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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因与俱缘定因

中观庄严论 · 名相与分类 · 共 2 项

切换分类明知因与俱缘定因第 37 / 66 类

已有可用讲解(不表示已收全)

站在唯识宗的观点来讲,建立能取所取非异体,全部是心的一种显现。他们最主要的依据是什么呢?即是一切显现在明知之识的本体中产生的“明知因”与“俱缘定因”,这两个因是非常有力的推理。“一切万法(有法)不存在与识异体的单独本体(所立),明知心的本体之故(能立)”,即是所谓的明知因;“一切万法(有法)不存在与识异体的单独本体(所立),与心同时得到之故(能立)”,即是俱缘定因。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71

释论与讲记说,唯识宗建立能取所取非异体最主要的依据是明知因与俱缘定因。讲记又说胜义中一切都不成立,但在名言中依唯识宗的观点,以这两个因可以证明外境不存在。

分类位置都依原文列名。讲法只配站上已收的原句;配不上的标「本页暂未配独立界说」,不表示论中没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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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庄严论 › 明知因与俱缘定因 › 第 1

明知因已有可用讲解

讲记怎么讲

定义“一切万法(有法)不存在与识异体的单独本体(所立),明知心的本体之故(能立)”,即是所谓的明知因;“一切万法(有法)不存在与识异体的单独本体(所立),与心同时得到之故(能立)”,即是俱缘定因。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71讲记述唯识宗明知因与俱缘定因论式这段在理证里

归在哪一类

他们建立能取所取非异体最主要的依据即是一切显现在明知之识的本体中产生的“明知因〖གསལ་རིག་གི་གཏན་ཚིགས〗”与“俱缘定因〖ལྷན་ཅིག་དམིགས་ངེས〗”,所谓对境蓝色与取蓝色之识二者在同一时间以正量而缘,并非是偶然性而是绝对遍或决定性的。(推理方式)即是如此:对境蓝色与取蓝色之识(有法),非为他体(立宗),必定俱缘之故(因),如现二月(比喻)。

中观庄严论释

当然,胜义中一切都是不成立的,但在名言中应该以唯识宗的观点来建立外境根本不存在,这一点通过明知因和俱缘定因完全可以证明。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71这段在理证里

「明知因与俱缘定因」原句,分类页上已列

站在唯识宗的观点来讲,建立能取所取非异体,全部是心的一种显现。他们最主要的依据是什么呢?即是一切显现在明知之识的本体中产生的“明知因”与“俱缘定因”,这两个因是非常有力的推理。“一切万法(有法)不存在与识异体的单独本体(所立),明知心的本体之故(能立)”,即是所谓的明知因;“一切万法(有法)不存在与识异体的单独本体(所立),与心同时得到之故(能立)”,即是俱缘定因。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71这段在理证里

这个词在《量理宝藏论》另有讲法,不在这里并列。本论名相:明知因 › · 词典各论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