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信者
在本论分类:欲嗔怖痴四种越法 › 四种越法合讲 相关于:增上生十六法;增上生十六法 › 增上生十六法合讲
定义2 条摘句
释论
不以欲嗔怖痴越法、诚信业果者
任何所化众生,远离以上四种越法后,不以欲望、嗔恚、怖畏、愚痴而违越正法,并对业果等诚信不移,这种人称为具信者。
释论总说
明三士道次第而如法实行者
总之,明确三士道的次第,进而如理如法身体力行,这样的人就叫做具信者与具慧者。
辨析2 条摘句
释论
欲、嗔、怖、痴四种越法
由于贪图肉、皮等而进行杀生等抛弃正法,是以贪心或欲望而越法;诸如由害心等驱使而杀生,是以嗔心而越法;害怕国王的惩罚而舍法是以怖畏而越法;秉持诸如为了父母等杀生无有罪过而舍法,即是以痴心而越法。《中观宝鬘论释》第一品 别说因果
为食财皈依者亦可称具信者
在讲到“不越”之时,诸如为了谋求食财的皈依,虽说也没有离开四种越法,但也可以称为“具信者”。《中观宝鬘论释》第一品 别说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