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十二处

俱舍论 · 名相与分类 · 共 12 项 · 词典各论释义

切换分类十二处第 21 / 65 类

本论相应主题摘录:五根与五境 · 十二处、无表色 · 十二处、受、想、行三蕴 · 十二处、识蕴 · 十二处、三无为法 · 十二处

已有可用讲解(不表示已收全)已有合组说明

处可以作为产生心与心所之门。它分为内处、外处,外处即色等六境,它是以所缘缘(指对境)的方式产生享用之门;内处——眼等六根是以增上缘的方式产生享用之门,也即六根六境可以称为处,之所以将其称为处,是因为依靠六根、六境等外面的因缘而产生六识,因此说,它是产生心与心所的来源。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一品 分别界

讲记说,处可以作为产生心与心所之门,它分为内处、外处:外处即色等六境,是以所缘缘的方式产生享用之门;内处——眼等六根是以增上缘的方式产生享用之门。释论说,五根与五境虽然均是色法,但它们是分别的处,并不是总的处;眼根的对境没有其他的名称可表示,并且眼根是最主要的,所以才唯一将眼根的对境称为色处与色界。

讲记原表 · 第一品 分别界 · 表六:蕴界处三科相摄
表六:蕴界处三科相摄

打开原图/放大 ↗ · 回到讲记这一处 ›

出处:《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一品 分别界 · 表六:蕴界处三科相摄 ›

看本课全部原表 ›

分类位置都依原文列名。讲法只配站上已收的原句;配不上的标「本页暂未配独立界说」,不表示论中没有解释。

12 / 12 上一项 下一项 回到分类

俱舍论 › 十二处 › 外处(六境) › 第 12

法处已有可用讲解

讲记、释论怎么讲

定义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以及前面所说的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这七种法在讲处时称为法处,在讲界时称为法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解释颂文

定义也就是说,十八界有六境、六根、六识,意识的对境即六境中的法界,它在十二处中叫做法处。

俱舍论讲解011解释颂文

辨析另外,所有的处与界都是法,而单单将意根的对境称为法处与法界,其理由是意根的对境可包括受等多种法,并且法中最殊胜的涅槃抉择灭也包括在其中,故唯一将意根的对境称为法处与法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解释颂文:唯意根之境名法处的理由

辨析这里的法界,不是大乘所说的法界、法性、真如的意思,而是指十八界中的法界。

俱舍论讲解011讲记:与法处同体的法界不是法性义

辨析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以及前面所说的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这七种法在讲处时称为七法处,在讲界时称为七法界。

俱舍论讲解011讲解:同七法在处名七法处、在界名七法界

归在哪一类

十八界是指六根、六境、六识,其中六境里意识的对境即是法,它分为七种,即受、想、行三蕴,以及无表色、虚空、抉择灭、非抉择灭,在讲十种界,称其为七法界,讲十二处时,就叫七法处。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一品 分别界

这个词在《楞严经》《智者入门论》另有讲法,不在这里并列。本论名相:法处 › · 词典各论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