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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证

从因类学原典里选出的辨析与推理,共 22 条,点标题看原段。

怎么看标记

每条只登原典原段、链回课次;标题是原典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方法、对论方照原典点名的记,计数是标签统计,不是逐条的义理裁断。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对论方照原典原话记(宗派、人物、泛指)。每行的「此处」是这一方在本条的角色:持论、所破、对比、引证;后面的阶段是整条在做什么,两者不同。纯提问的不算对论方。一条点了几方,在几方下各列一次;点标题看整理与原段。

对论方索引(宗派 1、未点名 1)
宗派吠陀派1
未点名讲记未点名对方21

吠陀派,1 条,宗派

  1. 因类学此处:对比整条:辨析

    外境不共不定因例如,声音(有法),是无常(立宗),是所闻之故(因)。因于同品异品中无而不见。

讲记未点名对方,21 条

  1. 因类学整条:辨析

    胜义之声音(有法),常有(立宗),是兔角之故(因)。这里的有法与因均不成立。

  2. 因类学整条:辨析

    过遍是不定,不能以“不成”来回答

  3. 因类学整条:辨析

    (瓶子是无常,)由离贪者所作故。(在没有确定是具贪者所作还是离贪者所作的情况下运用此因。)

  4. 因类学整条:辨析

    在认为声音是非所作性者面前立论:声音(有法),是无常(立宗),所作性故(因)。

  5. 因类学整条:辨析

    如果考虑勤作所发的声音,则是外境的真因,而不是不成因;如果考虑声音内部的水声等,则是不成因。

  6. 因类学整条:辨析

    反体无异之不共不定因包括依因一体、法因一体、依因法一体、聚义因一体四类。

  7. 因类学整条:辨析

    外境共同不定因称为有实法的不定因,它包括四种。

  8. 因类学整条:辨析

    如果在不了知所作与常有相违者前运用“声音是无常,所作性故”的论式,对方于同品中见而于异品中不见,但不能确定在异品中不存在而产生怀疑。

  9. 因类学整条:辨析

    能立因与所立法相违,例如,声音是常有,所作性故。

  10. 因类学整条:辨析

    由于所量是隐蔽性的,而不是自然显露,因此需要借助可以推测它的其他法来比量推理。

  11. 因类学整条:辨析

    证成因聚合可以生果,从是因本身可生果无有差别的部分而归属在自性因当中。

  12. 因类学整条:辨析

    仅以不可见不可得虽然不能证明无有,但通过可见不可得的途径遮破自之本体,以与之相违的他法可得也能破除所破。

  13. 因类学整条:辨析

    单单火的因不是能害,所遍在火以外另行分类没有必要,假设仅以数目的最极类别来分倒也可以。

  14. 因类学整条:立论自续式

    有烟的山上(有法),有火(立宗),有烟之故(因)。

  15. 因类学整条:立论自续式

    声音(有法),是无常(立宗),所作性故(因)。

  16. 因类学整条:辨析

    看不见食肉鬼的补特伽罗不能确定食肉鬼到底存不存在

  17. 因类学整条:立论自续式

    这个房间(有法),无有瓶子(立宗),可现而以量不可得之故(因)。

  18. 因类学整条:立论自续式

    那边(有法),无有冷触(立宗),以火蔓延之故(因)。

  19. 因类学整条:立论自续式

    那边(有法),无有冷触(立宗),浓烟喷起四处弥漫之故(因)。

  20. 因类学整条:立论自续式

    那边(有法),无有冷触(立宗),檀香火蔓延之故(因)。

  21. 因类学整条:辨析

    直接互绝相违,虽然不可以安立为因与所立,但在运用间接相违的所遍中遮破能遍的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