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庄严论 › 因明三相(离一多因例) › 第 3
异品遍已有可用讲解
讲记怎么讲
定义所立无实———无有自性如果不存在,离一多因也就不存在,这就是第三相异品。“一切诸法无有自性,离一及多故”,如果不是无有自性,那么离一多因也无法安立,这就叫做异品遍。比如“柱子无常,所作故”,如果柱子不是无常的话,就决定不是所作的。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39讲记释离一多因三相之第三相异品这段在理证里 →
辨析所谓的异品遍,仅仅没有看到是不行的,必须不存在。比如无常的反方面———异品应该是常,如果是常法的话根本不可能是所作的,在异品方面已经完全不存在。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39讲记释异品遍:非仅未见,须决定无这段在理证里 →
辨析由于依靠“离一多因”已经完全确立了“无有自性”这一所立,因此,从正方面叫做同品遍,从反方面叫做异品遍。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39讲记辨同品遍与异品遍这段在理证里 →
归在哪一类
由于所立与因这两者同品与异品的特殊相属关系已确定,是故凭借此因决定(遍)能确立某一所立法,即分别称为同品遍与异品遍。周遍成立之因如果对于欲知物——任何有法来说成立,则依之所立便可无欺被证实,由此也已排除了二相与六相等过多过少之边。正如(《集量论》中)所说“三相因见义”以及(《释量论》中所说)“宗法彼分遍”。
释论接着说明同品遍、异品遍得名与三相定数
中观庄严论释
「因明三相(离一多因例)」原句,分类页上已列
上述的离一多因在自宗他派所说的欲知物——一切有法上成立,即称为第一相宗法;此离一多因如果具备,则彼所立无实必然存在,此为第二相同品;所立无实如果不存在,则离一多因也就不存在,这是第三相异品。
释论以离一多因解释第一宗法、第二同品、第三异品
中观庄严论释
本论相关名相:同品遍三相相属宗法
这个词在《释量论》《量理宝藏论》另有讲法,不在这里并列。本论名相:异品遍 › · 词典各论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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