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为什么说某人是一地菩萨呢?因为他可以将自身血肉布施给众生。

《入中论》讲解 · 《入中论》讲解 第5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真实解说一地 › 广说差别法——地之功德 › 一地殊胜之功德 › 此地布施波罗蜜多殊胜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讲解《入中论》讲解 第5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能施身肉者可推为一地菩萨:其通达无我、断萨迦耶见,一切感受皆乐,故能施身;果仁巴认为月称显现上也承许三相推理。

三相推理(即因三相)·讲此法

引证果仁巴

量界、限定在显现上、按照自宗观点

一地菩萨 · 本方 · 立

有法
某人
所立
一地菩萨
因
他可以将自身血肉布施给众生

一地菩萨 · 本方 · 立

所立
一地菩萨能布施自身血体
因
因为他已完全通达了无我的境界,对自己的身体已不像凡夫那样执著

我执 · 本方 · 立

所立
一切感受皆是快乐
因
一地菩萨由于断除了萨迦耶见(我执)
原段(4 段)

上一节课提到,一地菩萨的境界凡夫人虽难以企及,但我们可凭借其外在的行为来加以推断。例如,倘若有人能够毫无吝啬地将自身血肉布施给众生,那么我们也可推断此人已证得了一地菩萨的果位。在推理的运用方面,我们常说,应成派以应成因抉择究竟实相,自续派则采用具足三相的自续因进行论证。实际上,萨迦派的全知果仁巴认为,通过上面这句颂词可以看出,中观应成派的代表人物月称论师,在显现上也承许自续派的三相推理。 原段 ›

为什么说某人是所立一地菩萨呢?因为因他可以将自身血肉布施给众生。那为何所立一地菩萨能布施自身血体呢?因因为他已完全通达了无我的境界,对自己的身体已不像凡夫那样执著。不仅一地菩萨如此,《毗奈耶经》中也有记载:证得无学地果位的阿罗汉,即便一边有人用檀香香水进行供养赞叹,另一边有人持斧砍斫其身体,他们也能平等对待这两人。 原段 ›

按照自宗观点,一地菩萨已断除了所有的遍计我执,而到了七地末尾时,便能断尽所有俱生的烦恼障。众所周知,痛苦与我执密切相关,因一地菩萨由于断除了萨迦耶见(我执),所以所立一切感受皆是快乐,而不像凡夫会有苦、乐等诸多感受。因此,相关经论中常有关于一地菩萨欢喜布施身体的记载。 原段 ›

反观我们凡夫人,不要说布施身体,哪怕只是他人的一句非议,或是手指碰到微小的火苗,都会感到特别痛苦,这恰恰说明我们尚未通达无我的境界。由此可见,如果我们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摆脱凡夫的脆弱与轮回的痛苦,首先应当在破除我执、通达无我方面下功夫。 原段 ›

另见「若有人平时极为欢喜布施,甚至愿意以自身血肉利益众生,那么此人便有可能是登地菩萨。」(同一推理)另见「以“虽施身肉仍殷重”的相作为比量,可以推知不可见的内心功德」(同一论题)另见「菩萨所有不可现见之智德,即由布施内外财物便能比知」(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