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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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见南阳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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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法华经所说十六三昧之一。入此三昧,则发智慧之灯炬,照世之险难,故谓为慧炬三昧。法华嘉祥疏十二曰:‘慧炬三昧者,如执炬夜行,不堕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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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清河人。姓崔氏。自幼出家。闻罗什入关中。辄行师事之。时有‘通情则生(道生)融(道融)上首,精难则观(慧观)肇(僧肇)第一’之称。尝着法华宗要,什见之称快。晚止京师道场寺,敷扬法化。尝判一代教分二教五时之相。是为吾国判教之嚆矢。刘宋元嘉年中寂。着有所辨宗论,顿悟渐悟义等。见出三藏记集,梁高僧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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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证真谓之圣,邻于圣谓之贤。玄义四下曰:‘邻圣曰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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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四十八卷,清释续法,总集贤首清凉圭峰等著述六百余卷,而成贤首宗一家言。以祖述贤首而判释迦如来一代之所说法者,故曰贤首五教仪。凡六卷。嗣因旨义深奥,又自为之科注。为贤首宗一家之要书也。卷首冠以悬谈二卷。合五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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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名)大方等大集经贤护分之略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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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Civara,译曰卧具,又曰衣服。玄应音义三曰:‘真越或作震越,此应卧具。’同十二曰:‘震越梵言也,此译云衣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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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名)Udaka,译曰水。见郁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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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弥陀之净土,以莲华为所居,故指净土曰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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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见莲池大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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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相)四种拳之一。并两手,各作拳,竖两大指也。见大日经疏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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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相)竖左右十指,而指掌共合,谓为莲华合掌。凡行法最初为此印。其所以然者,古来相传,此印名为本三昧耶印。我等处胎内之位所结之印,为理智不二自证之性,故名本三昧耶印,出胎时分两手作拳。心经秘键所谓分手于金莲场者为此位也。自此已后出于化他门,作种种之事业矣。仍于行法最初,先结此印,安于理智不二之体性已,自此印开种种之印契,次第行之,为一座之行法也。然而解两手十指之标帜,则莲华即理,理之处,必有智,故以二手为理智。而合二手者,理智不二之表示也。左手静,故为理,右手办一切之事,故为智。大般若经五百二十四曰:‘善现当知如人右手能作众事,如是般若波罗蜜多能引生一切殊胜。善现当知如人左手所作不便,如是前五波罗蜜多不能引生殊胜善法。’又摄无碍经曰:‘左手五指名胎藏界五智,右手五指名金刚界五智。十指即十度,或名十法界,或曰十真如。’大日经三曰:‘复次如身印,左手是三昧义,右手是般若义。十指是十波罗蜜满足义,亦是一切智五轮譬喻义。’配十波罗蜜于十指,有异释。依莲部心轨,则右手五指,配于檀等五度,左手五指,配于慧等五度。依略出经,则左手五指,配于椟等五度,右手五指,配于慧等五度。又十法界者,非寻常之十法界。十法是五凡五圣之十界。左手为不自在故,配于五凡之迷者,地狱畜生饿鬼人天也,自左小指次第配之。右手为自在故,配于五圣之觉者,声闻缘觉菩萨(法相三论)、权佛(天台华严)、实佛(真言)也,自右手小指次第配之。十真如为唯识论等所说。前五地所证五种之真如,配于左五指,后五地所证五种之真如,配于右五指。又缩之作行者之莲华合掌,则成一法界,开之作欢喜之莲华印,则为多法界。有无量之名。见秘藏记本,同钞六。而诸经轨之分配,种种不同。又此莲华合掌为合莲华之形,吾人之肉团心即胎藏界佛心之表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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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名)谓般若部之诸经。以是为五味中熟酥味故也。见五味条。法华玄义二上曰:‘熟酥经,二种因果狭下短,一种因果广高长,则二粗一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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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虚空十义之一。见虚空条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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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大众一同参也。见象器笺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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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语)与四种广说同。见四种墨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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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如来深广之智慧力,即广摄化众生之光明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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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语)见摩[少/(兔-、)]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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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名)一卷,唐不空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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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见摩诃男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