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广释第50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2
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
整理破以先有后无证自性:实有自性则不应变无
所破有些人
量界、限定实有、胜义当中、名言当中
先有后无证自性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诸法的自性
- 所立
- 是存在的
- 因
- 诸法可以转变、迁移
实有则不变无 · 本方 · 破
- 因
- 诸法实有的自性一旦存在,即其自身的体性已经成立,它就不会观待于任何因缘
如果诸法真的实有存在,它就不会刹那刹那舍弃原本体而变成另一种法
有变异则非实有 · 本方 · 破
- 所立
- 则说明其本体非实有
- 因
- 如果一法现在是这样,后来变成那样
例柱子、好人的自性、瓶子
原段(8 段)
有些人认为,因诸法可以转变、迁移,比如以前存在,后来不存在,这说明诸法的自性所立是存在的。但这种说法不合理,如颂云: 原段 ›
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 原段 ›
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 原段 ›
如果诸法具实有自性,那么以后不应变成无。自性如果有变异之相,则是不合理的。 原段 ›
任何一法如果具有实有的自性,它就不可能从有变成无。如果有这样的变异之相,则不合理。为什么呢? 原段 ›
因为,因诸法实有的自性一旦存在,即其自身的体性已经成立,它就不会观待于任何因缘;如果不观待于因缘,就不会随因缘而发生变化;如果没有变化,就不会最后舍弃自性而变成无有。因如果一法现在是这样,后来变成那样,比如柱子以前存在,现在没有了;人现在活着,以后死亡了,所立则说明其本体非实有,只是一种假相而已。应成如果诸法真的实有存在,它就不会刹那刹那舍弃原本体而变成另一种法。 原段 ›
就像一个人如果具有好人的自性,他就应该自始至终都做好事,但凡夫人很难做到,虽然有时做好事,但有时又会做坏事,既然他有这样的变化,所谓好人的自性就不可能真正成立。又如,瓶子的自性如果真实存在,它原来什么样,现在亦复如是。如果开始以有实法的方式存在,后来被铁锤摧毁而变成了无实法(无瓶),那么瓶子的自性,不要说在胜义当中不能成立,即使在名言当中也不能成立。 原段 ›
前面讲过,在名言当中,中观宗也承许地水火风等一切诸法具有一种不能改变的自性,即各自具有一种法相,比如,火的本性永远是热性,不可能一会儿热,一会儿不热……但胜义观察时,诸法的这种名言自性不可能实有存在,也只是假立成立而已。 原段 ›