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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境上的诸多不同部分都是不同类的,这样一来,缘它的识也就不可能一体存在,而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第061课 · 连讲 4 段,这是第 4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辰二 破有相经部宗之观点 › 巳三 破相识等量之观点 › 午二 破此观点 › 未一 建立诸识具多相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巳三 破相识等量之观点

第061课破斥观察连讲 1/4节选

相识等量在名言中虽然可以成立,但在胜义中根本无法成立

整理破胜义中实有的相识等量及同类境生多同类识

整科离一多因

所破承许“相识等量”的宗派、因明前派

量界、限定名言中、胜义中、实有

相识等量所许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外境中有多少行相,识也应该同样生起那么多的行相

白色诸分非同类 · 本方 · 破

所立
不应该承许为同类
因
因为白色上面部分与下面部分的本体完全不同,东边部分与西边部分的本体也不相同

例柱子(举例)

原段(9 段,节选)

本方自宗麦彭仁波切的观点认为,名言中应该承认相识等量。那本论所遮破的是什么呢?相识等量在名言中虽然可以成立,但在胜义中根本无法成立,正是针对这一点才进行了相关的破斥。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倘若如是许:现见画面时, 原段 ›

转述尽其多种识,同一方式生。 原段 ›

转述对方如是承许,现量见到五彩缤纷的画面时,所立外境中有多少行相,识也应该同样生起那么多的行相。 原段 ›

本方对于这一观点,下面运用离一多因的推理进行遮破。 原段 ›

转述承许“相识等量”的宗派这样主张:比如外境柱子上有蓝色和白色,以及与其成住同质的无常、所作等很多特点,那么,有境也会产生同等数目的眼识。 原段 ›

本方此处观点似乎与自宗承许无有差别,然而,他们承认一种实有的法。而且,因明前派认为,同类的外境可以产生很多,同类的识也可以如此产生。实际上,如此承许并不合理。 原段 ›

本方此处遮破的最关键的两个问题:一是在胜义中如此承认当然不合理;二是同类的外境有很多,对方认为:白色、红色等不同类,而白色不论上、下、中间等存在多少部分,这些都属于同类,这种承许是不合理的。为什么说白色的众多部分不是同类呢?因因为白色上面部分与下面部分的本体完全不同,东边部分与西边部分的本体也不相同,这怎么能说是同类呢?所立不应该承许为同类。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午一 说此观点

第061课辨析连讲 2/4

柱子的反体如无常、所作、不是山羊、不是老虎等,完全是以分别念来区分的

整理无分别取境与分别念执反体

反体·讲此法

所破有些道友

例柱子(举例)、花布(举例)、不是山羊(举例)

原段(4 段)

此处宣讲的内容比较难懂。意思是说,从分别念和无分别念两方面进行分析,依靠无分别念可以现量见到柱子上的所有特点,比如柱子的白色、蓝色等,在眼识前全部以各住自位毫不混杂的方式存在,包括白色的东边部分和西边部分也是以互相不错乱的方式来显现,这就是现量的特点。然后,以分别念去执著时,柱子上不可分割的反体———无常、所作、不是瓶子等,不管有多少反体都可以现前。与现量见到完全不同,柱子上的一切反体都是以分别念假立的,并不是通过现量见到的。 原段 ›

在此对他们的这一观点加以分析:从无分别念的角度来讲,在各种颜色的画面上等同地呈现出对境上所有的行相———白色、红色等。也即外境有多少特点,眼识也可以产生等同数目的识。而且,对境的本体正在显现时,“不是山羊”、“不是老虎”等违品的法从来没有存在过———在未增加违品的情况下,柱子就是它本身。而柱子的反体如无常、所作、不是山羊、不是老虎等,完全是以分别念来区分的。因此,在判断一个事物时,到底运用的是分别念还是无分别念,对这个问题一定要分析清楚。 原段 ›

有些道友提问题的时候说:“无分别念‘想’、无分别念‘执著’……”这是不对的,依靠无分别念没有办法“想”,也没有办法“执著”,我们可以说无分别念“知”、无分别念“取”。比如见外境花色,依靠无分别念可以了知花色的外境,这是指眼识前显现了外境的行相,而真正的了知已经成为分别念。《量理宝藏论》中也说:首先依靠现量见外境,随后再进入比量。比如眼睛见花布,正在见的时候根本没有分别念,只是无分别根识来见;以根识作为缘,可以产生“这是白色”、“这是黄色”、“这是蓝色”的分别念。 原段 ›

因此,对无分别来说,对境可以指点出自己本身所具有的一切特点的行相;而分别念取境时,通过遣除违品的方式执著对境的反体。这就是无执著和执著的取境方式。不论学因明、中观还是大圆满,这些道理都是相当重要的,全知无垢光尊者在讲《七宝藏》的时候,经常会引用因明、俱舍的教证,因为有关因明和俱舍方面的问题没有通达,即使修习大圆满也是很困难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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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1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3/4

凡是同类的识就不会在一个众生的相续中同时生起,否则就会出现多个相续的过失

整理破白色上中下同类、缘诸分之识同时生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所破因明前派

因明前派所许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执著白色上面部分的识和执著下面部分的识可以在同一相续中生起
因
白色的上、中、下等众多部分都是同类的

多相续应成 · 本方 · 破

所立
凡是同类的识就不会在一个众生的相续中同时生起

应成:否则就会出现多个相续的过失

原段(2 段)

对方因明前派如此认为的:白色、红色、黄色等属于不同类,但因白色的上、中、下等众多部分都是同类的,而所立执著白色上面部分的识和执著下面部分的识可以在同一相续中生起,这样无有任何相违之处。 原段 ›

本方这是不合理的。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所立凡是同类的识就不会在一个众生的相续中同时生起,应成否则就会出现多个相续的过失。一个众生的相续中可以产生很多识,但是同类识绝不可能同时产生,这一观点已经再三讲述过了。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另见「取蓝色等的若干同类识全部一并生起,这样一来,显然与教证相违」(同一推理)

未一 建立诸识具多相

第061课立论应成式连讲 4/4

外境上的诸多不同部分都是不同类的,这样一来,缘它的识也就不可能一体存在,而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整理建立诸识具多相:白色一分亦有上中边

科判关联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本条运用:所以,外境上的诸多不同部分都是不同类的,这样一来,缘它的识也就不可能一体存在,而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诸识具多相 · 本方 · 立

所立
缘它的识也应该是各种各样的
因
由于花布上的白色也分上、下、中间等很多不同的部分

上下互成应成 · 本方 · 反诘

应成:如果否认这一点,上面部分就成了下面部分,下面部分也变成了上面部分

东西同方应成 · 本方 · 反诘

应成:如果认为上和下属于同类的话,东和西也应该是同一个方向了

例花布上的白色(举例)

原段(4 段)

若尔虽认清,白等一分相, 原段 ›

上中边异故,能缘成种种。 原段 ›

因由于花布上的白色也分上、下、中间等很多不同的部分,所立缘它的识也应该是各种各样的,这些识都属于非同类识,因此可以产生。 原段 ›

像刚刚所讲的那样,花色中间的白色显现也可以分为上、下、中间等很多不同的部分,这些部分都是互为异体的,这一点必须承认。应成如果否认这一点,上面部分就成了下面部分,下面部分也变成了上面部分,这是很大的过失。应成如果认为上和下属于同类的话,东和西也应该是同一个方向了。所以,外境上的诸多不同部分都是不同类的,这样一来,缘它的识也就不可能一体存在,而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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