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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

量理宝藏论 · 别名:自法相

在本论分类:自相与共相(依明暗取境) › 自相 相关于:有实遣余与无实遣余;因明二谛 › 因明二谛合讲;自相与共相(依明暗取境) › 共相;义名二共相 › 义共相;四种对境 › 所取境;四种对境 › 耽著境;四种对境 › 显现境;有实无实二法 › 有实法;讲记所列义名类聚四总 › 义总

定义2 条摘句

讲记解释本论自宗

自相与总相

我们前面也给大家介绍过,任何一个事物,它的本体、本质叫做自相;而这个事物的显相,叫总相或共相。对此,在物理学或者其他世间论典当中也有提及,比如瓶子的本质即能装水的容器,因明学中称之为自相;这种自相显现在脑海当中,我们叫它显相,因明学中称之为总相。

量理宝藏论讲解05

讲记破「自相是所诠」时说自相

因为所谓的自相,实际上是互不混杂、分开而住的。

量理宝藏论讲解25

分类1 条摘句

讲记依萨迦班智达《自释》

根据《自释》的观点,自相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有一种是真正外面事物上存在的自相,就像柱子的无常一样;有一种是从我们心识耽著境的角度来讲,它也可以称为自相,但是它的本体并不是真正的自相,这就像我们现在所讲的法相一样。

量理宝藏论讲解47

辨析3 条摘句

本论自宗

唯一所量是自相

究竟的所量或真正的所量唯是独一无二的自相,如果对它直接加以衡量,它就是所取境;倘若隐蔽衡量,它则为耽著境;假设人们以这两种方式取境,都不会受欺惑,因此是照了境。《量理宝藏论释》第一品 观境

自相与共相之别

缘取对境自相的识是无分别的,缘取对境共相的识是有分别的。其中自相实体成立为有实法,而共相并不成立有实法。《量理宝藏论释》第三品 观总别

讲记依《释量论》释「自相有实法」

这一点,在《释量论》当中也说得比较清楚,所谓的实体、物质、自相和胜义谛等,在因明当中是同一个意思。

量理宝藏论讲解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