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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处

[讲记名相] · 佛词典

又作七法处

俱舍 · 俱舍论

定义

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以及前面所说的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这七种法在讲处时称为法处,在讲界时称为法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解释颂文

也就是说,十八界有六境、六根、六识,意识的对境即六境中的法界,它在十二处中叫做法处。

俱舍论讲解011解释颂文

辨析

另外,所有的处与界都是法,而单单将意根的对境称为法处与法界,其理由是意根的对境可包括受等多种法,并且法中最殊胜的涅槃抉择灭也包括在其中,故而唯一将意根的对境称为法处与法界。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解释颂文:唯意根之境名法处的理由

这里的法界,不是大乘所说的法界、法性、真如的意思,而是指十八界中的法界。

俱舍论讲解011讲记:与法处同体的法界不是法性义

另见十二处十八界无表色无为法

梵藏
  • dharmāyatanam धर्मायतनम् ·chos kyi skye mched ཆོས་ཀྱི་སྐྱེ་མཆེད་ 翻译名义大集 第 2039 条
  • dharmāyatanikam धर्मायतनिकम् ·chos kyi skye mched pa ཆོས་ཀྱི་སྐྱེ་མཆེད་པ་ 翻译名义大集 第 7565 条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