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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的三种法相

中观庄严论 · 名相与分类 · 共 3 项

切换分类世俗的三种法相第 5 / 66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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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的法相从否定的角度宣说了三点,从肯定的角度建立了一点。

中观庄严论释

释论释颂“未察一似喜,生灭之有法,一切具功用,自性知为俗”说,世俗的法相从否定的角度宣说了三点,从肯定的角度建立了一点;如果是世俗,则未察似喜、生灭有法与能起功用三法必须在一个事物上不相分离而齐备。讲记说,这三点是从遣除三种违品或者否定的角度讲的:未经观察似乎欢喜而存在,以此遣除经过观察仍然承受得起;以生灭之法并非常有来遣除常有;具有功用的缘故,遣除了如石女儿等假世俗;而从肯定的角度,唯一建立了世俗谛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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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庄严论 › 世俗的三种法相 › 第 1

未察似喜已有可用讲解

讲记、释论怎么讲

定义一、未察似喜:对于这些世俗,从遣除是实空的同时不显现的这一角度说为“未察似喜”,虽然一经观察了不可得,但在未经观察的侧面无可泯灭而显现,如同水中月一般,此等无欺显现这一点依靠上述建立实空的那些理证足可确定。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中观庄严论释》释世俗三法相之一

定义所谓的世俗需要具足三个条件,第一个“未察一似喜”,胜义中观察时,即使微尘许的法也得不到,但在世俗中没有经过详细观察时,唯一从这个角度来讲似乎欢喜,认为各种现象都是存在的。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84讲记释颂「未察一似喜」,世俗三条件之一这段在理证里

辨析第一个辩论,所谓的“未察似喜”中的“欢喜”不能从身心感受上来讲,否则,一切法未经观察时欢喜的话,一切苦受在未经观察时也应该变成喜受了,因为是世俗谛的缘故。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90讲记:「喜」非身心乐受

归在哪一类

如果是世俗,则以上的(未察似喜、生灭有法与能起功用)三法必须在一个事物上不相分离而齐备。

中观庄严论释

一个是未经观察似乎欢喜而存在,以此遣除经过观察仍然承受得起这一点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85这段在理证里

「世俗的三种法相」原句,分类页上已列

世俗的法相从否定的角度宣说了三点,从肯定的角度建立了一点。

中观庄严论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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