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类学辨析
整理把声的论域分为勤作所发、水声及总声,说明同一勤作因的判定随所论范围而变。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因三相
乙一、法相:所运用的任何因三相不全,就是似因的法相。
如果考虑勤作所发的声音,则是外境的真因,而不是不成因;如果考虑声音内部的水声等,则是不成因。对总的声音而言,也是不成因。
限定勤作声的教学式 · 本方 · 教学例 · 限定:如果考虑勤作所发的声音
- 有法
- 声音
- 所立
- 是无常
- 因
- 是勤作所发之故
原段(1 段)
转述现在的善法,是以前的善法,是善法之故;孔雀,在中间的山谷中,传出孔雀声之故。这类因是不定的,而不是不成因。观待立论者等其他情况包括在这其中,例如,声音所立是无常,因是勤作所发之故:如果考虑勤作所发的声音,则是外境的真因,而不是不成因;如果考虑声音内部的水声等,则是不成因。对总的声音而言,也是不成因。因此需要这般分析说明。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