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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障与所知障

中观庄严论 · 名相与分类 · 共 2 项

切换分类烦恼障与所知障第 17 / 66 类

已有可用讲解(不表示已收全)

从总的方面而言,烦恼障与所知障定数为二以事势理成立,正因为士夫所追求的是殊胜解脱与遍知佛果,所以(烦恼障与所知障)是从障碍解脱与佛果的角度而安立的。一般来说,障碍的定数也为二,除此之外无需再安立其他一个障碍。

中观庄严论释

释论说,烦恼障与所知障定数为二以事势理成立,因为士夫所追求的是殊胜解脱与遍知佛果,所以是从障碍解脱与佛果的角度而安立的;障碍的定数为二,除此之外无需再安立其他一个障碍。释论又说,具有人我执之根本的一切烦恼是烦恼障;具有法我执之根本的一切粗细愚痴即是所知障。

分类位置都依原文列名。讲法只配站上已收的原句;配不上的标「本页暂未配独立界说」,不表示论中没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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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庄严论 › 烦恼障与所知障 › 第 2

所知障已有可用讲解

释论怎么讲

定义未如理如实了知如所有与尽所有之诸法即是对万法之自性愚昧不知的无明,因此具有法我执之根本的一切粗细愚痴即是所知障。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中观庄严论释》释二障之别

归在哪一类

「烦恼障与所知障」原句,分类页上已列

从总的方面而言,烦恼障与所知障定数为二以事势理成立,正因为士夫所追求的是殊胜解脱与遍知佛果,所以(烦恼障与所知障)是从障碍解脱与佛果的角度而安立的。一般来说,障碍的定数也为二,除此之外无需再安立其他一个障碍。

中观庄严论释

这个词在《入中论》《定解宝灯论》《宝性论》《辨中边论》等 7 部另有讲法,不在这里并列。本论名相:所知障 › · 词典各论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