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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相摄对照

俱舍论 ·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

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对照归摄位置。简明提示标作「整理」,展开可读本论原文依据;「一部分」不表示两类完全相等,各行也不供简单相加计数。

编选说明

归摄提示据本论原句整理,不当作讲者原话或另立法相。依据逐段链回原文;不把相摄关系画成父子分类,不合并不同宗派的安立。格下的分类框是本栏参读入口。

五根与五境

五蕴 · 五根与五境

归摄位置 · 整理

色蕴的一部分(不含无表色)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色等之五蕴”中的色蕴指什么呢?色蕴的事相:是眼耳等五根、色声等五境与无表色共十一种。色蕴的法相:色法内部相接触使前后发生不同的变化并且可以插入。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色法(十一种)五蕴

十二处 · 五根与五境

归摄位置 · 整理

眼等五处、色等五处,合十有色处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前文中所说的眼等五根以及色等五境,这些在讲十二处时被称为眼处等十有色处,因为它们能开启产生享用之门;在讲十八界时,许为十有色界,这是从执著或认识享用的角度而安立的。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十二处

十八界 · 五根与五境

归摄位置 · 整理

眼等五界、色等五界,合十有色界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前文中所说的眼等五根以及色等五境,这些在讲十二处时被称为眼处等十有色处,因为它们能开启产生享用之门;在讲十八界时,许为十有色界,这是从执著或认识享用的角度而安立的。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十八界

无表色

五蕴 · 无表色

归摄位置 · 整理

色蕴的一部分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色等之五蕴”中的色蕴指什么呢?色蕴的事相:是眼耳等五根、色声等五境与无表色共十一种。色蕴的法相:色法内部相接触使前后发生不同的变化并且可以插入。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色法(十一种)五蕴

十二处 · 无表色

归摄位置 · 整理

法处的一部分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以及前面所说的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这七种法在讲处时称为法处,在讲界时称为法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十二处

十八界 · 无表色

归摄位置 · 整理

法界的一部分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以及前面所说的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这七种法在讲处时称为法处,在讲界时称为法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十八界

受、想、行三蕴

五蕴 · 受、想、行三蕴

归摄位置 · 整理

受蕴、想蕴、行蕴;行蕴不含受、想

展开原文依据3 段

受蕴的法相:心依靠自力而体验自之对境的差别;事相:有苦受、乐受与不苦不乐(即舍受)三种。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想蕴的法相:心毫不混杂地执著自之对境蓝、黄等相;事相:若从所依的角度来分,则为六想聚。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行蕴的法相:色、受、想、识四蕴以外的一切有为法;事相:除了受、想以外的一切心所相应行与得绳等不相应行两种。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五蕴四十六心所十四不相应行

十二处 · 受、想、行三蕴

归摄位置 · 整理

法处的一部分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以及前面所说的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这七种法在讲处时称为法处,在讲界时称为法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十二处

十八界 · 受、想、行三蕴

归摄位置 · 整理

法界的一部分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以及前面所说的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这七种法在讲处时称为法处,在讲界时称为法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十八界

识蕴

五蕴 · 识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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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蕴;本论承认六识聚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识蕴的法相:依靠自力分别认知对境的本体。分类:此《俱舍论》承认有六识聚。唯识宗认为在六识聚的基础上,再加上缘一切内外所缘境形象不明并不间断执著的阿赖耶识以及缘阿赖耶识执著我与我所的染污意识,共有八识聚。十二处中的意处也就是识蕴,因为它也是产生享用之门故,同时又承认识蕴也是七心界。(所谓的七心界是指)从眼识界到意识界之间共有六种,再加上意界共七种。那么,什么是意界呢?实际上它并不是除了眼识等六识之外的其他异体法,而是六识刚刚灭尽无间阶段的心识,即称为意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五蕴心法(心王)

十二处 · 识蕴

归摄位置 · 整理

意处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可依靠自力分别、了知对境本体的就是识蕴,也即十二处中的意处,在十八界中承许彼为七心界,因为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界以及意界七种。六识灭尽无间阶段的心识即称为意界。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十二处

十八界 · 识蕴

归摄位置 · 整理

七心界:六识界与意界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十二处中的意处可包括在识蕴之中,讲十八界时又将其称为七心界,因为它是产生享用之门的缘故。此七心界也即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再加上意界都包括在识蕴之中。所谓的意界并不是除了眼识等六识之外的其他异体法,而是六种识聚刚刚灭尽,中间无有间隔而成为后识之所依处。世亲论师在《自释》中也说,意根与其他六识在本体上并非异体,它们都是意识的本性,只是在形象上以异体的方式存在。意识与其他识只是阶段不同而已,实际上并没有单独的异体,这一点比较重要,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论》中讲:第六意识和意根,在因明中是相同的。《量理宝藏论自释》中也专门运用《俱舍论》的教证作了宣说。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十八界

三无为法

五蕴 · 三无为法

归摄位置 · 整理

不摄于五蕴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五蕴中不能含摄一切万法,因为它不包括无为法,那十八界、十二处可不可以包括一切万法呢?可以包括。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五蕴三无为

十二处 · 三无为法

归摄位置 · 整理

法处的一部分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以及前面所说的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这七种法在讲处时称为法处,在讲界时称为法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十二处

十八界 · 三无为法

归摄位置 · 整理

法界的一部分

展开原文依据1 段

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以及前面所说的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这七种法在讲处时称为法处,在讲界时称为法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参读分类十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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