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我执
又作法执
中观《定解宝灯论》
定义
对于法无我与人无我之间的差别,大家应该清楚。对此,藏传佛教诸高僧大德的认识方法也各不相同,但麦彭仁波切在抉择二无我的论典中说:执著相续的我和我所即人我执,对其他一切法的执著称为法我执。
定解宝灯论释 第8课讲记引麦彭仁波切抉择二无我论典
辨析
麦彭仁波切在《澄清宝珠论》中说:“是故证法无我之智是总体,证人无我之智乃是分体,也是相似智也。执法我是总无明,执人我是分无明,犹如总树与紫梗树也。”
定解宝灯论释 第9课讲记引麦彭《澄清宝珠论》:总别无明
龙树菩萨在《微尘证悟品》中也说:黄昏时对毒蛇的恐惧是人我执,对绳子的执著是法我执。
定解宝灯论释 第14课讲记引龙树《微尘证悟品》蛇绳喻
菩提心·修心《入菩萨行论》
定义
所谓法执,指除了人我以外,对外在器世界的物质、内在有情世界的心识所产生的一种执著。这种执著从凡夫地到十地菩萨末尾之间都有,凡夫地时非常粗大,一地以上越来越微细,但执著仍是存在的,它属于一种所知障。
入菩萨行论讲解171讲记释九品深入法无我
分类
法执分为粗法执、细法执。一、粗法执,包括遍计和俱生两部分:1)遍计粗法执:如小乘宗所许,无分微尘、无分刹那真实存在;2)俱生粗法执:执著器世界的柱子瓶子等物质,或者有情世界的各种心态。这两种法执都是粗大的执著。二、细执著,也包括遍计和俱生两部分:1)遍计细执著:经过教理的剖析,认为柱子瓶子等的色相在本体上存在;2)俱生细执著:没有经过教理的剖析,直接认为色法为主的法相存在。
入菩萨行论讲解171讲记分粗、细法执,各分遍计、俱生
辨析
世间上熙熙攘攘的芸芸众生,有些执著“我”,有些执著“法”,他们要么认为我存在(我执)、我的东西存在(我所执),要么执著瓶子、柱子、大山等(法执),其实这都是妄想分别,会给自己带来无边痛苦。
入菩萨行论讲解166讲记辨我执、我所执与法执
道次第·前行《大圆满前行》
定义
缘于相续执著人我,它的对境就是补特伽罗,其设施处是五蕴,执著法我的对境和法我实有就是法我执。
《前行备忘录》不共内前行 发殊胜菩提心《前行备忘录》人我执、法我执对举
辨析
声闻缘觉证悟了人无我,灭除粗大的法我执而断除了所断业和烦恼障,而并没有断除所知障和习气障。
《前行备忘录》不共内前行 皈依《前行备忘录》讲佛宝断证:声缘所断
道次第·前行《大乘道之根本·三殊胜略修法》
定义
认为我的三门与外器内情所摄的种种这些法,就如同见闻觉知行境中存在一样是成实的,这种执著是“法我执”。
大乘道之根本·三殊胜略修法讲解03本论:执三门与外器内情诸法成实
辨析
以前我们所说的人我执,是指将五蕴执著为我,而法我执是指执著外在的法,比如外面的人、外面的动物,甚至我的帽子、我的鞋子、我的身体,这些从某种意义上讲,虽然是我所执的对境,但其实也属于法我执。但在这里,列绕朗巴认为执著三门上有个“我”是人我执,有俱生和遍计两种,而认为身语意和内外的种种对境实有存在,就是法我执。
大乘道之根本·三殊胜略修法讲解03讲解:别处法我执指外法,本论指三门与内外境实有
在经论导读入行论·智慧品 › 法执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