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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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称论师在《释量论》与《定量论》中从论式的角度确定有三种因,一切所破因可包括在可见不可得因当中,因为在一个比喻上面可以抉择,所以归属在一因之中;一切所立因在一个比喻上面无法抉择,因此分为自性因与果因两种。总共有这三类因。
释论说,法称论师在《释量论》与《定量论》中从论式的角度确定有三种因。释论接着说,一切所破因可包括在可见不可得因当中,因为在一个比喻上面可以抉择,所以归属在一因之中;一切所立因在一个比喻上面无法抉择,因此分为自性因与果因两种;总共有这三类因。释论又说,不可得因的法相即遮破所破具足三相;证成其是、具足三相就是自性因的法相;能证成有所需三相齐全就是果因的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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