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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词典
共收录77575条 · 44201~44220
  • 金刚光菩萨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菩萨)Vajrateja,住于金刚界三十七尊中南方月轮五尊中宝生如来右方前之菩萨名。司宝生如来威光之德。秘藏记末曰:‘金刚光菩萨,肉色,左手拳,右手持光日形。’圣位经曰:‘毗卢遮那如来于内心证得金刚威光三摩地智,自受用故。(中略)成金刚威光菩萨形,住宝生如来右边月轮。’出生义曰:‘由一切如来大威耀义而生金刚日。’
  • 金刚利菩萨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菩萨)Vajrat&imacronksna,金刚界十六菩萨之一。西方无量寿如来四亲近之一。主如来之智德,标断一切之苦,以剑为三昧耶形。秘藏记末曰:‘金色,左手华上有箧,右手持利剑,由结金刚藏剑故,彼能断一切苦。’圣位经曰:‘毗卢遮那佛,于内心证得金刚剑般若波罗蜜三摩地智,自受用故。(中略)成金刚剑菩萨形,住观自在王如来右边月轮。’出生义曰:‘就一切如来永断习气智,而生金刚利。’此菩萨与文殊菩萨异名同体。其教令轮身为六头六手六足之大威德明王,即无量寿如来之忿怒身也。新译仁王经下曰:‘西方金刚利菩萨摩诃萨,手持金刚剑,放金色光。’同仪轨上曰:‘言金刚利者,如彼经云,文殊师利菩萨也。(中略)手持金刚剑者,示其所作能断自他俱生障故。依教令轮现作威怒六足金刚,手臂头各六,坐水牛上,摧伏一切诸恶毒龙。’
  • 金刚童子护摩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修法)祈念金刚童子之护摩修法也。
  • 金刚九会曼陀罗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金刚界所立之曼陀罗有九样,故曰九会曼陀罗。见九会曼荼罗条。
  • 金刚寿命陀罗尼经法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经名)见金刚寿命经条。
  • (经名)一卷,唐善无畏译。说金刚界一百八尊之密印。
  • 金脂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杂名)&Sacutea&sacutein,月之别名。大威德陀罗尼经六曰:‘月名金脂,隋言兔。’
  • 金轮曼荼罗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图像)具名一字金轮佛顶曼荼罗。以一字金轮佛顶尊为本尊,其周围安置轮王七宝及佛眼尊之曼荼罗也。详见金刚顶经一字顶轮王瑜伽一切时处念诵成佛仪轨。
  • 金缚法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修法)亦云不动明王之金缚法。不动明王威力,如缚以金锁,令人身体不能动之法。底哩三昧耶不动尊威怒王使者念诵法曰:‘又法欲禁他军阵众令不动者,于自旌上画不动尊,四面四臂,身作黄色。上下出牙,作大忿怒嗔怖畏状,遍身火光作天兵势。行者以旌示彼军众,复想圣者以�I索缚彼兵众,即军众尽不能动。’
  • 念佛三昧宝王论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书名)三卷,唐终南山飞锡撰,开二十门而劝赞念佛。
  • 念着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念妄念之心境而执着也。占察经下曰:‘但以众生无明痴��,熏习因缘,现妄境界,令生念着。’
  • 命如风中灯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譬喻)无常之人生,如风吹之灯火也。归敬仪上曰:‘经曰:命如风中灯,不知灭时节。今日复明日,不觉死时至。冥冥随业缘,不知生何道。’
  • 命过幡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物名)为追福而立之幢幡也。命过后所立之幡,故曰命过。若于存生中为祈祷之幡谓之续命神幡。夹注菩提心集下曰:‘追福幡,名命过幡,随愿经谓之悬命过幡。’见�跆醺铰肌�
  • 命道沙门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四种沙门之一。见沙门条附录。
  • 卑摩罗叉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人名)Vimal&amacronksa,三藏法师名。译曰无垢眼。见梁僧传三。
  • 戒香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戒德熏于四方,譬之以香。观无量寿经曰:‘戒香熏修。’观佛经三曰:‘常以戒香,为身璎珞。’戒香经曰:‘世间所有诸华香,乃至沈檀龙麝香,如是等香。非遍闻,唯闻戒香遍一切。’
  • 戒垢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女人者为戒垢法之原因,故于因中说果,称女人为戒垢。智度论三曰:‘佛言:女人为戒垢。女人非戒垢,是戒垢因故,女人为戒垢。’
  • 戒珠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譬喻)戒律洁白,庄严人身,譬如珠玉。法华经曰:‘精进修静戒,犹如护明珠。’唐代宗文曰:‘戒珠在握,明镜入怀。’梵网经下曰:‘戒如明日月,亦如璎珞珠。’唐高僧传(智者传)曰:‘禅师戒珠圆净,定水渊澄。’
  • 戒疏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书名)天台菩萨戒经义疏之略名。又,南山四分含注戒本疏之略名。
  • 戒牒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物名)亦曰度牒。受戒之证书也。初以谁为和尚,以谁为教授师等一一列其名,次表白受戒之自己意志,终则记自己之名,有传戒师等十师之署名押印而证明之。唐会要曰:‘天宝六年五月制,僧尼令祠部给牒。’稽古略三曰:‘唐宣宗大中十年,敕法师辩章,为三教首座,初令僧尼受戒给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