所以说这个时候,确定它这个无分微尘是朝东的。那么你把这个无分微尘朝东了,那么其他的方向你怎么处理呢?其他的方向怎么处理呢?

就是说本来是环绕的嘛,六尘绕中尘,六尘绕中尘组成一个粗法。那么现在关键是你中间这个位置只有一个面,只有朝东的面,那么剩下的本来应该处于南面、西面、北面、上面和下面的还有这五个微尘的方向,你怎么处理?你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有的话,你这个中间的微尘不是就有六面了吗?所以说像这样观察的时候呢,“向余尘亦然”,本来处在其余五个方位的这样微尘都是朝一个方向,全部都是朝着这个东方的一面,它就觉得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一方面就是说有环绕了,一方面就是说有组成粗大的色法了,它从一个角度来讲有很多很多的方向。但是中间这个微尘它朝东的话,其他微尘全朝东,都只有一个方向,都只有一个方向。像这样的话,它就觉得可以安立,就可以安立了,只有一个方向,其他的微尘也只有一个方向,但是它就觉得还是可以组成起来。

那么下面我们观察的时候就说:“若尔,地水等岂不得扩张?”那么如果像你这样安立的话,中间这个微尘只有一个方向,其他的微尘也只能朝一个方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地水——地水就是讲这些粗大的法,火、风啊,地、水等等这些法呢,岂不得扩张?难道不是说你自己已经陈述它们没办法扩张了吗?本来对方要陈述通过这样六尘绕中尘的方式,要逐渐逐渐地扩张,地、水等等要逐渐逐渐地长成粗法,逐渐逐渐变成粗大。但是现在这个,你只有一个方向,其他的微尘得不到方向,所以说像这样讲的时候呢,你这个永远没办法扩张,就累积了无数的微尘。

累积了无数微尘之后呢,只能够有一个方向,因为是按照你的观点陈述了嘛。你的观点就是说中间这个微尘只能朝东,其余的微尘也只能朝东,只能有一个东方的方向。如果只能有一个东方的方向呢,那么就只有靠东方的这个微尘,只能得到这样一个微尘了。那么其他微尘和微尘之间也没办法累积在一起,没办法重叠在一起,所以只有东方这个微尘有它的方向,其余五个方向、五个微尘或者九个地方都得不到它的位置了。如果其他的都得不到位置的话,它们怎么去扩张呢?它怎么去扩张?只有一个方向,没有其他的方向,它怎么去扩张?

所以像这样讲的时候,如果按照你的方向安立的时候呢,那么就是说没办法组成微尘了。你一方面安立了这个无分——前面一个颂词就安立它的无分微尘,而是怎么样无分的,它只能够有一个方向,这个方向是无分的意思。然后安立之后呢,只能朝一个方向,其余的微尘也朝一个方向。如果像这样讲的时候呢,那么就没办法组成粗法了。我们破除了这个方式,就是说“若尔,地水等岂不得扩张?”难道你不是陈述不能够扩张的吗?它只能够就是这样对峙着,没有办法真正地去扩张,慢慢慢慢组成粗大的法。它的意义就是这样的。

观察方分的方式。假设对方有人这样说:在组成粗法之时,位于中间的微尘需要有方方面面的若干微尘汇集凝聚在一起。

假如说对方是这样陈述的,那么在微尘组成粗法的这个地方的微尘呢,就是文中就解释了,颂词当中有一个“位中之微尘”,注释当中有一个“位于中间的微尘”。那么这个所谓的微尘就是指极微的意思,在这个地方就是指极微。为什么呢?因为前面我们讲过了,说最小的微尘叫极微,然后七个极微组成一起,这个叫做微尘,然后再七个微尘组在一起呢,就有这个金尘啊,有水尘啊,兔毛尘等等像这样的。所以说有的时候呢,这个微尘它相对极微的时候呢,它已经是七个极微组成起来的这个法叫微尘。但有的时候呢,这个所谓的微尘就是讲极微,那么这个地方的微尘的意思是讲极微的意思。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不安立成极微的话,那么这个微尘它是有部分的,微尘它已经是七个极微组成的,所以它应该是有方分的。所以此处所讲微尘它是讲极微。

那么就是说位于中间的微尘需要有方方面面的若干微尘汇集凝聚在一起,也就是中间有一个极微微尘,然后需要有方方面面,有六面或者是有十面,六面的就讲东南西北上下了,十面的话就是再加四隅。像这样讲的时候呢,通过方方面面的若干微尘汇聚在一起之后呢,可以组成粗法,这就是它的这一段话的总述。

你解释的时候呢,它就说它自己的观点陈述的时候,它就说那这个粗大的微尘是怎么样组成的?中间有个微尘,然后方方面面的微尘凝聚在一起的时候呢,这就组成一个粗法了。那么下面要对它的这个观点进一步陈述呢,因为别人你这样讲的时候呢,别人有疑惑。有什么疑惑呢?你又是无分微尘,你又有方方面面,你怎么样去综合,怎么样去调和——一方面是无分微尘、没有方向,一方面也要方方面面围绕它凝聚在一起,你怎么样去综合这样一种矛盾呢?怎么样去化解这种矛盾?

它下面就开始解释这个问题了,它说这个没有问题,可以解释的。比如说一间房屋朝向东方的部分,以及对着其余方向的任何一面,都可以说这是朝此方彼方的一面。那么比如说呢,一间房子,一间房子呢,它就说有朝东方的部分,还有朝南西北方的这个部分,那么就是说朝向任何一面的部分都可以说,这个就是东方,这个是南方、西方、北方,这个方向方面是可以说的。这个粗大法方面我们是比较容易认知的,因为这个粗大的法呢,它是一种物质,而且是粗大的法,它是肯定有此方彼方的一面的。

那么下面就同样若干微尘聚集而组成粗法时,那么就是说若干微尘聚集而组成粗法的时候呢,下面我们就观察,因为这个无分微尘和粗大的房子二者之间呢是不相同的。粗大的房子它有很明显的东南西北的方向,那么就是说这样一种中间的微尘,中间的微尘会不会有这么多明显的方向呢?不可能有这么明显的方向。如果这个中间的微尘有这么明显的方向的话,它就是有分了,那就有分。所以说它不能承许很多方。但是呢,如果你不承许一方的话,那么就不是物质了。

那么如果是一个物质,你再小也应该至少有一方,只不过它这个无分微尘,没有像东南西北这么明显地分成很多部分的方向,但是一方它是有的,这个微尘朝一面的自性它是有的。所以像这样有一面自性,位于中间的那一微尘,唯有朝向东方一个微尘的自性。假如说我们把它这个微尘的唯一的一面定义成朝东方,那么这个时候就是唯有朝向东方一个微尘的自性。为什么不能有很多呢?如果有两个以上,前面分析,如果有两个以上,这个微尘就成了有分,所以它只能有一个。有一个就代表不能分,而且它这个微尘是实有的嘛。

所以像这样我们就说,有的时候讲是很难思议的,因为我们能够想到的东西都是有分的。在我们脑海当中,出现了这个微尘再小,似乎都有六方。但是实际上我们就说,对于这个我们几乎没办法想得到的一个微尘,这个微尘它是一个无分,没有两个以上的方向,它就是一个,只有唯一的自性。那么这个唯一的自性朝向哪里呢?唯有的一个自性是朝向东方,只能够通过思想来思考的。假如说有这样一种微尘,除此之外不会有其他部分,除了这个唯一的一面之外,不会有其他的朝南、朝西、朝北、上下等等的其余部分,是没有的。所以它这个方面确定了只有一个微尘的自性。

那么像这样讲的时候,这个无分微尘的问题解决了。那么还有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其余的部分是没有的,因为无分就是除此之外不会有其余部分,那么剩余的部分的方向怎么处理呢?下面对方就解释剩余的方向:“结果面对剩余方向的其他微尘,也同样绝对要朝向东方的一面,或者唯有那一分。”那本来是很多微尘把它围绕的嘛,围绕中间的微尘,中间的微尘它只有一个方向,那就只有东方,它是一个无分微尘,它只有东方。那么剩余的其他方向的微尘呢,也没有办法真正地说它是处于南西北,其余的微尘也只能够朝东,也只有唯一的、唯有那一分,唯有那一分。所以说这个方面把这个朝向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它就觉得这个方面是可以解释的。

就是说本来它是围绕在中间微尘的四面八方的,但是就因为中间的微尘只有一个方向,只有朝东的方向,所以本来处于南西北方的这些微尘,它也全都是朝东的,都是朝向东,或者只有朝东的一部分。因为中间的微尘没有其余方向的缘故,它只有东方一面,所以其他的微尘也只能够朝东了,只能够唯有朝东的一面。像这样观察进行安立的,这方面进行安立。

所以说像这样的话,这一段话主要就是讲对方他怎么样来调和无分微尘和它的方向之间的问题的,他也觉得这个方面可以调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前面一个比喻,说这个房间的比喻。房间的比喻,前面我们解释的时候,就从粗大的法,粗大的法它有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所以说你如果是物质就必须有这个方向。然后在同样的道理以后,这个微尘,微尘就是物质,也需要至少有一方嘛,我们从这个方面也可以解释。

那么还有从另外一个方面我们来看这个比喻,也可以大概去分析一下是不是正确的,我们还要观察。那么就是比如说一间房屋朝向东方的部分,还有朝向其余方向的部分,都可以说这是朝此方彼方的一面,我们也许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去理解这句话。

那么这句话就是说,这个房子本身它是有朝东、朝南、朝西、朝北,至少有四个方向,或者朝上、朝下的方向。但是我们可以说这个房子是朝东的,虽然它本身具有这么多方向,但是我们也可以说这个房子是朝东,或者朝着我们的。如果我站在这个位置,我对面有一个房子,这个房子它本身是可以有东南西北很多方向的,但是从一个角度来讲,我说这个房子朝着我,就是这个房子是朝着我这个方向的。

那么虽然这个房子本身它有四个方向,但是在说的时候也可以说它是朝着我这个方向的。同样的道理,这个中间的微尘和四处的微尘,虽然可以说似乎有这样一种环绕它的位置,但是它唯有朝东的方向,其余的都可以说是朝东的,其余都可以朝东。它本来是围绕在中间微尘的四周的,但是因为中间的这个微尘只有一个朝东的自性的缘故,所以其余的微尘虽然环绕它,或者说虽然把它环绕了,但是也可以说它只是朝一面的,只有一面。它从这个说法的角度来讲,也可以这样去理解,大概也可以这样理解。

总之,这段话都是对方的观点。对方为什么这样讲呢?他觉得无分微尘和环绕它而组成粗大的法的问题,对这样一种看似矛盾的问题,可以通过这个方面来化解掉,可以解释,他也觉得可以解释。但是实际上你这样解释之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掉的。

所以下面就是自宗对他的问题做观察:“倘若按照你们所承认的那样,难道你们已肯定地水等这些无论如何也不会得以扩张增长了吗?”好,这方面就是一个反问了。如果按照你们陈述的那样,那你们是不是已经肯定了这些粗大的法无论如何是没办法得以扩张、没办法增长的呢?实际上对方是不承认的,对方承认地水等粗大的法肯定要逐渐逐渐扩张、逐渐逐渐增长,然后变成了我们的眼识能够取到的,能够变成我们能够生活的房子,像这样他就觉得肯定要扩张的。

但是自宗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这样承认,你是不是相当于承认了、肯定了这些法不能扩张了呢?为什么?因为你承许中间的无分微尘只有一方的缘故,如果你承许了只有一方,你就相当于承认了没办法扩张了。

但实际上,你们既然承认由微尘累积致使地水等越来越扩展增长,那么还是舍弃朝向一个微尘的某一面也要对着其余微尘的立宗为好,因为这两者相违之故。

实际上,如果你们要承认微尘累积致使地水等越来越增长,那么还是要舍弃朝向一个微尘的某一面也要朝着其余微尘。这个实际上和前面的说法是一样的。朝向一个微尘的某一面也是对着其余微尘的,相当于就是说中间这个微尘,它只有朝东方的微尘,其余的微尘也是朝着东方的微尘,和这个意思是一样的。所以说朝向微尘的一面也是对着其余微尘的,就像前面的房子的比喻,可以从这个方面去理解。

所以像这样讲的时候,本来只有一个方向,你还说朝向一个方向的某一面也是对着其余微尘。你只有一面,你怎么可以说是朝向其他微尘呢?前面这个房子的比喻,它这个房子本来有四面,我说唯一朝着我这个方向的,这个是一种很粗大的一种假立。不观察的时候你可以这样安立,不观察的时候你可以这样说,房子它是对着我的。本来这个房子有很多面,说这个房子唯一对着我这一面,或者说这个房子是朝东向的房子,你可以这样讲,这个讲法是非常粗大的一个讲法。

但是,这个时候如果要站在很认真的角度去观察的时候,你说唯一的一面,你只有朝向一个微尘的一面,你把这一面已经肯定下来了,在这样肯定下来的基础上,又怎么可能又朝着其余微尘呢?其余微尘的面是哪一面?其余微尘的面如果不是你这个唯一的面,那就说明它有很多面了。如果你说其余微尘的一面只有东方一面,那只有东方一面就没有办法增长了嘛,你怎么去增长它?

你是说是朝向一个微尘的某一面也是对着其余微尘,那么你所谓的其余微尘,是属于在中间这个微尘的四周呢,还是说只是全部处在东方?你怎么去安立呢?如果你说是处在中间这个微尘的四周,那实际上认真观察的时候,它肯定就不可能是只有一面的。那么如果说所有其余的微尘都只有东方一面,如果都是只有这个东方一面,又怎么样组成粗法呢?这样二者之间是矛盾的嘛。如果认真观察的时候,你这个说法有很大的问题,必须要舍弃这个执着。

那么是如何相违的呢?在组成粗法的过程中,位于中央的那一微尘同时被十方的十个微尘环绕的当时,由于无有分割若干部分的情况,因而除了一方的微尘以外,其余微尘根本得不到其余位置,而结果剩余的方向并呈罔然而将变为同一个方向。

那么就是说,我们在观察的时候怎么样相违呢?在组成粗法的过程当中,位于中央的这个微尘同时被十方——也有时候说是十方,也说是六方,这方面就是加四隅就成了十方了——被这样一种十方的十个微尘环绕的同时呢,由于无有分割若干部分的情况,按照你的观点,中间这个微尘它没有若干部分,它是无分微尘。它是无分微尘就不可能有若干部分,它只有一方、只有一面,没有其他两个以上的部分。因而除了一方的微尘以外,除了它对到的这个微尘,比如说它是朝东的,它只有东面这一部分的话,那么除了东面这个微尘以外,其余的微尘得不到相应的位置,处于十方当中其余九方的位置是根本得不到的。所以说,结果剩余的方向并呈罔然,就变成一个方向了。

如果从认识角度来观察的话,只有一个方向,只有东面这个方向,那么剩余的其余九个方向或者其余五个方向都不存在了,不存在其余的方向,只能有一个方向。那么如果只有一个方向的话,在此无论有多少微尘聚合,都只会一如既往,绝不会有组成粗法的可能性。

这方面讲的时候,它只有一个方向的话,那么其余的方向你怎么去安立呢?没办法安立。还有一个问题,无论再有任何多少微尘组合,都会一如既往,绝不会有组合成粗法的可能性,没有这样的可能性。所以你本来说是六个微尘或者十个微尘、七个微尘或者十个微尘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就好像有一种粗大的法显现了。但是现在你不管是聚集组成了多少微尘,都没有办法变成粗法。为什么?因为只有一个方向,而这个方向只能有一个微尘占据这个位置,很多微尘占据在一个位置的可能性是根本没有的。

所以说,你这个中间的微尘,你只有朝东方的一个微尘的自性,而朝东方这个微尘的自性已经被一个微尘占据了。那么已经被一个微尘占据了,其余的微尘在哪个地方?没有位置。没有位置就怎么样组成粗法呢?你必须要给它位置,你才能够——你说六尘绕一尘也好,或者用十个微尘绕一个微尘也好,你必须要给它位置,你才能够组成一个粗大的法。关键问题就是说,现在除了东方的位置之外没有其余位置,而这个位置只能有一个微尘占据,所以你聚集了很多微尘也没用的,你没办法组成粗法,你一个一个来也不行,一个一个来你也是没办法组成粗法的。

像这样的话,从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绝不可能有组成粗法的可能性。所以这方面就是如果你承许无分的话,绝对无法组成粗法。所以你要承许这个无分、实义的无分,像这样的话,你没办法组成粗大的色法,因为其他的方向根本得不到。其他方向得不到的话,你怎么样去围绕它之后组成粗法?没办法组成粗法。所以这个意思是非常明显的。

如果再进一步细致入微地分析,对于占据了一个微尘位置的前一微尘的所有部分,后一微尘的所有部分,如果不变,那么前、后微尘这两者已经失去了微尘的身份,因为它们已成变与不变两个部分。

那么下面再对微尘和微尘之间的这个关系做细致入微的分析,再进一步分析。实际上我们为什么要分析这个问题呢?如果我们不掌握它的关要的话,我们觉得这个分析微尘有什么用,对我们修行是没有用的。

实际上这个方面我们分析的时候,它有很大的必要性。因为细微的法是组成一切粗大法的基,而有些或者我们内心当中认为这个最小的微尘是实有存在的。那么如果这个微尘打破了之后,我们就说这样观察、那样观察都不合理,实际上就说明这个微尘,所谓的实义的微尘根本不存在。那么如果没有一个实义的微尘作为它的基础,它怎么样组成粗法?它组成的粗法也是没有实实在在的本性的。所以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能够执着的这些有情,或者执着于这些物质,执着于这些其他的东西,都是虚假的东西,没有一个是真实的。平时我们产生烦恼,就是因为错误地认识这些东西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开始对它产生分别,开始产生烦恼。所以像这样你打破了这个之后,相当于建立了万法的无自性,这个时候就能够了知万法的实相,不会产生种种的执着了。所以像这样对我们修行是大有帮助的。

那么再进一步地分析的时候,对于占据了一个微尘位置的前一微尘,这个方面就有两个微尘:前微尘和后微尘。那么就是说一个微尘只能占据一个位置,假如说这个位置已经被甲微尘占据了,然后后一微尘的所有部分在这个微尘上面遍还是不遍呢?就是说想要积聚组成,它要累积之后要组成。像这样后一个微尘的所有部分和前面一个微尘的所有部分,是不是完全周遍的?周不周遍?遍不遍它的位置上面?如果前后微尘这两者如果不遍的话,那么前面的微尘和后面的微尘两个微尘都失去了微尘的身份了,完全失去了微尘的身份。

为什么呢?因为它们已经成了遍与不遍两个部分了。如果它前面的微尘和后面的微尘互相之间都不遍的话,那么前面微尘也存在遍和不遍的这个部分,后面微尘也存在遍和不遍的部分,有两个部分,就是说接触和不接触两个部分,这个遍就是接触的意思。所以说像这样的话就是接触了。接触的时候,那么是不是完全接触了?如果只是接触一点点,没有完全接触的话,那么这个甲微尘和乙微尘都存在两个部分,一个部分就是接触的部分,一个部分就是不接触的部分,所以就成了这样一种遍和不遍、接触和不接触的两个部分了。那么如果这样的话,就失去了无分的身份。因为这个微尘的身份是什么呢?这个地方微尘的意思就是极微的意思,极微就是无分微尘,没有部分的。但是你现在明显分了遍和不遍、接触不接触两个部分,所以说就失坏了你的身份。

“如果后一微尘的所有部分遍于前一微尘的所有部分,则它们相互无有丝毫的空隙间隔,如此就成了一体。”如果后面一个微尘的所有部分已经周遍、已经完全接触了前一部分的所有部分,这就是前面我们分析的一个真实的接触,真实的接触就应该全体接触。那么现在它们互相之间没有丝毫的空隙,没有丝毫的间隔,二者之间就变成一体了,两个微尘就变成一个本体。虽说是变成了一体,但不会越来越大。虽然说是两个微尘变成了一个微尘的自性了,但是会不会长大呢?不会变得越来越大的,不会变得越来越大。

虽然甲微尘和乙微尘都变成一体了,但是还是没有办法膨胀,没办法长大,没办法变得越来越大。如果变得越来越大,显然就不是无分了,“结果一个无分遍为另一个无分也不合道理的”。那么如果说是变得越来越大了,就说明甲尘和乙尘它不是无分,它是有分,它是有部分的。有分的缘故,互相一挤压的时候就没办法,你不能进入我的位置,我不能进入你的位置。如果是这样有分的时候,就不会是无分的。也就是说如果它要变大的话,互相之间就是有分才能变大,互相之间能够互相挤压碰撞,没办法在一个位置上容纳不下了,然后就开始慢慢长大起来。

如果是这样的互相挤压的可能性,就说明还是有部分的。有部分的缘故,互相之间才有这样一种可能性,互相挤压碰撞,没办法完全处在一个位置上面,这说明这个微尘本身就是有分微尘。如果有变得大的可能性,就说明它不是无分的。“结果一个无分遍为另一个无分也不合道理的”,那就是一个无分微尘就没有周遍在另一个无分微尘上面。它是通过互相挤压、互相抢地盘的方式,互相挤压碰撞之后越来越大,说明什么问题呢?就说明它们互相之间没有真正的周遍,一个微尘没有周遍在另一个微尘上面,所以说“结果一个无分遍为另一个无分也不合道理的”。那么如果一个无分真正要遍在另一个无分上面,一方面它是无分的,一方面要周遍的,所以说就不可能变大,是不能变大的。如果它两个微尘之间不可能变大的话,我们再观察。

因此,如果有一个实有一体的无分微尘存在,那么纵然取了整个大地之土,所有大海之水的微尘聚合一处,无论有再多的微尘,也不会有扩大增长的情况,都将变成一个微尘的量。如果你承许一个实有一体的无分微尘,这个无分微尘其实是没有部分的,而且是一个实有一体的无分微尘。那么如果存在的话,纵然取了整个大地之土——整个大地之土有多少?非常多的,所有大海的水也非常多——把这些微尘聚在一起,无论有再多的微尘,也不会变大,也不会有扩大增长的情况,都将变成一个微尘的量,全部变成一个。

所以像这样就像前面观察的方式一样,两个微尘接触了变成一体之后就不会长大,是不会长大的。那么三个微尘、四个微尘、五个微尘,你加多少微尘进去都还是不会长大的,因为它是无分的实一,它是一个实一的无分的缘故。实际上这个方面就是讲不会有增大的情况,不管怎么样都没办法增大,只要你承许一个实有一体的无分微尘,永远不可能变成粗法。

那么,如果你承许它环绕的方式呢,像这样讲的时候呢,它就可以分了。那么,如果你说要二者之间互相接触了之后才能长大呢,那实际上也没有办法,就像前面所观察的一样。所以,如果你承许一个实有的无分微尘的话,是没有办法变成粗法的。

好,下面这一段话呢,就是我们去介绍一下这样一种关要,就把这个所谓微尘的概念给我们解释一下。这里所说的微尘需要理解为极微的无分尘,就是《论》当中讲的一个微尘,还有在注释当中都是提到了微尘。那么这个地方所讲的微尘呢,需要理解是极微的无分尘,万万不要误解成是七个极微累积的微尘。因为按照它的这个名词来看的时候,最小的是极微,然后排第二号的是微尘,那么所谓的这个微尘呢,是七个极微累积的这样一种本体就叫做微尘。所以说此处不要理解成是七个极微累积的微尘,因为如果是七个极微累积的微尘,我们前面所观察的所有理论都没有用,全部都没有办法真正安立一个过失,或者没办法真正了解它的理论,因为前面都是通过无分的这种极微进行安立的。所以此处使用的名词是微尘,实际上它的意思是极微。

一般来说,微尘与极微有着显著的差别,微尘有七个部分,而所谓的极微是微细的极点或者终极。一般来说呢,微尘和极微是差别很大的,微尘呢是具有七个部分的,而所谓的极微是微细的终点或者是终极,就是这样。但是细微的尘以及这一名词简略的微尘是指总称,因为静命论师是在《论》当中提到了微尘的,所以说像这样的微尘的话也是细微的尘,细微的尘这个名词的简略就称之为微尘了,是指总称,所有细微的尘都叫做微尘。那么极微是不是细微的尘呢?极微也是细微的尘,所以说呢,从这个角度来讲也可以叫微尘。这个方面就是把这个总称放在了这个别法上面进行安立了。因此必须要分清在不同场合运用的情况。

那么在这里教给我们呢,就是说一个词语,它出现的场合不同,它理解的意思也不同。所以说像这样讲的时候,不单单是在这个地方,其他的很多论典、其他的很多经典,有很多相同的名词,怎么样才不混淆、不误解它的意义呢?实际上就是说,你要把它们在这样一种出现的场合分清楚,这个时候就可以准确地掌握。比如说在这个《论》当中,它出现的场合实际上是在极微的这样一种方面安立的,所以它虽然叫微尘,但是理解的意思是极微。像这样的话,就是帮助我们能够打开这样一种思路,或者帮助我们能够区别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什么名词,或者在什么情况下看到什么名词、怎么样理解,像这样都是可以去清清楚楚去分析的。

所以这个方面,第一个科判“如果是无分的话,粗法不成”的意思讲完了,今天就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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