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义慧剑 第3课 智诚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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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好,下面简单辅导一下《解义慧剑》。在《解义慧剑》当中呢,现在我们在讲四种道理,或者讲四种因的时候,现在我们在讲通过因产生果的作用理,和通过果观待因的观待理,讲这样一种内容。在讲这个内容的时候呢,前面对于它的两个道理之间的推理已经讲完了,今天是讲第二个彼之必要。彼之必要呢,是这样讲的:“故知因与果,处及非处理,行止诸作为,宗派工巧等,皆源彼根本,是故彼者摄,世间之学问,出世之学处。”
那么实际上就是讲,我们现在学习作用理和观待理的必要性,有什么样一种必要,有什么样功德。我们学任何一个学问呢,都想要了知学它到底有什么用。那实际上呢,这后面也是讲得很清楚了,我们自己通达了作用理,通达了观待理之后呢,那么就了知处和非处。所以说第一句和第二句讲的“故知因与果,处及非处理”。那么首先呢,因是什么呢?就是讲到由因生果的这样一种作用理。果呢,就是从果观待因的这样观待理。那么实际上呢,不管是通通过以因生果,还是通过一个果来观待它的因呢,这都叫做处。
那么这样一种处和非处呢,也是在我们学习佛法的时候必须要了知的。佛陀的十种智力当中呢,知处非处之力,这个是第一个。我们学《中论》、在学《般若经》的时候呢,都会接触到佛陀的十力,佛陀十力第一个呢,就是知处非处力。那么这个方面就是完全遍知它的境界,就是说你做这样一种因,会有这样一种果,你这种果是这样一种因而产生的,正确地了知这样一种道理而进行宣讲的话,这个就是知处非处之力。
首先呢,正确的因产生正确的果,正确的果是观待正确的因产生的,那么这个叫做处。然后非处呢,就是由这个非因产生一个果,或者这个果呢是从另外一种因产生的,那么这样去了知、这样的学习呢,就是非处。如果善巧地通达了处非处的这个道理的话,我们就会对因果之间的关系产生一个决定信,就会对一些邪说能够通过自己的智慧能力加以避免,加以驳斥。那么对于我们来讲的话,这样一种非常有必要性。而且佛陀的经典当中呢,很多都是在宣讲处非处,很多都是在讲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所以说呢,我们有的时候会想,到底我们在学习经论的时候,哪些地方用到了作用理,哪些地方用到了观待理?实际上我们很多地方都在用作用理,都在用观待理。
比如说呢,现在我们好好地去修持十种善法,修持十种善法的话,就会得到人天的身份。然后呢,如果现在我们好好修持出离心的话,就会得到解脱的这样一种身份。如果好好修持菩提心呢,就会成为大乘的佛子,成为修习大乘的身份。如果真正地修持菩提心或者修持其他空性正见呢,就会得到真正的殊胜解脱的这样一种果位。这个方面就是从如此的因而产生如此的果,这个方面就叫做作用理。所以说呢,我们自己学佛法的时候,你如果造了轮回的因,那么肯定后面就是轮回的果;如果是造了三恶趣的因,后面就肯定会得到三恶趣的果;那么反方面讲的时候,如果你造了解脱的因呢,就会得到解脱的果,这个方面叫做处,这个方面叫做作用理。所以我们学很多很多呢,就是这个因有产生这个果法的作用,了知这个之后呢,就会让我们好好地去修持善因,修持解脱因,而避免恶因,避免轮回因。
那么通过果呢,我们可以说我们现在的果必定是观待某种因。打个比喻讲,现在我们坐在此处听闻佛法,按照有些地方讲呢,就属于一种暇满人身了。那么我们说这样暇满人身的果,是不是运气好,是不是说没有因而得到的呢?根本不是这样的。现在我们这样暇满人身的果,绝对是依靠某种善因而获得的,所以说这个方面叫做观待理。也就是说,为了避免我们认为现在的一切果都是无因或者非因产生的,我们必须要学习观待因。
那么学习观待因呢,我们现在的这样一种暇满人身能够听闻佛法,肯定是以前修过五戒十善,可能以前做过布施等功德,可能是以前发过殊胜的愿,这三种因缘和合之后呢,才可能有这样暇满人身。所以说呢,我们就知道了,如果我们要知道以前做了什么呢,就看现在的果;现在我们在做什么,就可以推知以前我们曾经做过什么。所以说呢,这个因和果之间呢,一个方面互相之间是可以涵摄的,互相之间是可以补充的。所以了知了这些问题之后呢,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为什么变成众生,我们现在变成众生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我们如何修持出世间之道,怎么样成菩萨,怎么样成佛,它的因是什么。那么我们知道了作用理,知道了观待理之后呢,我们就会精进地修持一切的善业,能够集资净障等等,去精进地努力。这方面就是它这个处非处的道理,通过因和果之间的知识等。
下面讲了“行止诸作为”,行和止,行呢,就是说你要去做某种事情,止呢,就是说我要终止做某个事情等等,行止等等一切的作为。然后“宗派工巧等,皆源彼根本”,就是说我们要在这个做某个事情,做这样一种工巧,或者说我不在做这个工巧,或者说我要进入这样一种内道,我要从外道当中退出来,这个方面叫做行止等等一些作为。还有呢,就是说一切内外的宗派,你是退还是入?而对于工巧等这样一种安立,这样做有这样果,不做这样做没这样果等等,实际上都源自于作用理和观待理,或者都源自于处和非处的通达。
处非处的通达呢,就从现在我们来讲,对这个作用理和观待理有所通达才可以知道。“是故彼者摄,世间之学问,出世之学处。”所以说呢,这样一种作用理和观待理呢,它可以摄一切世间的学问,比如说一切的这样一种工巧明啊、医方明等等这方面的话,就是说它可以包括。因为就说是这样一种世间的学问呢,它也是处非处之间包括的,处和非处之间这样包括的,所以说除这个之外也没有其他的。然后出世之学问呢,出世之学处呢,主要就是说是戒定慧等的这样一种学处。那么现在为什么要守这个清净的戒律?
通过作用理来知道;那么通过这个因果怎么怎么样作用,你修持这样禅定有什么样的作用,修持这样的胜观有什么样的作用等等,通过这样一种因,最后就可以知道自己修了这样的因之后呢,它会产生善妙的果位,从这个方面都可以了知的。所以说呢,它也可以摄一切世、出世间学处。所以说通达、学习这样一种作用理和观待理的必要性非常大。
下面讲第二个,就是宣讲法尔理。法尔理呢,就是上次讲的,这个也是叫一种自然的规律,一种自然的规律,或者叫做一切诸法的法尔本来就是如此,本来的法性就是这样的,叫法尔,叫法性,叫做自然规律。那么在这个使用的时候呢,以前龙树班智达他在《入中论》当中——以前上次也是讲过,他就是说在《入中论》当中呢,也是对于这些后学弟子做教诫的时候呢,我们使用法尔理的时候不能过分,不能什么时候都是法尔理。如果说是只要什么一提到就是法尔理,什么提到就法尔理,这个很有可能变成和顺世外道差不多的,有这个危险性。
所以说呢,我们使用法尔理呢,你要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合适的场合当中适当地使用。而且很多地方讲得磨磨唧唧【可能指的是非常具体,请核实录音】,在《中观庄严论》当中讲的时候呢,也是讲到最后的时候归到法尔理当中,也不是说你一上来就是法尔。如果你一上来全部都是自然规律啊,“这个也是自然规律,太阳就是从东升西落,这个也自然规律,水从上往下是自然规律”,什么都是自然规律呢,最后就可能变成顺世外道了,有变成顺世外道观点的危险性。
所以说在使用法尔理的时候呢,要适度,或者说是要看合适的场合。这个时候呢,观察到最后的时候,一切都是这样一种法尔如此的,那么从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呢,会得到一个不共的、对佛法有一个不共的信解,尤其是万法为什么是空性的,法界为什么是光明的,为什么众生有如来藏,为什么、为什么?这一方面实际上我们真正观察的时候,最后就说这个是法性,就是这样的,法尔就是如此的。所以说呢,通过法尔理通达的时候也是非常有必要性。
这个分二:第一,从显现世俗角度来宣说;第二,从空性胜义角度来宣说。
第一个,从显现世俗角度来宣说呢,分两个方面:第一是真实宣说,第二是彼之安立。
首先讲第一个,真实宣说。
“缘起生诸法,皆具依自体,住不共法相,坚湿暖动等,名言此法尔,不可否认也。”
那么一切万法呢,都是通过缘起而产生的。通过缘起而产生的诸法呢,“皆具依自体,住不共法相”,皆具有依靠自己的本体而安住不共法相。具有什么呢?皆具有依靠自己的本体而安住的不共法相。那么什么样的法呢?坚、湿、暖、动等。比如说此处以地水火风四大来做观察。首先呢,地有坚硬的这样一种法相或者它的特点;然后呢,水有潮湿的特点;火有热的特点;然后风有动摇的特点等等。那么这个方面我们说是谁造的,谁让它变成这样的?是佛陀吗?是哪个仙人呢?
还是说是大自然、天神让他们把诸法变成这样的吗?实际上呢,一切依缘而产生的法,谁都没有让它们变成这样的。那么就说是在《入中论》当中讲,佛陀出世、佛陀不出世,一切万法的自性、万法的法性都不改、都不会改变的。所以说呢,我们就知道,这个方面的法呢,并不是谁让它们的。如果说是由哪一个人造作的话,到底是有一个人让我们解脱,哪个人让我们轮回?实际上根本没有这样的。或者说佛……这些万法的空性怎么样,一切万法的这些世俗当中的自性是怎么样,一切万法的本体呢,就是通过依靠自己而安住的这些不共的法相,并不是谁在造作的。
“名言此法尔,不可否认也。”在名言当中呢,这一切的法尔、一切万法的这种规律呢,是不可否认的,没办法否认。即便是说应成派或者说是中观要破斥一切万法的自相的时候呢,也只是在胜义当中来破斥。名言当中呢,月称菩萨也是说:“我是月称菩萨,这个是那烂陀寺,这是我的袈裟……”他都要这样陈述的。或者月称菩萨也要陈述火自性是热的。在《入中论》最后的时候呢,在宣讲基道果的自相的时候呢,对于五蕴的自相、对于道的自相、对于果的自相都一个一个讲得很清楚的。所以说在名言当中呢,这些万法的自相呢都是陈述的。所以这方面就真实宣讲一切万法的自相呢,不是谁造作,通过缘起产生的时候呢,就是这样一个本体。
下面讲第二个问题,彼之安立。
一法有一法,建立遣余名,安立无边义,以自体性住。
那么就是说是以一个法为这样一种例子宣讲的时候,比如说以一个瓶子为例呢,在一个瓶子方面呢,通过一法来建立,通过一法来遣余,这个“名”呢就是名言的意思,安立很多建立和遣余的名言,安立无边的意义。那么安立这个无边的意义是怎么样安立的呢?是以自体性住,它自己本身有这样的体性,所以说可以通过建立和遣余的方式去安立它的无边的名言。如果一切万法没有这样一种自性,我们通过理证去分析,通过中观、通过因明的理论去分析,怎么样分析也没办法在它自己的本体上面去安立的。
所以说呢,一法有一法,那这个方面就是这样。我们说一法有一法,首先说通过一法来建立,通过一个瓶子的建立的时候,我们说要建立这个瓶子,通过很多法来建立瓶子的时候,我们说这个是或者说是有很多很多,这个是瓶子,这个瓶子呢具有很多很多分支等等。就是说我们在一个瓶子上面呢,通过一法的建立,本身它有这样的体性的。还有呢,由一法的遣余,通过一法的遣余呢,或者说通过遣除的方式,就是说是它不是柱子,或者就是说它没有其他的这样一种角等等。这个方面呢,通过遣余来就说是这个遣除的时候呢,建立了名言和遣余了名言,那它上面安立无边无际的意义呢,也是因为它自己的本体有这样的意义才这样安住的,如果没有的话就无法安住。这个是第一个颂词。
第二个颂词呢,“现量所取境,何者以反体,假立事义法,分别识分析。”那么这个颂词呢,就是通过无分别和分别时两个方面去观察的。第一句呢,“现量所取境”,“现量所取境”呢,对这个瓶子能够现量去取它的境呢,这个是通过无分别来取它的相、自相的。通过无分别呢,可以了知这样一种现量的本身,这个叫做第一个方面。后面呢,“何者以反体,假立事义法”,这个是分别时分析的。后三句呢,主要是讲分别时。分别时分析是怎么样呢?“何者以反体,假立事义法。”
那么对于一个法上面呢,通过不同的反体,何者呢?也可以说是通过何种心识,或者说对于这样一种法,瓶子也好,柱子也好,那么本身一个法呢,通过不同的反体,比如说安立它是瓶子的这样一种名言,安立它是无常的名言,安立它是所作的名言,安立它是生的名言等等。那么实际上呢,在一个法上面呢,可以通过不同的反体去假立,好像是分开的法,好像是一体的法。好像是一体的法的意思,实际上它就是一个瓶子,在一个瓶子上面呢,安立很多很多不同的反体,实际上呢,就是这个假立的反体,这个都是相似的,好像是一种一体的法。
那么这个是怎么样分析的呢?这个是分别时分析的。所以说可以通过无分别时了知它的自性,通过分别时呢,是了知它的种种的这样一种名,就是说它的实体和这样一种义反体,或者就是说是通过它的义共相混合在一起,安立很多很多名言呢,这方面是通过分别时去做的,通过分别时去分析的,就是这样的意思。
第三个颂词呢,“实体反体立,由此二方式,一了诸所知,彼广多安立。”那么就是说是实体和反体的安立呢,通过实体和反体的安立,通过这两个方式呢,也可以了知很多的所知。就是说是实体和反体混合在一起的时候呢,混为一体的时候,混为一体名相混的时候,或者就是说通过实体和反体混在一起的时候呢,可以安立很多,比如说这样一种法相啊、名相啊、事相啊,还有这些相违相属等等很多很多所知呢,彼广多安立。实际上呢,这样一种法上面可以广泛地安立很多种,安立很多种不同的侧面。那么就是说在此处呢,安立的时候呢,它有它的实体,就是它的实法。那么它的实法方面呢,在讲本论这个地方观察的时候呢,这样一种实,这样一种有事法呢它也有,就是说实有和不存在实有的假有,这两种呢都可以这样安立的。
那么在安立这个实有和假有的时候呢,所谓的实有,就说是这个不观待其他的法、自主可以显现的事情,就称之为事相实有。还有呢,就是和它相反的,观待其他的法,没办法自主显现的,这方面就叫做假有。然后呢,如果要分类的话,那么可以说首先第一个,它的实有呢也可以分为四类:分为四类的话,就说是能够起功用的一些有事法呢,这个也是一种实有;还有呢,通过道理能够成立、实际存在的法呢,叫做实有;还要相续稳固安住能够截断的法呢,叫做实有;还有呢,就是独立自主能够自在显现的这个义共相的,这个也叫一种实有。这方面就是通过实有方面呢分了四种。
还有呢,就是说通过假有方面呢分了四种:第一个方面就叫做部分的假有,部分的假有呢,就是色、心、贪欲的部分。那么这个色、心、贪欲的部分呢,也是一种一部分,那么就说是贪欲的一部分这个色、心呢,它从这个角度安立的,这个叫做部分的假有。第二个方面呢,叫做阶段性的假有,那么就是叫做不相应行。不相应行呢,实际上它自己没有一个真正的本体,没办法自主地显现的,它是观待于其他的这些色法、心法等等,通过这个方面安立的。那么如果有这个色法、心法等,它也可以安立。
所以说呢,这样一种不相应行呢,它是观待于这个阶段进行安立的,比如说时间,时间呢它就是观待于这样一种,可以说是有事法,观待这个色法安立的。因此说呢,它从这个角度安立,就是不相应行的假有。第三个方面就是增益假有,就像我一样。那么这个增益假有呢,就本来没有的安立成有,比如说我,这个我呢本身不存在,但是通过增益的分别心,可以说它还存在一个名言当中的假我,这个叫做增益假有。
第四个方面叫他法假有,那么他法假有呢,实际上在这个某个法上面呢不存在它的体相,但是呢可以给它取一个某个法的名字,比如说这个地方讲,将婆罗门的小孩取名叫狮子,那么取名叫狮子呢,实际上狮子呢它是具有鬃毛等等的这样一种动物,但实际上呢在这个小孩上面不存在,只不过它的鼻子等等,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话,就是好像取名一个狮子,实际上呢就把这个狮子的名称放在小孩上面,这个叫做他法假有,它自己上面根本不存在这样一种本体的。
我今天讲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