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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地运用法尔理也不合理

第094课 · 连讲 4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己二 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 › 庚二 分析彼世俗之自性而宣说 › 辛一 显现许无欺而存在 › 壬二 以何因而显现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壬二 以何因而显现之理

第094课辨析连讲 1/4

在名言中,对因、果、本体三者分别用作用理、观待理和法尔理进行观察,另外还有证成理

整理观察体因果:胜义中用金刚屑因、离一多因、缘起因,名言中用作用、观待、法尔、证成四理

作用理(属四理)·讲此法 观待理(属四理)·讲此法 法尔理(属四理)·讲此法 证成理(属四理)·讲此法

量界、限定胜义中、名言中

例秤杆(教学例)、尺子(教学例)、青稞(举例)、麦子(举例)

名相作用理、观待理、法尔理、证成理(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2 段)

在衡量任何一个物体时,可以从它的本体、因、果三个方面进行观察,比如在胜义中,对某一事物的因、果、本体,可以通过金刚屑因、离一多因、缘起因等进行观察;在名言中,对因、果、本体三者分别用作用理、观待理和法尔理进行观察,另外还有证成理,这四种理是抉择任何一个法必不可少的一种真理。就如同称量某一个物品的时候,没有秤杆是不行的;要量布的时候没有尺子不行一样。观察因和果所摄的一切万法时,必须依靠上述几种量。 原段 ›

那么,第一个作用理是怎样的呢?这是从因来讲的。依靠因的作用必定会产生它的果,就叫做作用理。比如青稞或者麦子,依靠它的因———种子的作用力,可以产生后面的果实,因此称之为作用理。什么是观待理呢?所产生的绿色苗芽,必须观待或依赖于它的因,这叫做观待理。所谓的法尔理,就是依靠因一定会产生果,果必定要观待它的因,这就是事物的一种本性或者规律。上述抉择因、果、体三者的道理极其合理,就叫做证成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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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4课辨析连讲 2/4

一切理归根到底的落脚点就是法尔理

整理证成理分现量、比量(含教量);比量根于现量,现量最终归于法尔理

证成理(属四理)·讲此法 法尔理(属四理)·讲此法

量界、限定暂时、未经观察、最究竟的胜义量、名言中详细观察

所用量现量与比量:现量(讲此法)、比量(讲此法) 教量:教量(讲此法)

山后有火 · 本方 · 教学例 · 比量

有法
山后
所立
有火
因
山上在冒烟的缘故

例见到烟(教学例)、前世后世(举例)、柱子(举例)、火为热性(教学例)

名相现量、比量(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5 段)

对于果是否依靠因、因不具足作用能否生果等外境上的增益全部遣除以后,对事物本体毫不颠倒地进行遮破与建立,这就叫做证成理。对证成理如果再细分,则有衡量明显部分的现量,比如眼睛见到色法、耳朵听到声音等;衡量隐蔽部分的比量,这也包括衡量极其隐蔽部分的教量,因为以现量无法见到、推理无法证实的部分,唯有依靠佛陀所说的语言方能推断。 原段 ›

所谓的比量也是依靠推断隐蔽部分具有的理由而以量来确定的,比如山后所立有火,为什么呢?因山上在冒烟的缘故。以见到烟作为理由,以此推出山后见不到的地方具有热性的火。这就是以量来确定。所以,前面也讲过,比量的根源就是现量,现量的根源就是自证。 原段 ›

比量必须以量来确定,以什么量来确定呢?应该以现量来确定。比如前世后世存在,这一点通过现量成立还是比量成立?对于前世和后世虽然无法现量见到,但以比量推理可以成立。什么样的推理呢?需要依靠教量。释迦牟尼佛在真实了义的经典中说:人有前世后世。这样的教量为什么会成为量呢?因为释迦牟尼佛宣说的所有语言,我们可以现量见到全部是正确无误的,以这一现量作为依据,通过可靠的教量来证明前世后世存在,这就是非常完整的推断。 原段 ›

所谓的现量实际也可以归属到法尔理当中,比如“山后有火,见到烟子的缘故”,见到烟为什么成为正量呢?事物的本性即是如此。当然,前面也讲了,以最究竟的胜义量来解释时,现量并不是真正的量;在名言中详细观察,现量也是不能成立的。但是暂时来说,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以眼识作为标准可以成为正量,比如在一定的距离之内,眼睛可以清晰见到眼前的法,这就是人们共同的业感现前,这一点从因明来讲称之为现量。所以,现量到最后仍需纳入到法尔理当中,也就是说,眼睛见到柱子无须其他理由,只是境和有境在一个阶段内起到如是作用,由此人们称其为现量。 原段 ›

以因的作用可以产生果或者果必须观待因的道理,实际是有实法的一种自然本性或自然规律,由此可知,一切理归根到底的落脚点就是法尔理。这时,我们无需再建立其他理由,就像火为热性的理由无可言说一样。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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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4课辨析连讲 3/4

过分地运用法尔理也不合理

整理法尔理的界限:火之热性只是对大多数众生名言量的暂时标准;过用则落顺世外道「一切自然生」

法尔理(属四理)·讲此法

对比顺世外道引证荣索班智达

量界、限定暂时、名言量

过用法尔理应成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认为任何一种现象都是法性、自然规律,这也是一种极端的说法。这样一来,导致你不得不承认顺世外道的观点

例火鼠(教学例)、火的热性(举例)

原段(3 段)

当然,这也是从暂时众生业感现前的角度来讲,不然,现在人类中所谓的火对天人来说不一定是热性;对依靠火来生存的火鼠来说,也不一定是燃烧性。正如《定解宝灯论》以及佛经所讲:观待每一道众生,都有一种暂时的所见境和能衡量的正量。 原段 ›

在这里分析量的时候,首先一定要了知它的界限,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六道众生并不存在一个真正的量,比如地狱众生承认、饿鬼不承认,饿鬼承认、天人不承认甚至单单从人来讲,有些人现量感受美妙的对境,其他人不一定承认。所以,真正的标准和正量无法找到,只是从暂时的角度来讲可以称为量。 原段 ›

荣索班智达在《入大乘论》中也说:过分地运用法尔理也不合理。应成如果认为任何一种现象都是法性、自然规律,这也是一种极端的说法。这样一来,导致你不得不承认顺世外道的观点,然后说一切都是自然产生的,这是极其不合理的。大家在有关现量和比量的问题上,只要推断至法尔理就可以了,不必再进一步去推断,就像了知火的热性属于法尔本性之后,不必再追究火为热性的理由。但是,火的热性是不是永远究竟呢?也不是。对大多数众生的名言量而言,火的热性只是暂时的一种标准或正量而已。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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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4课立论辨析连讲 4/4要连上下读节选

胜义量与名言量兼而有之、不相脱离,方能完全通达有实法之正相

整理法尔理即事势理:名言中火性热以名言事势理成立,胜义中火体空以胜义事势理成立;胜义量与名言量不相脱离才通达有实法正相,单独一者做不到;凡夫只能轮番显现,圣者通达现空双运

量界、限定名言中、胜义中

例火的本性是热性(举例)、柱子(举例)

原段(6 段,节选)

这种符合有实法自然本性的法尔理,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事势理。麦彭仁波切在总义中也说过:名言中以名言的事势理成立,胜义中以胜义的事势理成立。以事势理成立的一切法,是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依靠事势理,可以准确无误地衡量有实法的正相,因而说此理是不被他夺、颠扑不破之义。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名言中,火的本性是热性,在人类为主的众生面前是不可否认的,这就是以名言的事势理或法尔理来成立;在胜义中进行观察时,火的本体是空性,最究竟的胜义谛来讲是远离一切戏论的,这是以胜义的事势理来成立。因此,胜义量与名言量兼而有之、不相脱离,方能完全通达有实法之正相,而依靠单独的胜义量或世俗量任一者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原段 ›

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及其他教言中都讲到:作为凡夫人,以中观胜义量进行观察时,将一切有实法全部抉择为空性,在这种境界中没有显现;名言量抉择的时候,一切万法都是存在的,这时根本得不出空性的境界,所谓的现空双运只能以轮番的方式次第显现。到了圣者果位方可通达不可思议的境界,了知一切万法现空双运的道理。 原段 ›

本论当中以离一多因观察时,柱子一丝一毫也不可能存在,所谓的空性可以在我们心中浮现,但柱子的显现部分根本现不出来;依靠名言量观察时,不可否认的因果规律或柱子的本体完全可以显现,空性却根本得不到。作为初学者,尤其刚刚闻思中观的人来讲,显现的时候空性不存在,空性的时候显现不存在,二者是互相矛盾的。但真正对现空无二的道理不断学习、串修之后,到一定程度自然而然会通达,这时就像见到水月,现即是空、空即是现的境界可以顿时在我们相续中现前。 原段 ›

此处也讲到,胜义量与世俗量是不能脱离的,如果缺少了胜义量,所谓的空性就没办法抉择;缺少了世俗量,显现就没办法抉择。由于一切事物的本体就是显现和空性双运的,所以说,胜义中依靠龙猛菩萨为主的中观理来抉择,世俗中依靠静命论师以及唯识宗的观点抉择的原因就是这样。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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