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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嗔怖痴四种越法

中观宝鬘论 · 名相与分类 · 共 4 项

切换分类欲嗔怖痴四种越法第 11 / 17 类

已有合组说明

任何所化众生,远离以上四种越法后,不以欲望、嗔恚、怖畏、愚痴而违越正法,并对业果等诚信不移,这种人称为具信者。

《中观宝鬘论释》第一品 别说因果

释论说,由于贪图肉、皮等而进行杀生等抛弃正法,是以贪心或欲望而越法;诸如由害心等驱使而杀生,是以嗔心而越法;害怕国王的惩罚而舍法是以怖畏而越法;秉持诸如为了父母等杀生无有罪过而舍法,即是以痴心而越法。释论又说,远离这四种越法,不以欲望、嗔恚、怖畏、愚痴而违越正法,并对业果等诚信不移,这种人称为具信者;在讲到“不越”之时,诸如为了谋求食财的皈依,虽说也没有离开四种越法,但也可以称为“具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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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宝鬘论 › 欲嗔怖痴四种越法 › 第 4

痴心越法已有合组说明

合讲:四种越法

以下是释论对这一组的共同解释。

本项「痴心越法」所在的段落

定义任何所化众生,远离以上四种越法后,不以欲望、嗔恚、怖畏、愚痴而违越正法,并对业果等诚信不移,这种人称为具信者。

《中观宝鬘论释》第一品 别说因果释论:不以欲嗔怖痴越法、诚信业果者

辨析由于贪图肉、皮等而进行杀生等抛弃正法,是以贪心或欲望而越法;诸如由害心等驱使而杀生,是以嗔心而越法;害怕国王的惩罚而舍法是以怖畏而越法;秉持诸如为了父母等杀生无有罪过而舍法,即是以痴心而越法。

《中观宝鬘论释》第一品 别说因果释论:欲、嗔、怖、痴四种越法

辨析在讲到“不越”之时,诸如为了谋求食财的皈依,虽说也没有离开四种越法,但也可以称为“具信者”。

《中观宝鬘论释》第一品 别说因果释论:为食财皈依者亦可称具信者

本论名相:具信者 › · 词典各论释义:具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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