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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两者一体还是异体,都有很大过失,由此推出,受者无有自性

中论广释 · 第61课 · 连讲 8 段,这是第 4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子二 宣说业无自性之理 › 丑二 破业自性存在之能立 › 寅三 破享用异熟者 › 卯一 以一体异体破受者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寅一 破因法烦恼

中论广释第60课破斥观察连讲 1/8节选

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整理破以烦恼成立业有自性:烦恼无自性,业亦遍不存在

业不存在 · 本方 · 破

有法
业
所立
不存在
因
无烦恼之故

柱子无常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柱子
所立
无常
因
所作故

例树木(教学例)、石女的儿子(主论证喻)

原段(10 段,节选)

对方对方辩驳说:有了无明烦恼,就会产生种种业,比如,相续中生起了贪、嗔、痴心就会造作恶业。而作为业的因——烦恼是存在的,这样作为果的业也理应存在。所以,你们中观宗“业自性不成立”的说法不合理。 原段 ›

本方对方这种观点并不合理。如颂云: 原段 ›

本方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 原段 ›

本方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原段 ›

本方如果说世间诸业从烦恼而生,那么烦恼既非实有,业又怎么会具有实体呢? 原段 ›

本方中观宗驳曰:你们认为世间诸业由无明烦恼所生,烦恼与业互为因果,一者存在,另一者也应该存在。即为了证明业的自性存在,而说烦恼存在,但实际上,作为因法的烦恼是缘起而生,无有任何自性,与石女的儿子无异。如果烦恼不真实存在,具因者(果法)——业是以何种方式产生的呢?业又是如何具足实有的本体呢?(后面还会从业的果、享受者不存在方面遮破业。这些破法非常重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实际上,如果世间诸业皆由无明烦恼所生,则在无明烦恼不存在的前提下,诸业也遍是成立不存在。比如,树木是能遍,能遍于柏树、松树等所遍;如果树木不存在,柏树、松树等也遍是不存在。也可以用因明推理来说明:“业所立不存在,因无烦恼之故”,其中“无烦恼”是能立(因),“业不存在”是立宗,因和立宗之间是能遍的关系,这叫做宗法成立。又如,柱子所立无常,因所作故。所作和无常有共同的特点,是能遍的关系,此即宗法成立。 原段 ›

本方而关于烦恼无自性的道理,在第一品《观因缘品》里破生的时候,已经抉择出烦恼等万法无生之理;第六品《观染染者品》中也讲了烦恼与烦恼者在同时和非同时的情况下都不能产生的道理;本论后面也要宣讲可爱可憎当中烦恼不存在之理。 原段 ›

本方既然烦恼不存在,那诸业也遍是成立不存在。由此可见,对方业具自性的观点根本不合理。 原段 ›

下一段:接着破 →

寅二 破果法身体

中论广释第61课破斥观察连讲 2/8接着破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整理破以果法五蕴身成立业有:因业烦恼尚空,何况其果身

量界、限定名言、胜义观察时

业存在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因——业
所立
肯定也存在
因
既然果——五蕴身存在

异熟身不成 · 本方 · 破 · 限定:胜义观察时

有法
依靠业和烦恼而形成五蕴身的说法
所立
没有任何道理
因
既然已经证明了业及烦恼二者的自性为空

例虚空中从来没有花园,也不可能有鲜花的芳香(主论证喻)

原段(8 段)

对方前面中观宗已经把“业的因——烦恼不存在,故业不存在”的道理阐释得很清楚了,但对方仍然固执己见,反驳说:你们虽然遮破了业的因,但业的异熟果——五蕴身是存在的,佛经云:“业以及烦恼,是诸异熟身成立之因”。比如,造了善业,就会形成人天善趣之身;造了恶业,就会形成地狱、恶鬼、旁生等恶趣之身。因既然果——五蕴身存在,那么因——业所立肯定也存在。 原段 ›

本方但这种说法只能成立于名言,胜义中并非如此。如颂云: 原段 ›

本方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 原段 ›

本方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原段 ›

本方如果说一切烦恼和业是身的因缘,既然一切烦恼和业的本体都是空性,何况这些身呢? 原段 ›

本方中观宗驳曰:你们认为所有烦恼及业是五蕴身的因缘,但此说法不合理。虽然在名言中,众生因为具有烦恼和无明,造作恶业会形成恶趣身,行持善法会形成善趣身,但这只是名言假立,胜义观察时,依靠业和烦恼而形成五蕴身的说法所立没有任何道理。因为,因既然已经证明了业及烦恼二者的自性为空,又怎么可能言及以前者为因的异熟身呢?(有些讲义把五蕴聚合之法称为身体,但一般来讲,身体应该属于五蕴当中的色蕴。) 原段 ›

本方关于烦恼和业为空性的道理,前面已经抉择过,比如,在第六品《观染染者品》中,从烦恼的来源、本体、果等方面抉择了烦恼为空性;在第八品《观作作者品》中,抉择了业等为空性。 原段 ›

本方所谓的因果关系,必须因成立之后,果才会产生,但作为因法的业与烦恼本体尚无法成立,皆为空性,依靠不存在的因法而形成异熟果——五蕴身的说法又如何成立呢?实在毫无道理,就像虚空中从来没有花园,也不可能有鲜花的芳香一样。因此,对方“依靠因——烦恼和业而产生果——五蕴异熟”的说法不能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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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一 以一体异体破受者

中论广释第61课破斥观察连讲 3/8接着破节选

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

整理破以受者存在成立业有:受者只是无明众生名言假立

量界、限定未加观察的名言中、胜义观察

业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业
所立
应该存在
因
因为其异熟果的承受者存在之故

例一个人此生造了布施的业,来世依此善业获得了天王果位(对方喻)、胆病没有治愈之前,一直不能见到真相——白色海螺(教学例)

原段(9 段,节选)

对方对方又提出:业所立应该存在,因因为其异熟果的承受者存在之故。比如,一个人此生造了布施的业,来世依此善业获得了天王果位,他今世是作者,来世变成了受者。既然承受天王果位者存在,说明业也应该存在。 原段 ›

本方驳曰: 原段 ›

本方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 原段 ›

本方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 原段 ›

本方所谓的感受者,不过是被无明所覆蔽、被爱结所束缚的凡夫。这样的感受者与原本的作者不是异体也不是一体,所以无有自性。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中观宗驳斥说:所谓的“承受者”,只是众生在被无明障碍所遮蔽、被十二缘起的爱结所束缚的情况下,在未加观察的名言中假立存在,实际并不成立。 原段 ›

本方虽然在名言中,可以承许一个人今生布施的相续和下世转为天王的相续是同一相续,承许受者存在,如《入行论·智慧品》云:“依一相续故,佛说作者受”,《释迦牟尼佛广传·白莲花论》中也讲了很多佛陀在因地修行的公案,但这只是针对无明习气较重的众生,在世俗中假立而已,实际经不起胜义观察。 原段 ›

本方《显句论》引用佛经的教证说:“无明所蔽诸众生,皆具爱结之束缚。”被无明所遮蔽的众生,都会受到爱和贪执的束缚,在此情况下,他不可能见到事物的真相,一直把万法的相续执为实有,认为受者真实存在。就像一个人在胆病没有治愈之前,一直不能见到真相——白色海螺一样。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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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广释第61课破斥观察连讲 4/8

无论两者一体还是异体,都有很大过失,由此推出,受者无有自性

整理观作者受者一体异体:一体则作业与受果同时,异体则造业不感果

科判关联一体异体(即一体还是异体)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一体异体(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以一体异体破受者
    本范围起讲处:第61课
    本条运用:如果享受者成立,他与原先造业的作者或者是一体,或者是异体,但无论两者一体还是异体,都有很大过失

一体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今世人道的布施者和后世天界的享受者是一体,那么人就成了天人

异体 · 本方 · 破

应成:如此一来,就会有造业不感果的过失

例今世人道的布施者和后世天界的享受者(举例)

原段(3 段)

如何证明受者不存在呢?“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如果享受者成立,他与原先造业的作者或者是一体,或者是异体,但无论两者一体还是异体,都有很大过失,由此推出,受者无有自性。 原段 ›

一体不成立:应成如果今世人道的布施者和后世天界的享受者是一体,那么人就成了天人,这样一来,作业和异熟果报就应该在同一时间发生,即他在人间布施时就已是天王,或者他当天王时还在人间做布施,但这显然不合理。 原段 ›

异体不成立:如果人道布施者与天界享受者是他体,也不合理,会出现一个人是造作者,却非后来享受者的现象。应成如此一来,就会有造业不感果的过失,这样造善业就没有必要了,得不到善果之故;造恶业也不用害怕了,无需感受苦果之故,但这肯定不合理。《百业经》云:“众生所作之业,不会成熟于外境的地、水、火、风上,只会成熟在自己的蕴、界、处上。”(“纵经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百业经》里几乎每个公案都有这样一段文字,强调众生所造之业始终不会毁灭,一定会成熟于自身。所以,作者和受者他体不能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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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广释第61课展开观察连讲 5/8节选

无论耕种者和收获者是一体还是他体,都不能成立

整理以春耕秋收说明作者受者一异不成;胜义无因果、世俗不否认

科判关联一体异体(即一体还是异体)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一体异体(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以一体异体破受者
    本范围起讲处:第61课
    本条运用:因为无论耕种者和收获者是一体还是他体,都不能成立

量界、限定胜义当中、世俗中

耕收一体 · 本方 · 破

因
因为他耕种时就已是收获者,已经得到秋果之故

应成:若是一体,农民在春天就无需耕种了

耕收他体 · 本方 · 破

应成:若是他体,那么一个人虽然辛勤劳作,但受者却成了另一人

例春耕秋收(举例)

原段(6 段,节选)

本方后世享受者人眼无法见,可能很多人觉得有点抽象,难以理解,我们用人眼可见的,比如春耕秋收这样作者受者也可以说明。 原段 ›

本方中国九亿多农民都特别关心当年的收成情况,期望春夏耕耘之后,秋天能有个好收成。但他们认为真实存在的因果,只是未加观察的假相而已,因为无论耕种者和收获者是一体还是他体,都不能成立。应成若是一体,农民在春天就无需耕种了,因因为他耕种时就已是收获者,已经得到秋果之故;应成若是他体,那么一个人虽然辛勤劳作,但受者却成了另一人,这样谁会承认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这样观察之后便知,在胜义当中,无论善恶、前后世,还是春耕秋收,任何因果都不能成立,所谓的因果,只是人们的分别假立而已。 原段 ›

问者有人可能会问:既然因果不成立,那我们到底是怎样生活的呢? 原段 ›

本方虽然因果在胜义中了不可得,但在世俗中却不能否认,否则,农民不种庄稼肯定会饿死的。因果虽然在世俗中有显现,但却没有真实的本体。现在的我们,只是住在梦幻的世界中,过恍恍惚惚的生活而已。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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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二 无有不可言思受者

中论广释第61课破斥观察连讲 6/8接着破节选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整理破犊子部不可言说受者:业不从缘、非缘生,无业则无受者

观待

所破犊子部的论师

业不存在 · 本方 · 破

有法
业
所立
并不存在
因
业不是从因缘当中产生,也不是从非缘当中产生

业不从缘生 · 本方 · 破

有法
依缘而生的业
所立
何时都不可能有
因
既然缘不成立

业不从非缘生 · 本方 · 破

有法
非缘中
所立
更不会产生业
因
因为缘不成立,观待它的非缘也无法成立
原段(9 段,节选)

对方刚才中观宗通过观察作者与受者一体异体不成立,遮破了享用异熟者,这时犊子部的论师提出:既然如此,我们的观点就是正确的,即有一个不可言说一体异体的我(不可思议的我),他可以作为业果的受者,所以业应该存在。 原段 ›

本方中观宗驳曰:此说法不合理,你们所谓不可思议的“承受者”到底是什么样呢?不可能有这样的承受者。 原段 ›

本方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 原段 ›

本方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原段 ›

本方因业不是从因缘当中产生,也不是从非缘当中产生,所以业所立并不存在,既然没有业,也就不会有对业起于感受的不可言说的受者。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对方承许不可言说的受者存在,但以中观理观察,这种观点并不合理。如果此受者存在,那么让他起于感受的业肯定存在,而业必然通过因缘等方式产生,但第一品《观因缘品》中已经对增上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因缘四种缘做过详细观察,推出四缘不成立。因既然缘不成立,依缘而生的业所立何时都不可能有。 原段 ›

本方非缘中所立更不会产生业,因因为缘不成立,观待它的非缘也无法成立。在第八品《观作作者品》中已对此做过详细观察,如颂云:“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如果堕于无因生,则成了无因无果,如果无因无果,则无有作业、作者及作业时所用之作法(资具)。 原段 ›

本方既然依靠缘和非缘都无法产生业,业就不可能存在,这样依业而生的不可言说的享受者我,自然也不会有。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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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广释第61课破斥观察连讲 7/8

犊子部的不可言思受者不能成立

整理破「不可言说」:受者、作者、作业都可言思

所破犊子部

不可思议受者只是说法 · 本方 · 破

有法
不可思议受者
所立
并不真实
因
若是说法,就是分别念所造

无不可言思作者作业 · 本方 · 破

有法
不可言思之受者
所立
自然不会有
因
既然没有不可言思之作者和作业

例石女的儿子(教学例)、工人做工可以言说(举例)

原段(3 段)

再者,任何人享用果法时都可以言说、思维。若语言诠表不出,大脑也思维不出,那这种受者到底什么样呢?是不是把石女的儿子称为不可言思受者呢?认为超出这些范围而有一个不可思议受者,只是一种说法而已。因若是说法,就是分别念所造,所立并不真实。所以,犊子部的不可言思受者不能成立。 原段 ›

另外,若想建立不可言思受者,那不可言思作者、不可言思作业等都要成立,但这不可能实现。首先,找不到不可言说的造业者,任何人不管造善业还是恶业等,都可以言说,比如,工人做工可以言说,农民、牧民、画家、书法家等任何人做事都可以言说;其次,找不到不可言说的作业,因为所有作业都可以言说。因既然没有不可言思之作者和作业,所立自然不会有不可言思之受者。 原段 ›

此处辩论的焦点是,到底有没有这样不可言思的补特迦罗受者?若没有,再费笔墨、心思来安立有什么用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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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三 无有业果受者

中论广释第61课破斥观察连讲 8/8节选

无业无作者,何有业生果?若其无有果,何有受果者?

整理无业则无作者,无业作者则无果,无果则无受果者

观待

量界、限定名言中、未经观察时、胜义中

无业则无作者 · 本方 · 破

有法
作者
所立
就不会有
因
因为业和作者互相观待之故
喻
没有农业,农民就无法安立

例没有农业,农民就无法安立(主论证喻)、空中从来没有果树,就不会有它所生的果实(主论证喻)、我今生作布施,我是作者(举例)、泡影(教学例)

原段(8 段,节选)

无业无作者,何有业生果? 原段 ›

若其无有果,何有受果者? 原段 ›

既然没有业和作者,那如何有从业所生的果呢?如果没有果,又如何会有感受果报者呢? 原段 ›

名言中造作诸业时,作者、作业、业果、受者这四法都要存在。比如我今生作布施,我是作者,我所作的布施叫做业;我依靠今生布施,来生变成了天人,那时我是感受者;我当天人时,所感受的天界五种欲妙是我享受的果法。 原段 ›

虽然这四法在名言中可以成立,但在胜义中却了不可得。为什么呢? 原段 ›

前面通过缘和非缘等方式,遮破了业的本体。既然业不存在,所立就不会有作者,因因为业和作者互相观待之故,就像喻没有农业,农民就无法安立一样。如果业和作者都不成立,那如何会有依业和作者而生的业果呢?当然不会有,就像空中从来没有果树,就不会有它所生的果实;石女的儿子不存在,由他种出的花也绝不会有。如果业果不存在,如同虚空中的鲜花、芒果一样,又如何会有享受它们的受者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一切诸法未经观察时,即在众生的能取所取未消于法界之时,确实有形形色色的显现,比如,此处所说的因果,无论作者、作业、果报、受者都好似真实不虚地存在,但以中观无二慧详细观察时,却都了不可得,没有一法能够成立,就像泡影无论显得怎样美丽,也只是众生的虚妄分别,并不真实一样。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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