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遮之遣余与非遮之遣余
切换分类无遮之遣余与非遮之遣余第 41 / 66 类
已有可用讲解(不表示已收全)
某一事物以排除非本身或者遣余的方式来命名,遣余方式也有“无瓶”之类的无遮之遣余与“非瓶”之类的非遮之遣余两种。
释论在简明扼要地阐述否定与肯定时说,某一事物以排除非本身或者遣余的方式来命名,遣余方式有“无瓶”之类的无遮之遣余与“非瓶”之类的非遮之遣余两种。讲记说,无遮遣余如“无瓶”,以此不会引出其他任何法;非遮遣余如“瓶子不是常有”,通过排除非本身的常有法来了知它的本体为无常法,由此可以在瓶子的本体上建立无常。释论另说,宣说万法无自性指的是无遮,而非遮则是建立他法的本体。
分类位置都依原文列名。讲法只配站上已收的原句;配不上的标「本页暂未配独立界说」,不表示论中没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