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戒要解》(上)智诚堪布辅导 第12课
第十二课(01:04:15)
(2014-5-24)
前面主要学习了小乘的斋戒,大恩上师此处也提到还有一种密宗事部中的斋戒,主要以观音菩萨为本尊,通过观音菩萨的加持与仪轨,有一天一夜也有两天两夜,这种斋戒在家、出家均可受,在药师经中也有出家人受斋戒的说法,真正讲,小乘斋戒出家人不能受,如果受了,要不得不到斋戒,如果得到斋戒,他以前的沙弥或比丘戒就会舍弃。但密宗斋戒出家人可以受,在学院益西上师也给大众传过,登佩活佛也传过斋戒,很多出家人也在守这个戒律,也特别殊胜。所以要了解,斋戒分为小乘、大乘和密乘事部发斋戒。
P149:“戊三、居士戒:
断尽杀盗淫妄酒,即是居士之戒律。
随意承诺依数量,一戒二戒多圆戒,
戒除一二三五上,梵行居士断非梵。
智者许此八戒士,非在家亦非出家。”
真正的居士戒是五戒,根据自己情况可以选择性受戒,可随意承诺,不同的承诺选择守持不同数量的戒;“多”—多戒(守持3、4条戒律叫“多戒居士”);“圆”—圆满戒,(5条均守持,叫“圆戒居士”)。
梵行居士—属于特殊居士,戒除五条戒律之后再加上一个断除非梵行。五戒是不邪淫,在守持不邪淫基础上自己再发誓承诺终生守持清净行,终生不做不净行。特殊身份,不是纯粹在家人,也不是出家人(没穿僧衣,也没受出家戒律)。
“在终生三种戒中,第一个是居士戒:杀生即断绝命根,不予取即偷盗,妄语即说上人法,邪淫即以贪欲作不净行,这四种属于四种根本罪。”
终生戒—沙弥、比丘、居士,三种戒。
居士戒—根本罪四条。
杀生—断绝有情命根(自己、他人、只要具有命根的众生,包括旁生、用咒力杀非人等等)。
不予取—偷盗(不予而取)。包括小偷、入室盗窃、顺手牵羊、借东西不还、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中该给的钱不给(如坐车票)、偷税漏税……捡东西、钱(丢东西者没有舍弃对东西、钱的执著,捡到者想“这东西归我了”出犯盗戒。所以在捡东西时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发心,首先不要养成占便宜的心,如果捡到可以帮他放生、做供养,做功德,自己用绝对不行。
妄语—主要说上人法妄语。如果自己没得到上人法说自己得到了上人法,就犯大妄语戒。
上人法—超过欲界境界的法,叫上人法。如说自己得到了一禅、二禅等等,得到一禅、二禅已经超越了欲界境界,得到色界境界;当然也包括无色界、也包括通过一禅得到的各种神通,说自己得到一地菩萨果位、得到见道、修道等,都属于上人法。
邪淫—即以贪欲做不净行(除自己配偶之外)。
饮酒—属于支分戒。
戒体是否毁坏主要看上面那4条戒律;与出家戒不同的是,如果破了居士根本戒可以在比丘、沙弥面前重受(在居士面前重受这是有辩论的,有些说只能在有清净戒律的比丘沙弥前受居士戒),居士戒也没有五择定的说法。但重受前要先舍戒,因为有些说法是破戒后内心中还有一个尸体戒(相当于人死了,命根没了,尸体还在)。
“其中,杀生的对境必须是人,如果不具足这一点,比如杀牦牛等,只能算是根本罪的范畴,并未构成真正的根本罪,因此不算是真实破戒。”
居士戒的杀生与十不善中的杀生、斋戒中的杀生定义不一样。居士戒中的杀生,必须是把具有命根的人(包括胎儿,堕胎也算)具足四个条件、四个分支杀死,就犯了居士戒的根本戒;若没杀人,只是杀旁生(即便是故意杀害),不算犯根本戒,只算是杀生戒的范畴(即支分),此时他的戒体还在,只是戒体本身有染污,必须要忏悔。所以有时说罪业、过失很大,但不一定是破戒(体),还算是具有清净戒的居士;但过患很大,杀生必定是非常严重的自性罪,如果不忏悔还会感受其痛苦的果报。无意杀生也不算犯戒。虽然不算犯戒,但在讲十不善时,杀生的过患是非常大的,杀一个生命半个中劫堕地狱,出来后等流果500世被其他众生杀害,这种果报还要不断地感受,所以我们要尽量不杀一切旁生(含生以上)。
犯不犯皈依戒也是有争论的,按照“皈依法不害众生”的标准,杀害牦牛、苍蝇等已犯的皈依的根本戒;但在居士戒中又不算是根本戒,显现上好像下戒(皈依戒是最下面的戒)更严格似的,若破了皈依戒,基础没有了,是否需要重新受?也需要观察,对害众生是否算犯根本戒,没有统一的说法。但若真正对于三宝生起很严重的邪见,善根可能会毁坏,此时所有戒体全部倒塌,无法安立,这个说法是共通的。毁坏皈依戒后是否需要重新受上面的比丘戒、菩萨戒、居士戒,这方面也是需要观察的。如果内心中没有舍弃三宝,最根本的还在,对三宝还是的恭敬心、皈依心,只是伤害了众生,是否整体就违犯了?也不好讲。此处大恩上师也没说得特别清楚,其他地方对这些的辩论也比较多。
P150:“对于居士来说并未遮止非梵行,只是讲到邪淫,因为对在家人来说很容易守护。《俱舍论》(第四品)中云:‘邪淫极受谴责故,易守不作得戒故。’”
居士戒中是不做不净行(是容易守护的),八关斋戒中是断不净行;出家人是终生断非梵行。只要承诺不作即可得戒。
“上述所说四根本罪的支分,即是饮酒,这一点必须断除。如若未断除,其他学处也就无法守护。”
饮酒戒虽是支分,作为一个真正的修学者而言还是要断除,否则守护其他学处还是困难的。自己烦恼的种子非常粗猛,外在影响也无处不在,在头脑保持清醒情况下也未必能守戒清净,何况在饮酒后头脑不清楚时,还能够维护清净的学处吗?这方面也非常关键。
支分戒是如果饮酒,不毁坏根本戒体,戒体还是清净的,但必须忏悔;而上面那四条根本戒,只要破任何一条,相续中的戒体就没有了,需要重新受居士戒。
“以上五条根本学处即为居士戒。”
“根本学处”不是说五条都是根本戒,只是作为居士要守持的根本学处。因为居士最主要的只有这5条,还有其他的同分戒律,但不计入根本的居士戒。
以上讲了五戒,下面再讲第二层意思,如果不能守持圆满的五戒,可以选择性地从一戒到多戒之间守持。
P151:“自己随自己的意愿而承诺,依照守护的数量,诸如仅戒杀为一戒居士。”
自己在五戒中仔细辨别观察,根据自己的意乐选择,在上师前承诺。
“在此基础上,断除不予取为二戒居士。在前二者基础上,断除妄语则为多戒居士。在前三者基础上,断除邪淫与饮酒,为圆戒居士。”
有些大德说如果只选一条戒律,必须选戒酒,必须在不饮酒基础上再选一条才可以,因为只有戒酒才算守护清净,但在《大海论疏》和《三戒论》中并没有规定如果只想受一条戒必须戒洒,因为此处只说“随意”选择;如果可能应先戒酒,在此基础上再选一条戒律。因为佛陀在讲法利益众生时,不是只利益根性已经成熟的人,而不给不能承诺断一切恶、修一切善的人说法,不让这些众生有得度、修行的机会,佛陀的慈悲心、方便善巧是无穷无尽的。为什么制定了一戒居士?就是他只能守一条戒,但他也想修行,针对各式各样的人打开方便之门,都可以守持别解脱。如果根基不成熟,所依不圆满,只守斋戒也可以。只不过守的戒律越多,断除的恶业越多,得到的利益、法义、获得解脱的机缘也越大。若只守一条戒,或只受斋戒,获得解脱的机会大大减少。
这是安立戒律的方式。
P152:“有部宗承许:仅仅承诺守居士戒而可随意守一戒等。经部宗则认为:如果随意承诺一戒等,就承认为居士,那就成圆戒居士了。这样一来,由于没有守护其余戒律,则会造成破戒的过失。”
“所断”—所要断除、所应该断除的。
守护一条戒就断除了一个所断。断除罪业就产生善根,内心中会获得某种相应的清净,对我们内心中获得禅定、累积功德或解脱,大有帮助。
这里有一个小辩论。部宗认为,只要仅仅承诺守居士戒(好像是守持全部的居士戒),但在守持时却根据自己情况随意守一条戒。经部宗认为不能这样承诺,因为整个居士戒包括五戒,如果承诺守居士戒就成了圆戒居士了,但实际守时只守一条戒(在受戒时没有明确说明),就会造成破戒过失;故需要在上师前口头说明自己要守的戒条。
“以上所宣说的是在家学处。
在五根本戒的基础上断除非梵行,即是梵行居士。”
在前面居士五条根本戒基础上再断除非梵行(根本不做不净行),即是梵行居士。
P153:“这一点,通过“戒律庄严修行人”等教证可以说明,不论在家、出家,均以守持清净戒律作为庄严,这是经部所承认的。”
这是经部(佛经中有就承认,佛经中没有的就不承认,故叫“经部”)所承认的。
“对于梵行居士以及八戒居士,《宣说幻化经》说:‘纵然诸善逝赞叹,出家具有多功德,然为悲悯诸有情,利众生我执国政,有生之年持梵行,亦守八关斋戒也。’”
大悲王子终生守持八关斋戒。因为他在特殊位子、特殊情况下,为了悲悯有情守持国政,对众生利益更大。但有生之年持梵行、八关斋戒。
“梵”—一方面是清净,一方面是涅槃。可以获得涅槃的行为叫“梵行”;另外,清净的行为也叫“梵行”。
“智者们认为,所谓的梵行居士和八戒居士,已经断绝了在家人的不净行,因而不是在家人;又没有持出家相,也不是出家人。”
是一种特殊的修行身份。
P154:“余六不善同分断,具居士戒持明者,
除出家相与仪轨,余均实行佛所说。”
“余六不善”—指十不善业中,前面已经断除四个不善业(杀盗淫妄),还剩下六个(十不善中没有饮酒)。
“同分”—四根本业的支分。如根本式是杀人,而杀旁生则属于他的同分罪。
“断”—所断,应断除的。
佛陀开许在家人只守持四条,并不是开许其他的都可以做,或做后没有罪业,其余六个及同分也属于所断。
“具居士戒持明者”—在家的守持居士戒的密宗成就者,或密咒师。
“除出家相与仪轨”—与出家有不同之处是没有现出家相,没有通过出家人的仪轨做羯磨等。
“余均实行佛所说”—其他要修的善法、要断的过失和出家人是一模一样的,这是佛陀在《妙臂请问经》中讲的非常清楚的。
尤其是密咒师、在家成就者、在家居士持明者,当然“持明者”范围可以非常严格,也可以不是那么严格。真正的持明者前面也学了,四个持明,其中有异熟持明,有些地方说,至少也是加行道的,有些地方说他是初地菩萨;初地以上叫“异熟持明”,还有长寿持明、大手印持明、任运持明;四持明中获得任意一种成就的叫“持明者”。当然有在家的持明者,也家的持明者;有在家的咒师,有出家的咒师。有些时候的持明者还不是真实意义上的持明者,还没获得成就,但是他获得了持明密乘的灌顶,正在行持密乘的行为,出可以是比较宽泛的持明者(具有居士戒的持明也好,修密乘的居士也好),但有些地方讲的持明是具有功德的密咒师(在家/出家两种)。他除不现出家相和不参加出家人每月的诵戒、羯磨等等,其他都与出家人一样。
P155:“十不善业中,除去四根本罪中包括的身三不善与妄语,余下的语三、意三共六种不善业,以及四根本罪的同分杀旁生等,对这一切所断虽然没有彻底戒除,但因为具有悔改之心,而称为需还净之学处。不仅如此,就算是具有居士戒的密宗持明者,除了披袈裟、持钵盂等出家相,以及羯磨仪轨专门制定的戒律以外,其余所有的戒律都必须同出家人一样。”
“身三不善”—杀人、偷盗、邪淫。
“余语三”—除妄语外的其他三个语业。
“同分”—与根本罪相似相同,不算真正的根本罪,但也可以包括在根本罪范畴或初分、支分中,如杀旁生,偷盗时价值不足(2.5元左右),算同分罪。
通过念金刚萨缍或受长净忏悔支分罪。
而在家持明者,大大小小的罪业、可能会危害众生的行为、可能会危害自己修行的行为都要断。
真正求解脱道,修密宗的人,越往上所断越多,修法越严格。想要一生成就,想要一生获得大佛果,如果有些罪业不断,只断部分罪业,是不可能获得的成就果位。
居士获得初果、二果、三果的有,真正获得阿罗汉第四果还没看到。出家人断的罪业多,条件比较成熟,获得圣果也较快;而居士断的过患少,琐事多,有些过患没断,虽然在五戒中没有规定(的罪业),而做的一些行为对修行是有影响的。故在家居士想很快方式获得很高成就还是比较困难的(不包括利根居士,他的福报圆满、智慧敏锐、信心强烈,也有获得解脱的)。
“《妙臂经》中说:’如来彼说别解脱,一切清净之戒律,在家咒师除形象,仪轨余者均当行。’”
最后好像漏了一句原文:
“既然如此,那么出家咒师就更不必说了。”
《三戒要解》辅导 生西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