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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花布上虽然黑色多一点、白色少一点、蓝色特别少,识仍然会在同一时间内全部见到

第066课 · 连讲 4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卯二 破外道之观点 › 辰二 别破各自之观点 › 巳三 破数论派之观点〖说明数论派识为实一不可能〗 › 午二 破遣过之答复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午一 宣说破斥

第066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4节选

所缘是三,能缘的心识也应该是三

整理破数论派:境具三德,取境之识不能是实有唯一

科判关联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本条运用:所缘是三,能缘的心识也应该是三

所破数论外道

量界、限定实有

境具三德故识非实一 · 本方 · 破 · 限定:实有

有法
执著的心识
所立
绝对不可能成为实有独一无二的本体
因
色声香味触等任何一法均具有喜忧暗三德

能缘应三 · 本方 · 反诘

应成:所缘是三,能缘的心识也应该是三

名相尘、力、暗(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5 段,节选)

力等性声等,许具一境相, 原段 ›

识亦不合理,三性境现故。 原段 ›

数论外道所承认的二十五谛当中,具有尘、力、暗三种本性的自性声等所缘境,却只承许独一的取境相之识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不合理呢?所见对境具有三种本性的缘故,取境之识唯一实体的观点肯定不合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由于数论师承许一切对境具有喜忧暗三德的自性,针对这一点便可明确指出:因色声香味触等任何一法均具有喜忧暗三德,由此可以了知,执著的心识所立绝对不可能成为实有独一无二的本体。因为你们承认外境具足三种功德的缘故,有境识又怎么会成为唯一实有呢?应成所缘是三,能缘的心识也应该是三。因此,你宗所说的唯一心识根本不能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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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二 破遣过之答复

第066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2/4接着破

如果说是三种颜色,那么识也应该承许为三个,否则,境和有境就会相违

整理破数论遣过:事体具三德而识只现唯一相

科判关联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本条运用:如果说是三种颜色,那么识也应该承许为三个,否则,境和有境就会相违

所破数论

识现唯一相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事物的本体虽然具有三种功德,但能缘的识只显现唯一的相

识应为三 · 本方 · 反诘

应成:如果说是三种颜色,那么识也应该承许为三个,否则,境和有境就会相违

例白色、红色、蓝色(教学例)

原段(5 段)

本方若许事体三,识现唯一相, 原段 ›

本方与彼不同现,岂许彼取彼? 原段 ›

对于上述过失,数论自宗并不承认,他们说:所立事物的本体虽然具有三种功德,但能缘的识只显现唯一的相。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如果有境与对境不相同,又怎么能缘取这一对境呢?根本不能缘取。 原段 ›

对方对方是这样认为的:有境是实有唯一的,对境则是三个,二者以截然不同的方式来取境。 原段 ›

本方对此观点驳斥说:如此一来,又怎么能承许这一识就是取对境的有境呢?因为识只有一个,对境却有三个,比如对境上有白色、红色、蓝色,那么,识面前显现一种颜色还是三种颜色?应成如果说是三种颜色,那么识也应该承许为三个,否则,境和有境就会相违。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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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6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3/4接着破

一块花布上虽然黑色多一点、白色少一点、蓝色特别少,识仍然会在同一时间内全部见到

整理破数论再答:识只缘三德中成分最多的一德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所破数论师

量界、限定真正存在

所用量现量与比量:现量

识只是缘三德中成分最多的那一德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识只是缘三德中成分最多的那一德
喻
以声音为例

根本不会漏见哪一种颜色 · 本方 · 破

所立
识仍然会在同一时间内全部见到,根本不会漏见哪一种颜色

众人应同苦乐 · 本方 · 反诘 · 限定:真正存在

应成:外境上如果真正存在三种德的自性,而且其中某一成分多就只会缘取它,那么,缘同一个声音,所有的人都应该痛苦,或者全部都应该快乐

例以声音为例(对方喻)、花布(举例)

原段(2 段)

对方数论师再次解释说:对境虽然具有三德的自性,但所立识只是缘三德中成分最多的那一德。喻以声音为例,声音虽然完整具足痛苦、快乐、等舍三德,但其中快乐的成分占大多数时,听到的便是快乐的声音。或者说白色、红色、黑色,哪一个对境的颜色多一点,识就只会缘取那一对境。 原段 ›

本方这种说法显然不合理。一块花布上虽然黑色多一点、白色少一点、蓝色特别少,所立识仍然会在同一时间内全部见到,根本不会漏见哪一种颜色,这一点现量可以了知。因此,由于众生的种性、信解、修道各不相同,对于同一个声音,也会出现“非常好听”、“特别难听”、“可有可无”的不同想法。应成外境上如果真正存在三种德的自性,而且其中某一成分多就只会缘取它,那么,缘同一个声音,所有的人都应该痛苦,或者全部都应该快乐,但这是根本不合理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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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6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4/4接着破

正因为外境如何显现、识也会原原本本地如此执著它,所以才称其为执著此外境的识

整理破数论又答:少分不显现故不被识取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少部分不显现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不被识取受
因
由于少部分不显现

取一之识非取声之识 · 本方 · 破

有法
仅仅缘取为一的识
所立
不能成为取这一声音的识
因
因为声音是三德的自性

例声音(举例)

原段(2 段)

对方对方反过来说:因由于少部分不显现而所立不被识取受。 原段 ›

本方这也是不合理的。正因为外境如何显现、识也会原原本本地如此执著它,所以才称其为执著此外境的识。如果与对境格格不入——外境是三种颜色、识只有一种的话,也就不是执著此外境的有境了;同样,因因为声音是三德的自性,仅仅缘取为一的识也就所立不能成为取这一声音的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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