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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广解 第31 32课 智诚堪布

入行论广解 - 智诚堪布 辅导 · 第 25 课 / 共 187 课

《入菩萨行论》第31讲记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现在继续辅导《入菩萨行论》,前面所讲的内容主要是生起菩提心的加行、正行和后行。加行部分分两个科判,一个是“净化自相续”,另一个是“为利他而修心”。“净化自相续”的修法分八个部分,其内容我们已经学习完。当然,学习这八个部分所需要的时间很短,但关键是我们学习完之后,还要进一步深入,让修法变成自己内心的东西。

实际上《入菩萨行论》是寂天菩萨相续中流露出来的殊胜窍诀,寂天菩萨本身完全处于这样的状态中;上师给我们传讲时,也是上师智慧的自然流露;而现在我们要让《入行论》的教义变成自己的智慧、自己的修行境界,就要靠我们自己不断地串习,单单学习过是完全不足够的,必须还要长时间地思维,从而遣除错误的理解,巩固正确的认识,之后通过反复地观修,让法义融入自己的内心、心和法完全融为一味一体,只要我们一起心、一动念就是法义。

现在我们往往会有一种体会:在闻思法义的时候,会觉得法很殊胜,但是一旦放下书本,不再思维,法就好像跟自己没有关系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的心还是心,法还是法,二者没有完全融合在一起。思维法义时会有一点印象,但不思维的时候,或者被其他事情缠住时,就无法忆念正法,只会按照自己固有的思维模式去思考问题。

学习论典的目的,就是让我们按照菩萨行的思维方式去思维,按照菩萨行的行为去行持,但我们在做事的时候,往往是按照轮回的思维模式、轮回的行为去行持,无法按菩萨行的方式。当然并不是说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模式:一个轮回思维模式,一个菩萨行的思维模式。实际上我们在轮回中修行,就是要把随顺轮回的心态和行为,以菩萨行的方式进行庄严,在轮回中通过利他心、利他行来改变自己。真正通过长时间的观修,我们的心就会变成菩萨心,一起心动念都是利他的念头,这种效果要通过长时间修行之后才能够达到。

平时我们在学完佛法之后,往往会形成一种很大的落差,听法的时候好像自己应该成为一个菩萨,一旦遇到事情,就会觉得自己是个很糟糕的修行者,很容易出现情况。当然,作为一个初学者,这也是很正常的,但毕竟我们已经掌握了修法,应该慢慢地运用它向佛法所提到的境界去靠近。如果不努力,那么心永远是心、法永远是法,二者之间永远都是有距离的。

所以虽然“净化自相续”的部分学完了,但还需要进一步地巩固。修习佛法是生生世世的事情,乃至没有成就菩萨果位之前,这些修法都是要修持的。愿一切听闻《入行论》的道友都能够重视这部论典中的窍诀,并经常串习。

接下来宣讲加行当中的第二个科判:为利他而修心——为了利益众生而修持自己的心。修心分很多种,一种是为了自己能够生起出离心而修心:比如《开启修心门扉》《扎嘎山法》这一类的论著是阐释看破今世、舍弃今生的修心法要;另外,也有在看破今世而生起出离心的基础上,为了利他而修心;还有一部分是为了证悟空性而修心。

庚二(为利他而修心)分二:一、总说布施一切;二、别说布施身体。

为了利他而修心有很多种,此处主要是以布施为例,说明为利他而修心的方法,但实际上并不是只有布施才是利他。

辛一(总说布施一切)分二:一、所施;二、原因。

科判中讲,我们修持布施要将一切财富都布施给众生,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分别宣说了所布施和布施的原因。第一个所布施就是指布施的范畴:应当要布施一切。

壬一、所施:

为利有情故,不吝尽施舍,

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善。

首先,此处点出了菩萨是为了利益有情才做布施的。为什么呢?因为初学菩萨的利他心不深入,有时会忘失这一宗旨,所以寂天菩萨在论典中处处为我们点出核心所在:就是为了利益有情。

有时候我们的布施不是为了利他。在弥勒菩萨所造的《经庄严论》中提到,菩萨的布施远离两个企图:

第一、不是为了别人的报恩。现在有些人做了布施总是记着,觉得我今天帮助了你,以后当我落难时你就应该帮助我;或者我给你布施,你应该有所表示,至少要听到一声谢谢自己才满足。菩萨布施不会希求别人的一声感谢,也不是为了今世获得报恩,而凡夫众生容易为了希求回报而行布施。

第二、不是为了异熟果。初学者容易为了异熟果而布施。在佛经论典中,讲了很多今生布施后世得相应异熟果的公案,众生看了会很欢喜,会想尽量多做布施,因为果报很诱人、很殊胜,诚信因果的人就会去布施,这样对不对?也不能说不对。但是菩萨的发心更加清净,不是为了后世成熟异熟果而做布施,而是完全是为了利益众生。只要众生获得利益,自己是否得到今世的感恩、后世的果报都无所谓。那么果报是否会获得呢?当然会得到,只要做了布施一定会有殊胜的果报,这是绝对的。菩萨虽然不求,但不等于没有,而且菩萨因为不希求,后世得到的异熟果还会更殊胜,从因果不虚的角度来讲是肯定的。关键是菩萨并没有因为想要有所得而行布施,而是在一心利他的时候,果报顺便获得,对菩萨而言,得或不得无有差别,他就是为了利益众生,这就是“为利有情故”。同时也提醒我们:最好的布施心态是不求一切,真正为了众生去布施。我们可以慢慢地靠近这个目标。

“不吝”是指没有吝啬心。上师仁波切在宣讲《入行论》时多次提到:布施时不吝啬很重要!比如在某种场合中当众捐款的人,如果觉得众目睽睽之下面子上过不去,虽然很舍不得,但是迫于压力捐了一百元,实际上这样的布施带有吝啬心,就不能成为清净的布施。上师说,如果十元钱可以毫不吝啬地捐出来,那么就捐十元好了,经常性地捐十元,成为家常便饭后,就可以慢慢提高一个档次,捐二十元的感觉和捐十元差不多了,就捐二十元……逐渐、逐渐地打破我们的悭吝心,这样的布施会很有力量。而不能认为菩萨把头都布施了,我也应该如是随学,菩萨布施头颅是无有一丝悭吝之心的,与我们捐十元钱的心态相同,菩萨能够做得到的,我们不一定能做到。布施关键在于打破自己的悭吝心,而不是强调外在的行为。为了让别人看得起自己而布施,这种心态很有问题。布施,一方面让对方获得帮助,更关键的是在于打破自己的悭吝,让心逐渐成熟起来。此处“为利他而修心”主要是为了利他而打破悭吝心,这一点很重要。

“尽施舍”是布施境界的一个标准,是指没有悭吝地完全施舍,现在我们还不一定做得到。完全施舍什么呢?施舍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完全布施自己的受用;第二类,完全布施自己的身体;第三类,完全布施自己的三世一切善。

如果有必要将三类所施物进行排序,那么因为受用如钱财、用具、食物、衣服、房屋、车辆等等,这些受用与身体相比,我们对身体更为重视,所以受用相对较轻。一般来讲,受用也分为一般财富、重要财富、最重要的财富。但是,如果要在舍弃身体与舍弃受用之间做出选择,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会选择舍弃受用。比如说,大地震来了,虽然家里有很多值钱的古董等受用,但是如果不跑出去,身体肯定没有了,很多人都会选择逃命要紧,因为只要人还在,其他一切都可以重来。在此前提之下,受用是次要的,身体更重要,所以受用相对容易布施。

第二类是布施身体。我们对受用是很执著的,但是对受用的执著,不如执著身体的程度深。我们从小就执著身体,乃至死亡。我们为什么怕死呢?因为我们要舍弃身体了。因为对于身体的执著更深一些,所以当我们能够对布施受用不会有任何悭吝心时,就可以考虑身体的布施。

最后一类是布施一切善根。有时候我们会这样想:身体虽然很重要,但是舍弃了这一个身体,毕竟还有后世,也许通过今生的修法,我来世可以获得一个更好的身体,所以会认为只要有善根的支撑,今生当中舍弃身体还是可以接受的。当然,一般的世间人对身体、受用是很执著的,二者相比,身体更加重要;对于修行者而言,身体和善根相比,如果相信因果,他会觉得善根更重要。学习无常后我们知道,在死亡的时候,身体、财富都要舍弃,唯一能带走的就是业,当然带走善业是最好的。所以,对于深信因果的人,只要善根在,自己的未来就是光明的,所以他可以为了后世的安乐舍弃今生的身体。当然不修行的人,对于善根根本不相信,更不会在乎。修行人、菩萨深刻地了知善根的作用,但如果还没有达到很深的菩提心,对善根的执著会很大。所以,要打破悭吝,为了利益众生我们要把一切受用、身体乃至三世一切善根布施给众生。

以上宣讲了将自己的一切全部进行布施,这个所施的范围是很广的,从受用到身体,再到善根。受用属于身外之物,身体属于自身,善根是心上的法,当然真正的心不可能布施给众生,但心上的善根、习气、种子都布施了,包括了身心内外的一切,就已经没有剩下什么了,这就是所施当中布施一切的意思。

壬二、原因:

对所用的东西为什么要这样布施?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原因,找不到一个根据,我们就不愿意布施。如果不是因为对众生有帮助,谁都不愿真实去布施。世间人捐款的时候,或者觉得对人有所帮助,可以解除他们的痛苦,所以捐钱捐物;或者觉得捐款之后可以出名;或者觉得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究其原因都是由于看到了某种利益和必要才布施。作为一个凡夫修行者也一样,看到某种必要才真正愿意去布施,如果没有看到某种必要,即便强迫你去布施,那也是非常勉强的,没有真实意义。所以紧接着讲第二条:原因——为什么要把最贵重、最执著的东西布施给一切众生呢?必须要弄清楚原因,我们才能够真实地投入。

舍尽则脱苦,吾心成涅槃,

死时既须舍,何若生尽施。

此处讲了两个根据,第一、二句是第一个根据,第三、四句是第二个根据。

首先讲第一个根据,为什么这样做布施?“舍尽则脱苦,吾心成涅槃”。我们之所以漂流轮回感受痛苦,就是因为有执著,执著“我”就形成了我执,这就是轮回的大无明,是一切众生流转的根本因,其余的烦恼、恶业等一切轮回痛苦都是因为我执才得以显现。众生因为很执著自己身体的缘故,不愿因修行而令身体受苦,觉得身体比法更重要:在身体不受累的前提下可以学法,若受累就不愿学了。这就是因为对身体很执著,从而成为一个导致懒散的因。为什么有人要去杀生、偷盗呢?因为要解决吃饭、穿衣、买房子等问题,为了贪著身体造了很多业,原因何在?就是贪身。以此类推,很多痛苦都是因为执著而引发的。要脱苦就要放舍对这些法的执著,所以颂词中讲“舍尽则脱苦”。因为苦是由执著而来,所以如果要脱苦就必须要放弃对世间法的执著,能够放下多少就能够脱离多少,全部放舍就可以脱尽一切苦。如果我们放弃对世间法的执著,就会从不断追求物质的成败得失的痛苦当中解脱出来;如果我们完全舍弃对“我”的执著,就能从流转轮回的根本因“我执”上解脱出来。所以放弃一部分就脱离一部分的苦,如果舍尽了就脱离了一切苦。

接下来讲“吾心成涅槃”。既然远离了一切执著,心就寂灭了。从严格意义上讲,涅槃的意思就是圆寂,圆是指证得圆满功德,寂是指寂灭一切烦恼。我们不得解脱、感受痛苦,就是因为执著。如果能够放弃执著就会远离一切痛苦,这是圣者给我们开示的殊胜解脱之道。凡夫众生无法了知这一点,认为只有不放弃才能够享受,但这只是暂时的获得,实际上在紧紧抓住的过程中,会延伸出很多额外的烦恼,而且执著的过程本身也是痛苦的自性,所以要真正脱苦必须舍掉一切。如果执著受用就会引发由受用产生的痛苦;如果执著身体就会引发由身体产生的痛苦;如果执著善根就会引发执著善根而产生的痛苦。

执著善根的痛苦:比如说一个菩萨对自己的善根很执著,不愿意回向给众生,那么这个善根就不能引发广大的菩提心、菩萨行,从而导致他的心无法解脱,其本身是一种痛苦。苦包括苦苦、变苦、行苦,善根虽然是一种善法,但它仍然属于苦的范畴。论典当中将轮回分为两类:分段的生死轮回和细微的流转轮回,第二种就是因为没有断尽一切执著而引发的,所以如果不断尽对善根的执著,就无法真实获得菩萨道,因此必须把自己所执著的善根也舍掉,舍掉的最好方法就是将其布施给一切众生。这是一种放舍,它与罪犯被捉之后发誓以后不再犯法的放舍完全不同,菩萨放舍的是执著,但不等于不再造善根,菩萨还会为了利益一切有情不断地造善法,因为能利益自他的,除了善根之外绝无其他。所以舍弃的是利益自己而造善的错误想法,放舍还是打开心胸的一种修法。因此“舍尽则脱苦”,不管粗大还是细微的苦,惟有舍尽之后心才会觉悟,才会成为自他二利的佛陀。

以前因为不了知而痛苦,如今我们通过学习《入行论》知道了正确的方法,为什么不实践呢?我们应当逐渐习惯布施自己所执著的东西,通过放舍让自己的心获得解脱自在。当然不可能一步到位,突然间从执著很强的凡夫变成能够放舍一切的大菩萨,这是不现实的。首先要了知次第,再逐渐地修持放舍之道,先从财富受用开始,能够不悭吝地布施,逐渐让自己的心开放,习惯之后再逐渐布施身体、善根。

放舍的必要性第一个是“吾心成涅槃”。通过这样的修法可以让自己获得圆满觉悟之果,必要性相当大,所以应该修持布施,而且所施的物品一定是内外一切物。如果此时还有所保留,就会顾虑:把所有东西都布施了自己怎么办?如果这样,实际上还是无法从一切痛苦中脱离,因为有所保留就是有所执著,就会有痛苦。所以此处将所施安立为身心内外所有一切,因为这些东西就是引发我们执著的因,会进一步引发痛苦。

每个众生都想脱苦,如果真的想获得自在,就必须要放弃一切。当然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会很纠结,为什么呢?是因为没考虑到放舍能够带来的利益,或者没有对比执著带来的痛苦和放舍带来的安乐,对其因果没有真正去分析。我们的惯性思维是:如果要安乐就要牢牢抓住,比如外道修法抓住“我”不放,只要“我”在就可以修道,“我”就可以解脱;众生把钱抓住,认为只要有钱就可以获得安乐,心里才会踏实。如果放弃,就像一个人在海里面船沉了,此时死命抓住一块木板,他觉得那是救命稻草,只有牢牢抓住不放才会心安,让他把木板放掉是绝无可能的,这就是众生的心态。我们现在就处于这样的心态中,所以让我们舍弃财富、身体,会认为放舍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感觉处在危险的境地中没有安全感,所以众生修道很难与正法相应的原因就在这里。佛菩萨看在眼中,也是使用了很多方便,安排了三个无数劫的时间让众生去习惯能够放弃,最后舍尽了才能成佛,这是第一个必要。

第二个必要是“死时既须舍,何若生尽施”。为什么现在就要修布施呢?善根方面不用多说,身体和受用这两者,即便是牢牢地执著它舍不得放弃,但死亡到来的时候,谁都没办法带走自己的身体——哪怕是一根头发,谁都没办法带走自己的财富——哪怕一分钱、一根针,死的时候,一切身体和身外之物都要被迫舍弃。另外,被迫舍弃和主动舍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被迫放弃的时候,心存强烈的执著,心态很痛苦,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死时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手里还紧紧抓住执著的东西不放,因为执著,死时就会痛苦。按照中阴的教法,死的时候执著某些事物,神识很容易转到那上面而感受恶趣的身相,《极乐愿文大疏》当中这方面的公案很多。被迫放弃的时候,自己处在非常不情愿的心态中,有很深的贪念,会因此而引发很深的痛苦,贪著越大痛苦就越大。就好像世间上一对恋人,正在热恋的时候被拆散,会非常难受。所以,对世间法非常地执著,因为死亡而必须要放舍,这种不可抗的力量出现的时候,那种被迫分离的心态很痛苦。

“何若生尽施”:既然被迫放弃时如此痛苦,还不如现在主动放弃。怎么样主动放弃呢?就是布施给一切众生,因为只有用于利益众生才是最有价值的。或许有人认为还有很多放弃的方式:烧了、扔到水里等等。这样做自己不能用,其他人也不能用,虽然是放弃了,但效果不理想。既然放弃了,就可以给予众生,让众生享受财富而得到安乐,自己既解脱了执著,也积累了善根,各得其乐,何乐而不为呢?一方面,布施众生是最好的主动放弃的方式,另外,因为早已布施众生,早已主动放弃,心理有所准备,因此即便是死亡到来的时候,要和自己的财富、身体分离,也不会有任何痛苦。因此,主动放舍有很多利益。

死亡时都是要舍弃一切的,这些问题我们要经常思考,这样才会对一切看得比较淡,执著减轻痛苦也会减少。如果自己的痛苦少了,头脑会更清晰,可以生起智慧去深入法义。相反,如果每天都处在执著当中,智慧不清晰,那么看法本、打坐时都会出现世间上纷繁散乱的事情,又如何能深入法义呢?更不会懂得抉择圣人的解脱之道。如果主动地放舍,认为一切执著的对境可有可无,对财富受用没有很强的执著,这种心态就可以帮助自己得到一个清晰的思维,在此基础上才能深入法义,才能深入思维空性、思维因果,可以更加清晰地了知甚深的含义——而不是只在昏浊的大脑中,留下词句大概的印象,对其中甚深的含义、对解脱有什么必要和帮助完全不明白。所以,主动放舍能够帮助我们在学佛的过程中生起清净的智慧,了知这一道理之后,应当进一步开始修持放舍之道。

辛二(别说布施身体)分二:一、布施缘自己而造业之众生;二、回向成为利众之因。

壬一(布施缘自己而造业之众生)分二:一、无条件而布施;二、发愿成为利益之因。

此处宣讲布施身体。关于布施身体的问题,上师在宣讲布施的时候经常提到,佛陀在经典中也经常提。

佛经中讲要布施身体,是因为我们对身体的执著导致了轮回众多的痛苦,虽然布施身体很难做到,但必定还是要放弃。但是布施身体是属于一种比较成熟的修法,或者说比较高层次的修法,因此佛陀并没有要求初学的菩萨一开始就要做到根本不考虑自己,完全奉献给众生。

此处虽然讲到了布施身体的内容,但对于初学众生而言,佛并不开许、甚至不支持去布施身体,所以对这个问题我们不用感到害怕。因为初学者法义没有融入相续,对身体还是相当执著的,如果一开始就要把自己的头布施出去,那很多众生会觉得菩萨行不是自己能修的,有可能就退失了。佛的意思是等到自己的功德成熟之后,为了打破对身体的执著障碍,在因缘条件成熟的前提之下,可以布施身体,而不是现在就要布施,这个是我们的目标,将来要逐渐达到这样的境界。还没有到达这种很高的境界之前,我们可以按照颂词的教义相应地行持,首先从学习开始。

癸一、无条件而布施:

吾既将此身,随顺施有情,

一任彼欢喜,恒常打骂杀。

我既然把身体已经布施给了一切众生,任凭他们的高兴可以随意处置,可以恒常地打骂,甚至杀死。

此处的含义可以有很多解释,总的来说表达了什么含义呢?一个菩萨已经到达完全利他,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丝毫执著的境界。比如说释迦牟尼佛在因地做菩萨时,有些人要他的头,他就把头布施了。至于菩萨登地之后,倘若众生真要杀他,他是否随顺众生杀害,这是不一定的,不接受并不能说明菩萨还有执著,菩萨并不是只要到达了能够布施头的境界,不管是谁来打骂杀都应完全接受,为什么呢?因为菩萨对身体没有任何的耽著,在某种因缘条件之下,他可以让众生打骂杀害,这个毫无疑问。如果这样的方式对众生最有利益,他就会以此来利益众生,但如果这个方式对众生并没有利益,他可能就不会这样做。所以判断是否是菩萨的标准,并不是杀他而他不还手,不能够通过外在的行为作为判断的依据。菩萨肯定有这样的境界,但有时候,他如果被杀害,则会中断对其他很多众生的利益,因缘时机还不成熟是不能这样做的。菩萨做一件事情,都会考虑是否能最大程度地利益众生,所以即使到达这样的境界,具备这样的能力,但是否一切场合他都会这样做呢?不一定,因为这需要观待时机是否成熟。

这个颂词的意义对我们凡夫人而言境界很高,但是我们不能认为境界太高了,就和自己无关。虽然我们做不到“一任彼欢喜,恒常打骂杀”,但至少能够有效地遏止住自己的嗔恚心。凡夫人有惯性的思维,如果别人打我,我就要打他;骂我,我就要骂他;杀我或我的亲人,就要杀人偿命,今生杀不了你,发愿后世也要报仇。所以凡夫人的思维没有一点忍耐心,完全随自己的习气处理问题。现在我们学习了这个颂词,虽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么高的标准,但是至少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能够合理思维,不会像最初完全未调心之时,产生强烈的报复心态。按照自身不同境界来观待这个颂词,也会得到很大的启发,如果学习佛法多年修行有素,完全不起嗔心的境界也可以达到。

我们完全把身体布施给众生,有时候是表现为安忍打骂杀,但更多的情况则是像上师那样,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利益众生上,没有为自己的事利用身体,相当于已经把身体布施给了众生,这也是一种完全的布施。我们修行的时候,时常有一些私心杂念,用自己的身体做一些自己的事情。但菩萨相续中充满了慈悲心、菩提心,用自己的身体恒常性地利益众生,这也是布施身体的一种方式。这里表达的境界主要是菩萨完全无条件、不求回报,也不为自己的异熟果报,众生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他都是一心一意地利益众生,这个心非常的清净、伟大。有时候,我们做微少布施都会想方设法让别人知道,但菩萨只要能利益众生,别人是否知道他并不在乎。所以我们要将自己的心逐渐调整到这样无条件布施的状态中,这是很关键的。

纵人戏我身,侵侮并讥讽,

吾身既已施,云何复珍惜?

纵然有人戏弄我,乃至侵犯我、侮辱我、欺负我,我的身体既然已经布施给众生了,为什么现在又开始珍惜自己的身体了呢?这是不应该的。

世间人如果没学菩萨道,遇到别人戏弄自己,骑在自己身上,经常欺负自己等情况,有能力的人会反抗,没有能力的人会记恨在心,受到别人的挖苦也会反唇相讥。凡夫人认为他人不能对自己侮辱伤害,表现出对身体的强烈执著。菩萨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他要放弃的就是对身体的执著,为了利益众生而布施身体,身体就不再属于自己而属于众生了,众生要戏弄,也是戏弄众生的身体;要侮辱,也是侮辱众生的身体;要讥讽,也是讥讽众生的身体,按理来讲已经和自己没有关系了。比如,把一个钟布施给张三之后,这个钟就不再属于我,张三要把这个钟卖掉或者收藏,砸坏还是诅咒,我有什么可珍惜的呢?别人对这个钟如何侮辱已经与我无关。有人会想,如果是一个钟布施出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他折磨钟还是赞叹钟是他的事,好像可以忍受,但身体不一样,身体和我的心是连在一起的,骂我打我,我的心都能了知,似乎很难忍受。但实际上这也是习惯的问题,本来心和身并不是真正的一体,只是我们习惯于把身体执著为心,心执著为身体,好像二者是一体的。如果长期修习,把身体布施给众生,会真正达到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众生的境界,所以任其打骂都可以忍受。我们如果没有长时间滴去习惯菩萨行的修法,就会觉得非常难,几乎无法做到。但这里强调的是串习,最终也能达到不再执著身体的境界。

当然我们再再地强调,这个境界非常高,原因是什么呢?

一方面,刚学菩萨道的人有一种冲动想要布施身体——把自己手砍下来布施,乃至捐献内脏、眼睛,但这种行为我们并不赞成,因为热血沸腾做的事情,很多时候是缺乏考虑的,如果认为菩萨行要求这样做,自己也一定要这样做,根本不考虑自己是什么样的境界,也不考虑做完之后会不会后悔,结果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的肾脏少了一个,手又缺了一只,觉得非常不值得产生了后悔心,按照佛法的观点,后悔心是毁坏善根的四种因之一,可以说事情就白做了,没有得到善根,而且自己受到了伤害,还有可能因为这个因缘对法退失信心,可谓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也需要遮止另一种心态——认为菩萨行境界太高,自己是永远做不到的,一开始就放弃了。这两个极端都要避免,所以这样布施的标准很高,并不要求所有人一开始都能做到,但是我们可以一点点地去实践,到一定阶段就能达到菩萨的境界。在《入中论》等经论当中,月称论师等圣者也向我们保证,到达能够布施身体的境界,如是布施是不会有丝毫痛苦的。虽然我们现在布施会有痛苦,打骂杀会有感受,但是当我们修行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可以完全把身体无有悭吝的布施,并且身体不会痛苦,心也不会有痛苦的感受,那时再布施身体就顺理成章,自然就会去做。现在我们通过学习,把颂词的意义结合自己当下的境界,调整自己的心使其慢慢适应,这是颂词的含义之一。

一切无害业,令身尽顺受。

对众生没有暂时或究竟伤害的一切业,不管是打我、骂我,我的身体都可以随顺,都可以忍受。但不要使用我的身体去杀生、偷盗等,做非法的事。除此之外,对众生没有伤害的所有业,身体都可以承受。

有人会想,众生对发了菩提心的菩萨打骂乃至杀害,如前面第一品中所说,会有很大的罪业,怎么可以说只要不造杀生、偷盗的业都可以随顺呢?

此处可以这样分析:菩萨在利大于弊的前提下,为提升自己的修行境界,超越自己的执著,并且众生伤害他的事实不可避免的时候,他会承担这个伤害。通过布施自己的头、身体,或者安忍别人的打骂杀,能让自己的修行上升一个台阶。

另一种情况,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前世的因缘成熟、无法回避的时候,众生伤害他,他会发愿通过这种方式和众生结缘,并成为未来度化他的因缘。菩萨会衡量,虽然会有伤害,但总体来讲是利大于弊的。所以,菩萨从不会做真正伤害众生的事情,即便是当下好像伤害了众生,但究竟来讲都会通过这个因缘去帮助众生,或者成为对方安乐的因缘,或者成为自己修行的助缘。除此之外,不可能不管对自他是否有利,随随便便就随顺众生,因此杀生等恶业是不会去做的,随顺也有一定的方式和界限。

本课就到这里。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其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

《入菩萨行论》第32讲记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癸二(发愿成为利益之因)分二:一、总说;二、别说。

这个发愿是让自己能够成为利益一切有情的因。那么,如何成为利益众生的因呢?

子一、总说:

愿彼缘我者,悉获众利益。

只要缘于我的一切有情,都能获得一切利益。这样的发愿涵盖了很广的范围,是通过善心、菩提心的力量来利益有情,这是菩萨的发愿,愿力非常大。

“愿彼缘我者”包括什么呢?包括一切见闻忆触我的众生,以及我见闻忆触的一切众生。如前分析:我看到了对方,他和我有缘;有时我没有看到对方,对方看到我了,也和我有缘;我的声音被其他众生听到了,也和我有缘;其他众生在心里想我,也和我有缘;或者接触到我,我没有发觉,也和我有缘。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愿彼缘我者,悉获众利益”。愿他们都能获得一切利益,这就是菩萨的发愿,愿自己成为利益众生之因。发了广大之愿后,自己就缘着目标去修行,去真实利益有缘的众生。

我们发愿的对境常常有所局限,只是那些和自己结过善缘或恶缘的众生,但实际上还有很多众生与我有缘:如走到大街上,一眼就可以看到很多众生,或是自己被很多众生看到。所以,不管我们知道或不知道,在前生、今世乃至来世,一切有情都通过种种方式和我结缘了,因此我们要发愿利益一切众生,愿自己能够成为利益众生的因。应该这样从总的方面发愿。

子二(别说)分二:一、回向意乐具义;二、回向行为具义。

意乐就是发心,第一是发心要具义,第二是行为要具有真实的意义。

丑一、回向意乐具义:

若人因见我,生起信憎心,

愿彼恒成为,成办众利因。

回向众生不管缘我是什么发心,都能够成为得到救度的因缘。如果有人因为见到我或者听到我,生起信心或不信,乃至生起了憎恨心、嫉妒心、讨厌心,无论怎样,愿其发心恒时成为成办一切众利的因。

清楚颂词的含义之后要经常观修。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是以打坐的方式,反复思维这些颂词的意义。打坐时,心很静、很专注,反复思维力量会很强,下座后就能够保持这种发心,其连续性、坚固度完全不同于泛泛了知。倘若只是听一遍就满足了,知道修法很殊胜,之后却不去思维串习,那么对我们的心就不会起到调伏的作用。

一般人都很在乎他人对自己的态度,比如:听说某人对自己有信心就很高兴;听说某人对自己非常嫉妒就会产生反感,不会从善法方面去发愿回向。现在我们要按照菩萨的做法、菩萨的轨则去发愿,不管这些人在见闻忆触我之后,产生信心或不好的心,我都回向愿他们解脱,获得一切利益。因为:众生如果不缘我而生起信心或厌恶心,他就没有和我结上缘,没结上缘,我就很难直接利益他。虽然我的发心是缘一切众生,但是在所有众生中,这些众生出来了,对我具有某种强烈的心态,这说明在所有和我有缘的众生中,在所有我要度化的众生中,他们和我有更近的特殊因缘。既然如此,那我就更要对他们发菩提心,更要发愿这些众生早日成就,在因缘成熟的时候,提前度化他们。

佛陀在因地修行发菩提心的时候,虽然是针对所有众生而发心,但有一些众生首先对佛生起了信心,在佛面前发愿:您成佛的时候请度化我!所以他们成为较早得度的弟子;还有一些众生,对佛陀在因地的修行总是制造违缘,阻碍菩萨修行,菩萨也发愿度化他们。如忍辱仙人(释迦牟尼佛因地)被歌利王割截身体时发愿:今生你用刀剑割截我的身体,后世我要用智慧宝剑割截你的烦恼。如是发愿之后,虽然当时歌利王对菩萨如此伤害,但在后世却最早为佛所度(歌利王就是后来的憍陈如尊者)。所以,虽然菩萨发愿度一切众生,但那些缘菩萨生起强烈信心或嗔心的众生,属于具有特殊因缘,特殊因缘应特殊度化,早一天和菩萨结缘就早一天得度,这是肯定的。当然,菩萨不是只管这些众生,不管其他众生,而是在总发愿当中,这类人具有特殊度化的因缘。所以,我们在发愿的时候,“愿彼恒成为,成办众生利因”。

丑二、回向行为具义:

愿彼毁我者,及余害我者,

乃至辱我者,皆具菩提缘。

回向愿众生对待我的行为具有大义。

“愿彼毁我者”:毁就是诋毁,不是心和意乐的行为,而是属于语言的造作。愿这些通过语言诋毁我的众生具有菩提缘,还有其他使用各种方式伤害我、污辱我的众生,皆具菩提缘。

如果不懂得修行,讥毁我的人、污辱我的人、害我的人,都可能成为我发恶愿的对象,成为未来互相伤害的因缘,但当我们懂得回向行为具义的道理之后,一切恶缘都可以成为利益自他的菩提因。轮回中,这些因缘是不缺的——只要在轮回中,就会遇到诋毁、伤害、污辱自己的人。如果自己是具有这样意乐的菩萨,遇到一个人诋毁我,那么就“皆具菩提缘”,就发愿愿他和我具有菩提因缘;遇到一百个人同时辱骂我,我也这样作意,那么就有一百个人和我具有菩提因缘。如果能这样,我们为什么要害怕别人诋毁呢?为什么要害怕别人害我呢?这就是菩萨的想法,真的很清净、很伟大。我们要学菩萨行,就要学习这样的行为。

而且这种观修也能饶益自他,如果没有如是观修,自己被别人伤害了就会很郁闷,整天想“他为什么伤害我?为什么偏偏这样伤害我?”沉溺其中不能自拨。这样想有什么用呢?除了增长怨恨和加深痛苦之外,没什么用。与其这样,还不如行持菩萨行,主动去面对、化解这个仇怨,主动去利益害自己的众生,愿他们都能成为我修行的助缘、成为我度化的对象。这样主动积极地面对,违缘便不成为其违缘了。伤害我反而成为我修行的对象、度化的对象,如果自己的心真正能够安住于这种状态,怎么会成为违缘呢?能这样做,我们是不会害怕娑婆世界有这么多伤害者的。

修习佛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很多人都想尽快地从轮回中、从这个娑婆世界中获得解脱。为什么呢?因为这里阻碍解脱的人太多,伤害的因缘太多,恶人太多,如何如何糟糕。我们并不是说求解脱不好,求往生极乐世界不好,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在我们还没有往生之前,这些事情亦无法避免,只要在轮回当中,就会有这些事情。那么,何不把这个颂词活用呢?为了利益众生,极乐世界我们肯定是要去的,但在往生之前,轮回中仍然无法避免这些伤害、污辱的发生,届时,我们就可以运用颂词以菩萨的心去面对:愿伤害我的人皆具菩提缘,辱骂我的人皆具菩提缘,愿对我做种种行为的众生都具菩提缘。当然,种种行为并不单单指恶行,还包括善行,颂词只举了恶行。既然伤害我的众生我都愿他成就,那么帮助过我、接济过我的很多众生,也应该让他们成就,愿他们皆具菩提缘。

有时,对于帮助我们的众生,我们愿意他们成佛;对于伤害自己或伤害自己施主的众生,我们却不愿意他们解脱,这是不对的。所以,了知了菩萨和众生想法的不同之后,我们就要逐渐抛弃那些已养成的、固有的、凡夫人的轮回思维模式,慢慢靠近菩萨的思维方式和解脱的思维方式,要以菩萨这种无偏袒的利益之心去帮助众生,这样的行为便具有真正的大义。

壬二、回向成为利众之因:

路人无怙依,愿为彼引导,

并作渡者舟,船筏与桥梁。

这是回向成为利众之因,愿自己能够成为利益众生的一种因缘。“路人无怙依,愿为彼引导”:当众生因为谋生、旅游或其他各种原由出门在外的时候,假如他们没有怙主和依靠,我愿成为他们的引导者。这个引导者,不仅可以理解为迷途中的指路人,还可以理解为古印度的商主,商主不单是指路人,而且尤善关心商人,乃至帮助他们取得珍宝为止(之前我们大概讲过商主大海取宝的故事)。

“并作渡者舟,船筏与桥梁”:因众生的业力使然,世界上形成了很多江河湖海、沟渠等等,没有船很难通过。菩萨发愿:在这些环境中自己变成渡船、桥梁。有时人们在荒野中想过河,但长时间没有桥或船,只有一直走下去,非常痛苦。

我看过一本书,里面记载了一个精彩的故事:几个修行者从甘地神山朝圣归来,去时经过的小河因夏季的大雨已变得又宽又深,无法通过,他们只好一直沿着河走,希望找到桥梁或度船。几天下来,身上的糌粑、酥油都吃完了,后来找到了一具即将腐烂的动物尸体,又坚持了几天,最后实在走不动了,他们商量:如果谁先死了,其他人可以吃他的肉。其中一个喇嘛说:你们要吃我可以,但我不吃你们的肉。困境之中,他们开始以最大的信心祈祷平时所供养的护法,结果奇迹发生了:汹涌的河流突然断开了,一条路从河中间显露出来,两侧河水壁立,而且还在不断抖动。他们又惊又喜,急忙冲过去,刚通过水流就闭合了,恢复了以前的形状。

这则公案一方面说明了信心和三宝的加持力不可思议,另一方面也说明,如果找不到渡船或桥梁,有时会将人置于人吃人的绝境。所以,菩萨发愿在这些环境中,变成渡船或者连接两岸的桥梁以利益众生。

菩萨发愿变成利益众生之因,意义是非常深远的,不仅能够在当下利益众生,而且通过菩萨的愿力连接,可以成为众生未来的解脱之因。由于这些桥梁、渡船是菩萨的愿力所化现的,所以,众生只要踏上这座桥、登上这条舟就和菩萨结缘了,随着因缘越来越深,乃至逐渐获得解脱。

求岛即成岛,欲灯化为灯,

觅床变作床,凡需仆从者,

我愿成彼仆。

在大海中长时间航行的人会很疲累,很想有个小岛可以休整,菩萨就如其所愿变成岛屿;众生在黑暗中会感到恐怖,很多事情也做不了,很想得到光明,菩萨就在他们面前化为灯:“欲灯化为灯”——像油灯、火把、蜡烛、电灯……这些照明工具,都可以说是菩萨的愿力所化现的。

“觅床变作床”:床是众生休息必不可少的用具。《俱舍论》中讲,众生的身体是由地、水、火、风四大种组成的,有些大种必须要通过吃饭才能补充;有些需要沐浴才能维持;有些必须要通过休息、睡觉才能得以恢复,这些都是众生资生的因缘。比如:没有床就不能好好休息,在地上睡觉可能会受湿气生病。我们也有体会:不管是干活、走路、工作或者旅游,身体很劳累了,晚上躺在床上就很舒服,一下子就轻松了。床也能够帮助、利益众生,是众生资生的一种重要工具,所以说“觅床变作床”。

“凡需仆从者,我愿成彼仆。”:需要仆人的众生,我愿变成他们的仆人以利益他们。菩萨发的愿远远超胜一般人,这种境界世间人很难想象。世间人帮助众生,可以去捐款、去修学校或做其他事情,但是去做一般人的仆人任其使唤,很多人就做不到。而菩萨不同,只要对众生有利益,可以成为仆人任其使唤,很高兴地为这个众生服务。如前所述,菩萨这样发愿有两个原因:一方面,做仆人可以让众生得到安乐;另一方面,菩萨以此方式和众生结了善缘,会成为度化众生的因。

菩萨利益众生的方式不拘一格,《四百论》中讲过:“或作彼弟子,或作彼侍者”。毫无疑问,有时菩萨利益众生是上师的身份,作为师长去调化众生,但有时菩萨也显现为弟子的身份,因为上师有可能是凡夫。只要对众生有利,菩萨为了利益众生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能够帮助众生、引导众生,什么方法都可以使用。宗喀巴大师在《事师五十颂》中有个赞叹文殊菩萨的颂词:“常在一切上,然为众生仆”。什么叫“常在一切上”?文殊菩萨可是千佛之师,一切佛的上师,这么高贵的身份,可他还愿为众生的仆人,说明他没有高低贵贱的分别心,没有“我是高高在上的、我绝对不能做低下的事情”的想法。

通过修行,我们虽不能够马上发愿去做别人的仆人,但至少也能让我们这颗高傲的心谦卑一点。如在团体中,我是个负责人或领导,下级的事情自己就不愿做,或我是学佛的,其他事情我不做.只做佛教的事情。觉得自己处于某种高位之后呢,有些事情就不能做了。实际上我们忘记了:当我们产生傲慢心的时候,我们离解脱道就远了;当我们产生谦卑心的时候,才靠近了解脱道。很多教言中讲:藏地春天来临的时候,最先发芽的草地是低洼的地方,越低的地方越早发芽。同样,越处于一种谦卑的状态,就越容易产生功德的苗芽。

我们就是个大凡夫而已,烦恼一大堆,所以我们根本就没有资格傲慢。但众生就是无明,一点点功德就放大,觉得自己了不起,开始看不起别人。实际上我们本来是什么呢?本来是个具有很多烦恼的凡夫,本身应该处于谦卑的状态。是凡夫就应处于凡夫的位置去思维,不要站在修行者或修行很好者的位置去思维,更不要自认为圣者去思维。我们是凡夫,我们具有烦恼,就应该很谦卑,就应该恭敬众生,就应该去为众生服务。如果经常这样思维,那么我们就不会有傲慢而且可以积累很多资粮。

如果我们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人,虽能做一些事情,但就不会做所有事情:这个事情和我身份相符我才做,这个事情和我身份不相符我不做。菩萨如果处在这样的心态中,觉得自己是个很高的人,某些事可做、某些事不可做,这些善法可以做、那些善法不能做,那么就会丧失很多修善法的机会。

当我们把自己的身段放到最低的时候,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所有的善法都可以做。如果这样,一方面心态很正确,一方面能做的善法更多了。比如社会底层的人,为了挣钱糊口,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最脏最累的活都会干。但是所谓的白领、成功人士,在这世界上的所有事业中,他们能做的就不多。我们要说明什么问题呢?要说明的就是:如果我们想要得到功德,就应把我们的心态等同于社会底层的人——我们就是凡夫,可以做的事非常多,只要能够得到善根,什么善法都可以做。而不要把自己刻意放到一个很高的虚空中,这样会损失很多善法,迷失自己的平常心,这是非常不对的。虽然我们还暂时不能做到像文殊菩萨和圣者那样,马上去做别人的奴仆,但是通过学习颂词,也可以让我们的心逐渐变得谦虚,不会过于傲慢。

今天的课程就讲到这里,请大家以菩提心摄受,为了利益一切有情,把今天讲闻佛法的善根以及其他全部善根回向一切众生,愿一切众生暂时离苦得乐,究竟往生极乐世界,成就殊胜的佛果!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其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