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释二十 观因果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10
若因变为果,因即至于果。是则前生因,生已而复生
整理破因转变为果:因果一体则已生复生,灭因不能生果
因果非异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因果
- 所立
- 本来就不是异体的
- 因
- 因为在因法毁灭之后,果法的本体就可以成立
因转为果则非新生 · 本方 · 破
则果法就有不是原本无有而重新产生的过失
已生复生 · 本方 · 破
- 因
- 因为因法恒常存在
所以就有先前已经产生过果法的因法,又要重新产生(果法)的过失
例舞者仅仅更换了装束
原段(6 段)
本方若因变为果,因即至于果。 原段 ›
本方是则前生因,生已而复生。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提出:果法并不仅仅是从因缘的和合中产生的。所以我们也用不着去探讨所谓“因法是否是在给予果法能力之后毁灭”等问题。因果所立本来就不是异体的,因因为在因法毁灭之后,果法的本体就可以成立。 原段 ›
本方如果在因法毁灭之后,果法就可以成立,或者因法可以转变为果法,即因法已经完全迁移(至果法)而成为无常之法,应成则果法就有不是原本无有而重新产生的过失。就像舞者仅仅更换了装束一样,(没有本质的改变。)因为因果为一体,所以又怎么需要产生什么新的果法呢?因因为因法恒常存在,应成所以就有先前已经产生过果法的因法,又要重新产生(果法)的过失。这显然不合理,因为大可不必。 原段 ›
本方云何因灭失,而能生于果? 原段 ›
本方所谓毁灭的因法,现在却丝毫没有消失,又怎么能产生已经产生的果法呢?绝不可能产生。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