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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词典
共收录77575条 · 32601~32620
  • 尘尘刹土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如尘数之无数国土也。又微尘之中有国土,华严经说之。尘中毛端皆有刹有佛,说法利生。
  • 宾头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界名)地狱名。见宾吒罗条。[囗@又](人名)宾头卢之略。罗汉名。
  • 闻名不退愿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弥陀如来四十八愿中第四十七愿也。见得不退转愿条。
  • 闻持观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修求闻持法之观法也。见求闻持法条。
  • 肇法师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人名)姚秦长者沙门僧肇也。
  • 鼻根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六根之一。梵语,揭逻��。译言鼻。生鼻识之所依为鼻根。义林章三本曰:‘鼻者能嗅义,梵云揭罗��,此云能嗅。’
  • 鼻溜荼迦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天名)见毗卢择迦条。
  • 赵州狗子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公案)见狗子佛性条。
  • 赵州三转语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公案)见三转语条附录。
  • 三种僧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名数)一声闻僧,上二种僧中者是也,二缘觉僧,缘觉有麟喻部行之二种,部行成僧众。三菩萨僧,修大乘行者。见同上。
  • 僧吃烂底萨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Satk&amacronyadar&sacuteana,萨迦耶见之萨,有三义,此其中之一义,译曰移转。大乘所立之身见也。
  • 僧伽胝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衣服)又作僧伽致,僧伽�A,僧伽知,僧伽胝Sa&mdotabvgh&amacron&tdotblwi。见僧伽梨项。
  • 僧那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具名僧那僧涅。旧译,僧那为弘誓,大誓。僧涅为自誓。皆谓菩萨之四弘誓也。即自誓四弘誓谓之僧那僧涅。或言僧那为铠,僧涅为着,着铠也。是以铠喻四弘誓之语。玄应师译为被甲。辅行一曰:‘僧那西音,此云弘誓。’玄应音义三曰:‘僧那僧涅,应云摩诃僧那僧涅陀。旧译云摩诃言大,僧那言铠,僧涅言着,亦言庄严,故名著大铠。大品经云大誓庄严是也。一云:僧那大誓,僧涅自誓,此皆讹也。正言[月*册]那诃此云甲,[月*册]捺陀或云被,或云衣,言被甲衣甲也。’肇论曰:‘结僧那于始心,终大慈以赴难。’梵Sa&mdotabvn&amacronha-samnaddha。[囗@又]僧名。慧可之弟子。见续高僧传十九。
  • 僧官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职位)僧官之公任始于支那。后秦姚苌以僧[(丰*力)/石]为僧正,后魏皇始年中以法果为沙门统,是支那僧官之始也。见僧史略中。[囗@又](杂语)以僧为在家者之官也。事物纪原七曰:‘自隋文帝以沙门彦琮为翻经馆学士,后始命僧以官。及唐又以不空为开府仪同三司试鸿胪卿。宋朝会要曰:太宗时法贤,雍熙四年加试光禄卿阶朝散大夫。注太祖朝僧元蔼亦加朝散大夫阶也。’
  • 僧秉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秉法中之众僧法也。
  • 僧涅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僧那僧涅之略。见僧那条。
  • 僧赐紫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故事)僧史略曰:‘则天朝僧法朗译大云经,陈符命言,法朗等皆赐紫袈裟。’
  • 僧仪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僧之威仪。谓剃除须发,着袈裟也。戒疏一上曰:‘迦竺初达现僧仪也。’
  • 僧录司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职位)僧官也。唐文宗开成中。始立左右街僧录。明太祖洪武元年,立善世院。四年,即革之。五年,给僧度牒。十五年,始置僧录司。左右善世各一人,左右阐教各一人,左右讲经各一人,左右觉义各一人,掌释教之事。各直省府属置僧纲司。都纲一人,副都纲一人,州属置僧正司。僧正一人。县属置僧会司。僧会一人。各掌其属释教之事。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僧凡三等。曰禅,曰讲,曰教,隶礼部。二十四年,清理释教。限僧三年一度给牒。凡各府州县寺宇但存宽大者一所,并居之。凡僧府不得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民年非四十以上,女年非五十以上者,不得出家。二十八年,令天下僧众赴京考试给牒。不通经典者黜之。其后又有法王佛子大国师等封号。清天聪六年,始设僧官。顺治年间,定品制,悉仿明旧案。善世正六品,阐教从六品,讲经正八品,觉义从八品,余俱未入流,不给禄,不与职官并列。
  • 僧籍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原文
    (术语)僧尼之名籍,置之于官,以防滥非。僧史略中置僧籍弛张二科,论曰:‘周隋之世无得知。(中略)文宗大和四年正月祠部请天下僧尼冒名而非正度者,具名申省,各省给牒,以凭入籍,时入申名者七十万,造帐入籍自大和五年始。’仁王经嘱累品曰:‘国王大臣太子王子,自恃高贵灭破吾法,明作制法。(中略)立统官制众,安籍记僧。(中略)当知尔时正法将灭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