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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义与世俗两种对法

俱舍论 · 名相与分类 · 共 2 项

切换分类胜义与世俗两种对法第 12 / 65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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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此论叫做对法藏呢?通常而言,对法分为胜义对法与世俗对法两种。第一胜义对法:见道、修道以及无学道的无垢智慧及其随行分或者说所属五蕴或四蕴。

释论列两种对法,并定义胜义对法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释论说,对法分为胜义对法与世俗对法两种:胜义对法是见道、修道以及无学道的无垢智慧及其随行分,或者说所属五蕴或四蕴;世俗对法是为了获得胜义对法,存在于趋入之因——诸心之所属中的俱生智慧以及闻思修所生三慧一切有漏智慧,加上有关胜义与世俗对法内容的七部论藏等所有论典。释论又说,无漏戒律无表色与依靠静虑六地的受、想、行等均是成住同质,因此称为所属五蕴;大乘不承认无表色,因此只有四蕴。讲记说,清净的智慧及其随行可称为胜义对法;可趋入彼之诸种智慧及论典则称为世俗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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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 › 胜义与世俗两种对法 › 第 1

胜义对法已有可用讲解

释论怎么讲

定义通常而言,对法分为胜义对法与世俗对法两种。第一胜义对法:见道、修道以及无学道的无垢智慧及其随行分或者说所属五蕴或四蕴。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解释颂文「净慧随行为对法」

归在哪一类

接下来说明所属的道理:无漏戒律无表色与依靠静虑六地的受、想、行等均是成住同质,因此称为所属五蕴。大乘不承认无表色,因此只有四蕴。依靠的意思是说静虑六地能生起那一地的本体,而并非是像枣核依于铜盆的能依所依之义。第二世俗对法:为了获得胜义对法,存在于趋入之因——诸心之所属中的俱生智慧以及闻思修所生三慧一切有漏智慧,加上有关胜义与世俗对法内容的七部论藏等所有论典。此等有漏智慧成为胜义对法无漏智慧之因的道理:依靠俱生智慧而获得闻所生慧,由闻所生慧得到思所生慧,从思所生慧中得到修所生慧,通过修所生慧可生起无漏智慧。

释论定义世俗对法,为获得胜义对法之因的有漏诸慧与论典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清净的智慧及其随行可称为胜义对法;可趋入彼之诸种智慧及论典则称为世俗对法。因二种对法之含义均可归纳于本论中,或说本论之所依即为对法七论,故而称为“藏”。

讲记以清净慧及随行、趋入之慧与论典对举两者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

「胜义与世俗两种对法」原句,分类页上已列

为什么此论叫做对法藏呢?通常而言,对法分为胜义对法与世俗对法两种。第一胜义对法:见道、修道以及无学道的无垢智慧及其随行分或者说所属五蕴或四蕴。

释论列两种对法,并定义胜义对法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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