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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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六件不会衰退减损之事」,参看「法」。这六件事为「身慈、口慈、意慈、公平方配布施物、持戒、修圣道灭苦」,相当的南传经文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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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出离世间的要素,即行「慈、悲、喜、舍、无我行、无想行」离「瞋恚想、憎嫉心、忧恼心、憎爱心、狐疑心、众乱想」,参看「出要」、「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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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除六种邪见,即1.有我的真我。2.无我的真我。3.我以真我而解了真我。4.我以真我而解了非真我。5.我以非真我而解了真我。6.我的真我能说,能感受,能经验善恶,而这我的真我是永恒不变的。(《增壹阿含四十品六经》、《中阿含十经》、《中部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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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同利养、同戒律、同正见」,即「六慰劳法」,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六根识知六境时,不喜、不忧、舍、正念、正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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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入处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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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神通纯熟,六种神通为「宿命通、天眼通、他心通、神足通、天耳通、漏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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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狗、鸟、毒蛇、野干(狐狼)、失收摩罗(鳄鱼)、猕猴等六种动物譬喻「六根」的贪爱习性个个不同,勉励应修「身念处」与「六根律仪」,参看「野干」、「失收摩罗」、「身身观念住」、「律仪」、《杂阿含一一七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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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僧团达成和合相处的项目,参看「六重之法」。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六种适合忆念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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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作「六反震动、六返震动」,即「六次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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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法的忆持,如「我不分别于法,不乐修梵行……」,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心中)对法清晰」,菩提比丘长老将「法」解读为「(佛陀)教导的法」,而英译为「清楚所教导的法」。2.对法的分辨,如「于法选择,分别于法,思量于法……」,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对法之)检择考察」。3.对法分辨理解,如「有人分别于法,不信他人……」,参看「分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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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白费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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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受持教说(,不会忘失法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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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称我为(同辈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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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义」另作「说义、优婆提舍」,参看「优婆提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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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及世间之其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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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能撼动对方的论点)反而起了忧愁痛苦,相当的南传经文无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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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头不向(正身正愿)相反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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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作「少有所营、小有所营」,解读为「为了某事;有一些事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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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的能力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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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为「一小部分的禅修法」,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安那般那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