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广释第75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5节选
如果没有产生能力,就无法产生果法;如果有产生能力,就必然能自己生自己
整理破和合法生果:和合法若能生他则应能自生,自生有过
所破人们
和合无能力 · 本方 · 破
如果没有产生能力,就无法产生果法
和合法生果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是由“和合法”产生了果法
- 因
- 因缘聚合时会产生一种“和合法”
和合须自生 · 本方 · 破
- 因
- 因为若不能自生,又如何能生他呢
如果有产生能力,就必然能自己生自己
自生之过 · 本方 · 破
- 所立
- 产生没有任何必要
- 因
- 因为自本体已经成立之故
自己对自己起作用会有互相矛盾和相违的过失
例苗芽
原段(8 段,节选)
对方对方又提出:并不是仅仅从某一因法而产生果法,因因缘聚合时会产生一种“和合法”,所立是由“和合法”产生了果法。 原段 ›
本方这只是对方的一种假想而已,并不合理。如颂云: 原段 ›
本方若从众因缘,而有和合法。 原段 ›
本方和合自不生,云何能生果? 原段 ›
本方如果认为从众缘和合中会有和合法,但和合法的自体都不能产生,又如何能从和合中产生果法呢? 原段 ›
转述未详细观察时,人们会认为因缘和合之后会产生一种“和合法”,很多果法尤其被世人共称的果法,都是从和合法中产生。比如,春耕时节,种子、温度、地水火风四大等所有因缘聚合之后会产生一种和合法,由此和合法产生了苗芽。但这种观点不能成立。为什么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首先观察,和合法本身是否具有产生能力?应成如果没有产生能力,就无法产生果法;应成如果有产生能力,就必然能自己生自己,因因为若不能自生,又如何能生他呢?但自己生自己有很大过失,就如《显句论》和《理证海》中所说,一方面所立产生没有任何必要,因因为自本体已经成立之故;另一方面,应成自己对自己起作用会有互相矛盾和相违的过失。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