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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色与果色(有部所许)

中观根本慧论 · 名相与分类 · 共 2 项

切换分类因色与果色(有部所许)第 9 / 40 类

已有可用讲解(不表示已收全)

有部宗认为:色法具有实有的本体,按照《俱舍论》的观点,色法可分为因色和果色。因色,即地、水、火、风四大种;果色,即五根、五境和无表色,共十一种。由因色可以产生果色。

中论广释19

讲记解释第四品《观五阴品》颂文「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说,若离开了因色(即色因),果色则不可能得到;反之,若离开了果色,因色也不可能得到。有部宗认为色法具有实有的本体,按照《俱舍论》的观点,色法可分为因色和果色。因色即地、水、火、风四大种;果色即五根、五境和无表色,共十一种;由因色可以产生果色。中观宗驳斥说,因色与果色是互相观待的关系,一者不存在,另一者也不可能存在;既然观待才能成立,就不可能有独立的自性。

分类位置都依原文列名。讲法只配站上已收的原句;配不上的标「本页暂未配独立界说」,不表示论中没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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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 › 因色与果色(有部所许) › 第 2

果色已有可用讲解

讲记怎么讲

定义因色,即地、水、火、风四大种;果色,即五根、五境和无表色,共十一种。

中论广释19讲记述有部依《俱舍论》分因色果色这段在理证里

归在哪一类

首先,“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如果离开了因色——地、水、火、风四大,十一种果色——五根、五境、无表色就不可能得到。表面上看,地水火风和五根五境等好像没什么关系,但实际上,小乘所承许的五根、五境等是一种色法,既然是色法,就必定由八种微尘组成,即全部是四大聚合的体性。因此,离开四大的单独果色根本不存在,就像没有父亲,儿子就无法安立一样。

中论广释19这段在理证里

「因色与果色(有部所许)」原句,分类页上已列

有部宗认为:色法具有实有的本体,按照《俱舍论》的观点,色法可分为因色和果色。因色,即地、水、火、风四大种;果色,即五根、五境和无表色,共十一种。由因色可以产生果色。

中论广释19这段在理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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