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恼障与所知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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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的方面而言,烦恼障与所知障定数为二以事势理成立,正因为士夫所追求的是殊胜解脱与遍知佛果,所以(烦恼障与所知障)是从障碍解脱与佛果的角度而安立的。一般来说,障碍的定数也为二,除此之外无需再安立其他一个障碍。
释论说,烦恼障与所知障定数为二以事势理成立,因为士夫所追求的是殊胜解脱与遍知佛果,所以是从障碍解脱与佛果的角度而安立的;障碍的定数为二,除此之外无需再安立其他一个障碍。释论又说,具有人我执之根本的一切烦恼是烦恼障;具有法我执之根本的一切粗细愚痴即是所知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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