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9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1/2
离一多因既在有法上成立又涉及立宗,这样一来,第一相———宗法已经具足
整理离一多因在有法上成立,宗法具足
对比因明前派的很多论师
根本因三分 · 本方 · 立 · 宗法
- 有法
- 一切万法
- 所立
- 无有自性
- 因
- 离一及多
宗法成立例 · 本方 · 教学例 · 宗法
- 有法
- 柱子
- 所立
- 是无常的
- 因
- 所作故
例柱子常有,所作故、石女的儿子是无常的,所作故
名相宗法
原段(5 段)
上述的离一多因,在自宗他派所说的欲知物———一切有法上成立,即称为第一相宗法。对于只了知其部分或者完全不了知的某种事物想要进行了知,那么,对这种事物就可以称为欲知物。在这里,自他所承认的一切万法即是欲知物,也就是指有法。远离一体多体的因,应该在自宗他宗所承认的一切万法———欲知物上成立,这就是因明三相推理当中的第一相,也叫做宗法。 原段 ›
什么叫做宗法呢?“自他所说的一切万法所立无有自性,因离一及多故”,其中,“一切万法”就是有法,“无有自性”即是立宗,“离一及多”就是所谓的因。离一多因既在有法上成立又涉及立宗,这样一来,第一相———宗法已经具足。比如说“柱子所立是无常的,因所作故”,“柱子”是有法,“无常”是立宗,“所作”就是推理的因。那么,所作在柱子和无常上成不成立呢?成立,因为柱子是因缘所作的,所作的必定是无常的。这就叫做宗法成立。所谓的宗法不成立,比如“柱子常有,所作故”,在这一推理中,所作虽然在有法———柱子上成立,但是在立宗———常有上不能成立,因为常有的柱子在这个世间不可能存在,因此我们对他回答说 “遍相违”。为什么呢?因为所作与常有肯定是相违的。或者说,“石女的儿子是无常的,所作故”,所作在石女的儿子———有法上根本不成立,因此,宗法也不能成立。 原段 ›
所以,宗法不成立的情况有两种,一个是因在立宗上不成立,如“柱子常有,所作故”;一个是因在有法上不成立,如“石女的儿子是无常的,所作故”,虽然所作在无常上可以成立,但石女的儿子不是所作的,因此可以回答“不成”。 原段 ›
总而言之,宗法能否成立,主要看推理的因在有法和立宗上是否成立,如果因在立宗和有法上成立,则宗法成立。这是自续因的三相推理中的第一相。如果宗法不成立,我们在回答时有两种情况,或者给对方说“相违”,或者说“不成立”。比如前面说“石女的儿子是常有的,他是所作故”,所作在常有上根本不能成立,我们可以回答“遍相违”或者“相违”;如果说“石女的儿子是无常的,他是所作故”,所作在无常上成立,但在石女的儿子上不成立,这时我们回答说“不成”。这是辩论时的一种回答方式。 原段 ›
一般来说,在《量理宝藏论》中也讲到:智者回答时有四种方式,如果对方说的是相似因,则说“不成”、“不定”或者“相违”;如果对方所承许的是真实因,则说“承许”。以前因明前派的很多论师对于回答的方式还承认为很多种,但因明自宗在回答时只承许上述四种方式。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