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广释第55课问难应成式连讲 1/17要连上下读节选
对方认为:有部宗和经部宗业生果的观点不合理,已经具有了常断之过
整理他宗对有部、经部发常断太过:业住至受报则常,灭则如何生果
持论反对有实宗的个别宗派所破有部宗、经部宗引证印顺法师
业住则常 · 对方 · 反诘
如果业直至受报之前一直安住不变,就成了常有法
业灭则断 · 对方 · 反诘
如果业的本性在第二刹那就已灭尽,则成了无常法
例种子被烧焦、屠夫杀了一头牦牛
原段(8 段,节选)
本方此处的对方是谁呢?很多讲义说得都不明显。根据上下文推测,应该是指反对有实宗的个别宗派,但不是中观宗。印顺法师的《中观论颂讲记》中认为,这里的他宗应该是指有部宗的对方,他们破斥有部宗的观点。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对方认为:有部宗和经部宗业生果的观点不合理,已经具有了常断之过。 原段 ›
对方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 原段 ›
对方若灭即无常,云何生果报? 原段 ›
对方应成如果业直至受报之前一直安住不变,就成了常有法;应成如果业的本性在第二刹那就已灭尽,则成了无常法。既然如此,业如何产生果报呢? 原段 ›
对方他宗提出:倘若众生所造之业在果报未成熟之前,能够一直安住,就如《百业经》所说:“众生之诸业,百劫不毁灭,因缘聚合时,其果定成熟”,那么该业就成了恒常之法;如果业在产生之后的第二刹那便已灭尽,如同种子被烧焦一样,则已堕入了断灭的边。既然如此,业如何产生果报呢? 原段 ›
问者很多道友可能也会想,前面刚讲过什么是常,什么是断:产生之后一直不灭,叫做常有;之前存在,之后不存在,叫做断灭。如果屠夫杀了一头牦牛,百年之后他才感受果报,在百年之间,此杀业丝毫无损地存在,那么此业不就成常法了吗?如果杀业产生之后刹那灭尽,那后来的果报又是怎样产生的呢?如果能产生,不就有无因生的过失了吗?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