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
又作得绳
俱舍《俱舍论》
定义
所谓的得绳是指所得之法对于补特伽罗来说能具有之物质。如果分析,则有新得与第二刹那以后持续的具得两种。
《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有部宗的观点
有部认为得绳应该是实有的,就像大象与货物之间的联系是绳子,出家人获得别解脱戒,所得之戒律与出家人之间有一种能够联系的实法,这就是得绳;若无得绳,出家人与戒律之间无有任何联系,这样出家人与戒律之间很容易脱离,所以他们认为中间一定要有一个得绳,如同货物不从大象背上掉下来是因为有绳子联系一样。
分类
所谓的得绳是指所得之法对于补特伽罗来说能具有之物质。如果分析,则有新得与第二刹那以后持续的具得两种。其中新得也有两种,一、未得新得:即以前从未曾得过之新得,如生起见道无漏的第一刹那时之得与得之得;二、失后新得:以前得过失毁后重新获得,诸如欲界的补特伽罗相续中生起禅定与无色地所摄的善法时,彼之得与得之得。具得也分两种:一、持续具得是指诸如彼等从第二刹那以后的得绳持续产生(分为未失新得之具得与失后新得之具得);二、本有之具得:诸凡夫未曾生起摧毁有顶烦恼的对治而本有的具得。(共五种)
《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有部得绳说:新得、具得各自的内部区分
诸家
十四不相应行中的得绳是有部宗很重要的一个观点,大乘虽然也承认得绳,但大乘所承认的得绳与有部宗的实有得绳完全不同。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有部与大乘所许得绳不同
上述均是有部宗的观点,经部宗以上只承认名相上的不相应行,对于实质性的不相应行并不承认。世亲论师认为,得和非得就像石女儿子一样,根本找不到一种实质性的法。
俱舍论讲解039经部以上与世亲论师不许实有
辨析
有部所承许的得绳,就像唯识宗认为的习气一样。
俱舍论讲解022讲记以唯识习气比有部得绳
中观《入中论》
诸家
针对这个问题,佛教各宗派有不同的观点,哪怕是有部宗也有各种说法:一部分认为业安住于“不失坏法”当中,待因缘逐渐具足时,依靠不失坏法而感受业果。这就好比我们借钱给他人时,对方写下的欠条,哪怕隔了很长时间,凭借这张欠条依然可以讨回借款;另一部分依《俱舍论》的观点,认为业依靠得绳而感果。
《入中论》讲解 第16课讲记论业住何处,述有部两说:不失坏法、得绳
这个道理我们前面刚刚讲过:在佛教的各宗派当中,对于业的载体,有些承许是得绳,有些主张是不失坏法,有些认为是实有的阿赖耶等等。但是按照中观应成派的见解,正因为业无有自性,或者说业并非自性而灭,所以并不需要这些实有的法作为载体,业因果的安立本身就非常合理。
《入中论》讲解 第17课讲记总述诸宗业的载体与应成派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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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āptiḥ प्राप्तिः ·'thob pa འཐོབ་པ་ 翻译名义大集 第 1985 条
- arjanam अर्जनम् ·sgrub pa སྒྲུབ་པ་ 翻译名义大集 第 7212 条
- āsādya आसाद्य ·brten nas sam phrad nas sam thob nas བརྟེན་ནས་སམ་ཕྲད་ནས་སམ་ཐོབ་ནས་ 翻译名义大集 第 7426 条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