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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

中观庄严论 · 名相与分类 · 共 5 项 · 词典各论释义

切换分类五法第 13 / 66 类

已有合组说明

意思是说,整个大乘的教义可以汇集在名、相、分别、正智与真如五法,遍计所执法、依他起与圆成实三自性,八识聚以及人无我法无我(二无我)中。

释论引《楞伽经》五法三性等颂列名

中观庄严论释

释论引《楞伽经》说:“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我法,普摄于大乘。”意思是整个大乘的教义可以汇集在名、相、分别、正智与真如五法等当中。释论又说,相是显现为形、色等法之法相,借助瓶子等名称来排除他法而耽著某某法并假立即是名;执著所取境的一切心和心所的法称为分别,详细分析则有八识聚;内外所摄诸法二我自性丝毫也不成立的法界即是真如,随同真如、远离虚妄分别的有境——各别自证就叫做正智;五法中前三法归属名言唯识理,后二法归属胜义中观理。

分类位置都依原文列名。讲法只配站上已收的原句;配不上的标「本页暂未配独立界说」,不表示论中没有解释。

中观庄严论 › 五法 › 第 2

相已有合组说明

合讲:五法

以下是释论对这一组的共同解释。

本项「相」所在的段落

分类意思是说,整个大乘的教义可以汇集在名、相、分别、正智与真如五法,遍计所执法、依他起与圆成实三自性,八识聚以及人无我法无我(二无我)中。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释《楞伽经》颂:五法即名、相、分别、正智、真如

展开这一组其余 2 句(共 3 句)

分类名与相所包含的外界各种各样的显现在外境中根本不成立实有,之所以这样显现完全是由于阿赖耶识上存在的种种习气成熟所导致的,将这一切了知为如梦显现,即是名言的唯识之理,也就是所讲的第一理,五法中前三法可归属于其中。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中观庄严论释》:名言唯识理摄名、相、分别

分类如是在名言中心本身尽管显现各种现相,实际上心的自性也同样不存在实有。因此,了达从色法直至一切种智之间的万法均是无实无生,这就是胜义中观理或者说是第二理,五法中后二法归属在其内。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中观庄严论释》:胜义中观理摄正智、真如

本论名相:五法 › · 词典各论释义:五法

归在哪一类

归类原句已在上面「本项所在的段落」里列出。释论引《楞伽经》五法三性等颂列名 · 核对原段 ›

所谓的“相”是显现为形、色等法之法相。而对于那一法相,借助瓶子等名称来排除他法而耽著某某法并假立即是所谓的“名”。通过如此命名以后便可表明此法的所有相(特征)。名与相这两者是遍计所执法,因为它们显现在语言、分别之有境的能取所取前,若加以观察,则毫无真实性可言。执著所取境的一切心和心所的法称为“分别”,如果详细分析,则有八识聚。八识聚就是依他起,这是由于它在名言中作为形形色色现相的现基。如是内外所摄的这些法二我自性丝毫也不成立的法界,即是“真如”。随同真如、远离虚妄分别的有境——各别自证就叫做“正智”。最后的境(真如)与有境(正智)这两者称为圆成实,这并不是说它们的本体真实成立,而是从无误本相这一角度才立此名的。

释论分别解释名、相、分别、真如与正智,并说圆成实不是本体真实成立

中观庄严论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