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释一 观因缘品破斥观察连讲 1/5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
整理以观有无而破生:缘中先无果则缘无所依,先有果则不需缘
先无果则缘无所依 · 本方 · 破
- 有法
- 以前没有果
- 因
- 因为依缘者并不存在
先有果则不需缘 · 本方 · 破
- 有法
- 以前已经有果
- 因
- 因为果法已经成立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辛三 以观有无而破生
中观根本慧论释一 观因缘品破斥观察连讲 1/5
整理以观有无而破生:缘中先无果则缘无所依,先有果则不需缘
先无果则缘无所依 · 本方 · 破
先有果则不需缘 · 本方 · 破
壬一 破斥因缘
中观根本慧论释一 观因缘品破斥观察连讲 2/5
整理破因缘:所生有、无、亦有亦无皆不成,能生之因亦不成
所破有些佛教徒
量界、限定世间名言共称、以理证进行观察
因缘法相存在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生已有不需缘 · 本方 · 破
所生无则能生无 · 本方 · 破
有无相违不成所生 · 本方 · 破
例石女的儿子
若果非有生,亦复非无生, 原段 ›
亦非有无生,何得言有缘? 原段 ›
对方有些佛教徒认为:因缘应当存在。如果不存在,则应当像石女的儿子一样不能显示其法相。但所立因缘的法相是存在的,因因为世尊也说过“能生者即为因”,从而建立了因缘之法相。 原段 ›
本方这种说法只不过是世间名言共称而已。如果以理证进行观察,则不合理。 原段 ›
本方如果所生之法成立,则能生之法也应该成立。如果所生之法已经存在[有],则因因为已经成立,所立所以不需要再生之缘;如果所生之法不存在[无],所立则能生之法也不可能存在,果法也就无从生起;如果所生之法为已生[有]未生[无]二者,但因有无二者本身已经相违,根本不存在,所以有无二者所立也不能成立为所生。既然如此,又如何成立能生之因呢?能生之因不可能存在。因此,所谓“因缘存在”之说并不合理。 原段 ›
壬二 破斥所缘缘
中观根本慧论释一 观因缘品破斥观察连讲 3/5
整理破所缘缘:观能缘心有无、所缘境有无,皆不成
所破他宗
能缘已有则所缘无义 · 本方 · 破
能缘无则所缘缘无 · 本方 · 破
所缘境有不能为缘 · 本方 · 破
外境无更不为所缘缘 · 本方 · 破
例石女的儿子
若有此缘法,则彼无实义, 原段 ›
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原段 ›
对方如果他宗认为:“所谓有缘法(能缘)乃为心及心所之一切法。”其所缘之外境色法等为所缘缘。 原段 ›
本方自宗对此驳斥道:此缘是缘有境心存在而为缘,还是缘有境心不存在而为缘呢? 原段 ›
本方首先,如果承许前者,即能缘的有境心识已经存在,则其所缘或所取因,将成为无有意义。因因为能缘已经存在,所缘缘则毫无存在价值。 原段 ›
本方如果承许后者,即能缘法不存在,那么与其相观待的所缘缘又如何存在呢?因因为能缘不存在。以上分析,是对所缘缘的果法——有境心是否存在所进行的观察。 原段 ›
本方下面进一步观察,能缘是缘于已经存在的外境(所缘境),还是缘于并不存在的外境呢? 原段 ›
本方首先,如果承许外境存在则不合理,因因为缘及果法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不能安立(所缘境)为缘。 原段 ›
本方其次,若许外境不存在,所立则更不应该安立为所缘缘,因为(因作为所缘缘的外境并不存在,)喻犹如石女的儿子一般。 原段 ›
本方(由以上推理可以得知,)无论所缘外境是否存在,两种情况均不合理,如同石女的儿子一般。 原段 ›
本方所以,石女并不存在所缘缘(儿子),或者说作为所缘缘的石女儿并不成立。 原段 ›
壬三 破斥等无间缘
中观根本慧论释一 观因缘品破斥应成式连讲 4/5
整理破等无间缘:果未生因不灭,灭尽不能为缘
因不灭则无等无间缘 · 本方 · 破
未生已灭成无因 · 本方 · 破
二者都将成为无因
灭尽不能作缘 · 本方 · 破
生灭成无因 · 本方 · 破
生灭二缘均不存在,故生灭二者将成为无因
例种子灭尽
壬四 破斥增上缘
中观根本慧论释一 观因缘品破斥观察连讲 5/5
整理破增上缘:缘法自性不成,「此有故彼生」不合理
所破他宗
增上缘 · 对方 · 对方立论
无自性故无有相 · 本方 · 破
其相不存在则因果之说不合理 · 本方 · 破
例空中具有宝伞,则地面会出现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