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相
在本论分类:自相与共相(依明暗取境) › 共相 相关于:有实遣余与无实遣余;自相与共相(依明暗取境) › 自相;义名二共相 › 义共相;义名二共相 › 名言共相;有实无实二法 › 有实法;有实无实二法 › 无实法;讲记所列义名类聚四总 › 义总;讲记所列义名类聚四总 › 名总;讲记所列义名类聚四总 › 类总;讲记所列义名类聚四总 › 聚总
定义2 条摘句
本论自宗驳胜论时说共相
共相是不能起作用、含糊不清的抽象概念,即便给它取名也不可能了知自相。
讲记解释本论自宗
自相与总相
我们前面也给大家介绍过,任何一个事物,它的本体、本质叫做自相;而这个事物的显相,叫总相或共相。对此,在物理学或者其他世间论典当中也有提及,比如瓶子的本质即能装水的容器,因明学中称之为自相;这种自相显现在脑海当中,我们叫它显相,因明学中称之为总相。
分类1 条摘句
讲记解释总相的分类
总相有两种:义总相、声总相。
辨析4 条摘句
本论自宗释陈那「所量二」
答辩:并不相违,陈那论师指的并不是真正的所量境有两个,所量原本只有一个自相,但从有直接(明)、间接(暗)两种取境方式的角度而说量的对境有自相与共相两种。
本论自宗
自相与共相之别
缘取对境自相的识是无分别的,缘取对境共相的识是有分别的。其中自相实体成立为有实法,而共相并不成立有实法。
讲记释「共相不成有实法」
“共相不成有实法”,此句是从不成有实法的角度来讲的,所谓的共相、反体、无实法、虚法和世俗谛等没有什么差别;具体来讲,比如石女儿、兔角、非瓶等都是无实法。
观总别品
与别相对举的总相(总法)
所以,所谓的总相就是遣除它的异类(不同类别),并指其同类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