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义慧剑 第10课 智诚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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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三页是这个《解义慧剑》。那么《解义慧剑》当中现在在讲这个,呃,今天是讲第二个科判嘛,是讲这个以何因比量。那么通过什么样的因来做比量,这个方面就对于这个因呢,做一个观察和这个认知,那么通过什么样的因来做比量呢?实际上应该做一个真因来进行这个比量。那么这个真因实际上有三相齐全的因,能够对于这个,啊,比量比较隐蔽的东西呢,可以就说是认知无误地了达。
一何能知何,即因比宗法, 同品异品遍,三相全无误。
那么首先呢,是讲它这个因,什么是因呢?啊,就是在这个,呃,颂词讲的“一何能知何即因”,那么这个就是因。那么通过,呃,什么样的一种这个,呃,法能够证成,呃,什么样的一种这个所立,就这样的。比如说呢,一——一何呢,依靠这个,啊,就是说烟之类的这个任何一个因,然后呢,能够推知,能够了知,啊,能知何,后面那个何字呢,就像火一样的,啊,火一样的这样一种任何一个所立。然后如果通过任何一个因能够证成或者能够了知任何一个所立,这个所立一般来讲都是一个隐蔽的法,啊,都是隐蔽的法。通过这样比较明显的因呢,来推知一个比较隐蔽的法。那么像这样的话,就说即因,这个就是所谓的因,那么这个因呢,就是一种根据,啊,一种能力,啊,就是这样的,它就是一何能知何,这个叫做因。
然后呢,“比宗法”,这个“比”字呢,也是讲这个因的意思。那么我们说这个要成为真因呢,它要三相齐全,三相齐全的时候呢,那么第一相,第一相呢,就说是这个宗法,那么宗法成立。那么宗法成立呢,就是比宗法,比宗法的意思就是说这个因在宗法上面必须要有,因在宗法上面必须要成立。所以说从这个方面讲,叫做比宗法的意思,就是三相当中第一相。
然后呢,“同品异品遍”,同品异品遍呢,主要是这个因和所立之间的,啊,进行观察的方式。那么就是说是这个,那么这样一种这个所立随着因的存在而有的话,这个方面就叫做这个同品遍。比如说这样一种,这个因在同品上面,在这个所立上面呢,它也具有同品遍。所以同品遍的缘故呢,啊,就是可以证成所立,从这个方面讲叫同品遍。异品遍呢,就是说是如果它的所立退失之后啊,那么它的这个因就会退失,所立退失了,因就退失,这个方面就叫做异品遍。
那么比如说呢,啊,就说是这个,呃,声是无常,所作性故呢,从这个方面去观察的时候,第一个呢,就是说宗法呢,就是这个因在它有法上面必须要证成,必须要存在,在宗法上必须要成立。所以说呢,这样一种这个“声是无常,所作性”,实际上声是声,可以说是一种所作性的,从这个角度呢,可以说是这个因在,呃,宗法上有。然后呢,就是说同品遍呢,如果說是这个,呃,这样一种,这个,也就是说这个所作性呢,它可以在所立上有,它可以在所立上成立,或者说所立上面的这个,呃,就是说这个无常呢,它就说是这个,它这个无常的所立呢,随着因可以存在的,所作性,啊,它就肯定是无常的。
那么如果是异品遍呢,如果它所立一退失之后,它的这个,它的因就会退失,比如说呢,所立退失,所立就是无常,如果它一倒转之后呢,啊,倒转之后这个,呃,无常就变成了常有。如果在一种这个所立变成常有之后,它的这个因也马上要倒转,它马上要变为非所作。那么从这个方面讲的时候呢,啊,就说是这个通过三相推理可以证成。
“三相全无误”,那么如果是三相齐全的话,无误,那么就可以说是无误能够证知所立,三相不齐全就没办法无误证知所立。所以说如果三相齐全呢,就可以无误证知所立,啊,这个方面就是说是由这样一种因来证成的。
那么下面再继续讲呢:
现量所抉择,因中能推测, 个别隐蔽分,依系证所立。 果因自性因,不可得相违, 破所破不可得,如是归三因。
那么“现量所抉择,因中能推测”呢,实际上呢,这个方面讲的是通过这个四种现量当中的任何一种,任何一种的话,它就能够,呃,任何一种呢,就能够就是所抉择的这样一种因当中,或者说是这个,呃,四种现量当中的任何一种呢,就可以抉择这个因当中可以能够推测,啊,通过现量,比如说你的根现量也可以,见到了这个烟,见到山上冒烟,然后就可以推知有火。这个方面就是通过这样一种这个现量所抉择的这个因当中,然后呢,能够推测个别隐蔽分,比如说山后面的火,这个叫做这个个别的隐蔽分。那么通过现量所见到这样一种山上的烟,那么就可以推知,啊,在山上肯定有火存在。那么这个火呢,我们是没看到的,但是呢,通过烟的存在可以推知这个隐蔽的这个火的存在,这个方面就是“因中能推测个别隐蔽分”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依系证所立”,那么依系呢,就是通过关系,通过相属,通过就是说相属来证成所立。那么相属呢,就是按照这个法称论师观点的话,就是两种,那么一个是这个,呃,同体相属,一个是彼生相属,那么就是这两种相属。那么通过这两种相属,可以证成这个所立,啊,可以把这个所立法,隐蔽分的这个所立法可以证成的。
那么下面就开始这个举这个例子,那么通过这样一种相属证成的所立呢,可以归在三因当中。
首先呢,是果因,那么首先是果因的话,是通过彼生相属,火和烟二者之间是因果关系,是彼生相属的。所以说通过这样一种,啊,就是说火的果这个烟来推知隐蔽分的火的存在,这个方面呢,就是通过二者之间的彼生相属的关系,然后呢证成。实际上呢,在这个山上绝对是有火存在的。这个方面呢,就是一种,这个,呃,就是说是彼生相属而证成的。
还有第二个是自性因。自性因呢是通过同体相属的方式来进行证成的。比如说呢,瓶子是无常,所作性故,那么就是说是这个瓶子无常、所作性呢,实际上是一个本体当中的三个侧面来进行观察的。那么无常呢,是比较隐蔽的,所作性呢,是比较,呃,就是说是这个能够现量见到的。比如说我们就是现量见到这个,呃,就是说这个陶工在做这个瓶子,那么就是他在操作,呃,正在做的时候呢,这个所作性我们可以见到,通过这个所作性,呃,这个现量的这个所作性呢,我们就可以推知,如果是所作性的法,绝对是无常的,这便是无常的法。
所以说从这个方面,就是自性。就是说所作和无常呢,它是一个法上面的三个侧面。实际上呢,就是说这个三个侧面,所以它是一个同性,它是一个自性的一种推理的方式,通过它上面具备了所作的这个性呢,来推知它本身的一个无常的自性。这个方面就是,自性因就是这样的。
然后下面讲这个不得,也就是不可得因。那么可现不可得因呢,这个方面就是观察的时候,主要是在某个地方运用可现不可得的因来建立无有所立的名言。比如说在这个《杂阿含》当中,举的例子就是:面前的此地无有瓶子,可现不可得之故。那么这个就叫做不得,也叫做不可得因。那么就是说,我们面前的这个地上面不存在瓶子,为什么呢?可现不可得之故。如果这样一种有的话,可以在我们的跟前现前,但是没有得到,没有得到的原因,我们可以肯定它前面的瓶子绝对是没有的。所以说这个方面就叫做不可得因。
那从这个方面呢,可以说是不得当中的——不得与相违得当中的不得,前面就是讲这个不得即不可得因。然后呢,就是说相违得,破所破不得。那么还有呢,就是通过相违可得的方式来进行破所破。通过违品可得的方式呢破所破,那么这个也叫做一种不可得因。那么这个量论释当中呢,就说:“东方无有冷处,强烈的大火蔓延之故。”那么就是说冷处的违品——大火蔓延,这个是我们现量见到的,我们现量可以见到大火蔓延。所以说呢,现量见到大火蔓延之后,它的违品得到了;它的违品得到之后呢,我们就说它的这样一种冷处是绝对没有的,这个冷处没有。所破,所破就是冷处。那么通过这样一种相违可得,破除这个所破的冷处,破所破呢,这个叫做不得,也叫做不可得因,就是这样进行分析的。
“如是归三因。”所以说呢,在运用这个论释的时候,可以归摄在果因、自性因和不可得因这三种真因当中,就可以觉知到这些隐蔽的事物。那今天讲到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